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管理办法
美国经济学家西蒙指出:“管理就是决策”。校长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集中体现,也是学校工作取得成效的要害。管理正确,就会把学校发展好、建设好,创好声望;管理失误,就会使学校工作停止不前,甚至走下坡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合,教导的成败关系着一个国家、民族、家庭、个人的出路和命运。对于小学学校管理来说,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小学学校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1
一、有效管理的基础:决策。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赫伯特.西蒙指出:"决策是管理的心脏,管理是由一系列决策组成的,管理就是决策"。决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学校管理水平。作为校长,要充分考虑到决策的重要性,以良好的决策推动学校的健康发展。在本人平时一些决策的经验中,总结出了关于作出好的决策的几个方面。
⑴、决策的前提是发现问题和客观地分析问题,区分常规问题和非常规问题,并选择不同解决办法,不能以偏概全、一概而论。
⑵、决策须有可行性,任何决策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要将眼前所能达到的效果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考虑,使得决策所能达到的最终目的便是推动管理体制的改善和学校的发展。
⑶、与决策的制定是否有效的是时机,决策会受到时间和环境等影响,有些是基于刻不容缓的威胁和稍纵即逝的机遇,要求作出快速的决策;有些是关于教学计划或者管理方式改进等方面,则需要长期试验和实践才能决定的,总之,因时而定,因地制宜。
二、有效管理的活力:激励。
俗话说的好:"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言一句暑天寒",这句简单的俗语从侧面反映出了激励所带来的促人进步的催化剂作用。当前科学发展观下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就是教育必须以人为本,为了使得管理模式顺应教师成长和学生发展,要充分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热情,使得学校得到整体发展。在确定激励措施、完善奖惩制度的同时,要注重细节方面的鼓励。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实施者,是与学生接触最频繁的角色。作为校长,要尽量给教师提供适宜的福利工资待遇与各种奖励措施,同时,不可忽视精神激励,学会增强老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我校出台了很多对老师的福利措施之外,还进行了更多关于促进学生进步的激励模式的探索。在一些基本的取得优异成绩和进步奖学金等方面的鼓励之外,我们更加强调的是"精神"二字。小学生正处于对任何事情都懵懂的年龄,心灵很脆弱,偶尔的一句关怀与表扬比物质上的奖励来的更加及时,更能触动学生的心灵,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因此在开例会的时候,经常就这一方面和教师进行探讨,引导教师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做到真正激励学生主动去学习。激励是一种力量,也是管理体制中一种无形的进步杠杆,如何保持杠杆的平衡,需要我们认真的根据学校情况去探索。
三、有效管理的桥梁:和谐。
学校是教育的大集体,学校教育也牵涉千家万户和社会各个方面。冰心老人曾说过:"美的真谛应该在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和谐是一种潜在的力量,如果在学校管理中能充分运用和谐的力量,那么我们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先是校长应着力培育好外部环境,要和当地政府及各级部门、爱心人士搞好关系,取得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其次是与老师之间的和谐,学校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头绪纷繁,单凭校长个人的力量当然不可能完成各项工作,只有在各年级老师的配合下,工作的开展才能顺利。在平时的工作中,应以平和的心态以及友善的微笑去安排工作和商讨事宜,尽量营造出一种群策群力的融洽和谐的氛围,只有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群体力量才能得到最大的释放,推动学校管理工作顺利发展。三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和谐。在常规的教育中,除了诸如注重文明礼仪、认真学习、保护学校环境等基本规范外,还应特别注重在师生关系方面的培养。在一些引导和规范后,学生见到老师都会礼貌问好,而教师也不仅仅只是点头,而是当学生问好的时候,给予关切的问候和亲切的回应,让学生觉得自己同样被老师尊重和注重。在这样一种和谐的关系中,有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推动学校的日程顺利进行,使得学校的各项安排和活动都有序地迈步前进。
四、有效管理的灵魂:创新。
教育家陶行知说过这样一句话:"处处是创造之地,天天是创造之时,人人是创造之人"。有创造,就意味着有创新的身影,创新是任何方面任何发展都需要的力量,学校的管理若能很好的利用创新这一概念的真谛,不仅能使得学校呈现日新月异的状态,而且可以与时代发展的步伐并驾齐驱。关于创新这方面,可以例举我校的创新基点:
⑴特别注重情感教育的意义,在日常的工作和教学中,不管是师生之间还是同事之间,感情交流的成分很多,情感是人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这方面做得好,就为关于如何去创新的工作提供了新鲜的空气。
⑵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教育意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在寓教于乐的轻松环境下,学生和教师的心情都得到放松,而且在小智力游戏的潜移默化熏陶中,开发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利于他们学习过程中创新思想的显现。
总之,学校管理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这样才能吻合全国教育万马奔腾、你追我赶的格局。要以政策为导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把创新与创效统一起来,确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管理创新目标。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2
为了加强对学校油印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文印工作效率和文印内容的有效性,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发挥集体备课的作用,提高各年级集体备课的质量,控制消耗,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节约资源,学校特制定以下几项规定:
一、管理人员职责
1、使用人员必须熟知油印设备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要求使用。
2、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员,不准擅自拆修。
3、使用人员要注意爱护油印设备,降低消耗、费用。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设备位置。
5、保持油印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禁止在油印室内吸烟、用餐、会客。
6、使用油印设备前,教师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处理;使用油印设备后,教师应及时打扫卫生。
7、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办的油印任务,油印的内容力求清楚美观,格式规范,正确无误。
8、学校如有重要的突击任务,必须加班油印,如期完成任务。
9、认真做好油印数量的登记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油印管理制度
1、学校油印工作归口教务处管理。
2、各年级需要油印的试题、资料,在每学期开学初要作好计划和预算,并报蹲点领导审批。
3、由年级组长须提前三天交油印室并进行登记。由此而产生的纸张、油墨等费用由年级组担负。
4、教师个人不得油印任何资料。
5、从严控制油印数,任何资料50张起印,油印机动数不超过20张。
6、凡学校所需公共资料,须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分管校长,由部门负责人送印,并在油印室予以登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7、油印时,须如实登记页数、份数及送印人姓名。
