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规定

时间:2025-01-08 17:33:13 管理 我要投稿

(热)食堂管理规定

食堂管理规定1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热)食堂管理规定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员工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餐厅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各管理人员在值班当天负责维护餐厅正常秩序,引导员工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员工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公司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总务部分管领导对餐厅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单位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员工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每天早上上岗前由服务主管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六、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要求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首饰,不涂指甲油,不留长发,售卖食物时应戴口罩。

  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员工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员工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原材料及成品饭菜留样。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保留24小时。

  五、单位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单位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单位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单位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分管采购经理要定期深入市场,了解市场行情,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双人采购。

  二、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体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三、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四、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五、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六、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七、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八、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九、采购人员必须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对采购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如发现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的,报请单位领导及总务部批准后,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单位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单位分管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

  3.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4.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5.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单位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单位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单位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单位伙食团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单位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单位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物品验收入库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

  一、所有原料、物品在入库前应计量后如实登记。

  二、核对交货量与订购量是否一致,交货量与发货单上数量是否一致。

  三、检查原料质量是否符合规格标准要求,对于数量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物品,予以据收或要求调换。

  四、验收结束后,应及时妥善收藏处理各类已领取原料并填写《食堂入库单》,作好货物的入库登记。

  五、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原则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六、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

  单位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臵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库房管理制度

  单位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员工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确保入库、出库手续齐全,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食堂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外来人员的就餐行为,结合公司食堂运营情况及安全管理,为全体员工及外来就餐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地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食堂用餐所有外来人员(即非本公司员工。如:外来施工人员、设备安装维护人员、供货商及送货人员、洽谈公务来宾等)。

  三、职责:

  1、办公室

  1.1办公室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管理;

  1.2办公室后勤文员负责餐票售卖、登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2、各部门

  2.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配合执行本制度;

  2.2责任部门及人员协助外来人员对餐票的购买,并引导至公司食堂用餐。

  四、内容:

  1、用餐时间

  1.1早餐时间:07:20-08:00

  1.2中餐时间:12:00-12:45

  1.3晚餐时间:17:00-17:30(夏季)

  17:30-18:00(冬季)

  1.4提前或超出规定用餐时间,食堂将不供应伙食。

  2、就餐流程

  2.1对于短期(2天内)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下)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到办公室后勤文员处购买餐票,然后再带领用餐人员去公司食堂就餐;

  2.2对于长期(2天以上)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上)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报办公室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到后勤文员处一次性购买餐票,交给就餐人员去食堂就餐。如餐票用完,工作还未结束则继续进行申请并登记。

  3、餐食费用标准

  3.1早餐票:2元/张/人

  3.2中餐票:5元/张/人

  3.3晚餐票:5元/张/人

  4、外来人员就餐制度

  4.1按规定时间凭餐票在公司员工食堂用餐;

  4.2排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3用餐人员就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食堂干净整洁;

  4.4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视情况做相应赔偿;

  4.5汤、主食等食品请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粮食;

  4.6餐后请将餐具送到碗筷收集处,并将餐具分类摆放好,残渣剩菜及骨屑均需倒入泔水桶内;

  4.7短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在食堂领取一次性碗筷;

  4.8长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请自备碗筷。

  五、附则

  1、客户单位审核、考察按《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执行;

  2、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正式实施。

食堂管理规定3

  (1)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触、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状况不佳的食品和原辅料。

  (2)大宗物资的验收由餐饮公司与餐饮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共同完成,供应商需要提交两联送货单,其中一联由餐饮公司保管制作台账,另一联交由餐饮服务中心派驻到每个食堂的值班人员保存,食堂值班人员根据收到的物资采购流水监督各食堂所采购物资的来源、确保质量、数量、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对不合格物品有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餐饮服务中心采购员对此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3)小型物资的验收由餐饮公司与餐饮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共同完成,餐饮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此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4)各食堂对所采购的合格原材料除需立即使用的外,必须归类按要求存放,并根据物料的`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及时退货处理,严禁流入食堂或仓库。

  4、原材料货款的支付

  (1)原材料验收合格后,餐饮公司应严格按实际数量做好入库,并按要求填写出入库单。

  (2)对于大宗物资,每月月底(每月25日以后),各供应商根据各自的供货记录,与食堂值班人员及餐饮公司一起核对大宗物资采购结算价款,三方签字确认。大宗物资结算价款核对完毕后交餐饮服务中心,由餐饮服务中心办理好相关报账手续后由xxx大学财务处从相应餐饮公司的营业款中代扣支付给各供应商,原材料货款采用转账方式汇至相关供应商账户。

  (3)对于小型物资的原材料货款结算由各餐饮公司自行负责结算。

食堂管理规定4

  一、管理体系:

  1、学校食堂由伙食委员会(由理事会、学校行政人员、食堂会计组成)管理,伙委会负责食堂经营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研究食堂的重大事情,形成决议,审核食堂帐务。

  2、学校总务处直接管理食堂事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3、食堂设事务长一名,全面负责食堂事务,并兼采买;设炊事班长一名,负责食堂具体事务安排,员工分工协调,菜食的安排搭配,加工安排;设保管兼卫生组长一名,负责实物收发及食堂卫生打扫。

  4、食堂帐务独立, 另设会计、出纳。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事务长可向学校会计室领取备用金3000元,后勤出纳领取备用金8000元,用于食堂日常开支。

  2、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需有采买(经手人)签字,证明人(保管或炊事班长)签字,交学校总务处审批,方可报帐。

  3、大米、面粉、油、干货等储备物资由学校定点采购,与供方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事务长、炊事班长、总务处签字的发票到会计室结帐,每月结算一次,时间定在每月28日下午。

  4、蔬菜类等日常食品或其它添置用具的发票,在第二天报销。由事务长凭手续齐全的票据到后勤出纳处报前一天的帐务。

  5、食堂帐务独立,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出纳报表,报表一式四份。(总务处、伙委会、事务长、财会室各一份)

  6、伙委会每月对食堂帐务进行一次审计。

  7、非正常上学时间在校就餐的学生,由生活总辅导将情况汇总到后勤出纳和各班主任(一式二份),费用由班主任收取,在每月底交后勤出纳。

  三、采购制度

  1、食堂物资采购,由事务长负责,伙委会成员监督。

  2、食物采购尽可能招标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签定合同,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

  3、供应商送货到食堂后,由事务长签收,米、油、面粉等干货进保管室,由保管员验收证明,蔬菜等由炊事班长验收证明。

  4、学生点心由事务长安排,由糕点房制作或由事务长采购,然后交生活总辅导验收分发。

  5、食堂用具添置由事务长提出申请,报总务处审批,由一名伙委会成员协同事务长购买。

  6、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由学校总务处处理。

  7、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以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四、保管制度

  1、保管员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应要求领取人签名。

  4、保管员应做好保管室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保管室和加工间。

  五、开餐制度

  1、按学校开餐时间准时开餐,无特殊情况推迟开餐时间,每次扣食堂整体评价分5分,责任人扣5分。

  2、在开餐时间前30分钟,将饭菜等装入餐车,并准备好餐盆、汤盆、汤勺、筷子等到餐车,饭屑碟摆放至餐桌上,餐车统一停放于饭厅前门。

  3、开餐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六、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作事故。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8、检查煤、气、油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9、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七、 食堂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为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使用食堂电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1、用电器不准赤脚操作,不准带电维修,不准无证上岗。

  2、不准用水和湿毛巾擦电源开关箱,插座及电器外壳,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

  3、不能用水冲洗带电源的墙壁。

  4、电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闸刀电源,必要时要拉掉插头,并将插头挂起,不得放在地下接触水源。

  5、如发现任何导电过热,冒火花,有异味,物件有漏电现象,电机有异常噪音或插座松动立即切断电源,并告知配电房,请电工维修。

  6、电动电器不能带负荷或超负荷启动,送电启动后方可放入加工的物品(合面机、豆浆机、切肉机、打蛋机等均属电动电器。)

  7、电热电器除红外线消毒柜外,不能在容器里无水送电加热(热水器、电热蒸锅、保温台、电饭煲等均属电热电器)。

  8、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本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

  9、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10、检查煤气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

  11、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12、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13、停电、停煤气、停水和下班时,应关好食堂餐厅一切电力电器设备及水龙头。

  14、发生火灾时,紧急切断电源,并拔报火警电话119。

  15、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施救,一定要当机立断,首先设法使触电者立即脱离电源,迅速拔掉插头拉掉开关切断电源,同时报告校医务室进行抢救。

  16、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设备受损个人赔偿。

  八、 食堂卫生制度

  1、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营业前办理好食品卫生许可证,每年到期及时进行年审换证。

