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2 09:39:2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精华】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

  一、总则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2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舍长是宿舍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舍长应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并督促所有宿舍成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范。住校生要自觉执行学校的住校制度,发扬“自觉、自治、自强”的“三自”精神。

  2、住校生在宿舍内,应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遵守宿舍文明公约,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未经他人同意不动他人钱物,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的同学关系。

  3、准时起身,按时就寝。起身后,要迅速处理个人事务并做好宿舍内务整理工作。最后离开的同学要检查水、电、门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晚上熄灯后,保持安静,不讲话、不听收音机、录音机、CD机、MP3等,不借助手电筒、小台灯或路灯及其它室外光线在床上看书。周末、其它节假日晚8:30前离开教室,学生宿舍9:00熄灯。

  4、住校生合理利用午休时间,午休期间宿舍必须保持安静。

  5、住校生应按规定铺位就寝,舍长的铺位应在靠门口方便开门与关门一侧的下铺,不得随意调换。宿舍如有空铺,应按空里不空外,空上不空下的要求安排床位。不准留宿非本宿舍的学生或外客。任何住校生都不得擅自住在校外。

  6、爱护宿舍公物,各宿舍要保护好本宿舍的门牌。混合宿舍各班都要有门牌。宿舍公物损坏必须及时报修。

  7、要切实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装接用电器、燃烧纸屑或点蜡烛,夏秋季应挂好蚊帐,严禁在宿舍内点蚊香与喷洒灭蚊虫的气雾剂。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等都应妥善保管或交班主任保存。身边的现金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人民币,离开时,要锁好门。

  8、宿舍区严禁摆放自行车,严禁从事球类活动。任何时候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宿舍内不得存放篮球、足球等体育器材。

  9、宿舍不得存放箱子(无壁橱的宿舍除外)。宿舍里可适当张贴一些名人字画,不在宿舍里张贴体育名星、影视明星等画像,保持室内布置优雅、文明。

  10、室内物品达到“四线一方”,“四线”即牙刷一条线(牙刷头朝上向东或向南),毛巾一条线、床下鞋子一条线(一张床下不超过四双鞋子,鞋头朝外,距边线向里15厘米)、床单一条线,“一方”即被子叠成方块形(被口朝外放里床头中间,枕头放在被子上)。不随地乱抛纸屑瓜皮果壳,不随地吐痰,每个宿舍配好垃圾篓和垃圾袋,垃圾实行袋装处理。宿舍值日表及作息时间表应张贴在门后适当位置。值日生利用适当时间做好卫生工作。

  11、要经常保持宿舍地面及走廊的清洁、干燥。清水、污水一律倒进下水道。值日生要负责督促检查。

  12、有多个班级学生共住的混合宿舍应共同管理好宿舍。同学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高年级学生应更多地负起管理责任,为低年级同学作出榜样。混合宿舍只设一名舍长,并且在人数多的班级中产生,当人数相等时可通过协商产生。在学校各类检查评比中如遇有扣分,则扣所属各班分数。

  13、各住校生无条件服从所有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舍长、班级干部对宿舍情况应经常互查评比。

  14、住校生不得购买学校食堂和校办饭店以外的饭菜和食品,不得在宿舍用餐。

  15、住校生在阳台上晾晒衣服时,湿衣服挂在靠外边的一根晒杆上,干衣服晾在靠墙的一边。宿舍楼后阳台窗档上禁止晾晒衣服。

  16、在阳台上晾晒鞋子时,应放在阳台地面上并且靠墙,鞋头朝向墙面摆放整齐。

  17、放假3天以上,住校生不得将衣物留置于走廊。

  18、按规定记好宿舍日记。

  19、宿舍内外地面及楼梯每天至少拖洗两次,特殊情况按学校要求执行。

  20、楼上地面积水不得通过阳台排水管排到楼下,因水龙头未关导致自来水溢出,也不能通过阳台排水管排下。

  21、拖把拖地结束洗净拧干,拖后不得在地面上留有明显水迹。

  二、文明宿舍申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宿舍管理质量,培养同学们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使同学们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文明宿舍申报有关制度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文明宿舍的申报条件:

  1.宿舍全体成员自觉遵守住校生管理的各项规定。

  2.宿舍布置美观大方,格调高雅,有较好的文化氛围。

  3.爱护公共财物,不发生随意调换、拆卸、破坏宿舍设备的现象。节约用水用电。

  4.宿舍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没有乱挂、滥贴等现象。

  5.宿舍成员无晚归及不归现象,无酗酒、抽烟、打架、无留宿外人现象。

  6.在学校规定的地点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和外人所卖食品。

  7.宿舍内无安全隐患和内盗行为。

  8.宿舍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9.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学期考试成绩宿舍成员人均居班级中游以上。

  10.自觉召开周末小结会,认真填写宿舍日记。

  二、文明宿舍的申报程序:

  1.各班级认真组织学习《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宿舍文化建设的有关意见》,对照申报条件,组织落实。

  2.各班级对本班级宿舍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宿舍填表上报年级部。

  3.政教处根据平时检查情况,确定各年级部文明宿舍上报数目。

  4.根据各年级规定数目,年级部组织验收并按数上报。

  5.政教处对各年级上报的宿舍进行验收。

  6.在政教处规定时间内上报,过期不予补报。(具体时间待定)满足达标宿舍的所有条件。

  三、奖励和处罚

  1.凡被评选为文明宿舍的班级,在班级量化考核中每宿舍每月增加10分。

  2.所有被确定的文明宿舍必须长期保持,如发现有一般违纪现象、卫生不合格及其它问题,立即取消文明宿舍称号,取消当月加分。

  3.凡文明宿舍内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的,除取消“文明宿舍”称号,还要扣回学期内已奖励的分数。

  4.年级部不按规定上报的,政教处不予验收。

  三、学生宿舍日记使用制度

  1、每个宿舍有专用的笔记本作为宿舍日记,放在宿舍舍长枕头外侧。宿舍日记必须妥善保管,保持整洁。

  2、宿舍日记为申报文明宿舍必备条件,日记内容能够反映出宿舍的午休、夜寝人数及纪律,晚归同学姓名(熄灯为准),公物损坏申报及维修情况,好人好事等。宿舍日记应有每次召开周末小结会过程记录。

  3、对宿舍突发性问题如打架斗殴、物品失窃、夜不归宿、同学生病等情况,除认真做好记录外,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宿舍值班老师反映,如不记录或记录不实,将追究相关同学及宿舍、班级、年级部责任。

  4、舍长要合理安排记录人员,确保每天有人记录,记录人员必须签字(宿舍情况正常也要签字)。

  5。如遇节假日,由舍长或由舍长指定专人对未回家的同学的姓名及活动时间、地点等进行详细记录。

  6、书写要工整。所记内容应按时间顺序用1、2、3、4……序号表示,一事一条,每条结束时必须注明记录时间。

  7、班主任每周查阅日记不少于一次,并签字。

  8、各年级部对宿舍日记抽查评比,每学期不少于两次,评比结果纳入班主任考评范围。

  9、学校对宿舍日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日记的宿舍、班级、年级部进行处理。

  10、上述项目为学校基本要求,各年级可根据年级部情况充实记录内容,但每个年级部必须统一。

  四、学生宿舍舍长职责

  1、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关心集体,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

  2、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已,刻苦学习文化课,努力提高成绩,增强个人管理能力。

  3、心系宿舍全体成员,注意与同学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采纳同学们的.合理化建议。

  4、强化民主意识,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制订《宿舍公约》。

  5、开学初,按学校要求组织布置好宿舍,所有物品放置做到整齐划一。

  6、遵循“公平、便利”的原则,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制定明确的值日分工表,并随时检查督促完成情况。

  7、提醒或督促同学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做好记载,必要时上报班主任。

  8、提醒同学按时收取室外晾晒衣物。

  9、督促同学保持地面全天候无杂物。

  10、督促同学按时起身,按时休息,按时关灯,熄灯后不讲话。

  11、发现公物损坏,告知班主任并及时报修。

  12、制止同学在宿舍里看不健康读物及体育活动。

  13、发现同学进网吧或夜不归宿等现象,要认真劝阻,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14、周末或学校放假时,要组织同学对宿舍及所属楼梯等卫生区进行一次彻底打扫,并负责检查,做好记载。

