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04 18:24:5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规章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团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团规章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1

  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xx大学吉他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是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是经我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批准的合法文艺性社团。

  第三条社团宗旨:意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增进同学们的友谊。

  第四条成立条件:大学时科学前沿的开拓者,因为我们年轻,是最具活力,最具激情的群体。我们敢做,我们敢拼。而也正是这股活力注定我们要不断的追求丰富、精彩而有意义的生活。音乐作为经典艺术的经典代表是我们这群年轻的“小知”分子的经典追逐对象。

  比如:近年兴起的流行音乐,吸引了千千万万的音乐爱好者。音乐已是我们年青一代释放自己的清楚活力的重要阵地,是我们年轻一代可以用来丰富自己课余生活的重要途径。这不仅是音乐的优美旋律散发着青春的芬芳,而且是一种比较自由随意表达自我的形式,易于自娱自乐。

  吉他作为流行音乐的主要工具,有着非同一般的魅力。大学毕业便要步入社会,社会是我们一展十年寒窗酿出来的鸿鹄之志的舞台,这个舞台不仅要求我们拥有过硬的专业本领,同时也要求我们拥有成熟的'心态和社交能力。音乐可以愉悦人的情操,提升个人的修养与品位。吉他则是音乐较为广泛的表达形式。所以音乐应是我们的必修课程,同时吉他的轻灵洒脱和弹起来的欢快淋漓,节奏的轻盈跳跃和充满青春活力更是我们大学期间最向往的课外娱乐的境界。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全校90%以上的同学都喜欢音乐,二而其中80%的同学都有学习的意向。

  我们协会以普及基础吉他知识和增进当代大学生艺术情操为责任,以举办各种吉他娱乐和汇报演出及排练节目参与学校各种晚会为重要活动内容的社团。我们的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校园氛围,丰富大学生课外生活,给大家一个发挥、发展与展示自己爱好与特长的舞台。

  综上,学习音乐是大学生的一种需要,创办吉他协会更是一种必然。

  于是,基于以上条件,xx大学吉他爱好者协会便应运而生了。

  第二章活动内容

  第五条:以娱乐和丰富课余生活为主。

  第六条:必须是合法、安全活动为主。

  第七条:能够增进会员之间友谊,提高会员对吉他的兴趣和爱好,从而提高琴艺。

  第八条:能够培养出更高层次的人才。

  第三章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九条:经费来源:(一)会费;(二)赞助;(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一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社团组织结构

  第十二条:本社团设有教学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四个部门。

  第十三条:教学部

  负责对社团成员进行关于吉他的教课工作;

  对社员的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和考核;

  组织社员参加各种比赛;

  第十四条:宣传部

  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的工作;

  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第十五条:外联部

  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为社团拉赞助;

  第十六条;秘书处

  负责拟定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

  制定相关活动的策划;

  制作各个活动的记录,总结;

  协助社长完成相关任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xxx年10月七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团规章制度2

  第一章

  1、负责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各项收入、支出登记总结

  2、负责每年社费收取的登记保管

  3、负责现金管理,审核收付原始凭证,并登记入帐

  4、负责有关设图联合会及社团的费用报销

  5、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社联领导报告情况

  6、负责指导,监督各社财务登记组织安排每日对帐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第一条本部设一名部长,一名副部,两名干事。

  第二条部长是本部室的负责人,负责本部现金出纳,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组织社联财务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负责财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副部长协助部长保质保量完成社联财务工作。负责本部账务记录、监督、审查、总结财务报告。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做到数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四条两名干事分别协助部长及副部长完成本部室各项财务工作。

  第三章

  1.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账务簿登记工作以及稽查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活动资费的申请程序:

  领取经费申请表---填写申请---秘书长审批签---凭签申请表找财务部领取经费---财务部收管申请表并发放经费---短信或电话通知秘书长该社申请多少经费---申请人凭购物发票到财务部登记账务并取回申请表---扣章发票生效,登记入账

  3、随时检查并监督各社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性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社联领导汇报。

  4、账务管理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定期组织社联领导及各社财务负责人进行对账、报账及其他财务活动。若社联领导、社团、财务部任一方出现漏记帐,账面不符,违反职业道德,由签人接受惩罚,清洁严重者撤销其职位。

  5、每周例会进行各项财务报销工作,签有报销单位负责人姓名,财务部长、社联领导姓名的发票凭证方可生效,予以报账,并登记入账(三方负责人缺一不可)。

  6、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7、报销者持发票等报销凭证到财务部登记入帐,登记账务做到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财务部副部长保管,第二联社联领导保管,第三联由社团财务负责人保管。

  8、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9、财务交接保证账务清晰,并有社联领导、交接双方同时在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附则