  3、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要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双项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公用餐用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保持厨房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处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5、从事食品加工人员、服务员及相关人员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胡须,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形象。

  6、所用原料必须做到无毒无害,不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原料。

  7、加工蔬菜要做到反复漂洗并用开水浸烫,去除菜水,避免蔬菜污染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8、食品贮存、加工及刀案等工具,做到放物有序。

  9、库存原料要做到整洁、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定型包装原料应贴有标签,进货要严格验收、检查、登记、先进后出。

  10、食品原料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先洗手消毒、配戴口罩,使用售货夹。存放垃圾废弃物的垃圾桶要加盖,及时清理。

  11、食品加工销售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库存原材料的保质期,超过期限食品,绝不加工出售。不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油渍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12、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购销来历不明的食品。保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使假,以劣充好等伪劣食品。

  13、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14、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并且将每日每餐的食物留样,一旦发生立即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九、食物验收制度

  (一)、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二)、蔬菜由炊事班长验收,干货等进保管室的食物由保管员验收。

  (三)、验收程序:

  (1)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

  (2)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3)其它方面是否有不符合标准或不宜进入食堂使用的。

  (四)、结果处理: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五)、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一旦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

  启用“五常法”管理模式,重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性的推广:

  1、“常组织”:

  规范了存放位置,制定工作计划,把工作所需物品与非必需物品分开,将必需物品的数量降到最低,并将其放在一个方便可取的地方。使用频率较低的物品,抛掉或回仓;使用频率中等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的中间部位;使用频率较高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且方便可取的地方。对几年不用的物品,或者是不超过一次的物品,进行系统分析,然后再决定保存它还是扔掉它。勇于对“万一要用”的理念进行挑战。使食堂整体环境卫生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变,特别是原先不为人关注的死角地带的卫生有了最为明显的提高,同时更提高了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

  2、“常整顿”:

  (1)分类方式:取好物品的名字并贴好标签。

  (2)储存方法:设定好每一物品的放置地方。

  (3)储存标准:物品的存放地点是否与要求相符。

  (4)储存原则:

  a、避免库存告急;

  b、明确物品使用人。

  3、“常清洁”:

  每个人都有负责清洁的地方,共同负责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通过张贴员工个人岗位责职考核要求,提醒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

  4“常规范”:

  我们食堂重点从这些方面来着手做的:

  (1)视觉管理

  看食品的标识及品质,看员工对师生的服务态度,工作态度,看场所的卫生安全。

  (2)透明管理

  a、学生就餐费用透明:每日进行成本核算操作,每星期汇总一次。

  b、食堂工作人员考核透明:公布得分情况。

  C、食品仓库原料透明:存放原料的容器采用透明的塑料盒,使所有食品一目了然。

  5、“常自律”:

  经常向每一个人灌输按规定的方式做事,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都来积极创造一个具有良好习惯的工作场所,抛掉坏的习惯而养成良好的习惯。此过程有助于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遵章守纪,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天天看“五常”,时时做“五常”。使“五常法”管理真正深入人心。

食堂管理规定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餐厅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管理规定。

  2.范围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餐厅工作人员

  3.权责

  3.1人力资源部为食堂承包方管理部门,负责餐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的正常有序进行。

  3.2人力资源部管理内容包括:食品价格的评估及选择、餐厅卫生、饭菜、监督餐厅人员、反馈员工意见,处理双方关系等等。

  3.3食堂承包方对食堂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饭菜质量、工作态度、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3.4食堂承包方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3.5食堂承包方应配合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积极落实管理部门提整改事项。

  4.管理办法

  4.1采购

  4.1.1人力资源部人员对食堂承包方采购食材进行检验,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符合的食品,检验人员有权公司领导,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过程。

  4.1.2食堂承包方采购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应主动检查质量,索取有关产品合格证,食物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

  4.1.2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采购蔬菜、荤菜应从正规的菜场购买,蔬菜应选择新鲜;不准购买病、死的肉类及制品,禽类应购活体;不得采购化学色素及亚硝酸盐做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4.1.3其中食用油需正规品牌桶装油,如金龙鱼、福临门、盛洲等;大米需正规品牌袋装,如月芽、金香穗等。

  4.2拣切、清洗

  4.2.1拣切、清洗前首先要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禁止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2.2.

  清洗::荤、素食品应分池清洗。

  1)初洗:将去皮的瓜果,去掉菜头的蔬菜,打鳞的鱼类,去毛的肉类,用清水清洗。标准:无腐烂、无异味、泥沙。

  2)细洗:将切过后的菜品倒在洗菜池进行浸泡15分钟,再清水洗2—3次。标准:菜类中无杂物,无异味。

  3)清洁:菜筐要逐个清洗干净后才能放置菜。标准:菜筐必须里外干净。无污垢、无油污,无杂物。

  4.2.3拣切:生熟食品和荤素食品应专墩专用。

  1)初清洁:刀、砧板、台面冲洗干净。标准:刀无锈斑,无油污;砧板无异味,台面无污垢。

  2)再清洁:用清水将刀,砧板、台面冲洗干净,标准:刀无洗涤剂泡沫。

  3)加工:

  A、切配菜按规定进行分类切配,精工细作。标准:丝、条、片必须大小均条。

  B、切配好的菜不能放在地上,标准:整齐摆放在菜架上。

  C、生熟食品分开切配,标准:切配熟食的刀。砧板必须以过高温清毒10分钟。

  D、切配中必须一面切菜,一面清除卫生。标准:台面、地板无垃圾、杂物,用垃圾桶或筐装放垃圾。

  4)清洁:切配完成后及时清理卫生,标准:生熟刀、砧板清洗工作后分开悬挂。台面无杂物、积水;地面无垃圾、积水、渠无污水、杂物堵塞。

  4.3.供餐

  4.3.1戴好手套、口罩,穿好工衣。标准:必须整齐、整洁、口罩必须将口鼻盖好。

  4.3.2准备打菜勺、碟、盘。标准:必须用托盘放置,不能直按置于台面。

  4.3.3用菜盘将炒好的菜分开摆放。标准:荤菜、素菜均匀放置,方便购买。

  4.3.4供餐速度要快。准确无误。标准:必须无私心,一视同仁。

  4.4洗碗

  4.4.1及时把使用过的碗、碟、盘、勺收集到指定位置。标准:分类放置、不零散。

  4.4.2及要求

  1)初洗:用清水初洗去掉剩饭、剩菜和汤渍。标准:碗、碟、勺、盘里外没有残渣。

  2)细洗:用摄氏35度的温水加洗涤再用抹布逐个里外清洗干净。标准:没有任何杂物、油3)清洗:用清水清洁,浸泡后逐个捞起,标准:没有洗洁精泡沫。

  4)消毒:把洗好的餐具经检查晾干后放入消毒柜清毒。标准:100摄氏度以上消毒30分钟以上。

  4.5餐厅清洁

  4.5.1准备好拖把、抹布、温水、洗涤剂。标准:拖把必须干净,干、温各一把。抹布必须干净,干、温各一块。

  4.5.2清洁台面时,要分两次清洁,先用湿抹布擦拭,再用干抹布擦净。标准:桌面无垃圾,无水珠、无油渍。

  4.5.3清洁凳时,用干净的干抹布。标准:无水,无油渍,无杂物。

  4.5.4清洁地板时用扫帚将垃圾,杂物扫除后,再用湿拖把拖地,最后用干拖把拖干。标准:无杂物,干净。

  4.5.5清洁风扇、灯管、灭蝇器必须用干抹布。标准:无灰尘、无蛛网。

  4.5.6餐厅死角清洁:用洗涤剂彻底清洁,垃圾及时送走。标准:餐厅无臭味。无蚊子、苍蝇、蟑螂。

  4.5.7用后的拖把清洁干净,晾在适当的位置,标准:拖把必须干而洁净。

  4.6厨房清洁

  4.6.1清洁炉灶抽油烟机时关掉一切电源,用温水加洗洁精,清洁油垢用力刮掉。标准:无积油垢,无黑斑,洁亮。

  4.6.2清洁炉灶底部选用扫帚清扫。再用水冲洗。标准:炉灶底部无积垃圾,无味,风机无水。标准:沟渠无杂物堵塞,无污垢。

  4.6.3清洁蒸饭柜:

  1)用清水冲掉里面积存的剩饭,再用少许的洗涤剂清洁。标准:蒸饭柜内外无米饭,无杂物。

  2)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标准:蒸饭柜内外无米饭,无泡沫。

  3)厨房一切用具要以过洗涤剂清洁,再用清水清洗。标准:干净无油渍。无杂物摆放整齐。

  4.6.4厨房地面:

  1)用扫帚扫每个角落、地面的杂物。标准:垃圾不能扫在沟渠里面。

  2)用清水加上少许的洗衣粉进行细洗,然后冲洗。标准:地面无泡沫、油渍。

  3)用刮水器刮地面的积水。标准:地面无积水。

  4.7个人卫生及行为规范

  4.7.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报公司备案。

  4.7.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4.7.3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4.7.4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7.5操作食品时,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4.7.6出售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

  4.7.8不得用脏抹布或拖把在窗台、保温台上做卫生。

  4.7.9要节约水电燃料,坚持做到人走水关、灯关,不随意浪费。

食堂管理规定6

  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给在食堂就餐的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根据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精神,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就餐人员的范围:原则上为公司在册员工本人。

  二、由于接待能力非常有限,同时考虑到公司人员的公共卫生安全,禁止将食品带出餐厅。

  三、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就餐,午餐12:00—12:40;晚餐6:00—6:40。因工作原因提前或延迟就餐时间,需要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通知食堂准备和安排。

  四、一人一卡,刷卡就餐。

  五、公司员工食堂餐费标准暂定为每餐10元。公司以就餐卡的形式给予每位员工每月400元的用餐补助,可在公司员工食堂及小卖部消费。用餐补助以一季度为周期,每季度清零。长期外出培训暂不发放用餐补助。

  六、爱护食堂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有意涂画,不得扔、踢、踏、踩食堂餐饮用具及公用设施。对于损坏餐具及公共设备、设施者,照价赔偿。

  七、在食堂就餐时,要讲文明、用语礼貌、相互谦让。养成自觉排队的良习惯,自觉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不喧闹、不争吵、不拥挤、不插队。做到文明就餐。

  八、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扔废

  弃物,将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

  九、各部门需安排专人统计本部门用餐人数。3月9日之前报送办公室。

  十、根据自己需要领取食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十一、职工就餐时可自带餐具,就餐后应自觉将所用餐具清洗干净并放到指定地点。

  十二、未经食堂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出食堂工作间、操作间及库房。

  十三、尊重食堂职工的劳动,理解食堂职工的工作,积极配合食堂共同做好餐饭工作。

  十四、对食堂工作和菜品有意见、建议,可向办公室提出,以便使食堂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食堂管理规定7

  一、负责烹饪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根据不同食材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三、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俱全,使用餐员工满意。

  四、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进出操作间要洗手消毒。

  五、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切记用手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未消毒的容器盛菜,不能用抹布擦拭容器。

  六、制作好的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二次污染。

  七、抹布等要保持干净,分类使用。

  八、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各类用品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保持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等清洁无油垢。

  九、烹调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颜色异常的,不得加工。

  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十一、需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十二、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食堂管理规定8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就餐质量,共同营造一个卫生、整洁、安心、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员工食堂就餐的全体人员。

  3、管理职能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的归口部门为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对员工食堂进行管理和协调,具体工作由食堂管理员负责。

  4、管理规定

  4.1 公司为员工食堂提供现金3000元作为周转

  饭人员应根据当天就

  餐人数合理安排饭菜的数量。

  4.6 为丰富食堂的.菜品,就餐人员应当自力更生,积极开辟蔬菜地,种植各种蔬菜。

  4.7 原则上,就餐人员自己清洗自己所用的碗筷,并定置摆放;公用菜碗、器具由当天做饭人员清洗。

  4.8 食堂的卫生由当天做饭人员负责。

  4.9 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食堂的账务进行管理,每月对各项支出进行明细登记;对就餐人员的餐数进行统计;总支出超过公司补贴的部分由就餐人员进行分摊。

  4.10 办公室负责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附则

  本规定自20xx年3月2日起执行。

食堂管理规定9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文明服务,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一律刷卡就餐,计算准确一视同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拉关系、走后门。

  (四)食堂一日三餐,要本着讲求营养丰富、均衡的原则,要经常调节变化食物品种,每周日制定出下周食谱。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对象(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饭。每天早、午、晚和夜餐要努力做到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食堂管理规定10

  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1、学校师生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保本经营,不赢利,一切为师生服务。

  2、学校师生食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由校长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专职监督,经营人员具体经营。

  3、学校师生食堂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确保设施完好,严格按照有关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一杆插到底,严肃处理,即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师生食堂必须随时接受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食堂管理机构

  1、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xxx

  职责: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决定食堂管理办法;确定饭菜基本价格;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2、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

  主任:xxx

  成员: 张xx 万xxx

  职责: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教师代表会和家长代表会,评议伙食;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的情况;核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食堂管理员

  职责:

  (1)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

  (2)协助食堂经营人员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3)协助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4)负责召开炊管人员会议,对炊管员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5)协助食堂经营人员确定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单位; (6)对原材料入库进行核查验收;

  (7)核算饭菜基本价格;

  (8)负责食品加工程序过程监督;

  (9)负责饭菜数量和质量检查监督、负责食品留样; (10)负责食堂内外卫生安全检查;

  (11)检查监督食堂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12)负责对食堂帐务核算进行审查;

  (13)负责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督促和落实; (14)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15)检查监督食堂设施管护;

  (16)负责填写食堂管理日志。

  4、食堂劳务承揽人员

  职责:

  (1)负责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2)负责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3)负责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4)负责落实人员对库房、加工间进行24小时值班管护; (5)负责食堂所有设施的`管护维修;

  (6)负责食品加工;

  (7)负责库房、加工间、餐厅等食堂区域卫生清扫、消毒、保洁; (8)负责食品加工、出售;

  (9)负责食堂帐务核算;

  (10)负责食堂工作日志填写;

  (11)负责师生基本开水供应。

  三、炊管人员的管理

  1、炊管人员的招聘

  学校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从校内公办教师中选聘,待遇等同学校一般教师;学校食堂经营人员由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签定经营协议,

  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学校食堂厨师及炊事员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协助食堂经营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由食堂经营人员与炊事员按《劳动合同法》签定用工协议,明确工资待遇和相应工作职责。

  2、炊管人员的基本要求

  所有炊管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所有炊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炊事员应从自身做起,工作服整洁合身,用帽子或发网固定头发,鞋子要穿得舒适,不准穿高跟鞋上班,鞋带要扎实,防止拌倒,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以免不慎掉入食品中造成严重后果;使用刀具或其它电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一些因疏忽大意造成的自身伤害。炊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不能留长发,不能留指甲,衣服坚持每周洗一次,头发坚持每周洗两次,时刻保持身体干净整洁。

  3、炊管人员的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所有炊管人员身体必须绝对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热心服务工作,学校建立炊管人员卫生档案,新参加工作的炊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再上岗,每年学校统一组织炊管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换发健康证,学校对炊管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炊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经营,必须立即离岗,当炊管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凡患有五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5、炊管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食堂管理员和经营人员要认真制定炊管人员培训计划,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炊管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待考核合格后上岗,建立炊管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三、食堂管理基本规程

  1、食品原料采购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执行》;

  2、库房、加工间等食堂区域安全管护由食堂经营人员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看护;

  3、食品加工、留样、售卖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加工办法》执行;

  4、食堂库房、加工间、餐厅、炊管人员等卫生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卫生制度》执行;

  5、食堂设施管护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设施管护制度》执行;

  6、食物中毒处理按《铁锁关中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执行;

  7、食堂财务及饭菜价格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财务制度》执行。

  四、食堂管理责任

  1、学校食堂管理员承担食堂管理后果,无不安全事故发生、饭菜质量基本能得到社会满意、食堂设施无重大损失,可享受与其他教职工相同的所有待遇,对食堂在安全、质量监管、设施管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学校进行嘉奖,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食堂管理混乱,发生重大问题,管理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学校予以解聘。

  2、学校食堂经营人员须先期缴纳安全质量设施保证金,缴纳食堂设施使用折旧费。

  3、学校食堂经营人员承担食堂经营后果,无不安全事故、饭菜质量基本得到师生满意、食堂设施无损失,学校退还保证金,同时有优先继续经营的权利,食堂管理混乱、不按要求经营、发生安全问题、食堂设施损坏严重、饭菜质量差等情况,经营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学校扣罚保证金,不得再继续经营。

食堂管理规定11

  第一条 本公司食堂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量足,平等待人。

  第三条 遵守财经纪律。收款一律打卡,禁止收取现金。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第四条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第五条 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都有登记,有账目,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挪作他用。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要照价赔偿。

  第六条 炊事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七条 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八条 安排好就餐,减少排队时间,按时开饭。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中、晚餐品种要多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伙食。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临时加客餐,要事前通知或预约。

  第九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十条 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食堂管理规定1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四章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食堂指设于企业内部,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企业应承担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企业开展传染病的防控。

