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17 18:29:3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工厂规章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工厂规章制度15篇

工厂规章制度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工厂规章制度2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工厂规章制度3

  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厂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关心集体、工作勤奋、追求进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奖惩的原则:

  一、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二、及时的原则:及时鼓励员工的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所有的奖惩均应在3天内公告

  三、三公的原则:奖惩应公平、公正、公开,严防厂员工特权思想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人人平等;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使奖惩制度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应有激励效果;

  五、重奖轻罚的原则:以达到防微杜渐、教育为主、激励向上的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奖惩仅为个人奖惩。

  第四条奖励

  一、奖励的项目及标准:

  ⒈全勤奖:非试用期员工全月满勤,无迟到、早退者当月可发给全勤奖60元。

  ⒉工龄奖:员工自入职满1年工龄的,可给予50元的工龄奖,每增加1年工龄,则工龄奖增加50元,并依此类推,200元封顶。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根据各岗位非试用期员工全月出勤情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本奖获奖人数按在册员工的5%确定。获奖员工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奖金100元。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全年出勤状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当年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月度明星奖者,颁发一次性奖金500元。获奖人数的比例为12月份在册员工的10%,其中,入职不足6个月的员工,当年不得参与本奖的评选。

  ⒌特殊贡献奖:在特定条件下,员工表现突出的,可一次性奖励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金,具体获奖条件包括:

  拾金不昧者;

  为厂解决排除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高了生产效率;

  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厂损失者;

  好人好事或部门、个人行为较好地提高了厂美誉度者;

  员工个人获得政府嘉奖者或社会荣誉者;

  员工个人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厂获得社会荣誉者;

  ⒍加薪:给予成绩卓著的非试用期员工予以加薪,加薪幅度为

  普通员工:50-100元/次;

  主管级管理人员:100-200元/次;

  厂高层管理人员:300-500元/次。

  ⒎晋职并加薪,对具有管理能力,各方面表现均良好的员工,可视需要给予晋职并加薪,加薪幅度与上条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向厂经营管理、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将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门和个人,一次性发给50元以上奖金。

  ⒐年终奖:厂实行年度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员工全年的工作考核情况,年底发放一次性当年年终奖。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数按比例发放。

  二、对员工发放的“月度明星员工奖”、“特殊贡献奖”等的奖励,均张榜公告,并在当月体现,同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奖金的审批与发放:

  ⒈全勤奖:由各考勤负责人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后,报部,由财务部编入工资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与月度工资同步发放。

  ⒉工龄奖:发放办法与全勤奖相同。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由车间、部门负责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月度明星员工奖。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由车间、部门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⒌特殊贡献奖:由车间、部门提议,并报厂部审核,转呈总经理批准发放,也可由厂部提议呈总经理批准发放。

  ⒍加薪:由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以及对员工的考核情况,选择成绩优异者适度加薪。

  ⒎晋职并加薪:与加薪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由厂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⒐年终奖:与加薪方法相同。

  第五条惩戒

  一、惩戒的项目及标准:

  ㈠罚款: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罚款条件的,

  给予罚款处理5-300元,具体包括:

  ⒈工作类:

  上班迟到、早退1-10分钟者,罚款5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11-20分钟者,罚款10/次;

  上班迟到、早退21-30分钟者,罚款2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31-60分钟者,罚款3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扣罚其本人一天工资/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小时者,扣罚其本人2天工资/次;

  折叠、随身携带、乱写乱画、损坏考勤卡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次;

  要别人代打卡、代别人打卡、冒充别人打卡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次;

  打无效卡,罚款5元/次;

  乱调乱动打卡钟导致故障者,罚款30元/次;

  凡有上班不穿厂服(寒冷冬天、管理人员周六、周日及无厂服人员除外)、不戴厂卡、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随手丢垃圾、工作时间嬉戏、铝板车间女工不束发等行为之一者,扣10元/次;

  有离开工作岗位未停机者,罚10元/次;

  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水制、气瓶阀门、灯制、风扇(工作需要除外)、空调、电视、电脑等行为之一者,罚款5元/次。

  下班时有不打扫岗位和机台卫生、不收拾工具用具等行为之一的,罚款5元/次;

  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罚款30元;

  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罚款50元/次;管理人员处事不公正,被员工投诉并经查明属实的罚款100元/次;

