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27 11:39:5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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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防范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治安防范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一、财务室安全防范规定

  1.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并将制度张贴于墙上明显处,明确治安责任人;

  2.房屋结构必须坚固,门要牢固,校财务室必须安装高强度的防盗门,其他部门的财务室必须在木门外面覆盖铁皮,安装“三保险”门锁和防撬角铁;

  3.窗口必须安装防盗铁栅栏(圆钢直径在12毫米以上,扁钢厚度在6毫米以上,间隔不大于15厘米,窗高超过1米的加装横格);

  4.必须配备具有密码装置的保险箱,其钥匙必须专人携带,备用钥匙要异地存放,妥善保管。保险箱的放置应设法固定,防止被犯罪分子搬动;

  5.现金、支票及有价证券,下班后或因故离开,一律存入保险箱,并拨乱密码(不得将密码用任何方式固定),支票和印章必须分开保管;

  6.校财务室应设领取现金的柜台,并设置必要的防盗设施。必须安装防盗器和监控系统。其他部门的财务室也必须安装防盗报警器;

  7.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一般不超过20xx元),临时性大量现金存放过夜必须向保卫处报告,并派专人值班看护;

  8.提取或解送现金必须固定专人(可请保卫处派人护送),使用防盗包。千元以上的需两人同行,万元以上的必须专车接送。

  二、危险物品仓库的安全防范规定

  1.库房结构必须安全牢固,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对电路、电器和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及时杜绝漏洞和隐患;

  2.必须安装防火报警器,必要时也应安装防盗报警器,按25平方米一只配备消防灭火器;

  3.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必须按照规定分类存放,并严格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严格出入库手续,禁止火种入库;

  4.禁止同时运输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装载数量;

  5.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发、退、领、核制度,按照专项使用、结余交回的原则,作到帐物相符;

  6.制定安全防范责任制,并张贴于墙上明显处,明确治安责任人,经常检查电路、电器,维护保养消防灭火器。

  三、其他物资仓库安全防范规定

  1.库房结构必须安全坚固,门必须包铁皮,安装保险锁,窗上必须安装坚固的铁栅栏;

  2.贵重物资仓库必须安装防盗、防火报警器,必要时应配备守护人员;

  3.安装的电路、电器必须符合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并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4.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退、领制度,作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重要器材、精密仪器和高档教学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5.提货单据、凭证、印章必须专人负责,不用时锁入橱柜;

  6.金、银等衡有金属管理必须按照专项使用,剩余交回的管理原则,严格控制,做到领取有登记,消耗有定额,回收有记录,交接有手续,并严格大件入库,小件入箱,双人管,双人发,双人收的管理制度;

  7.制定严格的安全责任制,明确治安责任人。

  四、办公室安全的防范规定

  1.办公室用房的结构必须坚固、完好,门必须安装防撬角铁,电路以及使用的各类电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存放计算机、彩电、摄像机、精密仪器、仪表等贵重物品和存放现金、票据的重要办公室必须安装防盗报警器,并落实责任人,确定专人保管;

  3.存放贵重物品的底楼办公室必须安装铁栅栏(圆铁直径12毫米以上,扁铁厚度6毫米以上,间距不大于15毫米,窗高超过1米的需要加横格);

  4.任何办公室的抽屉、橱柜不准存放个人的现金,集体的有价票据和现金必须存放在有密码的保险箱里,但必须遵守限额存放规定,遇有大量现金需要过夜,必须报保卫处备案,并派人看护;

  5.各学院、处(部)应建立安全室,将贵重物品、计算机、保险箱等贵重物品集中存放在安全室(学院应将院办公室建为安全室),安全室必须安装防盗门和防盗报警器,落实专人管理;

  6.制定防范责任制,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检查电路、电器。

  五、计算机机房与多媒体教室安全防范规定

  1.计算中心,网络中心的结构布局和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2.房屋结构和门窗必须坚固、完好,符合安全要求,门必须使用“三保险”的.门锁,位于底层的必须安装铁栅栏(圆铁直径12毫米以上,扁铁厚度6毫米以上,间距不大于15毫米,窗高超过1米的需要加横格);

  3.电路必须严格按照标准铺设,增加的其他电器设备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4.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必须安装防盗报警器、按25平方米一只配备灭火器,安全通道口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和应急灯;

  5.制定严格的使用、操作规程;

  6.明确治安责任人,落实专人管理,经常检查电路、电器和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必须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安全防范规定

  1.各类实验室的结构和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2.实验室主任是安全防范的主要责任人,应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和严密的操作规矩。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必须张贴上墙;

  3.对易燃、易爆、有放射性、剧毒、病毒、菌种和放射源的实验室,除严格按照有关专门规定加强管理外,必须明确责任人,坚决贯彻“五双”制度,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制度,杜绝流失和发生其他隐患;

  4.如有贵金属、贵重物品、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落实专人保管,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坚持收、发、领、退的登记制度;

  5.对机密文件、图纸、重要科研资料、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密,传递、使用手续;

  6.按“三废”处理规定,杜绝污染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7.按25平方米一只配备消防灭火器,管理人员必须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

  七、学生宿舍安全防范规定

  1.学生宿舍必须设专人实行24小时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管理人员的责职和住宿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落实责任制;

  2.宿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宿舍门窗,发生损坏及时报修,确保安全,并建立情况登记制度;

  3.宿管人员在学生离开宿舍或上课时,必须加强对宿舍区各层面及周围的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

  4.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客必须登记,并在允许会客时间内会客,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入内。本校学生和任何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有关实验老师要认真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值勤保卫和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14.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配合下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处、校长室负责做好。

  15.学校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预案,严防传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训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校内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共同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学校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3.坚持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培训,在学生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门卫、食堂等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治安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以及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抓好门卫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5.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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