  15、同学生病时应主动帮助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值班老师报告。

  16、平时注意观察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倾向,应主动向班主任反映。

  五、学生宿舍值日生职责

  1、服从舍长安排,按时完成值日的任务。

  2、打扫室内卫生,将室内的物品摆放整齐,确保地面清洁。

  3、打扫室外卫生,及时清除走廊里的蜘蛛网。

  4、保持门窗玻璃清洁,晾晒的衣物、鞋袜等要规范摆放。

  5、打扫楼梯,要确保无废纸杂物,无痰迹;打扫小花池,确保花池内无杂物,瓷砖清洁。

  6、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水龙头、日光灯是否关好,关锁好门窗。

  7、注意保管好宿舍的钥匙。

  六、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制度

  1、人走灯关,切断用电器电源。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规定以外的电器。

  3、闻到电线胶皮糊味,或发现电路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保卫科或值班老师请电工处理,禁止学生私自拆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先切断电源。情况不明或情况危急时,应立即离开现场。

  4、禁止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宿舍。

  5、宿舍内禁止点蜡烛、蚊香。

  6、禁止在走廊、厕所点火烧废纸、杂物。

  7、禁止将火种倒入或扔进草坪或垃圾桶(车)内。

  8、禁止在学生宿舍走廊、宿舍内生火做饭。

  9、学生宿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宿舍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1、未发现火灾,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消防设备或灭火器材,违反者除给予处分外,还要按规定赔偿所损坏的设施。

  12、发现火情及隐患,要及时报告保卫科或值班教师。

  13、一旦发现火灾,保卫人员、值班教师,应根据当时情况立即疏散有关学生。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时最大限度组织灭火,如不能控制火情,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拨打“119”报警。

  七、学生宿舍卫生间卫生标准

  1、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污渍。

  2、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渍,无手印。

  3、台面、面盆、水龙头、皂液盒要求白洁光亮,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

  4、瓷砖墙面要保证无污迹、尘土、纸屑。

  5、大、小便池和洗涮池内外要求保持干净、光亮白洁,无黄垢,无毛发,无杂物。

  6、压水杆及电镀件要保持无水印,无污迹,光亮如新。

  7、地面要保持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无污迹。

  8、垃圾及时清倒,不得过半,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桶内壁及桶后墙面要保持无污迹。

  9、卫生间气窗应经常打开,保证空气清新,无异味。如遇放假,应及时关好门窗。

  10、卫生洁具必须摆放整齐。

  11、卫生间内各种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4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5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保证公司员工有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良好住宿环境, 特制定此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内容:

  1、员工宿舍由后勤部直接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宿舍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宿舍的床位安排,由后勤部管理人员统筹负责,并编制员工宿舍床位安排表和员工宿舍定期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卫生检查,随后公布检查情况。

  3、员工床位必须遵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改换。如有正当理由确需改换的,必须向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4、各宿舍选举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室内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等事宜。

  5、所有人员迁出,均需由后勤部安排,并在后勤部办理钥匙、用具的交接手续及宿舍内物资的数目和完好程度的清点。离职人员须凭行政部开具的交接凭据,方可结算工资。

  6、员工必须爱护宿舍的设施,包括床、空调、衣柜、水龙头、卫生洁具等公用设施。员工宿舍于建设时,公司一次性提供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在宿舍建成使用后,所有设施交由员工保管、维护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宿舍设施受到人为损坏、或是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室长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备,由公司组织进行修理或更换,但公司不再负担所有费用。具体的处理办法为:如有明确责任者的,所有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如无法确定责任者的,其费用由宿舍内各人均摊。如属人为损坏的,均同时处以100元罚款。

  7、宿舍内的摆设由后勤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8、集体宿舍内严禁动火、严禁使用电炉,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必须请示管理人员。