  因调职、离职等逾期仍移交不清者罚款30元/次;

  玩忽职守、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造成厂重大浪费、损失者罚款100元/次;上司对下属舞弊有据而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罚款200元/次;

  通过瞒报、冒领、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手段,获取非法不实利益者,罚款100元/次,并追回非法所得;

  ⒉文明类

  在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10元/次;

  不按规定停放个人车辆的',罚款10元/次;

  在厂区内乱扔垃圾者,罚款10元/次;

  男士留过肩长发上岗者,罚款10元/次;

  在厂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画者,罚款10元/次,并要求恢复原状;擅自擦(撕)去厂、车间公布的各类通知、公告等,罚款20元/次;对来宾无礼被投诉的,罚款3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低廉情节轻度的,追回财物并罚款30元/次;

  无故不参加厂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及活动者,罚款20元/次;

  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罚款10元/次。

  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之一的,罚款50元/次;品行不端有损厂信誉者罚款100元/次;

  在工作场所吵架者,双方各罚款50元/次;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罚款5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者,罚款100元/次;

  违抗命令并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者,罚款200元/次;

  因过失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的,罚款200元/次;

  ⒊安全类

  上班赤膊者,罚款10元/次;

  上班穿拖鞋者,罚款10元/次;

  擅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仿冒他人签名的,罚款30元/次;

  冲床运转时,手伸进模具内(扶板、清理铝屎、调模具等之一)的,罚款10元/次;无证擅自驾驶厂的车辆的,罚款30元/次;

  出现重大生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次;

  擅自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未致不良后果的,罚款10元/次,并令其恢复原状;

  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有不服从门卫管理、检查,或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行为之一的,罚款20元/次;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罚款30元;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罚款30元;

  堵塞或占用车间主通道的不良行为,罚款20元/次;

  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的,罚款30元/次;

  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违章指挥,或同意员工违章作业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20元/次;造成责任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故意损坏产品、材料、设备、工具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较高的,追回财物并罚款100元/次;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罚款5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强行作业的,尚未引致严重后果的罚款100元/次,并立即纠正;

  非生产和工作需要在厂区内生火、开电炉之一者,罚款300元/次;

  私拿公物价值贵重者,罚款300元,如无法追回造成损失的,按受损物价值2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的,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并罚款40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或违章指挥,罚款400元/次;

  因此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伤害的,承担所有责任;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罚款300元/次,并令其纠正;

  损毁厂重要文件,或丢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之一

  者罚款200元/次;

  ⒋食宿类

  提前进入食堂就餐的,罚款10元/次;

  将洗碗水、汤水泼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就餐时将骨屑、剩饭、剩菜丢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浪费粮食的,罚款10元/次;

  早上在上班时间吃早餐者(司机除外),罚款10元/次;

  不就餐又不提前向饭堂报停餐的,罚款1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30元/次;

  用饭菜、汤水泼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100元/次;

  宿舍个人物品不放置整齐的,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墙上、门窗上乱写乱画或打钉子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大声喧哗或将设施声音开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的,罚款10元/次;

  在生活区域随处乱扔垃圾、烟头、杂物者,罚款10元/次;

  一人占多个床位不愿腾空者,罚款20元/次;

  将危险品带进宿舍者,罚款30元/次;

  从楼上往地下扔垃圾、杂物的,罚款30元/次;

  擅自留宿外人的,罚款50元/次;

  异性在集体宿舍同宿(含夫妻)的,罚款50元/次;

  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者,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张贴、涂写各类黄色淫秽图画及文字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嫖、吸毒、贩毒、盗窃之一的,罚款300元/次;

  ㈡降薪: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经批评和罚款教育仍无改变的,给予降薪50-300元处理;

  不老的是江山,易逝的是红颜,淡看浮云散,潇洒天地间。人的一生,很短又很长,短的是快乐,长的是烦恼;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痛苦。

  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有些事是无法掌控的,有些事是不合情理的,有些事是不尽人意的。但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淡然的去面对,坚持自己的原则,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清清白白的做事,坦坦荡荡的做人。

  什么是生活?是它发生在我们身上了,还是我们让它发生了?有人说生活是一杯酒,酸甜苦辣都有,有人说生活是一首歌,莺歌燕舞,多彩多姿,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也许有些事情是因为我们经历了,才对这些事情有了深深的感触,即使同一件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们总是往往去依赖一些事情,我们的内心,总是容易受外界环境的感染,总在不知不觉中被外在的因素所左右,所羁绊。