  第七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节持证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企业申办企业食堂应当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企业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企业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企业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一条企业食堂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二条5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第十三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企业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企业食堂,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五条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日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等情况管理控制。

  企业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当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和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企业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八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企业或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十九条企业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运输、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条企业食堂的备餐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的要求设置。

  第二十一条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企业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当专用。

  第二十三条企业食堂餐饮具消毒应当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足够的水池,严格执行并落实消毒液浓度、浸泡时间及冲洗等要求。

  第二十四条企业食堂应当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食品采购和贮存要求

  第二十五条企业食堂应当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大米还应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属指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的食品应当保存好每日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食品,应由供货方、采购人员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应做好食品验收和登记,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且供货票据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但应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

  鼓励企业食堂建立使用电子台账,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企业食堂除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四)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五)尽量不采购四季豆等豆类。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类和豆浆等食品时须确保烧熟煮透。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洗涤用品和减灭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贮存在食品仓库。

  食品及原料应当按品种分类存放。货架应根据情况加贴标识,标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装原料、散装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包装材质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贴标识。

  食品添加剂应当设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制作存放品种清单。

  第二十九条食品及原料应当根据贮存的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冷冻冷藏设施内的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放置,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成品、半成品应当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

  第三十条食品及原料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一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企业食堂应当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并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评定B级以上的单位订购。应当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供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确保食品从制作完成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节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二条企业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各切配区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应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三条企业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四条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暂存。烹饪后至食用的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供餐后剩余的食品应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时,应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不得将剩余食品与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三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不用或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准确称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记录。

  第三十七条餐具、饮具等工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当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

  餐具、饮具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三十八条企业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并在5℃左右的条件下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三十九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成专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第四十条企业食堂供餐需分送厂区就餐的,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送餐车辆、容器和工用具,应保证送餐过程中清洁卫生。每次运送食品前应对运送车辆、工用具和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运送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四十一条企业食堂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二条企业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排水沟渠通畅,地面无积水、无积垢,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四十三条企业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餐厨废弃物应由交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企业食堂应当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四章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四十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制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具体职责。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第四十五条企业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包括企业食堂经营者)和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依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列入企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企业应在就餐区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就餐人员事故应急报告和处理的宣传。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急联系人或其他人员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企业(包括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报告。

  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规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报告;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置,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样品;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企业食堂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对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触过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对事故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的认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依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事故最终调查报告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要逐级上报当地政府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建立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统一、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并督促企业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五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监督抽查考核列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考核。

  第五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经营许可情况及保持状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培训及在岗履职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订情况;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及档案建立情况;

  (五)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的情况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

  (六)食品处理区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

  (七)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的管理控制情况;

  第五十三条企业食堂应主动公开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情况。

  第五十四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五条企业食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未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六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企业等人群聚集单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辨别、防控能力。

  第五十七条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与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和协调协作。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部门应做好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五十九条企业和企业食堂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部门对下级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重点开展督查督办:

  (一)对行政区域存在的企业食堂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隐瞒、谎报、缓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行政区域内发生企业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四)行政区域内发生企业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企业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按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对企业食堂开展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的;

  (六)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的。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员工食堂参照本规定执行。

  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可不列入本规定的管理对象。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十四)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十五)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工矿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区域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跨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不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或者不进行业务指导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或者提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各类废弃物;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城市街道抛掷废弃物;

  (三)向城市道路、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城市公共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畜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道路两侧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圈围设施和临时环卫设施,硬化出入口道路,施工完毕应当清除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城市道路搅拌砂浆或者将泥沙排入下水道。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车辆清洗站(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设置,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车辆清洗站(点)应当设置泥沙过滤设施,禁止将泥沙排入城市排污系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公厕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负责公厕保洁工作,做到及时清掏、定期消毒。不履行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贮(化)粪池应当及时疏通、清掏。粪便外溢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清除、疏通。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清运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电等废弃物,应当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运,将垃圾运往指定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缴纳的,按照每日1‰加收滞纳金,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需要,建设或者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固定收集和处理场所。

  第三十七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负责保洁和消毒。

  第三十八条设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三十九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配套建设公厕、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所需建设经费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第四十条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建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产权和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禁止毁损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依法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擅自停用、占用、拆除、移动或者改变用途。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补建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赔偿,可以处以市场评估价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四十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四十六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事项以及对有损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违法审批申请事项,或者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行为不予制止和查处,或者应当受理的事项和投诉不予受理,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食堂管理规定13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办公经费的合理使用,保障公司员工用餐补助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自6月1日起公司食堂开始收取餐费

  1.收取对象:在食堂就餐员工;

  2.收取标准:300元/月(工作日午餐、晚餐);

  3.收取方式:按月收取,每月1日前交餐费到行政人事部;

  4.餐费按月收取后,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划交至食堂。若次月不在食堂用餐,则需至少提前一周告知行政人事部以便安排;

食堂管理规定1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食堂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1、行政部为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的正常有序进行。

  2、管理内容包括:食品价格的评估及选择、食堂卫生、饭菜质量、日常开支、监督食堂人员、反馈员工意见,处理双方关系等等。

  3、负责对食堂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饭菜质量、工作态度、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4、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5、负责食堂接待招待管理。

  6、负责对食堂的费用结算管理。

  四、食堂经营

  食堂为无利润经营,公司为食堂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五、食堂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上岗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

  ②食堂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2、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备案。

  ②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③上岗的工作人员严禁带手饰及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化妆存在残留;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无深色甲垢;

  ④严禁的手部染恙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的`创伤等者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温和、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因此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应向公司领导反映;

  ②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的管理;

  ③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要求,如有违反应接受公司处罚。

  ④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错误!味、营养质量等。

  六、食物的管理规定

  1、采购要求

  ①由专人按需配合采购,专人验收,对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库。

  ②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根据用量适当采购,保持新鲜。

  ③专人每个工作日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记录,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符合的食品,检验人员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过程。

  ④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做到日清月结。

  2、食物卫生要求

  ①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

  ②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3、安全卫生规定

  ①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

  ②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③采购蔬菜、荤菜应从正规的菜场购买。蔬菜应选择新鲜,不准购买病、死的肉类及制品;禽类应购活体。要不断改善主副食花色品种。

  ④分菜、择菜应尽量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⑤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⑥午餐剩余的饭菜可以放在冰箱或冰柜内,在晚餐时加热食用,但晚餐剩余的饭菜应及时处理,不得留到第二天食用。

  4、环境卫生规定

  ①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特别是晚餐后的工作绝对不能过夜。

  ②冰箱、冰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必须保持有效并采取除驱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应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③每周的星期天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彻底整理和清洁;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内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清洁。

  ④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蚊蝇滋生。

  ⑤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及保养。

  ⑥下班前谨记切断电源、杜绝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5、员工用餐公约

  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早餐:07:00—7:40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和保安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备、一人打多份。

  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餐厅内禁止吸烟。

  凡协厂商来厂洽公人员,可在干部餐厅就餐,但必须在上午9:30,下午14:00以前通知厨房,由洽谈部门干部带入餐厅就餐。各部门如晚间加班至23:00或启动夜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

  七、用餐标准

  1、员工标准餐7元/餐2荤2素

  2、额外添菜按大荤3元/份、小荤2元/份、素菜1元/份

  八、费用结算

  用餐餐费由专人统一汇总,做好每月明细数据集用餐、采购、支出食堂月报表报公司审批。月报表经各级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请款、报销。食堂日常采购开支,由食堂负责人填写借款单经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后到财务部预支,并在下月请款报销时冲帐。

食堂管理规定15

  为了维护学生食堂就餐秩序,形成讲究秩序、文明就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就餐基本规定

  1、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按先后顺序包队买饭,不拥挤、不加塞、不起哄、不喧闹。

  2、礼貌谦让,讲究文明,严禁在食堂打架斗殴、滋扰生事。

  3、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爱护粮食,按需购买,不得乱扔食物。

  4、保持食堂清洁卫生,不许随地吐痰、扔杂物、倒废水,不许吸烟、喝酒。

  5、节约用水,洗完餐具后,自觉关闭水笼头。

  6、爱护食堂的各种设施和备品,不得损毁。

  7、尊重食堂炊管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侮辱性的言行。

  8、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不许顶撞值班人员。

  二、违纪处理办法

  1、对违反上述基本规定的就餐人员,视其情节,依据校规校纪的有关条款,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罚款的.处理,直至校纪处分。对不服从管理的校外人员将送交保卫处处理。

  2、文明就餐是一种素质修养,将就餐表现和日常表现联系起来。

  3、将违纪学生人次与学生所在班、系评选“先进集体”、挂钩。

  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校生以及其他各类就餐人员,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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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食堂管理规定