8、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及各年级月考试卷由教务处负责人送印并登记。
9、每年年底,总务处凭油印单据与各年级组清帐。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3
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一份。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
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投影幕布、多功能讲台)按教室(班级)固定,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体育器材室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室负责人统一管理。
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卫生室的医疗设施由卫生负责人统一管理。
9、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二、公务损坏赔偿原则
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报修通知单》,报总务处,为保证正常的教学,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总务处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到会计室交款。
2、凡属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灯泡)不列入赔偿范围。
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
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总务处将组织两次公物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
2、总务处每天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室,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3、对维修后不按要求交纳赔偿款的班级,总务处将通知年级部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环境和饮食卫生管理,建设文明整洁校园,根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校区域的师生员工、家属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环境和饮食卫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群众参与、门前三包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爱卫会为全校卫生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环境和饮食卫生的规划、布置、检查、监督和管理。保卫科负责对校区内摊点等进行清理,共同做好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爱卫会、学生科等负责做好环境饮食卫生工作的宣传,增强师生员工文明意识和公共卫生道德水平。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学校建筑物和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和完好。各大楼挂置各类标牌,须经批准。全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教职工住宅、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和吊挂有碍校容美观的物品。各大楼、住宅楼楼道走廊均应保持干净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七条在校区内设置的广告栏、宣传栏、路牌、招牌等建筑物须经学校总务科报校长办公室批准;残缺或内容过时的应及时维修、更换和拆除。
第八条校园道路、路沿石和各类井盖应当保持平整完好。塌陷破损的,由总务科及时维修更新。
第九条各类经营应在学校批准的范围内营业,并保持场地整洁,不得影响校容。
第十条各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做到“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定期清扫、确保整洁。并有权制止责任区内乱堆、乱放、乱扔杂物等有损环境卫生的现象。
第十一条道路和公共区每天7:30以前必须清扫干净,整天保洁,果皮箱每天清理干净。各班级垃圾由各班送往垃圾车或垃圾站。教工生活垃圾不得堆放在垃圾箱内,应及时送往垃圾站。
第十二条垃圾站的垃圾定期运到垃圾倾倒场。
第十三条校区内基建、泥、木、水、电及装修工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施工场所必须围档作业。车辆运输出入工地如有污染道路应及时清扫或冲洗干净。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办理验收手续。职工住宅的房屋装修,应按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将装修垃圾清运出校外。
第十四条师生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果皮、烟头、纸屑、饭盒等废弃物,不得乱倒垃圾和污水,不得在校园内焚烧垃圾。
第三章饮食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饮食从业人员必须在市、县级卫生监督所进行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执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
第十六条上班必须穿戴工作衣帽。讲究个人卫生,严格执行“五四制”(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
第十七条严禁工作时间内配戴各种首饰,私人物品不得带入操作间。
第十八条坚持日常卫生清扫,保持食堂内外及饮食场地的干净、整洁。定人、定时间、定包干区域,饭前整理,饭后清理,桌椅随时抹净,地板每天拖洗。
第十九条严禁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产品和原料进入食堂和小卖部销售。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操作规程,做好从粗加工、精加工、切配到炒作,最后配餐的工作,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操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加工间内荤、素食品的存放和清理都要分开,上道工序发现不合格的食物不能流到下道工序,各道工序完成后及时清扫干净。保持加工间内各种台面、砧板、盛具及地面的清洁卫生。
第二十二条严禁在加工和售饭菜时吸烟、嚼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烟蒂和纸屑。
第三十三条餐具清洗坚持“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的原则。保证餐具无油腻、无水迹、无细菌。
第二十四条储存柜内和冷藏柜内存放食品,必须将生、熟食品分开,减少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
第二十五条坚持日常卫生监督,随时接受各级部门的检查。发现问题,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奖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校园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
(二)对破坏校容环境卫生及公共卫生设施行为举报或制止有功的。
(三)在校容和环境卫生教育、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外,由有关部门依据情节予以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饭盒、烟头等废弃物,一次处5元至10元罚款。
(二)在建筑物、设施和树木、电杆上涂写、刻画、挂物、张贴、不按规定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停车辆、饲养家畜、家禽,一次处10元至50元罚款。