  财务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社联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财会人员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不得擅自挪用公款,虚假报账,不得随意,指示,强令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不得违反社联财务规章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全称为"xx学院xx协会"。

  第二条: xx学院xx是以学生为主体的具有专业特色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由社团协调中心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二,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提高自身素质培养精英人才。

  2、协会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综合能力。 3、普及互联网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三,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

  1、凡xx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申请入会后须经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平等地享有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应执行协会的一切正确的决议,并根据协会活动需要缴纳会员费。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数据。

  5、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6、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协会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和反对计算机黄、赌、毒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党、反动言论。

  五,组织制度

  1、协会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六,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七,协会经费用途

  1、协会内部交流活动2、形象宣传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八,内部管理

  1、协会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为目的。 2、凡本协会成员可免费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会员入会时需交纳一定的会费。

  4、凡本协会,有义务服从协会的各项活动的安排,支持并积极参与。 5、会员平等地享有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6、会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

  7、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 8、协会成员凡在活动期间不予合作,对协会有不良影响者,会长有权扣留会费、会员证、免去会员资格。

  9、希望协会成员提供宝贵的建议,遵守制度,共建我们自己的协会。

  九,奖惩制度

  1、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会长或副会长的候选人。 、惩罚制度

  2、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

  3、对协会章程不服从,在上机中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适当怨罚或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取消会员资格。

社团规章制度4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 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 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 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2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3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社团规章制度5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联工作、社团管理的根本制度,对组织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定义

  社团联合会是隶属我校团委的学生社团联盟组成的综合性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中文全称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文简称“社联”,英文简称“AU”。

  第五条、职能:管理、服务、协调。协助团委管理社团,负责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性质:学生社团联盟综合管理组织。

  第七条、宗旨:发展社团文化,一展一中风采。

  第八条、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负责制: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制。

  第十条、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团委规定的其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社联干部产生制

  (一)聘任制。指组织针对每年高一新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选举制。指候选人在本组织至少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由主席团召开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三)社联干部聘任程序

  1)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

  3)试用考核;

  4)主席团复核;

  5)申报团委;

  6)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7)逐项进行,一项不过则被除名。

  (四)社联主席选举办法

  主席为组织核心领导,担任者是否具有职业素质与能力将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我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因此主席候选人考核更为严格。以下为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在本组织必须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

  2)候选人无犯法、违反校纪校规以及被学校记过处分记录;

  3)候选人热衷组织事业,敢想敢做,敢为敢当,敢闯敢拼;

  4)形象良好,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乐于奉献,勤于协调;

  5)有较强的策划、管理、领导、执行能力;

  6)必须通过主席或主席团的秘密严格考核;

  7)必须获得主席或主席团提名;

  8)无兼任其他部门职务;

  9)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校团委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0)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1)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团委书记批准本章程可授权主席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2)非特殊情况不建议执行第9)、10)、11)项。

  第十二条、社联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联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联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十三条、社联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财政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四条、会员组成

  由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团组成。

  第十五条、社联常驻地址

  凯里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

  第二章:社团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定义

  我校社团是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十七条、社团名称格式:XXX社团或XXX协会。

  第十八条、职能:管理、组织、执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九条、性质:隶属我校团委并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管理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十条、宗旨:根据社团类型自定义。

  第二十一条、社团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社团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实行全体社团干部责任制与社长负责制相结合。由社长统一领导,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团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团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团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二十五条、社团机构设立

  成员大会、社长、副社长、各大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本组织内会员、干部一律平等。

  第三章:社团联合会会员

  第二十七条、会员管理纲要

  《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社团分管制》。

  第二十八条、会员条、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

  (二)会员属我校社团,社团社员为我校在校学生;

  (三)社员不少于10人,相关管理条、例齐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宪法,承认并拥护我社团联合会章程;

  (五)社团经正当程序申请成立,注册资料齐全;

  (六)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各成员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

  (七)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视为非本组织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立。

  第二十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社联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任何属于会员范围参与的活动;

  (四)共享组织资源以及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优先享有社联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与冠名权;

  (六)享有组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表彰;

  (七)享有团委、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联章程以及活动主办方的合理规定;

  (二)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三)认真完成社联主席团、各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事务;

  (四)会议按时到场;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尽力帮助组织内需要帮助的会员;

  (七)与组织会员处理好关系、团结一致,避免不必要冲突或摩擦;

  (八)为组织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与资料;

  (九)维护组织荣誉与利益;

  (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决议;

  (十一)履行团委、社联规定的其他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撤销或取缔要求;

  (二)接到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累计达三次,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直接罢免其社长;