食堂管理规定1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热)食堂管理规定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员工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餐厅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各管理人员在值班当天负责维护餐厅正常秩序,引导员工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员工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公司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总务部分管领导对餐厅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单位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员工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每天早上上岗前由服务主管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六、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要求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首饰,不涂指甲油,不留长发,售卖食物时应戴口罩。

  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员工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员工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原材料及成品饭菜留样。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保留24小时。

  五、单位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单位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单位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单位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分管采购经理要定期深入市场,了解市场行情,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双人采购。

  二、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体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三、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四、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五、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六、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七、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八、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九、采购人员必须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对采购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如发现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的,报请单位领导及总务部批准后,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单位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单位分管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

  3.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4.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5.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单位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单位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单位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单位伙食团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单位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单位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物品验收入库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

  一、所有原料、物品在入库前应计量后如实登记。

  二、核对交货量与订购量是否一致,交货量与发货单上数量是否一致。

  三、检查原料质量是否符合规格标准要求,对于数量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物品,予以据收或要求调换。

  四、验收结束后,应及时妥善收藏处理各类已领取原料并填写《食堂入库单》,作好货物的入库登记。

  五、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原则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六、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

  单位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臵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库房管理制度

  单位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员工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确保入库、出库手续齐全,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食堂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外来人员的就餐行为,结合公司食堂运营情况及安全管理,为全体员工及外来就餐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地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食堂用餐所有外来人员(即非本公司员工。如:外来施工人员、设备安装维护人员、供货商及送货人员、洽谈公务来宾等)。

  三、职责:

  1、办公室

  1.1办公室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管理;

  1.2办公室后勤文员负责餐票售卖、登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2、各部门

  2.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配合执行本制度;

  2.2责任部门及人员协助外来人员对餐票的购买,并引导至公司食堂用餐。

  四、内容:

  1、用餐时间

  1.1早餐时间:07:20-08:00

  1.2中餐时间:12:00-12:45

  1.3晚餐时间:17:00-17:30(夏季)

  17:30-18:00(冬季)

  1.4提前或超出规定用餐时间,食堂将不供应伙食。

  2、就餐流程

  2.1对于短期(2天内)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下)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到办公室后勤文员处购买餐票,然后再带领用餐人员去公司食堂就餐;

  2.2对于长期(2天以上)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上)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报办公室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到后勤文员处一次性购买餐票,交给就餐人员去食堂就餐。如餐票用完,工作还未结束则继续进行申请并登记。

  3、餐食费用标准

  3.1早餐票:2元/张/人

  3.2中餐票:5元/张/人

  3.3晚餐票:5元/张/人

  4、外来人员就餐制度

  4.1按规定时间凭餐票在公司员工食堂用餐;

  4.2排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3用餐人员就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食堂干净整洁;

  4.4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视情况做相应赔偿;

  4.5汤、主食等食品请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粮食;

  4.6餐后请将餐具送到碗筷收集处,并将餐具分类摆放好,残渣剩菜及骨屑均需倒入泔水桶内;

  4.7短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在食堂领取一次性碗筷;

  4.8长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请自备碗筷。

  五、附则

  1、客户单位审核、考察按《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执行;

  2、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正式实施。

食堂管理规定3

  (1)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触、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状况不佳的食品和原辅料。

  (2)大宗物资的验收由餐饮公司与餐饮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共同完成,供应商需要提交两联送货单,其中一联由餐饮公司保管制作台账,另一联交由餐饮服务中心派驻到每个食堂的值班人员保存,食堂值班人员根据收到的物资采购流水监督各食堂所采购物资的来源、确保质量、数量、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对不合格物品有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餐饮服务中心采购员对此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3)小型物资的验收由餐饮公司与餐饮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共同完成,餐饮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此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4)各食堂对所采购的合格原材料除需立即使用的外,必须归类按要求存放,并根据物料的`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及时退货处理,严禁流入食堂或仓库。

  4、原材料货款的支付

  (1)原材料验收合格后,餐饮公司应严格按实际数量做好入库,并按要求填写出入库单。

  (2)对于大宗物资,每月月底(每月25日以后),各供应商根据各自的供货记录,与食堂值班人员及餐饮公司一起核对大宗物资采购结算价款,三方签字确认。大宗物资结算价款核对完毕后交餐饮服务中心,由餐饮服务中心办理好相关报账手续后由xxx大学财务处从相应餐饮公司的营业款中代扣支付给各供应商,原材料货款采用转账方式汇至相关供应商账户。

  (3)对于小型物资的原材料货款结算由各餐饮公司自行负责结算。

食堂管理规定4

  一、管理体系:

  1、学校食堂由伙食委员会(由理事会、学校行政人员、食堂会计组成)管理,伙委会负责食堂经营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研究食堂的重大事情,形成决议,审核食堂帐务。

  2、学校总务处直接管理食堂事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3、食堂设事务长一名,全面负责食堂事务,并兼采买;设炊事班长一名,负责食堂具体事务安排,员工分工协调,菜食的安排搭配,加工安排;设保管兼卫生组长一名,负责实物收发及食堂卫生打扫。

  4、食堂帐务独立, 另设会计、出纳。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事务长可向学校会计室领取备用金3000元,后勤出纳领取备用金8000元,用于食堂日常开支。

  2、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需有采买(经手人)签字,证明人(保管或炊事班长)签字,交学校总务处审批,方可报帐。

  3、大米、面粉、油、干货等储备物资由学校定点采购,与供方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事务长、炊事班长、总务处签字的发票到会计室结帐,每月结算一次,时间定在每月28日下午。

  4、蔬菜类等日常食品或其它添置用具的发票,在第二天报销。由事务长凭手续齐全的票据到后勤出纳处报前一天的帐务。

  5、食堂帐务独立,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出纳报表,报表一式四份。(总务处、伙委会、事务长、财会室各一份)

  6、伙委会每月对食堂帐务进行一次审计。

  7、非正常上学时间在校就餐的学生,由生活总辅导将情况汇总到后勤出纳和各班主任(一式二份),费用由班主任收取,在每月底交后勤出纳。

  三、采购制度

  1、食堂物资采购,由事务长负责,伙委会成员监督。

  2、食物采购尽可能招标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签定合同,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

  3、供应商送货到食堂后,由事务长签收,米、油、面粉等干货进保管室,由保管员验收证明,蔬菜等由炊事班长验收证明。

  4、学生点心由事务长安排,由糕点房制作或由事务长采购,然后交生活总辅导验收分发。

  5、食堂用具添置由事务长提出申请,报总务处审批,由一名伙委会成员协同事务长购买。

  6、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由学校总务处处理。

  7、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以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四、保管制度

  1、保管员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应要求领取人签名。

  4、保管员应做好保管室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保管室和加工间。

  五、开餐制度

  1、按学校开餐时间准时开餐,无特殊情况推迟开餐时间,每次扣食堂整体评价分5分,责任人扣5分。

  2、在开餐时间前30分钟,将饭菜等装入餐车,并准备好餐盆、汤盆、汤勺、筷子等到餐车,饭屑碟摆放至餐桌上,餐车统一停放于饭厅前门。

  3、开餐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六、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作事故。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8、检查煤、气、油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9、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七、 食堂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为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使用食堂电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1、用电器不准赤脚操作,不准带电维修,不准无证上岗。

  2、不准用水和湿毛巾擦电源开关箱,插座及电器外壳,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

  3、不能用水冲洗带电源的墙壁。

  4、电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闸刀电源,必要时要拉掉插头,并将插头挂起,不得放在地下接触水源。

  5、如发现任何导电过热,冒火花,有异味,物件有漏电现象,电机有异常噪音或插座松动立即切断电源,并告知配电房,请电工维修。

  6、电动电器不能带负荷或超负荷启动,送电启动后方可放入加工的物品(合面机、豆浆机、切肉机、打蛋机等均属电动电器。)

  7、电热电器除红外线消毒柜外,不能在容器里无水送电加热(热水器、电热蒸锅、保温台、电饭煲等均属电热电器)。

  8、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本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

  9、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10、检查煤气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

  11、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12、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13、停电、停煤气、停水和下班时,应关好食堂餐厅一切电力电器设备及水龙头。

  14、发生火灾时,紧急切断电源,并拔报火警电话119。

  15、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施救,一定要当机立断,首先设法使触电者立即脱离电源,迅速拔掉插头拉掉开关切断电源,同时报告校医务室进行抢救。

  16、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设备受损个人赔偿。

  八、 食堂卫生制度

  1、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营业前办理好食品卫生许可证,每年到期及时进行年审换证。

