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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细则
出差管理细则1
独立学院是依托母体学校优质资源创办起来,走自己独特发展之路同时,部分制度则完全是遵照母体高校制度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就是其中的一项。差旅费是独立学院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重要内容,随着独立学院规模壮大,差旅费开支随之成倍增加。目前独立学院差旅报销中存在诸多问题,出差人员经常抱怨出差不划算,并对财务严格报销有不满情绪。究其原因是出差人员的伙食补贴、公杂补贴不足冲抵实现开支,出公差要倒贴钱。独立学院要充分意识到目前执行的差旅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及时修订一套科学合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能为职工差旅工作提供恰当支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贯彻勤俭节约精神,合理降低成本,有效实现差旅费用精细化管理,同时对于加强独立学院创造性开展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1.当前独立学院在差旅费管理执行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
独立学院缺乏完善的差旅管理意识,差旅费用控制薄弱,制度制定与执行呈现严定宽报态势,从执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如下问题:①近几年各地相继开出动车、高铁,这些车速度快、票价高,按行车速度分一等座二等座(两者价格相差很大),原来差旅费制度对乘坐火车的软硬卧都有严格的区分和限制,即便乘坐严格限制的卧铺,价格也要比现在的动车或高铁的价格低。目前差旅报销无新制度出台,财务人员无据可依,只好实报实销,原来的差旅报销制度已显得苍白无力。②出差期间打乘出租车现象比较严重,金额越来越大,一次出差往往要报销上百元的打乘出租车费,与城市间交通费金额相当,这些打车费用只要分管领导签批就能全额报销;相反选择乘公交,坐地铁等省钱交通工具的按制度是不能报销,而公杂补贴不足以冲销乘车开支,无形中引导大家去打车,造成铺张浪费。③对差旅费中不能报销的部分花销,则以虚开住宿费用、购买办公用品、招待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名目进行处理。其次举办会议单位常以开会的名义组织旅游,比如开会中就有一项两日游或发放纪念品之类的活动,其费用在会务费中体现,所以现在开会的会务费很高。④住宿费中加开伙食费用,报销中超标部分同样只要分管领导签字就可实报实销。或将出差中花销的出租车费、餐费发票不在差旅费报销中体现,分次单独签单报销。也有的是带车出差,司机与同行人员分别报销,尽可能想得到补贴。 ⑤现行差旅费报销伙食、公杂补贴标准偏低,以江苏省内出差补助标准来看,伙食补贴省内20元,省外40元,公杂费省内10元,省外20元。现时状况在南京消费一碗面也要十几元,一天下来吃饭最少也要50元左右。⑥制度缺少对外出参赛学生、驾驶员等特殊人员的考虑,带队外出参赛老师报销时很尴尬,司机出车同样很辛苦。⑦制度体现不出节约奖励,超支不补原则。也造成老实人吃亏现象的存在。
2.独立学院如何做到差旅费精细化管理,发挥专项费用管理作用
要做到差旅费用精细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是关键,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解决差旅费用透明问题。独立学院应能根据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使差旅费以“可控、在控、能控”为管理思想,制订科学合理差旅报销制度。尝试将企业精细化管理理念方法移植到独立学院差旅管理之中。独立学院实施精细化管理具体措施应以构建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对每一个环节管理做到细化,从多个层次跟踪,多个方面分析,最主要是完善内部的整套流程,其管理好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管理效率。具体地讲就是将差旅费精细化实施方案细化为严格控制其报销流程,从出差申请、天数控制、乘坐交通工具选择到住宿标准费、伙食、公杂补助标准制订,各项费用超标与否及分项补贴计算,票据的合法合规,签字审核报销等等每一个环节的把关与控制都关系到差旅费开支真实与否。运用科学方法,从精细化角度出发,学会信息收集、整理和积累,把基础性工作做细做实,使独立学院差旅费管理上一新台阶。
3.改进独立学院差旅费管理建议和具体措施
独立学院应能根据目前经济发展实际状况,以《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为指导,参阅不同省份院校差旅费制订标准,及时修订出符合当前实际消费的报销标准,创造性开展工作。制订政策目标是进行成本管理,笔者认为差旅费改革的指导思路应是宽定严管,制定差旅费报销标准要适当提高,放宽限额,但在审核环节应严格控制,加强制度约束,给审核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客观标准,避免争议,降低随意。真正实现制订政策目标。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独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①重新修订一套体现独立学院文化、充满人性化的差旅政策。管理层应在思想上对差旅费管理予以足够重视,政策规定出差人员按级别选择乘坐交通工具,除了对乘坐飞机有严格限制外,为提高办事效率,可适当放宽乘车标准,地铁、磁悬浮列车票据要准许报销,打车费可给予报销一定标准范围。对带车出差的要细化报销范围,目前带车外出的比较频繁。应考虑驾驶员这一特殊职业,可按公里数给予适当补贴,但对外出期间行车违规被罚的要由个人负担,单位不能给予报销。外出参赛学生也要列入补贴行列,可按外出一般人员补贴。规范报销程序,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学院要设计“出差申请审批表”,出差人员在出差前要填写出差申请审批表,详细写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出差人员职务级别人数等内容,由分管领导签字,凭此单据到财务正常办理借款手续,此申请表借款时供财务审查,等出差回来报销时附后。②改革差旅报销办法。