(三)不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清扫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清运和处理垃圾。渣土、粪便,影响环境卫生;车辆运垃圾、渣土,不按规定密封污染道路;建筑施工不围档施工;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场地影响校容环境卫生;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一次处50元至20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教职工要理解和支持环卫职工的工作,任何侮辱、欧打校园环卫工作人员或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交保卫科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从校务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5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的精神,落实省有关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要求,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提高师资水平的先导作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现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一、课题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1、学校成立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课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各职能结构主要负责人和各学科组长组成。
2、教研室为课题管理机构,负责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实施、成果鉴定、送审、建档等工作。
3、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论证和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和优秀成果推广等的全过程管理。
4、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校级科研课题专项活动,教研室负责建设和管理课题科研队伍(聘请兼职研究员),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课题指向和课题分类
5、学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主要研究:在学校教育发展中具有重要现实和指导意义的理论问题;在教育教学实践领域内,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问题;对于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前沿问题。
6、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主要指向经学校教研室和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批准的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
国家级课题:指国家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省级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市区级课题:市区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校级课题:校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含青年教师专项课题)。
7、关于校级立项课题:
(1)学校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指具有重大研究价值、应用价值或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中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科研项目。一般课题是指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科研项目。
(2)校级立项的重点课题每年通过专项鉴定评选出1/3,学校在经费拨给以及政策措施方面给予更有力的支持。校级立项的一般课题数量不限。
(3)校级立项的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或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或指导者,并在实际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负责人限报1名,如确实需要可设副负责人1名。
8、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参照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的要求分为:A专业开发类、B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类、C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类、D职业培训类、E综合类。
三、课题规划与申报
9、学校教育科研规划与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同步,一般以5年为一规划期。由学校教研室根据市教科室要求和学校实际定期颁布《学校教育科研发展规划》。
10、学校教职员均可申报校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市级以上课题的申请人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申报课题须填写《科研课题申报书》1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课题研究的期限一般为1—3年(一般教改项目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11、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的研究课题,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亟待研究的课题,由学校组织课题组进行专门研究。
12、为按时优质的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申请人每次申请课题只限一项,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开展研究。
四、课题立项
13、课题立项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的实践价值,课题组组成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14、申报课题由学校教研室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评审组,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分类评审。课题通过评审,主持人根据评审意见尽快撰写《科研课题开题报告》和课题研究方案,并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由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定并书面公布,确立为校级课题,并择优向市、省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推荐,参加市、省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评审。
15、学校重大课题的立项须邀请上级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和有关领导、聘请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组织论证。
16、被批准为市级以上课题的,校级课题立项取消,但仍然归学校统一管理。未结题前均按校级课题级别管理。
五、过程管理
17、学校教研室负责课题研究过程的全面管理,包括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成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18、教研室建立课题档案资料,公布每学年立项课题实施情况。
19、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教科室在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在报告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勒令中止研究,并撤消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20、课题主持人负责研究过程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合理调配人员、经费和信息等资源,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主持人应定期向教研室提交阶段性研究报告。