  3、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要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双项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公用餐用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保持厨房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处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5、从事食品加工人员、服务员及相关人员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胡须,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形象。

  6、所用原料必须做到无毒无害,不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原料。

  7、加工蔬菜要做到反复漂洗并用开水浸烫,去除菜水,避免蔬菜污染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8、食品贮存、加工及刀案等工具,做到放物有序。

  9、库存原料要做到整洁、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定型包装原料应贴有标签,进货要严格验收、检查、登记、先进后出。

  10、食品原料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先洗手消毒、配戴口罩,使用售货夹。存放垃圾废弃物的垃圾桶要加盖,及时清理。

  11、食品加工销售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库存原材料的保质期,超过期限食品,绝不加工出售。不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油渍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12、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购销来历不明的食品。保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使假,以劣充好等伪劣食品。

  13、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14、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并且将每日每餐的食物留样,一旦发生立即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九、食物验收制度

  (一)、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二)、蔬菜由炊事班长验收,干货等进保管室的食物由保管员验收。

  (三)、验收程序:

  (1)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

  (2)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3)其它方面是否有不符合标准或不宜进入食堂使用的。

  (四)、结果处理: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五)、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一旦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

  启用“五常法”管理模式,重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性的推广:

  1、“常组织”:

  规范了存放位置,制定工作计划,把工作所需物品与非必需物品分开,将必需物品的数量降到最低,并将其放在一个方便可取的地方。使用频率较低的物品,抛掉或回仓;使用频率中等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的中间部位;使用频率较高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且方便可取的地方。对几年不用的物品,或者是不超过一次的物品,进行系统分析,然后再决定保存它还是扔掉它。勇于对“万一要用”的理念进行挑战。使食堂整体环境卫生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变,特别是原先不为人关注的死角地带的卫生有了最为明显的提高,同时更提高了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

  2、“常整顿”:

  (1)分类方式:取好物品的名字并贴好标签。

  (2)储存方法:设定好每一物品的放置地方。

  (3)储存标准:物品的存放地点是否与要求相符。

  (4)储存原则:

  a、避免库存告急;

  b、明确物品使用人。

  3、“常清洁”:

  每个人都有负责清洁的地方,共同负责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通过张贴员工个人岗位责职考核要求,提醒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

  4“常规范”:

  我们食堂重点从这些方面来着手做的:

  (1)视觉管理

  看食品的标识及品质,看员工对师生的服务态度,工作态度,看场所的卫生安全。

  (2)透明管理

  a、学生就餐费用透明:每日进行成本核算操作,每星期汇总一次。

  b、食堂工作人员考核透明:公布得分情况。

  C、食品仓库原料透明:存放原料的容器采用透明的塑料盒,使所有食品一目了然。

  5、“常自律”:

  经常向每一个人灌输按规定的方式做事,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都来积极创造一个具有良好习惯的工作场所,抛掉坏的习惯而养成良好的习惯。此过程有助于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遵章守纪,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天天看“五常”,时时做“五常”。使“五常法”管理真正深入人心。

食堂管理规定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餐厅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管理规定。

  2.范围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餐厅工作人员

  3.权责

  3.1人力资源部为食堂承包方管理部门,负责餐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的正常有序进行。

  3.2人力资源部管理内容包括:食品价格的评估及选择、餐厅卫生、饭菜、监督餐厅人员、反馈员工意见,处理双方关系等等。

  3.3食堂承包方对食堂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饭菜质量、工作态度、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3.4食堂承包方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3.5食堂承包方应配合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积极落实管理部门提整改事项。

  4.管理办法

  4.1采购

  4.1.1人力资源部人员对食堂承包方采购食材进行检验,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符合的食品,检验人员有权公司领导,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过程。

  4.1.2食堂承包方采购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应主动检查质量,索取有关产品合格证,食物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

  4.1.2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采购蔬菜、荤菜应从正规的菜场购买,蔬菜应选择新鲜;不准购买病、死的肉类及制品,禽类应购活体;不得采购化学色素及亚硝酸盐做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4.1.3其中食用油需正规品牌桶装油,如金龙鱼、福临门、盛洲等;大米需正规品牌袋装,如月芽、金香穗等。

  4.2拣切、清洗

  4.2.1拣切、清洗前首先要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禁止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2.2.

  清洗::荤、素食品应分池清洗。

  1)初洗:将去皮的瓜果,去掉菜头的蔬菜,打鳞的鱼类,去毛的肉类,用清水清洗。标准:无腐烂、无异味、泥沙。

  2)细洗:将切过后的菜品倒在洗菜池进行浸泡15分钟,再清水洗2—3次。标准:菜类中无杂物,无异味。

  3)清洁:菜筐要逐个清洗干净后才能放置菜。标准:菜筐必须里外干净。无污垢、无油污,无杂物。

  4.2.3拣切:生熟食品和荤素食品应专墩专用。

  1)初清洁:刀、砧板、台面冲洗干净。标准:刀无锈斑,无油污;砧板无异味,台面无污垢。

  2)再清洁:用清水将刀,砧板、台面冲洗干净,标准:刀无洗涤剂泡沫。

  3)加工:

  A、切配菜按规定进行分类切配,精工细作。标准:丝、条、片必须大小均条。

  B、切配好的菜不能放在地上,标准:整齐摆放在菜架上。

  C、生熟食品分开切配,标准:切配熟食的刀。砧板必须以过高温清毒10分钟。

  D、切配中必须一面切菜,一面清除卫生。标准:台面、地板无垃圾、杂物,用垃圾桶或筐装放垃圾。

  4)清洁:切配完成后及时清理卫生,标准:生熟刀、砧板清洗工作后分开悬挂。台面无杂物、积水;地面无垃圾、积水、渠无污水、杂物堵塞。

  4.3.供餐

  4.3.1戴好手套、口罩,穿好工衣。标准:必须整齐、整洁、口罩必须将口鼻盖好。

  4.3.2准备打菜勺、碟、盘。标准:必须用托盘放置,不能直按置于台面。

  4.3.3用菜盘将炒好的菜分开摆放。标准:荤菜、素菜均匀放置,方便购买。

  4.3.4供餐速度要快。准确无误。标准:必须无私心,一视同仁。

  4.4洗碗

  4.4.1及时把使用过的碗、碟、盘、勺收集到指定位置。标准:分类放置、不零散。

  4.4.2及要求

  1)初洗:用清水初洗去掉剩饭、剩菜和汤渍。标准:碗、碟、勺、盘里外没有残渣。

  2)细洗:用摄氏35度的温水加洗涤再用抹布逐个里外清洗干净。标准:没有任何杂物、油3)清洗:用清水清洁,浸泡后逐个捞起,标准:没有洗洁精泡沫。

  4)消毒:把洗好的餐具经检查晾干后放入消毒柜清毒。标准:100摄氏度以上消毒30分钟以上。

  4.5餐厅清洁

  4.5.1准备好拖把、抹布、温水、洗涤剂。标准:拖把必须干净,干、温各一把。抹布必须干净,干、温各一块。

  4.5.2清洁台面时,要分两次清洁,先用湿抹布擦拭,再用干抹布擦净。标准:桌面无垃圾,无水珠、无油渍。

  4.5.3清洁凳时,用干净的干抹布。标准:无水,无油渍,无杂物。

  4.5.4清洁地板时用扫帚将垃圾,杂物扫除后,再用湿拖把拖地,最后用干拖把拖干。标准:无杂物,干净。

  4.5.5清洁风扇、灯管、灭蝇器必须用干抹布。标准:无灰尘、无蛛网。

  4.5.6餐厅死角清洁:用洗涤剂彻底清洁,垃圾及时送走。标准:餐厅无臭味。无蚊子、苍蝇、蟑螂。

  4.5.7用后的拖把清洁干净,晾在适当的位置,标准:拖把必须干而洁净。

  4.6厨房清洁

  4.6.1清洁炉灶抽油烟机时关掉一切电源,用温水加洗洁精,清洁油垢用力刮掉。标准:无积油垢,无黑斑,洁亮。

  4.6.2清洁炉灶底部选用扫帚清扫。再用水冲洗。标准:炉灶底部无积垃圾,无味,风机无水。标准:沟渠无杂物堵塞,无污垢。

  4.6.3清洁蒸饭柜:

  1)用清水冲掉里面积存的剩饭,再用少许的洗涤剂清洁。标准:蒸饭柜内外无米饭,无杂物。

  2)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标准:蒸饭柜内外无米饭,无泡沫。

  3)厨房一切用具要以过洗涤剂清洁,再用清水清洗。标准:干净无油渍。无杂物摆放整齐。

  4.6.4厨房地面:

  1)用扫帚扫每个角落、地面的杂物。标准:垃圾不能扫在沟渠里面。

  2)用清水加上少许的洗衣粉进行细洗,然后冲洗。标准:地面无泡沫、油渍。

  3)用刮水器刮地面的积水。标准:地面无积水。

  4.7个人卫生及行为规范

  4.7.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报公司备案。

  4.7.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4.7.3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4.7.4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7.5操作食品时,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4.7.6出售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

  4.7.8不得用脏抹布或拖把在窗台、保温台上做卫生。

  4.7.9要节约水电燃料,坚持做到人走水关、灯关,不随意浪费。

食堂管理规定6

  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给在食堂就餐的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根据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精神,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就餐人员的范围:原则上为公司在册员工本人。

  二、由于接待能力非常有限,同时考虑到公司人员的公共卫生安全,禁止将食品带出餐厅。

  三、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就餐,午餐12:00—12:40;晚餐6:00—6:40。因工作原因提前或延迟就餐时间,需要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通知食堂准备和安排。

  四、一人一卡,刷卡就餐。

  五、公司员工食堂餐费标准暂定为每餐10元。公司以就餐卡的形式给予每位员工每月400元的用餐补助,可在公司员工食堂及小卖部消费。用餐补助以一季度为周期,每季度清零。长期外出培训暂不发放用餐补助。

  六、爱护食堂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有意涂画,不得扔、踢、踏、踩食堂餐饮用具及公用设施。对于损坏餐具及公共设备、设施者,照价赔偿。

  七、在食堂就餐时,要讲文明、用语礼貌、相互谦让。养成自觉排队的良习惯,自觉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不喧闹、不争吵、不拥挤、不插队。做到文明就餐。

  八、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扔废

  弃物,将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

  九、各部门需安排专人统计本部门用餐人数。3月9日之前报送办公室。

  十、根据自己需要领取食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十一、职工就餐时可自带餐具,就餐后应自觉将所用餐具清洗干净并放到指定地点。

  十二、未经食堂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出食堂工作间、操作间及库房。

  十三、尊重食堂职工的劳动,理解食堂职工的工作,积极配合食堂共同做好餐饭工作。

  十四、对食堂工作和菜品有意见、建议,可向办公室提出,以便使食堂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食堂管理规定7

  一、负责烹饪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根据不同食材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三、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俱全,使用餐员工满意。

  四、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进出操作间要洗手消毒。

  五、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切记用手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未消毒的容器盛菜,不能用抹布擦拭容器。

  六、制作好的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二次污染。

  七、抹布等要保持干净,分类使用。

  八、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各类用品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保持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等清洁无油垢。

  九、烹调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颜色异常的,不得加工。

  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十一、需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十二、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食堂管理规定8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就餐质量,共同营造一个卫生、整洁、安心、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员工食堂就餐的全体人员。

  3、管理职能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的归口部门为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对员工食堂进行管理和协调,具体工作由食堂管理员负责。

  4、管理规定

  4.1 公司为员工食堂提供现金3000元作为周转

  饭人员应根据当天就

  餐人数合理安排饭菜的数量。

  4.6 为丰富食堂的.菜品,就餐人员应当自力更生,积极开辟蔬菜地,种植各种蔬菜。

  4.7 原则上,就餐人员自己清洗自己所用的碗筷,并定置摆放;公用菜碗、器具由当天做饭人员清洗。

  4.8 食堂的卫生由当天做饭人员负责。

  4.9 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食堂的账务进行管理,每月对各项支出进行明细登记;对就餐人员的餐数进行统计;总支出超过公司补贴的部分由就餐人员进行分摊。

  4.10 办公室负责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附则

  本规定自20xx年3月2日起执行。

食堂管理规定9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文明服务,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一律刷卡就餐,计算准确一视同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拉关系、走后门。

  (四)食堂一日三餐,要本着讲求营养丰富、均衡的原则,要经常调节变化食物品种,每周日制定出下周食谱。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对象(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饭。每天早、午、晚和夜餐要努力做到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食堂管理规定10

  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1、学校师生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保本经营,不赢利,一切为师生服务。

  2、学校师生食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由校长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专职监督,经营人员具体经营。

  3、学校师生食堂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确保设施完好,严格按照有关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一杆插到底,严肃处理,即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师生食堂必须随时接受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食堂管理机构

  1、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xxx

  职责: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决定食堂管理办法;确定饭菜基本价格;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2、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

  主任:xxx

  成员: 张xx 万xxx

  职责: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教师代表会和家长代表会,评议伙食;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的情况;核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食堂管理员

  职责:

  (1)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

  (2)协助食堂经营人员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3)协助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4)负责召开炊管人员会议,对炊管员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5)协助食堂经营人员确定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单位; (6)对原材料入库进行核查验收;

  (7)核算饭菜基本价格;

  (8)负责食品加工程序过程监督;

  (9)负责饭菜数量和质量检查监督、负责食品留样; (10)负责食堂内外卫生安全检查;

  (11)检查监督食堂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12)负责对食堂帐务核算进行审查;

  (13)负责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督促和落实; (14)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15)检查监督食堂设施管护;

  (16)负责填写食堂管理日志。

  4、食堂劳务承揽人员

  职责:

  (1)负责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2)负责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3)负责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4)负责落实人员对库房、加工间进行24小时值班管护; (5)负责食堂所有设施的`管护维修;

  (6)负责食品加工;

  (7)负责库房、加工间、餐厅等食堂区域卫生清扫、消毒、保洁; (8)负责食品加工、出售;

  (9)负责食堂帐务核算;

  (10)负责食堂工作日志填写;

  (11)负责师生基本开水供应。

  三、炊管人员的管理

  1、炊管人员的招聘

  学校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从校内公办教师中选聘,待遇等同学校一般教师;学校食堂经营人员由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签定经营协议,

  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学校食堂厨师及炊事员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协助食堂经营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由食堂经营人员与炊事员按《劳动合同法》签定用工协议,明确工资待遇和相应工作职责。

  2、炊管人员的基本要求

  所有炊管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所有炊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炊事员应从自身做起,工作服整洁合身,用帽子或发网固定头发,鞋子要穿得舒适,不准穿高跟鞋上班,鞋带要扎实,防止拌倒,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以免不慎掉入食品中造成严重后果;使用刀具或其它电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一些因疏忽大意造成的自身伤害。炊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不能留长发,不能留指甲,衣服坚持每周洗一次,头发坚持每周洗两次,时刻保持身体干净整洁。

  3、炊管人员的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所有炊管人员身体必须绝对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热心服务工作,学校建立炊管人员卫生档案,新参加工作的炊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再上岗,每年学校统一组织炊管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换发健康证,学校对炊管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炊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经营,必须立即离岗,当炊管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凡患有五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5、炊管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食堂管理员和经营人员要认真制定炊管人员培训计划,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炊管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待考核合格后上岗,建立炊管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三、食堂管理基本规程

  1、食品原料采购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执行》;

  2、库房、加工间等食堂区域安全管护由食堂经营人员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看护;

  3、食品加工、留样、售卖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加工办法》执行;

  4、食堂库房、加工间、餐厅、炊管人员等卫生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卫生制度》执行;

  5、食堂设施管护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设施管护制度》执行;

  6、食物中毒处理按《铁锁关中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执行;

  7、食堂财务及饭菜价格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财务制度》执行。

  四、食堂管理责任

  1、学校食堂管理员承担食堂管理后果,无不安全事故发生、饭菜质量基本能得到社会满意、食堂设施无重大损失,可享受与其他教职工相同的所有待遇,对食堂在安全、质量监管、设施管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学校进行嘉奖,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食堂管理混乱,发生重大问题,管理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学校予以解聘。

  2、学校食堂经营人员须先期缴纳安全质量设施保证金,缴纳食堂设施使用折旧费。

  3、学校食堂经营人员承担食堂经营后果,无不安全事故、饭菜质量基本得到师生满意、食堂设施无损失,学校退还保证金,同时有优先继续经营的权利,食堂管理混乱、不按要求经营、发生安全问题、食堂设施损坏严重、饭菜质量差等情况,经营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学校扣罚保证金,不得再继续经营。

食堂管理规定11

  第一条 本公司食堂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量足,平等待人。

  第三条 遵守财经纪律。收款一律打卡,禁止收取现金。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第四条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第五条 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都有登记,有账目,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挪作他用。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要照价赔偿。

  第六条 炊事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七条 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八条 安排好就餐,减少排队时间,按时开饭。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中、晚餐品种要多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伙食。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临时加客餐,要事前通知或预约。

  第九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十条 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食堂管理规定1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四章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食堂指设于企业内部,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企业应承担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企业开展传染病的防控。