具体报销管理将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出差人员规定等级内凭票据全额报销,其余费用住宿、伙食、公杂可采取在规定的限额内凭票报销,超支自付,节约归己的办法,无住宿发票的不能享受住宿包干补贴。这种报销方法更能有效杜绝一些不合理开支和超支浪费现象,为学院节约不必要的开支,让员工外出办事满意。地区划分以特殊地区和一般地区比较科学,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珠海、海南。特殊地区以外的都是一般地区。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以一般人员为例一般地区包干标准住宿300元+伙食50元+公杂30元总计可定为380元,特殊地区可为定为480元(住宿380元+伙食60元+公杂40元包干。这里住宿费是指标准间或单间,同性外出,仍按一个标准间包干,只是伙食、公杂按人员补贴。如两位男性出差每天总补贴为300+50*2+30*2=460元;带车出差的省内350元包干,省外440元包干,尽管限额与独立学院目前正在执行的标准相差不多,但报销方式不同,出差人员会积极主动节约费用,不必再为如何找票冲抵伙食费等开销花心思,集中精力办理好出差事务,对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起到很好的效果。也可以选择住宿费按地区及职务级别规定上限标准,在限额内报销,节约部分给予出差者奖励节约金额的50%,伙食补贴、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提高定额标准,不再报销费用。③严格审核,规范报销程序,加强管理。审核把关不单单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从出差开始就要由所在部门和分管领导把好第一关,对客观原因、主观原因做出正确分析,严格控制出差天数和人数,不能报销的不予签字。财务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常规差旅报销有会议通知的一定要求附会议通知,根据会议通知决定补贴的标准、项目和天数。一次出差开支的票据应一次报销,不允许将同一次出差票据多次报销,报销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特批情形的发生。④个人信用卡(或银行卡)的消费为出行人员带来了便利,提倡刷卡消费,出差期间不必事前预借大量现金。⑤鼓励登陆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该网站能迅速查询符合条件的饭店信息,并以列表形式出现,用户可以进行比较住在哪家旅店最方便且经济实惠,在互联网上直接预定所要入住的旅店,方便快捷。学院为了更好掌握当前各地住宿价格,可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查询信息。特别关注所在学院的省汇城市,从近几年报销差旅情况来看,每年赴省汇城市出差的次数约达到50%至60%,要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实现对差旅费进行信息化自动化成本管理。网络给我们提供了解外界信息的平台,预订车票、酒店等都可以查到其最优惠的价格。也可借鉴中小企业使用的网上差旅费管理系统软件,即“中小企业商旅通”,此系统可以帮助企业严格执行差旅政策,能在互联网上可直接与众多差旅服务供应商进行结算,实现费用公开化管理。这一管理方式将为独立学院探索差旅费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差旅费政策直接关系到员工个人切身利益,需要有清晰的指导依据,要做到精细化管理,尽可能的增强差旅费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提高费用管理流程效率,增加员工积极性,让员工得到所需。同时也有助于独立学院对资金进行宏观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差旅政策至少每五年要修订一次,以适应经济的发展。
基金项目:20xx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项目。
出差管理细则2
一、差旅费财务管理制度在基层科学事业单位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一)基层单位对上级管理办法中的概念理解不到位
国家出台的管理办法面向全社会,如: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全体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所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办法中的一些概念都比较笼统,难以详细罗列所有的适用对象。当基层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对一些模棱两可、非常规的情况做出判断时,因没有明确的依据,经常陷入疑惑,影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例如:《办法》中第三条差旅费概念中所述的“工作人员”,毫无疑问包括单位名册中的在职职工,但科学事业单位还经常遇到其他人员出差的情况,包括学生、科研项目成员但非本单位职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差旅,以及科研项目开展工作需要邀请的专家来访差旅等。又如:《办法》中差旅费概念所述的“常驻地以外地区”,如何划分也是基层科研单位讨论的焦点,是否简单的以市内市外为界限划分常驻地以内以外?其他人员的差旅费,市内远郊地区的差旅费应如何管理,相关开支是否可以报销,成为盲区,使差旅审核审批人员处于尴尬的局面。
(二)基层单位难以落实个别条款
国家管理办法规定的个别条款有时会遇上基层科学事业单位的特殊情况,如果生硬的强制执行,难免造成科研人员与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打击科研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影响科学事业的发展。比如:《办法》中第二十五?l规定,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以及其他与差旅相关的费用。在20xx年9月15日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对住在自己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的两种情况做出了补充说明,规定得到所在部门领导批准的可以报销除住宿费以外的其他差旅费用。但是,基层科学事业单位还存在着各种其他情况,如:科研人员到企业调研,企业承担其住宿费,或者科研人员到船厂调试设备,船厂建有宿舍可免费提供科研人员使用,但交通费、伙食费等需要科研人员自行解决。这些情况都不适用《解答》中情形,但确实发生了除住宿费以外的其他差旅费,应如何完善相关规范,使真实发生的差旅费在良好的管理流程下得以顺利报销。