  (三)一学期举行活动累计不达三次,团委书记或社联主席团有权予以该社团撤销处理。活动前不交《活动策划》,活动后不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则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四)不满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条、中的应尽义务,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五)社团一学期被举报累计达3次以上的社团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六)管理混乱或从事不正当活动,影响恶劣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七)社团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与组织长期不联系,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九)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团被撤销后,严禁个人或集体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四章:各类办事程序

  第三十二条、社团成立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起草社团管理章程;

  (三)向社联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及社团管理章程,阐述自身条、件;

  (四)等待申请结果;

  (五)聘请指导老师;

  (六)向社联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

  (七)社团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则自动视为我校社团联合会会员;

  (八)校团委准许成立,再执行(五)、(六);

  (九)性质宗旨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予成立一个。

  第三十三条、社团社长换届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长换届申请表》;

  (二)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杜绝等额选举,并为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必须邀到社联主席团或办公室参加会议作为公证人;

  (三)认真填写《社长换届申请表》书;

  (四)社团指导老师批准签字;

  (五)提交《社长换届申请表》;

  (六)等待回复;

  (七)开始试用新社长;

  (八)试用期半学期结束,考核通过,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社联在全校公开招聘,在尚未选出社长时由社联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条、社团举行活动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

  (二)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策划单》;

  (三)将活动策划单提交分管本社负责人,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决定举行与否;

  (四)举行活动。记得拍照或录像;

  (五)活动后打扫场地卫生;

  (六)在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书以及照片(电子档格式)或视频上传组织邮箱或上交到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无活动总结书、照片、视频则或不按期将照片、视频传到组织邮箱或上交到办公室,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八)接到主席团批准回复后方可举行活动;

  (九)《社团活动策划单》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分管本社负责人。

  第五章:岗位职责与人事任免

  第三十五条、主席团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利机构,拥有最高决定权,对组织负责;

  (二)主席团职能为“领导、管理、监督”;

  (三)主席团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总体的领导、管理、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若有因故缺席,会后缺席人若对决议有意见,则会议所做决定视为无效;

  (五)主席团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组成。

  第三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一)任免组织各级干部以及决定人事调动;

  (二)唯一有权授予组织各部门、各级干部、社团以及社团干部合理、合法权力;

  (三)唯一有权解释组织章程;

  (四)有权决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大会议程;

  (五)有权签发各类文件,提名各类证书获得者;

  (六)有权听取社联干部以及社长汇报工作;

  (七)批复由各社团或办公室提交的各类申请;

  (八)表决由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文件;

  (九)初审社团成立申请并及时向团委申报;

  (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或决算;

  (十一)审议并表决组织制度实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负责我校社团活动的进行;

  (十三)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十四)负责各类活动的监督、指挥;

  (十五)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十六)负责检验核实由办公室提交的各类数据资料信息;

  (十七)监督组织各大部门以及各社团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团委属分管社联书记汇报工作;

  (十九)决定社联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其他规章或团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职权。

  第三十七条、

  主席为组织最高领导兼学生社团联合会属团委部门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责为:

  (一)全面统筹组织工作;

  (二)对外代表组织;

  (三)签署主席团重要文件;

  (四)审核办公室提交的预算和决算;

  (五)唯一有权对干部考核进行评定;

  (六)有权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七)有权召开、主持组织所有会议;

  (八)有权支配社联各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九)有权拟定社联的工作计划、目标;

  (十)有权批准社联所有支出;

  (十一)有权听取各部门以及社团的工作汇报;

  (十二)有权代表校团委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十三)负责社联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监督组织所有决议的执行;

  (十五)传达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团委部署任务;

  (十六)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十七)行使团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职权;

  (三)在主席离任时,本章程授权为主席候选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社团分管制》,开展所分管社团工作;

  (五)具体负责分管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有权召开所分管社团会议;

  (七)有权代表主席团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八)传达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文件要求;

  (九)监督社团社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席汇报;

  (十)认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一)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十二)团委、主席或其他规章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

  办公室为社联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能为“执行、服务、协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为社联首席执行官。其职责为:

  1)全权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决议;

  2)全权负责每学期社团注册,以及社长联系变更登记工作;

  3)有权代表社联签发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负责组织办公室起草、编辑活动策划书、总结书以及各类文件;

  5)负责制定社联各大部门办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6)经主席团授权负责组织办公室干部起草社团联合会章程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社团信息资料管理建档、归档和档案管理;

  8)负责组织社联办公室干部旁听记录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部长级干部培训;

  10)领导、管理社联各大部门,总揽各部门大权;

  11)有权召开并主持社联部门大会以及分管社团部门大会;

  12)具体负责社联各部门以及分管各社团部门运行;

  13)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4)监督社团和社联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大会决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指示的执行情况;

  15)准备本届经费预算与决算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16)管理组织贴吧、微博、QQ以及网页;