  比如我新买了一件衣服,朋友说好漂亮啊,明天我也去买一件,我的心情就非常高兴。倘若有人说,你这衣服不好看,我就会有失落感。难道别人的一句赞美就这么重要吗?那是因为,我的内心有了某种期盼,而一旦这种期盼无法实现,就必然产生落寞与幽怨,心戚戚然。因为你把自己和外界联系在一起了,别人一句话就搅乱了你的心境,所以你的情绪就发生了改变。

  很多时候,你把自己变成了情绪的奴隶,把原本快乐的心情交给了别人,让别人成了你快乐的主人。是因为你有欲望,有所求,而一旦你的欲望产生,你的烦恼也就随之产生了。

  亲情,爱情以及友情,都是一样,当你对他们的期望值越高,或许你的烦恼就会越多,你的失望就会更高。因为你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回报,孩子没考上好的大学,爱人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朋友没有给你及时的帮助。

  佛说,一切皆由心生。要想让人生变得快乐,就要找回那个真实的自我。首先要让自己的心获得自由,不受任何牵绊。学会做自己情绪的主人,这是做人的最高智慧。我的快乐我说了算,与心情有染,与别人无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快乐是我自己的感受,我又何必让别人来主宰我的幸福?

  人生最大的苦恼,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欲望越多,痛苦就越多,欲望越少,快乐就会越多。

  什么时候你能做到心如止水了,你的人生也就尽善尽美了。要想追求快乐的人生,就要保持一份淡泊明志的心境,不悲不喜,不骄不馁,“达亦不足贵,穷亦不足悲”,豁达通透,荣辱不惊,静待花开,静赏叶落。

  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转换自己的心情,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选择掌控自己,我们无可预知未来,但我们可以把握现在。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得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人生看透但不能看破,看破红尘了,你就无法生存了,看破人情了,你就无法做人了,看破人生了,你就无法前行了。学会用心去悟,悟懂了人生,才会明白,明白了也就快乐了,快乐了人生也就圆满了。

  世界很美,生活很好,不要自寻烦恼。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每一天,不给生命留遗憾。万事不可能皆如人意,花开还有花谢,日出还有日落,四季不可能常绿,只要我们在心中植一树菩提,生命之树就会四季常青,葱茏如昔!

工厂规章制度4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3

  1、车间安全技术员在生产主管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防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设备装置检修、停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工厂规章制度5

  一、目的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厂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提高工厂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厂或分厂的生产管理人员、直接承担生产作业的工人、技术人员等。

  三、制定程序

  1.确定制定委员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制定委员,制定委员由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等组成。

  2.收集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制定委员应收集并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内部规定制定《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起草:制定委员根据法律法规,参考现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起草《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征求意见:起草完成后,应征求相关领导、管理人员、工会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

  5.批准: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后,由公司领导批准。

  四、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内容

  1.《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工厂或分厂的生产管理人员、直接承担生产作业的工人、技术人员等。

  3.目的:确保工厂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提高工厂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4.内容:

  (1)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2)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置预案等。

  (3)生产设备:要求员工按规定使用、维护和保养设备,严禁擅自拆卸或改变设备。

  (4)防火防爆:加强危险品的管理,注意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

  (5)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如高处作业、电气作业等)的.实施进行规范和监管。

  (6)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故。

  (7)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5.责任主体

  (1)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各项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培训。

  (3)员工:按规定操作设备,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6.执行程序

  (1)安排专人负责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管理层报告。

  (2)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置预案等的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3)对不符合规定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7.责任追究

  对不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在事故发生后,将按照公司相应的制度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违规者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工厂规章制度6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

  6.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

  7.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

  8.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1.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2.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

  13.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

  14.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5.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6.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

  17.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8.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21.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27.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

  28.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立制人批准人

  日期XXXX年1月1号

  XXXX公司行政部

工厂规章制度7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就应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职责。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状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so100),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务必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掉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工厂规章制度8

  为搞好企业现代化管理,健全公司组织、树立经管制度、提升企业文化,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表现优良者给予嘉奖,小功,大功奖励,对违规乱纪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降职或记过开除处理.