  第七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节持证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企业申办企业食堂应当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企业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企业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企业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一条企业食堂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二条5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第十三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企业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企业食堂,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五条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日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等情况管理控制。

  企业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当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和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企业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八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企业或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十九条企业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运输、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条企业食堂的备餐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的要求设置。

  第二十一条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企业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当专用。

  第二十三条企业食堂餐饮具消毒应当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足够的水池,严格执行并落实消毒液浓度、浸泡时间及冲洗等要求。

  第二十四条企业食堂应当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食品采购和贮存要求

  第二十五条企业食堂应当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大米还应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属指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的食品应当保存好每日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食品,应由供货方、采购人员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应做好食品验收和登记,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且供货票据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但应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

  鼓励企业食堂建立使用电子台账,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企业食堂除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四)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五)尽量不采购四季豆等豆类。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类和豆浆等食品时须确保烧熟煮透。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洗涤用品和减灭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贮存在食品仓库。

  食品及原料应当按品种分类存放。货架应根据情况加贴标识,标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装原料、散装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包装材质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贴标识。

  食品添加剂应当设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制作存放品种清单。

  第二十九条食品及原料应当根据贮存的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冷冻冷藏设施内的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放置,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成品、半成品应当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

  第三十条食品及原料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一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企业食堂应当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并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评定B级以上的单位订购。应当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供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确保食品从制作完成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节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二条企业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各切配区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应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三条企业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四条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暂存。烹饪后至食用的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供餐后剩余的食品应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时,应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不得将剩余食品与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三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不用或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准确称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记录。

  第三十七条餐具、饮具等工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当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

  餐具、饮具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三十八条企业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并在5℃左右的条件下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三十九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成专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第四十条企业食堂供餐需分送厂区就餐的,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送餐车辆、容器和工用具,应保证送餐过程中清洁卫生。每次运送食品前应对运送车辆、工用具和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运送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四十一条企业食堂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二条企业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排水沟渠通畅,地面无积水、无积垢,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四十三条企业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餐厨废弃物应由交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企业食堂应当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四章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四十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制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具体职责。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第四十五条企业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包括企业食堂经营者)和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依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列入企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企业应在就餐区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就餐人员事故应急报告和处理的宣传。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急联系人或其他人员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企业(包括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报告。

  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规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报告;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置,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样品;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企业食堂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对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触过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对事故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的认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依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事故最终调查报告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要逐级上报当地政府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建立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统一、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并督促企业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五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监督抽查考核列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考核。

  第五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经营许可情况及保持状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培训及在岗履职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订情况;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及档案建立情况;

  (五)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的情况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

  (六)食品处理区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

  (七)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的管理控制情况;

  第五十三条企业食堂应主动公开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情况。

  第五十四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五条企业食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未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六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企业等人群聚集单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辨别、防控能力。

  第五十七条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与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和协调协作。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部门应做好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五十九条企业和企业食堂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部门对下级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重点开展督查督办:

  (一)对行政区域存在的企业食堂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隐瞒、谎报、缓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行政区域内发生企业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四)行政区域内发生企业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企业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按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对企业食堂开展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的;

  (六)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的。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员工食堂参照本规定执行。

  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可不列入本规定的管理对象。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十四)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十五)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工矿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区域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跨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不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或者不进行业务指导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或者提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各类废弃物;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城市街道抛掷废弃物;

  (三)向城市道路、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城市公共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畜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道路两侧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圈围设施和临时环卫设施,硬化出入口道路,施工完毕应当清除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城市道路搅拌砂浆或者将泥沙排入下水道。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车辆清洗站(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设置,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车辆清洗站(点)应当设置泥沙过滤设施,禁止将泥沙排入城市排污系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公厕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负责公厕保洁工作,做到及时清掏、定期消毒。不履行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贮(化)粪池应当及时疏通、清掏。粪便外溢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清除、疏通。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清运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电等废弃物,应当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运,将垃圾运往指定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缴纳的,按照每日1‰加收滞纳金,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需要,建设或者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固定收集和处理场所。

  第三十七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负责保洁和消毒。

  第三十八条设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三十九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配套建设公厕、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所需建设经费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第四十条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建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产权和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禁止毁损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依法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擅自停用、占用、拆除、移动或者改变用途。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补建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赔偿,可以处以市场评估价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四十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四十六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事项以及对有损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违法审批申请事项,或者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行为不予制止和查处,或者应当受理的事项和投诉不予受理,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食堂管理规定13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办公经费的合理使用,保障公司员工用餐补助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自6月1日起公司食堂开始收取餐费

  1.收取对象:在食堂就餐员工;

  2.收取标准:300元/月(工作日午餐、晚餐);

  3.收取方式:按月收取,每月1日前交餐费到行政人事部;

  4.餐费按月收取后,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划交至食堂。若次月不在食堂用餐,则需至少提前一周告知行政人事部以便安排;

食堂管理规定1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食堂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1、行政部为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的正常有序进行。

  2、管理内容包括:食品价格的评估及选择、食堂卫生、饭菜质量、日常开支、监督食堂人员、反馈员工意见,处理双方关系等等。

  3、负责对食堂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饭菜质量、工作态度、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4、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5、负责食堂接待招待管理。

  6、负责对食堂的费用结算管理。

  四、食堂经营

  食堂为无利润经营,公司为食堂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五、食堂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上岗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

  ②食堂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2、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备案。

  ②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③上岗的工作人员严禁带手饰及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化妆存在残留;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无深色甲垢;

  ④严禁的手部染恙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的`创伤等者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温和、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因此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应向公司领导反映;

  ②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的管理;

  ③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要求,如有违反应接受公司处罚。

  ④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错误!味、营养质量等。

  六、食物的管理规定

  1、采购要求

  ①由专人按需配合采购,专人验收,对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库。

  ②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根据用量适当采购,保持新鲜。

  ③专人每个工作日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记录,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符合的食品,检验人员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过程。

  ④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做到日清月结。

  2、食物卫生要求

  ①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

  ②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3、安全卫生规定

  ①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

  ②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③采购蔬菜、荤菜应从正规的菜场购买。蔬菜应选择新鲜,不准购买病、死的肉类及制品;禽类应购活体。要不断改善主副食花色品种。

  ④分菜、择菜应尽量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⑤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⑥午餐剩余的饭菜可以放在冰箱或冰柜内,在晚餐时加热食用,但晚餐剩余的饭菜应及时处理,不得留到第二天食用。

  4、环境卫生规定

  ①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特别是晚餐后的工作绝对不能过夜。

  ②冰箱、冰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必须保持有效并采取除驱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应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③每周的星期天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彻底整理和清洁;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内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清洁。

  ④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蚊蝇滋生。

  ⑤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及保养。

  ⑥下班前谨记切断电源、杜绝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5、员工用餐公约

  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早餐:07:00—7:40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和保安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备、一人打多份。

  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餐厅内禁止吸烟。

  凡协厂商来厂洽公人员,可在干部餐厅就餐,但必须在上午9:30,下午14:00以前通知厨房,由洽谈部门干部带入餐厅就餐。各部门如晚间加班至23:00或启动夜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

  七、用餐标准

  1、员工标准餐7元/餐2荤2素

  2、额外添菜按大荤3元/份、小荤2元/份、素菜1元/份

  八、费用结算

  用餐餐费由专人统一汇总,做好每月明细数据集用餐、采购、支出食堂月报表报公司审批。月报表经各级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请款、报销。食堂日常采购开支,由食堂负责人填写借款单经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后到财务部预支,并在下月请款报销时冲帐。

食堂管理规定15

  为了维护学生食堂就餐秩序,形成讲究秩序、文明就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就餐基本规定

  1、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按先后顺序包队买饭,不拥挤、不加塞、不起哄、不喧闹。

  2、礼貌谦让,讲究文明,严禁在食堂打架斗殴、滋扰生事。

  3、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爱护粮食,按需购买,不得乱扔食物。

  4、保持食堂清洁卫生,不许随地吐痰、扔杂物、倒废水,不许吸烟、喝酒。

  5、节约用水,洗完餐具后,自觉关闭水笼头。

  6、爱护食堂的各种设施和备品,不得损毁。

  7、尊重食堂炊管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侮辱性的言行。

  8、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不许顶撞值班人员。

  二、违纪处理办法

  1、对违反上述基本规定的就餐人员,视其情节,依据校规校纪的有关条款,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罚款的.处理,直至校纪处分。对不服从管理的校外人员将送交保卫处处理。

  2、文明就餐是一种素质修养,将就餐表现和日常表现联系起来。

  3、将违纪学生人次与学生所在班、系评选“先进集体”、挂钩。

  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校生以及其他各类就餐人员,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