  17)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8)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19)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务;

  20)行使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履行其职责;

  2)协助主任筹备所分管部门会议;

  3)负责决议、文件要求的具体贯彻执行;

  4)负责各类文件具体起草;

  5)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7)受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四十条、财政部

  财政部负责组织财物管理和检查。其职能为“检查、发现、查处”,监督社联、社团资金支配使用。财政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为组织最高财政总司。其职责为:

  1)保管组织所有财物;

  2)管理社团刊物;

  3)管理领导各社团财政部;

  4)有权召开所有社团财政部会议;

  5)有权批准组织100元以内资金支出;

  6)具体负责各社团财政部运行;

  7)负责社联、社团消费记录;

  8)负责社联、社团所有消费票据、证明的保管;

  9)负责征收社团百分之三十基础经费;

  10)制定财政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11)本章程唯一授权无限制检查各社团社费;

  12)有权代表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定期检查社团消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提交主席团;

  14)严格按财物核查、检查制度执行任务,绝不包庇、不纵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开、不明确,无发票、无证明的消费;

  15)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6)认真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事务;

  17)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财政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具体负责社联、社团经费结算,并拟出公告;

  3)有权代表办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协助部长筹备社团财政部大会;

  5)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履行主席团或财政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组织所有宣传事宜。其职能为“贯彻、传达”。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四名。

  (一)宣传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为社联最高宣传总司。其职责为:

  1)协调其他部门以及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领导管理各社团宣传部;

  3)有权召开并主持所有社团宣传部会议;

  4)具体负责各社团宣传部运行;

  5)制定各社团宣传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6)负责各类文件的下发以及传达;

  7)负责所有宣传文件的起草编辑;

  8)负责社联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

  9)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0)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1)认真完成办主席团或公室交办任务;

  12)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宣传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宣传部大会;

  3)具体负责落实通知事宜;

  4)具体负责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8)履行主席团或宣传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其职能为“服务、协调”。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三名。

  (一)外联部部长

  外联部部长为组织最高外联总司。其职能为:

  1)领导管理各社团外联部;

  2)制定各社团外联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3)具体负责各社团外联部运行;

  4)有权召开、主持各社团外联部大会;

  5)负责与社联、社团以及各部门对接;

  6)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7)负责社联所有赞助相关事宜;

  8)负责与赞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联系;

  9)对外为社联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对内为社联打出旗号,加大影响力;

  11)定期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汇报工作;

  12)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认真完成主席团、办公室交办或委托事务;

  14)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外联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外联部大会;

  3)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6)行使主席团、办公室或外联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长

  社长是社团核心领导,是社团领事代表,是会员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能为“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到5名。社长职责为:

  1)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有权提名社团各部门部长,并报社联办公室批准;

  3)有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

  4)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文件;

  5)具体负责社团活动的举行;

  6)负责社团运行;

  7)有权听取各部长汇报工作;

  8)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与评定;

  9)负责本届社团资料信息建档工作;

  10)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

  11)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12)准时参加社联各类会议;

  1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14)制定社团工作目标;

  15)制定、修改社团管理章程,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通过后提交社联备案;

  16)服从校团委、社联的管理领导;

  17)认真执行社联决议;

  1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19)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负责人汇报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权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

  23)履行校团委或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履行职责;

  2)负责社团决议执行;

  3)组织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监督社团日常事务;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社长交办或委托事务;

  6)履行社团章程或社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社团各部门职责

  (一)社团各部门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联各部门分管;

  (二)社团各部门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团各部门职责根据所属社团章程而异。

  第四十五条、社团社员

  社员是社团组成的基本人员。每个社团额定人数为10到100人,特殊情况,则需向社联说明。以下是社员权力与义务: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二)社员享有各社团以及社联对其服务权;

  (三)社员享有对社团、社联工作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

  (四)社员享有社团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社员享有所属社团成员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

  (六)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活动;

  (七)积极参与竞选;

  (八)发展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九)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所属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力。

  第四十六条、社联干部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书面辞呈;

  (二)不按本章程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三)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记过处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过;

  (六)被团委或社联主席团除名罢免;

  (七)其他应终止未说明情况。

  第六章:保密条例

  第四十七条、不得将组织具体机构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打开、查看各类已封档案,违者犯法。

  第四十九条、不得将管理章程、文件、文函、专用群、QQ、微博、网站、办公室住址、办公电脑密码、经费、社员或各级干部个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条、不得将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向外公开。

  第五十一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信息传媒上发表、上传组织内部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不得将组织各类会议决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条、保密团委、主席团要求保密事项。

  第五十四条、保密应保密尚未规定内容。第五十五条、凡属我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遵守本条、例,违者问责。