21、课题组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研究过程的自己管理。抓好计划的实施、反馈调节和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
2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主持人,或对课题组成员进行调整,或延长研究期限,或改变课题名称,或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的,课题主持人应书面报告学校教研室,经同意后方为有效。
六、课题结题与成果鉴定
23、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均应进行鉴定验收。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和《课题鉴定申请书》,向教研室提出鉴定申请。
24、课题鉴定由学校教研室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是否完成预定任务、课题研究的结果及其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作出结论和评定。鉴定结果经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5、立项课题的中期评估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终期评估(或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三个等级:优秀、通过、不通过。
26、课题结题材料的形式一般包括:《结题报告》和《课题鉴定申请书》、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著、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或实物模型等。
七、成果奖励与成果推广
27、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作为课题组成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参加优秀成果评选的依据。
28、学校重大课题结题后,其研究成果须报请上级研究机构同意,邀请有关专家,采用通讯或会议形式,组织课题鉴定。
29、学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由教科室编印优秀成果集和组织会议交流加以推广。重要优秀成果采取指令形式予以全面或局部推广。由教科室组织成果获得者在全校或局部范围内,对接受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推动科研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得到应用。
30、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推广根据接受者在推广过程中对原型的不同应用方式和理解接受程度,一般分为“直接应用型”、“迁移应用型”、“发展应用型”三种类型。
八、经费管理
31、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由自筹资金、学校核拨,实报实销等形式执行。
32、教科室对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九、课题档案
33、课题组要系统地收集和保存反映课题研究全过程的文件材料,形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档案。教科室要加强档案管理,发挥课题档案的作用。
34、课题档案应包括:科研课题立项审定表、开题报告、课题研究方案、过程性材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阶段研究计划、中期调查表、阶段性研究报告;学生跟踪观察记录、对比情况,学生个案分析积累;实验班、对比班情况分析;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课题组活动记录、教学案例、课件、心得体会、电脑作品等)、中期报告、结题报告。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6
一、概念解读
在学校管理中,班级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此处将班级管理界定为班主任按照一定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为建立良好的班集体,实现共同的目标而不断进行协调的综合性活动。简言之,班级管理就是指班主任对所带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生活、课外活动等工作的管理。
二、主要目标
依据一定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努力在强化班级民主管理,创建积极向上的班风学风,加强班级常规建设,开展特色班级活动,建设文明班级秩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探索出新思路,新经验,以实现班级管理最优化,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构筑良好的平台。
三、具体措施
班级事务纷繁复杂,要进行全面管理,高效管理可抓住两条线进行。即依据班集体的发展与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而实施的纵向管理和根据班级的组织结构、人员组合情况、制度贯彻水平而实施的横向管理。
(一)制定计划,注重起始工作
1、明确制定计划要求:计划是班级管理过程的起始环节。制定计划要做到目标明确,切实可行。
2、确定制定计划步骤:
(1)主要管理者——班主任通盘考虑,提出初步方案;
(2)广泛吸收科任教师、家长、学生的意见;
(3)归纳集中,确定最佳方案。
3、考虑计划内容:包括班级情况分析、本学期(年)任务(德、智、体、美、劳等几方面)、教育内容、主要措施和时间安排。
(二)落实计划,加强组织和检查组织与检查是小学班级管理过程的主体环节,首先要做好组织建设工作。
1、编好小组,健全各种组织。如成立班委会、中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
2、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如体育老师负责班级体育活动的开展,其他课任老师主要进行课堂常规管理,班主任则负责全面管理。
3、建立健全各项纪律和制度。如请假制度、作业制度、卫生制度;活动纪律、劳动纪律、课堂纪律等。其次,还要通过检查来督促计划的执行,及时了解情况,适时作好调整。
4、平时检查和阶段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要及时、灵活、机动,如每天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卫生情况,作业情况;阶段检查一般安排在期中、期末进行,要做到全面、集中、系统。
5、重视全面检查和专题检查。全面检查一般在结束进行,要对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完整的考核;专题检查是专就一个问题深入、细致、重点突出地进行检查,如卫生活动检查。
(三)归纳总结,提升管理水平,总结是班级管理过程的终结环节。要着重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周期的努力方向,使全体班级管理人员以更高昂的士气和精神投入下一周期的工作中。
横向管理要求根据班级的具体情况进行常规管理,狠抓制度化建设。主要体现在对班级日常工作的处理上及管理的规范化上。可从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入手。
(一)规范班级一日生活管理。学校生活日复一日,要保证班级日常生活稳定有序,必须形成一定的生活规范。
1、统计学生出勤情况,组织晨读,安排值日。
2、组织课间操、眼保健操,上好晨夕会。
3、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班级日常活动进行讲评。
4、审查班级日志,对个别学生进行帮助教育。
5、处理偶发事件。
6、做好放学安排等。
(二)重视班级的思想建设班级的思想建设即班风建设。班风是班集体中大多数人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意志情感和精神状态的共同表现形式,它能无形的支配班内学生的言行
1、确定班风内容,依据《德育大纲》、《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实际情况确定,用简明扼要的词语概括“勤学、守纪、团结、向上”。
2、培养良好班风。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良好的班风从若干个第一开始,要注意处处事事开个好头。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联系实际,提高思想觉悟。
(2)严格要求,持之以恒。严格执行班级规章制度和要求,定期展开检查、评比、总结;认真完成学校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
(3)树立榜样,示范引路。大力宣传和表扬涌现出的各种典型(如三好学生、拾金不昧、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后进变先进等),推广他们的经验,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
