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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岗管理制度
1、目的
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守纪、负责的工作态度
2、范围
集团各公司全体员工
3、查岗方式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并主导,随时、随机对集团下属各公司、各部门在上班时间离岗、脱岗、串岗以及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的查处。
4、查岗准备工作
4.1下属各公司、各部门在人员产生变动时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如无通知按未变动处理。
4.2每次查岗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带队,组织和协调。
5、处理办法
5.1对于以下违纪情况每次给予20元的处罚:
①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或着装不整,如穿拖鞋、短裤等现象;
②生产单位在交接班时的迟到、早退现象,后勤部门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的迟到、早退现象;
③办公时间看与本岗位无关的报刊、杂志或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④工作场所卫生不整洁,办公环境脏乱差;
5.2对于以下违纪情况每次给予100元的处罚:
① 串岗,发现上班期间不在本职岗位而在其他不相关岗位聊天,喧哗;
②睡岗,上班期间放下本职工作在工作场所睡觉;
③脱岗,在上班时间不在岗位且办公室人员、本部门人员不知道其去向,无论为公为私,在10分钟内未回岗位者;
④酒后上岗,上班期间饮酒,导致影响正常工作,并带来安全隐患者;
⑤上班时间玩游戏,做与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事;
⑥对于发现违纪情况且不改者,交予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处理。
6、查处到违纪情况以同样标准处罚其直接主管部门领导。
7、查岗人员填写查岗情况分析报告。对处罚、奖励情况登记记录,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8、在岗人员如认为查岗人员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登记有不真实、不公平现象,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报告,经核实后,将对查岗人员做出相应处罚。
9、查岗情况及时整理,交予被查处人员的部门负责人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查岗情况在考评会上提出并讨论对部门处罚的方式和力度。
10、查岗情况及时交予被查部门领导签字审核。
恒远集团综合行政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