  第七章:社团管理

  第五十六条、社团注册

  (一)社联每学期初将召开社团代表大会,统一下发《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等相关注册材料到各社团,各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注册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两周内将注册材料上交社联办公室,进行学期社团注册。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十七条、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必须举行活动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则罢免社长或撤销社团;

  (三)开展活动前先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

  (四)接到主席团批复后再举行活动;

  (五)活动前期务必严格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策划;

  (六)活动注意安全;

  (七)爱护活动场地公共设施;

  (八)活动后注意活动场地卫生;

  (九)活动时注意记录,如:摄影、拍照、书记等;

  (十)活动后将总结书与活动的有效照片(电子档,非打印相片)、视频上传到组织邮箱或交到办公室;

  (十一)社团开展活动务必通知到全体社员,并安排人员严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名单上交分管本社团负责人,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二)跨校、跨地区、校外活动需向团委申请;

  (十三)未经正当程序申请开展活动,出任何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四)对活动中违法乱纪的集体或个人,一律交公安部门或团委、政教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变更撤换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转换活动内容或社团合并,请及时到社联办公室登记,以便于档案更新和各类通知及时准确传达,不及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社团自愿撤销或被撤销,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申请注销,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五十九条、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表彰;

  (二)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收费、缴费,不配合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团予以通报、撤销或罢免社长;

  (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社团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事后责任;

  (四)不负责、不尽责或无法履行职责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罢免。

  第八章:社团财务管理

  第六十条、社费

  (一)社费是指社员入社所统一缴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予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积累的资金并只限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

  (二)社费标准:5到10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则需向团委申请;

  (三)社团联合会财政部将不定期随机对社团社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发现社费去向不明或消费无有效票据、证明,一律交予团委或政教处处理。社团消费高于100元人民币者务必拿到票据,财政检查只认有效票据,不认收据。有效票据指国家税务局发票和地税局发票。收据指消费后收款人给予的收款凭证。消费低于100元人民币者可以凭收据或证明作为资金消费证明。证明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消费属实人员证明,并接受社联财政部审问;

  (四)根据《中华职业学校社团财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个社团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费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财政部保管,作为大型活动经费和应急费用;

  (五)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财政部登记管理。社团所有资金由社长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社团财务部登记管理;

  (六)对于社费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本社财政部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大型活动或耗资较大活动,活动前期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八)社团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提倡勤工俭学;

  (九)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十)社费是属于社团公共财产,严禁个人或集体非法占有、挪用,违者必处。

  第九章:社团刊物管理

  第六十一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六十三条、各社团刊物只限在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

  第六十四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方征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社员能力为目标,要以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10%,更不准刊登和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五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制定单位: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签发人:

社团规章制度7

  财经文法系文艺部,是一个充满活力与的部门,它以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提高个人综合能力为目的。文艺部是学生会的一个下属组织,所以我们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统一章程。为了能够更好地做好学生会、文艺部的建设工作,贯彻和落实学校社团建设科学化、正规化的要求,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作职能:

  (一)、全面负责艺术系以及配合学校各种文艺活动,例如:迎新晚会,毕业生欢送会,圣诞晚会、校园歌手大赛、财经文法系个人才艺大比拼、“12-9”大合唱活动,“校园文化周”、校外文艺演出等。

  (二)、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比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充分挖掘并展现学生的艺术才能。

  (三)、指导协调其他各系文艺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不定期组织与其他系进行文艺方面的交流活动。

  (二)、部门内部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会议,文艺部全体成员必须出席,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后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部长记录出勤情况以及会议内容,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倾听同学们的心声,制定改进措施。

  (2)、不得无故迟到缺席。缺席需向部长请假说明,假条要用稿纸书写否则视为无效。迟到扣除考核量化分3分,缺席扣5分。

  (二)、工作流程:

  本部门在活动方案确定前应把活动的计划、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有关情况交由本部门全体成员讨论,打印成书面申请向系团总之学生会负责老师承报。方案确定后,部长分配部门成员具体工作,并落实工作到每个人身上,及时做到向部长汇报工作进程。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工作,由协助部门部长负责。部门成员要各尽其责,分工协调,活动完毕后,需留有活动资料(如节目单,演员联系方式,照片,光盘等)书面总结。

  (三)、奖惩制度:

  (一)、文艺部成员需建立个人档案,提供个人照片及个人详细信息。

  (二)、平时参加文艺部活动的同学,都有加分奖励(3—8分)。

  (三)、优秀文艺委员奖:每一学期,根据每一位文艺委员整体表现和出勤情况评出优秀文艺委员,给予以一定的加分奖励(最低6分最高10分)。

  (四)、由于工作失误导致文艺部财产丢失,要全额赔偿并予以批评。日常言行有损文艺部形象与利益的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一定的惩处。