(4)指明方向,不断前进。不断为班级制定出某一阶段的具体努力方向,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为,增强学生对班集体的热情。当一阶段目标实现时,再恰当地提出下一阶段新的任务和目标。
(三)着力学生干部培养。在班级管理中,要重视班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他们在班级中的作用,带动全班同学和集体不断前进。
1、加强对班干部的思想教育,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使他们团结友爱、齐心协力地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2、在集体活动中培养当班干部的热情。
3、帮助班干部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4、特别重视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这样就能做到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成为班级管理名副其实的得力助手。
(四)注重学习质量管理,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是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尤其要重视学习习惯的养成。如上学习惯、课前准备习惯、上课习惯、作业习惯、预复习习惯、书写习惯、读书习惯、审题习惯、自习习惯等。
(五)加强体育卫生管理体育卫生是班级管理中又一重要内容,在班级管理中要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卫生习惯。
1、引导学生认真参加两课(体育课、健康课)、两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两活动(体育活动、课间活动),保证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努力达到少年儿童体育锻炼标准。
2、引导学生努力做到《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提出的卫生要求。
3、教导学生注意保护视力,注意劳逸结合,切实做到“三个一”,即眼里书本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手指握笔离纸一寸。
4、做好体检、疫苗接种等卫生健康工作。
(六)组织多彩班级活动开展班级活动不仅能较好地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凝聚力强的班集体,还有利于学生获得全面和谐的发展,因此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
1、明确活动种类:在丰富多样的班级活动中,季节性和纪念性班级活动、模拟性班级活动、系列性班级活动较为常见。
2、确定活动内容,选取活动形式:思想品德教育活动、拓宽知识面活动、公益服务性活动,文娱体育性活动、礼仪教育活动等,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并选取座谈、演讲、竞赛、展览等相应的形式。
3、做好活动设计。
4、组织活动实施。
(七)密切家校联系在班级管理中争取家庭的配合,能形成一体化的教育功能。
1、接受新班时,进行普遍的家访,了解学生及家庭的基本情况和家庭教育状况,以便有计划有目的地做好家长工作,争取家长的全力配合。
2、平时可通过经常进行家庭访问、书面联系、校信通、定期举行家长座谈会、家长委员会、接待家长来访等方式,互通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要求,研究对学生的教育问题,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取得家长对班级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3、充分挖掘家长中的教育资源,借助家长的知识和力量,广开教育渠道,丰富教育资源。
(八)注意档案资料管理。班级管理中,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十分重要,它能帮助我们出经验,出智慧,逐步从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化。
1、关注学生成长足迹,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册。
2、保存重要活动原始记录,按学期(年)装订成册。
3、及时填写好人好事记载簿、违章违纪记载簿。
4、认真撰写操行评语。要注意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积极诱导、鼓励为主,语言准确、内容具体,有的放矢、突出特别。
班级管理是学校内部的基层管理,学校工作计划的实施、管理活动的开展,都要靠班级管理来落实,因此作好班级管理工作对于学校、班级、师生的发展意义非凡。学校和班主任都要不断探索研究,积累新经验,寻求新方法,开拓新渠道,为班级管理注入活力,使班级、学生和教师都能获得生命的成长!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7
为了给师生提供一个干净、优雅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将以“树教师形象,做合格学生,创文明校园”为抓手,以治理校园乱贴、乱放、乱丢、乱涂、乱停现象为载体,依据《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卫生整治方案,具体如下:
一、坚持原则
实行区域责任到人到班,领导分片包干,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具体分工
(一)督查组:
1、校长(祝巍巍)、党委书记(李建玲)负责总体布局和督查指导;
2、分管副校长(马世和)负责卫生间督查;
3、副校长(朱才水)负责集体办公室督查;
4、副校长(尹全娇)负责部室督查;
5、副书记(马玉峰)、杨龙负责餐饮部及其周边环境督查;
6、杜婷负责润泽楼督查;
7、孙婷负责润德楼督查;
8、王小芳负责润智楼督查;
9、张建国负责润慧楼督查;
10、刘顺勇负责大门及其周边督查;
11、孙长扣负责操场及其周边督查;
12、齐星负责花园、花坛及其场地督查;
(二)卫生区域划分:
1、三(1)班:润德楼三楼办公室门前及其西侧通道;大操场南面。
2、三(2)班:润德楼二楼办公室门前及其西侧通道;大操场北面。
3、三(3)班:润德楼一楼办公室门前及其西侧通道;知行楼前场地。
4、三(4)班:润德楼东侧1-4楼楼梯;大门里主通道东侧台阶。
5、四(1)班:润泽楼一楼通道及其西侧通道;润智楼—润慧楼之间场地及润慧楼东侧。
6、四(2)班:润泽楼二楼通道及其西侧楼梯;润慧楼和餐厅中间场地(含通道);
7、四(3)班:润泽楼三楼通道及东侧楼梯;餐厅东西北场地。
8、五(1)班:润德楼—润智楼之间1-4楼楼梯;润泽楼—润德楼中间场地及润德楼东侧;
9、五(2)班:润智楼东侧1-4楼楼梯;润德楼—润智楼中间场地及润智楼东侧;
10.五(3)班:润德楼四楼办公室门前及西侧通道;润泽楼南场地及东侧;
11、六(1)班:润智楼—润慧楼之间3-4楼通道;大门外通校路;
12、六(2)班;润智楼—润慧楼之间1-2楼通道;大门外两侧台阶及车位;
13、六(3)班:润德楼四楼通道;大门里主通道;
14、各部室卫生情况,具体由部室负责人协调安排。
(三)卫生片区巡查人员:
1、本班级教室内外:班主任
2、各部室内外:部室管理员:、
3、行政办公室、会议室:相关负责人
4、教导处办公室:一楼、二楼、三楼、四楼由负责人安排组员打扫;
5、大操场:刘媞媞
6、主通道(包含西侧花坛):曹晨、刘炜
7、润泽楼---润德楼之间空地:孟苗
8、润德楼---润智楼之间空地:饶励
9、润智楼---润慧楼之间空地:张礼俊
10、灶房南边及周边空地:杨龙
11、润德---智楼西:
一楼通道:杨盛兰刘钰二楼通道:孙刚田
三楼通道:李亚茹四楼通道:张奇
楼梯:朱才宝陈军
12、润德楼东楼梯:王仁娥润智楼东楼梯:王贵青
13、润智楼-润慧楼---灶房通道:一楼:刘奎二楼:徐亚楠
三楼:何元新四楼:毛小娟
14、润慧楼教室门前东西通道:一楼:吴英二楼:吴玥
三楼:张菊艳四楼:赵亚婷
15、润慧楼东楼梯:党媛陈小衡
16、大门:仁怀宝
17、卫生间:保洁
18、未尽区域:安保人员。
19、身兼数职的领导和同志请做好协调。
三、卫生标准:
参照《山阳县城区第四小学卫生管理办法》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各部门一定要认识到位,激发开展整治活动的积极性,认真组织、科学安排、综合协调、合理部署,将整治活动列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二)按照方案,落实责任。各项任务的责任人,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方法措施、时间标准。要领导带头,亲临一线,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工作协调,各配合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合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认真督查,强化考核。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工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通报批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舆论监督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8