(三)基层单位特有情况无适用条款
由于每个基层单位所处的行业不同,涉及的具体业务也各有特点,都会碰到单位存在的但《办法》中没有规范的问题。近年来,一些单位在财务审核工作、内审工作中发现了各种与差旅费相关的问题,如:使用虚假机票或者票面价格与官网查验价格不相符的机票报销差旅费;参加组织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仍重复报销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差旅期间进行招待业务的出差人员,既报销招待费用,又报销伙食补助等。针对自身特有的问题,基层单位是否能通过有效的固定方式,并将其制定成相应的具体条款,以防范问题的发生。
综上所述,鉴于差旅费财务管理制度在基层科学事业单位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基层科学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因地制宜的具体化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二、基层科学事业单位制定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化
制定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最重要的前提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及地方政府规章、主管单位的相关管理办法,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单位才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适用的实施细则。例如,单位制定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必须遵循财政部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主管部门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明确化
基层单位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应将《办法》中的相关概念更明确化,最好能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将涉及的范围或对象一一清晰罗列出来。以差旅费为例,基层科研单位实施细则应清晰列明差旅费适用于在职职工,单位的学生、项目成员、人才派遣工作人员、劳务人员、邀请来访的专家等,并同时详细规定上述人员的出差审批流程,如出差前需要填写出差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审批。再如,单位可依据差旅经常发生的市内远郊地区的距离判断并决定是否应将其纳入差旅的范围,因为一些市内远郊地区往往比毗邻的城市更远,若单纯以市内市外区分,会大大打击科研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另外,单位应将纳入差旅范围的市内远郊地区清楚列示在实施细则中,既有助于管理人员执行,也方便科研人员查询,减少矛盾,提高管理的效率。
(三)人性化
在保证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的前提下,基层单位应充分考虑业务中遇到的特殊情形,并梳理出具体的处理办法,使实施细则操作性更强,同时更体现人性化。对于无住宿发票的差旅,实施细则可规定附合理说明的无住宿差旅费也允许报销其他差旅相关费用,同时规定无住宿说明应由第三方出具,若无第三方说明时,也可由本人做出说明但需要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实施细则还应详细写明对应的审批流程及审批责任人。再以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为例,工作人员因接到紧急任务且对应等级的机票已订满等原因,只能购买高一等级的机票,实施细则可明确上述情况的审批责任人及审批流程,审批过的票据可实报实销。此外,具体的实施细则大大减少领导“特批”的情形,防范领导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更好的贯彻以制度管理单位的理念,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四)个别化
根据基层单位的个别化管理需要,制定相关具体化条款。比如,根据单位具体业务情况,增加对业务真实性控制的细则。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应规定机票购买的途径为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公布的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机构,还应规定报销机票时需附盖有安检章的登机牌或附包含已乘机状态的航空公司官网查验依据。对于参加会议、培训差旅,实施细则应规定报销时需附会议通知、议程,使审核人员可据此判断是否可以报销伙食补助以及市内交通补助。
三、基层科学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需注意的问题
(一)广泛调查,收集问题
科研人员开展科研项目常常需要实地调研、参加各种研讨会议、与其他项目合作单位交流等,这些业务活动都与差旅费管理密不可分,因此,科研人员最了解一些与差旅费相关的特殊问题,以及一些亟待解决的切身问题。基层科研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前,管理部门应尽可能的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收集科研人员的问题及建议,如:组织举办座谈会、参加研究室的'例会,提供科研人员与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差旅管理与报销问题的机会;提供邮箱、电话、微信等各种方便的渠道让科研人员提交问题及建议;设计差旅费调查表并广泛发放给各研究室,充分收集科研人员的问题及建议。而且通过鼓励科研人员与管理层对话,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单位实施细则的制定,也让科研人员更了解新制度的必要性,从而更好的接受新制度。