  (四)、档案管理制度:

  每学期的档案财产管理由部长管理,负责文艺部内部资料(如文艺委员个人档案,工作总结)、负责活动档案资料(如节目单,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光盘等)。

  (五)、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文艺部成员由本人所在班级辅导员或全体同学投票选拔。

  (二)、文艺部会议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批评,三次无故缺席者文艺部有权给予撤消。

  (三)、部长一名,负责内部管理、制定章程与组织工作、部门活动。定时向系学生会老师汇报工作进程。在各项工作开展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前期工作计划。在工作开展之中需督促各项工作的进程,在工作完毕之后需对其进行总结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各班文艺委员需不定期的向部长提交口头或书面报告,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做到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根据工作情况给予加分或扣分。

  (四)、部长由后备干部选拔产生,后备干部产生是由个人向现任部长或辅导员提交自荐书,并通过全体团总之学生会干部面试产生。

  (六)、文艺部成员守则及要求:

  (一)、系文艺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积累一定的工作能力与协调能力,处理好与其他各系文艺部成员间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完成部长交给的任务。

  (二)、系文艺部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在系文艺部举办的活动中应积极参与,不回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三)、文艺部成员应具备协调配合精神,同舟共济,互相帮助。

  (四)、文艺部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

社团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一本社团被称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瑜伽社团,是由瑜伽爱好者组成的团体,依照规定向学院团委登记。

  二本社团的工作原则是“关爱他人,扬人所长,严格管理,积极引导”。

  三性质:本社团是由成立小组自发组织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

  四任务:

  1宣传瑜伽的好处,普及瑜伽知识,提高社员的水平。

  2积极发展社员,不断壮大队伍,切实为学员服务。

  3尽量满足社员的正当要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4开展校际性的.交流活动,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往来。

  五目标: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使协会发展成为学院及郑州市都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六本社团受外语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其全部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一社团设社长一名,任期二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

  二社团设副社长一名,协助社长处理协会事务,,&监督各部门情况。

  三社团常设组织如下:

  1财政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2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3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4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四财政部职责:

  1负责各项文件档案建置工作

  2会费的收缴,各项活动的预算审核,财务帐册的编制管理。

  3社团的各项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活动,包括各式宣传材料(海报,宣传画等)的制作工作。

  2在校内宣传社团信息提高社团的知名度等。

  六外联部职责:

  1与学校其他社团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2负责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费的征集。

  七组织部职责:

  1社团各式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备案。

  2负责对会员进行瑜伽知识的传授。

  八会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会长代理,至原会长任期届止。若副会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由各现任干部中选临时会长,临时会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会长之日。

  第三章

  一会员资格: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正式在籍学生。

  2瑜伽运动爱好者。

  3赞同社团成立原则。

  4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缴纳会费。

  5注册登记经社长审核签字者。

  6没有受到学校处分和不良习惯者。

  二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与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3享有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三社团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场纪律和礼仪

  3按时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遵守社团纪律

  4爱惜社团所有教学器材

  5按时缴纳会费

  四社团成员登记应于该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通过

  五成员退出社团时应办理推社手续,社团取消成员资格或个人原因,会费不退还。

  第四章会议

  一社团常规会分为成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两种

  二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末固定召开。由社长主持,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半数以上正式学员临时召开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由成员半数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四社团干部每月固定召开一次例会,由社长主持召开,各级常设干部须参加。此外,视活动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章选举罢免

  一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社团正式成立

  3具有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二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德才兼备,自愿参加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干部三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会员五人以上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况者,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三社长选举定于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决定。

  第六章经费

  一社团经费来源如下:

  1各成员缴纳会费

  2赞助金及自由捐款者。

  3其他合法收入

  二社团年度总决赛应与每学期中了前制成报告提议。

  三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其他开支,尽量节俭节约,在资源有限发挥协会效能。

  第七章对外活动

  一社团与其他校内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系活动,必须经过院团委审核通过。

  二社团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会长,副会长上报学校批准。

  三社团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此会长,副会长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协会保留追罚权利。

  第八章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瑜伽社所有。

  二本章程自公布起实行。

社团规章制度9

  1.社团以集体利益为重,提供平台的同时,作为社员需做好监督,保护,美化的义务,如设备,安全,卫生等等。(关于卫生,社团每天都有人出入,因此社长部长们需要安排部署每天的卫生清理,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在社团交流中,你们同样也需要让社团每一份子懂得设备的使用和安全问题。)

  2.关于设备出租问题,价格由现任社长部长共同商议,制定后不得以关系修改价格,出租前需要拍细节照,出租后同样需要拍细节照对比,如因错漏而发生设备故障由出借人和借的人共同承担责任。(这项规定需要提醒每一次需要租借的单位,如其他社团组织需要租借社团设备或场地 必须要有一位社长或部长在场。)

  3.学校一切先由社团出人演出的活动,都以社团为名义,不得以私人名义去参演,这关系到社团的利益。(任何社员在你能够接到活动邀请时,请想一想最初是谁给予你们的这个平台!)