1.严格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各年级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
2.保证睡眠质量
(1)学校督促学生放学按时回家。
(2)指导家长督促孩子按时休息、按时起床,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制定作息时间表,保证中午半个小时以上的午休,建议每天21:20之前上床休息,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3)学校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并调整作业量。
3.家校形成合力,减轻课外负担
(1)通过班队会课、科学课,加强学生关于睡眠方面的知识科普,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2)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不盲目给孩子跟风报班、参加课外培训,给孩子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不拔苗助长,不给学生安排太多的家庭作业和辅导班,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同时拥有更好的睡眠时间。
(3)告知家长: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并且,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任何形式家庭作业。
4.加强学生睡眠监测
学校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生睡眠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并对突出情况给家长提出合理建议。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9
为了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指挥引导、检查督促作用,搞好班级工作,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量化内容:共100分
1、纪律:30分
依据五图街道小学纪律检查方法标准进行。
2、卫生:30分
依据五图街道小学卫生检查方法标准进行。
3、材料上交:10分
各学期计划、总结材料,下发的收费通知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各类家长会议组织材料等及时上交,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不拖沓。每缺少或者耽误一次扣1分。
4、学生出勤与安全:30分(班级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该项为0分,并追究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责任)
(1)每天按时点名,掌握学生出勤情况,每天查看点名册,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2)每天中午放学报道出校人数。
(3)课间操、大课间班主任与学生一起活动,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处理。
(4)每天检查学生在校表现,确保无任何事故发生。
(5)班级出现事故立即上报主要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应该及时妥善处理。
二、量化要求:
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公正检查,及时公布,周五汇总报教导处。
三、量化结果:
根据评价量化得分汇总,作为班级评优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让学校课外读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学生提供真正有营养的精神食粮,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思考习惯,推动课外读书活动持续扎实地开展,真正做到为学生的成长奠基、形成我校独特的文化景观,特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一、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课外读物进校园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课外读物管理分工:
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检查工作。
教务处和教科室主要负责,其他各部门协作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落实,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争取给孩子打造一个纯净的阅读源头。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11
本学期我班的班训依然是“今日事今日毕”。只有按时、保质地完成好今日的一切工作,才能保证第二天以饱满的精神去迎接新任务、新挑战。
一、师生共同完善班规
师生共同制定班规班纪,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在上一年制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增加。这样学生既感到有趣,又有动力,而且可以在不知不觉中遵守纪律。由于是孩子们自己制定的,这样变被动的各种要求为主动的行为,有助于学生将文字内化为行为。
本学期由积分的选票和同学无记名投票相结合,分数包括:学习、卫生、纪律、活动、好人好事……等多方面的考核。得分满50分可换得选票一张,学期末选票最多的为本学期末的“三好标兵”,如有同数量的同学投票选举。依次类推。表现不好的在得分里面扣掉。这样一来无论是什么层次的学生都可以挣上分,大大激发了孩子的积极性。
二、继续实行一人一岗制度
首先发挥班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帮助班干部树立威信,鼓励他们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严格要求他们,要以身作则。培养干部团结协作。
其次让学生参与管理班级。实行“一人一岗制度”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和责任心,使每个学生都有“主人翁”意识,提供学生展示自己的机会,体现学生小主人地位。尽可能给每个学生树立“班级主人翁思想”,让每个学生知道班级就是自己的家,让班里学生尽量能做到各有安排,人尽其用,每个人都在班集体里找到自己的角色,对班集体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归属感。现在已有大组长4名、正组长12名、副组长12名、值日班长15名、喊队员4名、管队员4名、锁门2名等,大到班长,小到摆水壶。这些职位让更多的孩子都得到锻炼。
三、搞好各项课外活动
本学期继续围绕学校计划开展应急演练、秋季运动会、卡拉ok比赛、诵读比赛、演讲比赛、欢庆元旦等活动。
本学期班内除了继续开设围棋小组、乒乓球小组、篮球小组、毽球小组等兴趣小组之外还增加了竖笛小组、象棋小组、跳棋小组。这些兴趣小组不仅能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还能丰富了孩子们的课余生活,更能增进了同学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四、突显小组管理
本学期继续实行小组合作、管理制度。每小组6人,其中A人为班内较优秀的学生为正组长,B为副组长,依次为CDEF.组成六人小组。搭配(A—FB—EC—D),这样A可以给F做榜样,并时刻提醒他、监督他。B可以给E做榜样,并时刻提醒他、监督他。C和D可以互相比赛、帮助。A小组长管理大家,大家监督小组长。组长给大家积分,大家时刻查看、检查小组长的工作。可以做到“每天一查、每周必报、每50分必奖”,每3个小组为一个大组,全班共有4个大组。大组长将对自己管辖的三个小组评选,表现好的进入当天的“光荣榜”,我及时进行不同的奖励;表现不好的则进入当天的“黑名单”,我也会及时进行反激励奖励。在小组中除了设立正副组长之外,六位同学还有自己的优势来为自己的小组服务,分别为:记、背、摘、文、读、写。这样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大家既是学习小组也是活动小队,在以后的队活动中更能发挥自己的作用。这样的管理模式初步使学生走向了自己管理的道路。
五、家校合力