  1. 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 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 4. 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 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

  6. 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

  7. 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

  8. 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

  10.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1. 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2. 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

  13. 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

  14. 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5. 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6. 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

  17. 有旷工人员: 旷工半天扣当天, 旷工一天扣三天, 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 另加处罚, 以示警告. 18. 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 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 离职时, 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 经部门主管签核后, 工资结清离厂.

  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21. 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 当天办理离厂手续, 并结算工

  资, 不得停留在厂, 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加班:18:00

  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27. 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 28. 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 立制人 批准人 日期X年1月1号 X公司行政部

工厂规章制度9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务必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持续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掉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其中《工厂规章制度》简介如下:

  一、厂规厂纪

  为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进入厂区务必佩带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礼貌员工。

  4、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持续公共卫生环境。

  5、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在车间和非吸烟区吸烟,载货电梯只准载货,严禁载人。各组在下班时要把针车开关关好,垫好压脚,做到人走灯熄机停。

  10、爱护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11、同事之间要友好团结,严禁斗殴打架。

  12、用心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本厂业务蒸蒸日上。

  13、员工务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务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务必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务必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务必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二、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15分钟计0、5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状况进行调节,但务必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务必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状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有政府延长工作时间批文除外)。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务必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务必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工厂规章制度10

  一、上下班班管理制度

  1、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员工应团结合作,爱护生产设备,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4、员工下班时应清理垃圾,检查机器并关闭工厂电源。

  二、请假制度

  1、员工不得无故离开工厂,如需请假向有关领导批请假条。

  2、员工不得以谎称家里有事、家属生病等假理由请假。

  3、员工一个月内请假不得超过5天,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有关领导说明,由领导批示。

  4、员工请假未到者应按规定扣除请假期间应得工资,并如实汇报给请假者。

  三、生产纪律

  1、员工必须按照安全操作流程、保质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员工须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字迹工整,不得乱涂乱画。

工厂规章制度11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3、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六、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职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A、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的生产环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

  B、车间级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C、班组级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作介绍操作规程,操作中的防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

  2、对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练习,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在本单位车间、部门调动,凡车间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的,因不懂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七、重点工种教育培训制度

  1、厂级要坚持不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根据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4、经教育考核合格而工作期间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八、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应持经审查批准,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的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于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对无压和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维修。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负责,各车间、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后,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工厂规章制度12

  1、员工应按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迟到15分钟内,每次扣工资5元,迟到15分钟至30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至2小时扣半天工资。迟到2小时至半天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半天至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一月内累计迟到5次加扣一天工资。

  3、旷工按扣双倍工资处理,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予以开除处理。

  4、早退者一律按扣半天工资处理。

  5、请假须提前写请假条交本部部长、主管及考勤处签字方可生效。特殊情况须在上班前15分钟通知本部部长及主管批准方可生效。请假三天以上须提前两天写请假条交本部部长、主管及考勤处签字方可生效,以上情况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

  6、下班铃响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响前等待下班,如有违者即按早退处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7、加班时,上下班应本人到值班处签到、签退,不得过后补签。

  8、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调换班次,如违反者均按早退处理,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追究责任。

  9、任何人员在工厂范围内严禁因私上网和玩电脑游戏、玩手机、戴耳机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前三次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开除处理。如发现违规现象不及时制止的.,前三次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开除处理。

  10、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出差表》把姓名、出发时间、办事内容,写清楚交本部主管处签字后交考勤处开出门条后方可外出,办完事后须先到考勤处登记。违者按旷工处理。

  11、外地出差按工厂考勤方式执行。现场考勤人员须按《异地工程外出施工制度》把考勤表记好,回厂后交工厂考勤处。如出现记录混乱、不全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现场考勤人员负责,现场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晚上加班要记录人数,工时一定要准确,不允许互相隐瞒,虚报工时。如发现有谎报工时者,三倍罚款当事人、经手人及工程负责人,并对现场总负责人进行降级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13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工厂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达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视为尽职尽责,表现较大的超过基本要求,即给予奖励。

  2.3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惩戒员工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和手段,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以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加薪等物质奖励,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资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奖励元;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奖励元;

  3.7.3维护工厂形象,对工厂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并具有事实证明者,奖励元;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奖励元;

  3.7.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者,奖励元。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并通报全厂。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工厂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工厂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质量事故、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工厂荣誉,塑造工厂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在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得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10对工厂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全体股东研究给予特别嘉奖,上调薪资以及提升职务,并公开通报奖励。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工厂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2.2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2.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3.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3.2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3.3说脏话、粗话者;