  4.社团是处于时刻运作,改变的状态,在社团运行情况下,社团每一分子都有权利去改善社团的环境,同样也有义务去承担社团运作所带来的'利弊得失。社团的好坏很大部分取决于你们的选择和行动,所以be responsibility 。

  5.社团是对内也是对外的,有它自身的形象,而形象体现在你们的言行举止。因此,当你们在进行有关社团的一切活动和微信群聊天等等时,请注意你们的姿态,言语,事关社团,也事关你自己。(晚归切记不得以社团名义登记,个人纠纷同样不能牵扯社团整体)

  6.社团每一年有最应尽的职责二者,品牌活动和音乐教学。当每一届候选或者上心者的出现时,应加强做好这两方面的策划和准备。不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尤其作为社团管理者,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

  7.关于工作问题,自愿报名参加社团活动的工作人员或表演人员必须准时到场 否则不予以加分。工作人员及表演人员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向社长部长或活动负责人报备,负责人同样需要设定严格的签到程序,不得包庇。工作人员和表演人员需协助负责人带好整个活动的流程,负责人也需要做好活动带领。

  8.社团冲突难以避免,但请不要在社团,其实是个人冲突的事情影响到社团运作。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冲突严重到影响到社团大局,请双方自己成熟一点自行解决,如若屡教不改,社团管理者有权力和责任请你退社,若是管理者有冲突,其余管理者可以选择私下解决或者投票弹劾选出新的管理者。

  9.社团每一届都会出现新的社长部长,这是社团不变规律,也是每一年模式的改变和突破。作为社长部长,有退任后选择社长部长候选的权力,但是一旦换届,前社长部长无权干涉社团或者社长部长的任何决策,即便你自认为对于社团来说很好,你也只能给予建议,最终决策的决定权归当任社长部长所有。请记住,过去是不能干涉,更不能以负能量去影响现在,如果你当年是社团一份子,社团利益不需要你的保障,但起码也不需要你带来的反作用。

  10.希望社团的每一份子,不做损人利己之事,不做舆论伤害之事。尊重他人,便得他人尊重。也请你们记住,人人平等,在社团集体中,一视同仁。保持你们的初心和努力,相信你们在社团期间会得你所应得。

社团规章制度10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社团部设部长一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

  2、社团部设副部长一名,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3、每个社团社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

  4、每社团设副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评估、考核,并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5、每个社团有干事若干,在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协助社长工作。

  二、关于社团成员管理:

  1、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入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团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2、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转会的权利。

  3、社团活动转会制度:

  需要转会的成员到各自的社团领取“社团转会申请单”,经原社长、指导员老师和新社长分别同意签字后交至社团部,社团部批准后办理转会手续,予以转会。

  三、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1、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需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社团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2、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

  A、漫画社、戏剧社、计算机协会、音乐社、英语协会、电视台、摄影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为每周一次常规活动;

  B、广播站每天进行活动;

  C、“执雅”报社每学期出两期《执雅》;

  D、“雅风”文学社每学期出两期《雅风》文学杂志;

  E、英文杂志社每学期出一期《Wings》杂志。

  F、心理协会每学期出两期《心岛》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的总结:副社长在每次活动后都必须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并与社长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例会前一周上交社团部;

  (4)社团活动的检查:部长与副部长将对各社团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检查活动质量和纪律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五·四优秀团干评比的依据之一。

  四、关于社团例会管理:

  1、社团部例会制度:社团部会定于单周的星期一召开,各社社长副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部部长对两周来各社活动进行总结,再由各社长发言,谈心得体会,大家讨论帮助其工作上的困难;

  2、各社团例会管理:各社团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活动情况,讨论本社的活动安排。

  五、关于社团奖惩制度:

  1、每年五·四青年节将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的评比;

  2、凡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取的荣誉的成员可进行评比;

  3、不遵守社团章程,一期三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将给与除名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11

  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转载于:社团部门规章制度)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二、纪律方面

  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

  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

  以劝退;

  5、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关人员、部门请假者,两次,予以

  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违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未经

  允许私自借用公共财产”等《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条款的规定,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

  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

  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附则:

  被劝退者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学生卡片填写”等考核性活动

社团规章制度12

  1、本社是什邡中学动漫爱好者组成的团体,是非谋利性的社会(学校)组织。

  2、接纳社员条件。凡什中学生,热爱动漫画的或有一定动漫知识,承认本会章程,经过批准,可成为本社社员。

  3、为了社团的统一协调性,每一位加入的社员都必须服从安排,同心协力,为社团谋发展。

  4、社团招开例会或其他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社长或者副社长请假。

  5、必须互相尊重,互相取长补短。不可以有恶性竞争的倾向。凡社员具备以下行为之一的.,我社团有权责令其退出社团:

  1)盗窃社团或他人财物;

  2)恶意损坏社团财物;

  3)恶意损坏他人作品;

  4)以社团名义私自从事商业活动,且数额巨大的;

  5)暴力解决社团内外纷争的;

  6)破坏社团内部团结的;

  7)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8)过失而严重影响社团活动的;

  9)不符合社员资格的;

社团规章制度13

  1、社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活动,不得擅自改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须经教导处同意。

  2、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必须点名。有学生不到的',要查明原因,并报给班主任,有两次不到的,班主任要查明原因后上报教导处。活动结束后安排学生做好场地卫生工作,关闭多媒体设备,最后关闭电源。

  3、所有社团不得无故停止活动。如辅导教师有事不能活动,须向教导处请假,不能随便将学生托付给其他老师,也不能随意让学生回到原班级。

  社团有志愿者或外聘教师的,点名、纪律和安全由本校辅导老师负责。如遇5精品文档

  学校临时换课、节假日调整等特殊情况,由社团辅导老师负责通知。

  4、社团活动招收的学员,原则上一学年内不允许调换、分流、劝退。特殊原因,先向教导处申请,教导处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学员要遵守活动纪律,准时参加培训。要通知好家长,准时接送,注意安全。

  5、社团安全管理: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听从辅导老师指挥。辅导老师保证社团活动正常开展,铃响开始活动就开始,下课铃响活动结束,不得无故提前下课。活动期间的一切安全事宜,由辅导老师负责。在活动中有学生受伤等情况,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班主任上报教导处和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直接上报教导处,辅导员写明情况和班主任一起看望学生,并共同处理善后事宜。体育类活动社团,如篮球类社团,为保护教师和学生安全,辅导员必须与学员家长签订训练期间安全告知书,收好回执,交教导处备案。

  6、社团辅导老师按要求积累社团建设材料,如社团名称,社团管理章程,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机制,学员名单,学员学习情况,学员作品,活动过程,活动记录,活动照片,活动成绩,社团荣誉等,认真、精心策划每次社团活动、完成社团活动记载本(社团活动记载本版本,可下载)。学期结束前上交教导处。

  7、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校级社团展示活动,根据社团活动展示成绩、材料积累、活动报道等,每学期各社团评选出优秀学员、校优秀社团。

  看过小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范本的人还会看:

社团规章制度14

  1、本社是由校政教处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学生书法水平,引导他们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并且有上进心。

  4、凡申请入会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会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会员资格,其他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凡本会会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聚众闹事,不得参加各种非法的团伙组织,如被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8、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会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社团规章制度15

  1、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部门管理

  第一条:本协会由xxx团(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构成。

  第二条:xxx团为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协会日常事务的开展和安排。

  第三条: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隶属xxx团,由副会长负责。秘书处通知召开会员大会(不定期)及部长会议。

  (2)活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团需按要求及时开办支教或志愿活动和并进行活动总结,并需要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会议。

  第二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坚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会员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三条:每次安排人员外出支教,必须服从安排,支教人员的'教案,课件,每次必须交给负责人审查。

  第四条:活动完成后,社团应及时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和经费使用明细报告。

  (3)经费管理

  第一条:社团通过招新自筹会员费,15%交由教科院院社联管理,其余可用于平时社团活动支出。

  第二条:社团必须建立完整的经费管理制度。必须确定学生分别负责帐目和现金管理,必须建立专用帐本,要有清楚完整的帐务记录。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各级社团在会员费的收取和使用上必须合理,符合手续。社团成员应自己监督。

  第四条:社团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有关方面正常活动,不得挪为私用.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团,将追究会长及财务人员责任。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第一条: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成绩优良。

  第二条:工作过程中服从xxx团(会长、副会长)的管理。

  第三条:按時出席协会工作会议,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付工作,执行协会决策。

  第四条:热爱协会工作,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富有责任心,对xxx团交代的任务以及分配到的工作能够按時按质完成。

  3、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协会将在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具有本协会会员资格。评优评先严格依据例会及活动出勤率。第二条:学期末将由社团联合会对社团活动进行星级评定。

  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换届制度

  第一条:原xxx团(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共同从本社团中选出积极参与活动,并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候选人。

  第二条:候选人参与竞选,由社联xxx团及协会原负责人投票选举,入选人提交职位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任本协会(副)会长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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