本学期继续采用多种方式和家长及时进行沟通,用好校讯通,时刻掌握每一个孩子的状态,和家长一起共同促进孩子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今天制定了计划就要向着计划努力、迈进,相信自己!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管理,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依法治教要求,立足本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华区行政区域内公办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二章学校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中小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培养能够满足党、国家、人民以及时代需要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中小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相关规定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提供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学校治理体系
第七条中小学校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学校党组织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第八条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学校校长应当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任免。
校长应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规定的职责,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完成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办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校长可以按照规定提名推荐副校长,按程序自主聘任学校中层干部。
第九条中小学校管理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法治原则,深化教育改革,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第十条中小学校应当遵循合法性、人本性、发展性、特色性原则制定学校章程,并依据学校章程依法自主办学。
学校章程应当载明学校名称、地址、机构性质、办学宗旨、内部治理结构、教育教学活动准则、财产和财务制度、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按照学校起草小组拟稿、公开征求相关人员各方意见、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区教育局备案、校长办公会公布执行的程序施行。学校办学主体、学校类别、办学层次、发展目标、内部治理结构、办学体制等产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按照程序修订章程。
学校章程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符合理性与常识,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教育需要设定义务。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实行校长办公会制度。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应当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工会主席等参加。校长办公会应当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末位表态并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校务委员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要的教育教学事项,应当经校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对校务委员会审议事项作出不一致决定的,应当向校务委员会作出说明。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和党组织负责人、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等人员组成,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吸纳学生代表参与,中等职业学校还应当吸纳行业、企业代表参与。学校可以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或者杰出校友担任校务委员。校务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学校教育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和制度;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规定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
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选举事项,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教职工大会依法行使与教职工代表大xx等职权。
第十四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会,开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协助学校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会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以成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评定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议教师学术水平,对学校课程(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咨询。
学术委员会由具有学术威望的骨干教师、校外专家及学校管理干部组成。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要成立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家长委员会成员通过学生家长自愿报名、民主推选、竞选等方式产生。
学校应当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的参与、建议和监督等积极作用。鼓励中小学校通过建立家长学校、开设线上线下家庭教育课程等方式,指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科学的育人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升家校共育成效。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学校的发展规划以及教职工选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经费预决算等方案制定、实施过程和结果,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第四章学校办学行为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xx市统一规定执行,不得有提前承诺、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以及其它违反相关规定的招生行为。
中等职业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校、办学点,不得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完善日常学籍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和其他年级核查修订工作,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确保准确有效。
中职学校不得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冒领、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应当依法依规按照学校章程规定程序制定本校学生管理办法,对综合表现优异、进步的学生予以奖励,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处分。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应当向学生公开,组织学生进行学习。