相反,压制科研人员发表意见,只会变成抵制、敌对的情绪,妨碍新制度的推广。收集工作完成后,相关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科研人员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对其进行分类,并分析问?}的根本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措施、条款,编入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此外,科研业务、科研环境都在不断变化,问题与建议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也不是一劳永逸的,管理部门应把调查收集工作常态化,如每年做一次,遇到新问题,或发现已过时条款,都应对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完善,使具体实施细则与时俱进。
(二)充分沟通,明确责任
一般的制度实施细则都与多个管理部门相关,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前,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做充分的交流沟通,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制定部门,提出自己部门的管理问题,并一同深入分解业务环节和步骤,理顺各部门责任,以确保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都了解自己具体的责任,保证实施细则制定后能顺利运行。若相关部门不重视,在实施细则制定的过程中没有充分的参与,也不了解实施细则的细节,则很可能出现制定后相关的管理部门都不了解其责任以及具体有关条款的情形,或者出现制定后相关管理部门才提出执行有问题的尴尬局面。以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一般由单位的财务处负责制定,但绝对不是单靠财务处就能完成制定工作的,差旅申请管理、差旅报销管理与研究室负责人、人事处、科技处、主管所领导息息相关,各部门负责人都有各自对应的审核审批责任,以一基层科学事业单位为例,差旅费主要风险关键控制责任对照表如下所示:
只有各部门做好充分协调,分配好各家责任,保证差旅管理的主要风险均有部门进行把关,具体实施细则才能有效运行。
出差管理细则3
会计与税法既存在许多共同点。由于两者存在许多差异。所以操作难度较大。新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同时实施,进一步加大了企业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的难度。如何理解差异和准则处理差异。是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
一、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差异形成的原因
1、主体不同
新所得税法是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税务机关贯彻实施的。而会计制度、准则是由财政部制定的、贯彻实施的。新所得税法规范的是所得税的处理,即我们通常说的税务处理。会计制度、准则规范的是会计处理。
2、目标不同
新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而税法则是为了保证国家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依据公平税负、方便征管的要求,对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所约束和控制。
3、原则不同
目的不同导致了二者遵循的原则有很大差异。会计核算原则与所得税税前扣除确认原则相比,虽然都规定了配比原则和相关原则。但其所指的内容却不尽相同。
二、新准则与新税法的差异
(一)会计计量属性上的处理差异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3条规定,企业在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并不限制用其他方法计量。
实施细则第56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定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确认收入上的处理差异
1、收入确认的条件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销售商品收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实施细则中对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条件:
(1)企业获得已实现经济利益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控制权。
(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地合理计量。
可见,税法对收入的确认不以“风险转移”为必要条件,只要商品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就应该确认为收入。
2、收入确认的金额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人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人当期损益。
实施条例对纳税义务人采取赊销或者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在分期收款方式下,每笔收款分别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费用支出确认上处理差异
1、业务招待费的处理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o。
2、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处理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工资薪金支出处理差异
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收益对象,计人有关资产成本或相关损益。