  4.3.4参会人员迟到者;

  4.3.5私自带客到工作场所或在宿舍留宿者;

  4.3.6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3.7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3.8在工作场所从事聚众赌博打牌娱乐者;

  4.3.9在工作场所抽烟者;

  4.3.10在过程中造成产品损伤、缺陷等现象,但未造成损失者。

  4.4各岗位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4.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工厂下达的任务者;

  4.4.2在所管辖的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资源现象者;

  4.4.3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者;

  4.4.4本部门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4.5发生重大事件(如物品、产品、材料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者;

  4.4.6一周内本部门员工有5人/次违纪者。

  4.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厂。

  4.5.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怠慢工作者;

  4.5.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5.3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上报,但未造成损失者;

  4.5.4因操作不当,造成工具、仪器、设备损坏者;

  4.5.5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缺陷、次品者;

  4.5.6旷工和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以上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6.1工作时间酗酒者;

  4.6.2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6.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6.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6.5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6.6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给工厂造成损失者;

  4.6.7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6.8泄露工厂秘密事项,已对工厂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6.9年度累计警告三次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7.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7.2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4.7.3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厂辖区者;

  4.7.4在职期间受到治安拘留,经查有违法行为者;

  4.7.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7.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7.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或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7.9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工厂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受到20xx-10000元经济损失者;

  4.7.11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7.12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厂,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使用虚假的证件蒙骗,使工厂遭受损失者;

  4.8.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8.3玩忽职守,致工厂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8.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8.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8.6泄露工厂秘密,已对工厂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7偷盗、侵占同事或工厂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9造谣惑众诋毁工厂形象者;

  4.8.10在工厂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8.11未经许可兼任或兼营与本工厂同类业务者;

  4.8.12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8.13伪造、变造、或盗用工厂印信严重损害工厂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4参加违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8.15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5附则

  本奖惩制度参照《工厂规章制度》和《工厂考勤、请假制度》

  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等执行。

工厂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工厂正常生产秩序,防范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环境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响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制度制定。

  第2条本规章适用于工厂内的生产、管理、维护、保洁、保安等所有相关人员。

  第3条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4条工厂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应该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各部门应当制定更加详细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职工健康生产。

  第5条工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实行独立运作,彻底彻底排除安全生产缺陷隐患。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卫生检查、保护措施,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等。

  第6条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及人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用电安全

  第7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及各项规定,设备应得到有关部门的检验和审核,不具备使用条件及存在风险的设备应及时予以维修、更新、更换。

  第8条禁止在电机线路上设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特别在相关的场地中应严格执行,禁止将电线绾结。

  第9条禁止私拉电线、私置电器、盗电盗用电。

  第10条禁止在工作过程中擅自对电器和电气设备进行改动,非作业人员不得接近或者操作高压电气设备。

  第11条电气设施距离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各线路应按规定设保护措施,交通部门、规划部门、公安部门等对线路的规定应按规定执行。

  第三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12条各个车间及办公室内的危险品应标明标志,按规定存放。

  第13条入库产品及在厂内操作生产应注意防止静电产生,操作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静电衣。

  第14条禁止在生产过程中,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品应在专员监管下存放。

  第15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在车间内吸烟,车间内不得放置各种火种。

  第16条消防设施状态及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生产安全

  第17条职工从事本人岗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独自或者乱操作。

  第18条维护和保养设施、机械设备应符合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19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车间内正确摆放其他有感染性的半成品和废弃物,一旦发现不妥,应及时调整。

  第20条不符合计划要求的废气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21条以及所有相关部门不得生产违法、有毒、有害、污染等影响职工健康的产品。

  第22条在装载物资、废物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统一的标识,为其进行分类、存储等操作。

  第五章应急预案

  第23条必须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应根据预案进行处置。

  第24条建构完善地下室电力与供能管线,保证强电线路的安全。

  第25条设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对应急预案进行认真落实,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防范、处置突发险情。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26条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的监管规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人员,应及时制止,并依法给予处罚,坚决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第27条工厂负责人应当对所负责的部门加强安全教育,相互协调、共同努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28条对职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9条其他设施性质的管理,应当参照此规章制度进行相应规划,实行具体的管理。

工厂规章制度15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8、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道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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