学校不得以任何不当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歧视。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可以依据国家课程纲要、课程标准组织开发校本课程,开展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方案。学校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等,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小学校应当提高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中小学校应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质量核心意识,强化课程育人,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育人实效。
中小学校应当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完善作业、考试、辅导相关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义务教育学校要因校制宜开展课后服务,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
学校应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依法依规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培训。遵循“遵守法规、勤俭办学、量入为出、注重绩效”的原则,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决算。按要求做好数据统计、绩效评价、教育督导等工作。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收支两条线”的相关规定,严禁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禁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应上交国库的预算收入。
严格财经纪律,严禁私设“xx库”、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自主开展与国内学校、企事业单位或者机构的教育合作、交流与培训,按照规定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活动等。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生权益保护和争议解决制度,切实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对教师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要听取学生本人、家长及有关教师的意见。教师、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中小学校应当聘请法律顾问,为学校推进依法治校提供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
第五章学校安全健康责任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提供安全健康的学校基础设施,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学校教育教学及生活所用的校舍、设施、设备、场所须经专业检测,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标准后方可使用。定期开展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校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中小学校应当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健全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应急措施,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落实日常卫生保健制度及传染病防控措施。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使用校车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
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不法分子入侵、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有关要求。执行重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禁毒防艾、近视防控、疾病预防、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
中小学校应当强化安全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环境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隐患。定期与辖区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隐患分析研判,及时通报情况,并配合开展清理整治,有效净化校园周边育人环境。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承担校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六章学校教师队伍管理
第三十一条中小学校有权依法选聘教职工。
中小学校可以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员额”人事管理机制下,按照相关规定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备中小学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
中小学校在核定的内设机构数量、职数、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按照规定选任机构负责人,开展教职工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和岗位聘用工作。
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工作。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吸毒记录等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有权依法依规实施教职工管理,制定教职工考核奖惩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小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校长是教师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小学学校管理办法13
1、学校集体决策
(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3)31—34—6校服采购每年一个时段(即小学年级、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2、征集采购意向
(1)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以上家长同意);
(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3、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xxx
4、发布采购需求
在区教育局指导下,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
5、确定供货企业
(1)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2)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学校人30%(1000300数的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人),其中家长和80%;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xx
(3)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
(4)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5)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6、公示采购结果
(1)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5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7、签订采购合同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8、校服检查验收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两套(件)留样封存。
9、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10、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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