出差管理细则4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全球竞争与相互依赖的全球经济,将各个国家与商业组织摆到同一个竞争舞台。建筑行业也不例外,改革开放近几十年来我国的建筑企业已经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取得了良好的声誉,质量过硬、技术先进、重信用守合同,但是中外在文化上的差异却一直是阻碍着我国企业在国际合作上进一步发展。为此,在国际工程管理的实践中,建筑企业的管理者除了应精通工程的“成本、质量、工期”的控制外,还必须深谙不同文化背景必将产生不同的行为方式,研究文化差异对管理工作带来的影响。要进行有效的项目管理,管理者必须具有并发展相应的对文化的敏感力和驾驭沟通的能力,采取相应的跨文化管理策略,才能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一、国际工程管理中的文化差异
(一)谈判风格
在国际工程建设和管理中,谈判是经常进行的,但是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独特的谈判模式。中方在谈判开始时会讨论双方所共同遵守的总体原则和共同利益。中国人习惯于从大的方面入手,主要关心的是双方长期合作的可能性。因此他们避免在一开始就讨论细节问题,而具体的细节留到以后再谈。而西方人则不同,他们对具体细节非常注意。谈判一开始就急于讨论具体的条款,在谈判中充满信心、明确果断,以经济上获利为目的,善于讨价还价,而且热衷于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地谈(他们用的最多的词语就是one by one),最后达成协议。来自不同文化的人在谈判中对待争论的态度也不同。
(二)对待合同的态度存在差异
(1)对待合同文本的态度
对合同文本的态度,中方是看重总体原则,这反映出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整体取向的。具体的表现是中方的合同文本往往只有一薄本,而西方的合同文本是几厚本,他们的合同详细到图纸文件的份数、图纸的材料(如蓝图、软盘、Email、胶片) 、制图人的联系方式等。在履行合同时,中方的态度往往是,在实质上不违反合同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调整。而西方则是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中国人和西方人对合同文本态度存在差异。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为准则倾向于整体性,一些小小的`细节通常不是很重视。而西方人则习惯正确、精细和理性的线性思维模式。
(2)对待合同索赔条款的态度
中国人听到”索赔”两个字时,往往联想到争端的仲裁和诉讼等法律行动。因此他们就认为应尽可能地避免索赔,以避免法律行动引起更多的麻烦或是经济损失。中国工程管理人员不愿索赔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国传统管理模式和计划经济惯性的作用;另一方面的原因还要追溯到中国传统文化上去。西方人认为只要某一方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规范、标准的规定就一定会给对方发函指出,并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要求索赔。
(三)人际交流
不少参与国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人员没有认识到跨文化交流的重要性,对跨文化交流的特殊性缺乏正确认识。不同文化的人们之间的接触必然产生文化上的差异或冲突。很多人往往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乎逻辑的、适当的,而来自其他文化的人们可能会认为是反常的、不合逻辑的。还有的人认为,只要掌握了对方的语言就可以和他们沟通了。其实不然,正确的使用语言要求大量文化方面的知识。一般来说,不同的场合说不同的话。跨文化交际是不同的文化背景的人们进行交际,是一种特殊的场合。这种场合的交际,要求参与者对对方文化的理解。中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导致了中国人同西方人的行为方式的差别。在国际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一切活动都是以人际之间的交往开始的。如果交流的双方对中西文化缺乏了解,中西文化不同的人际之间的交往规则就会导致冲突。
二、跨文化管理的探索
面对不同文化、不同国籍的各方人员,为实施跨文化管理的策略是一个重要因素,并且总结了几种跨文化管理策略以作参考。
(一)跨文化培训。工程管理经营在当地国的环境,其最重要是一种学习过程,即外籍人员文化的学习。对于各种规范、标准、规定尽量使用国际惯例(例如执行FIDIC条款)对我们的员工进行培训。
(二)多元文化认同。工程管理的文化冲突源于工作团队的文化差异,因此务必使内部员工了解多元文化之差异,尊重并包容文化之间差异,甚至将多元文化认同之理念列于项目管理的信条中。
(三)跨文化融合。对文化共性认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要求与工程管理内部不同文化群体之间,透过异中求同创建共同的公司文化,融合后的文化既能表现出明确而一致的特征,以消除文化冲突的产生。
(四)忽略、缓和文化差异。忽略文化差异就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以某一文化为背景来对待所有人。当然,忽略、缓和文化差异只是各种文化在企业中相互融合前的权宜之计。但是在国际工程中则是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因为毕竟工程项目具有短期性和目标性,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价值体系。
(五)跨文化沟通。要消除文化差异所产生的种种矛盾和冲突,必须发展有效的跨文化沟通。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彼此共事,应建立跨文化沟通的机制。工程管理者需要有意识的建立各种正式的、非正式的、有形的和无形的跨文化沟通组织与渠道。
三、结束语
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国门进入国际市场,从事国际工程的建设。成功的工程管理必须实施跨文化管理的策略,消除文化差异的冲突。在国际工程的管理中能适应多重文化的挑战,减小由文化差异带来的管理难度,降低项目工程管理运行的成本,更好地完成工程的既定目标,让我国的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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