  9、集体宿舍休息时间内(晚上23:00~清晨6:30时;中午12:10~13:00时)严禁喧哗,严禁大声说笑、打闹、或开大音响、电视机的音量及其它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损坏他人财物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1、来访客人如需进入宿舍的,须由被访员工的上一级主管领导和后勤部批准,并由被访员工本人带入,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卫值班室做好登记(异性客人不可带入宿舍)。

  12、未经后勤部管理人员许可,严禁留宿他人。

  13、员工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门、关灯、关电、关水,严禁浪费。

  14、个人床铺须每天整理,被子折叠整齐。衣物必须放置在衣柜内,严禁随处堆放、晒挂。

  15、个人用具应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乱拉绳索、打铁钉、张贴。

  16、宿舍要经常通风,员工要勤换、勤洗衣被。换冼的'衣物、鞋袜(包括换下的工作服、鞋、袜)等,严禁堆放在室内,应集中挂放在阳台。洗晒的衣物须在阳台处晾晒,严禁在室内(包括卫生间)、走廓、窗台、栏杆上晾晒。

  17、宿舍区(包括走廊、楼梯、过道)不得乱堆乱放,乱丢垃圾。垃圾一律由员工投入楼层的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于门边、过道上;不得随意在室内、过道和楼梯等处倒水,以保持宿舍区内的干爽整洁。

  18、严禁向窗户外抛丢垃圾、杂物。

  19、严禁在宿舍内用餐(病员除外)。

  20、晚上23:00时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

  21、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第8条规定的人员,每次罚款200元。在室内发现烟头或槟榔、口香糖残渣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每只烟头或残渣扣罚同室人员人均20元。

  22、在宿舍内进行偷窃或者引人偷窃的,一经发现,追回非法所得,处以被盗物资十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3、集体宿舍内动火,使用电炉,或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线路故障者每次处以当事人罚款1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24、在公司厂区或者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的,只要存在打人的行为,不管情节轻重,首先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扣留其余的一切工资,以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并且要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5、在宿舍内进行违法乱纪、有伤风化的行为的,每次视情节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违反第18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27、检查发现乱堆乱放,不及时整理床铺衣物、不及时清扫室内垃圾或衣物鞋帽不按规定放置的,一律由管理人员张榜公示,连续两次检查皆犯者均处以50元的罚款。

  28、卫生间排水道发生堵塞,由宿舍员工自行处理;如需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可由公司安排,但费用由本宿舍员工均摊承担。

  29、对检查出的违反第3、7、8、9、13、16、17、19、20条规定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不能确定当事人的扣罚同室人员人均10元(外差人员不计)。

  30、在室内打铁钉、涂画、张帖等破坏墙体的行为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31、违反第11、12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6

  1、管理好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2、按时开关学生宿舍大门,不擅离岗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搞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盗窃、火灾等事故。

  3、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区卫生和个人卫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文明宿舍评比工作。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检查和督促学生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与就寝,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6、热心帮助住宿生解决生活困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六、医务人员职责

  1、 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师生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使师生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观念。

  2、 配合有关部门和人员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指导学生会生活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经常检查评比。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和师生的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4、经常检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制度,预防肠道传染病。

  5、及时采购、管好、用好药品,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器械,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清洁消毒工作和室内卫生工作。

  6、改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师生的医疗工作,做到热情、体贴、仔细、耐心,高度负责。

  7、严格执行医疗规程,防止医疗事故,遇有学生突患重大疾病时,要主动热情关怀,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转院治疗。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7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1.目的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执行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二、住宿与退宿手续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1.2员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写《入住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及行政部经理书面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并发放相关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1.4住宿日期以实际搬入时间为准,不得晚于预计时间3日,超过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员工退宿时,须在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钥匙和住宿时所领取的物品。离职人员最晚需在离职当日办理退宿手续。

  三、日常管理

  1.为确保上班办公环境,工作日洗漱时间不得晚于早8:00.

  2.宿舍房间内及公共区卫生的清扫卫生工作由住宿人员负责,实行轮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罚。

  3.公司(宿舍)大门晚上关闭时间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员必须于大门关闭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须电话告知门卫/宿舍管理员。

  4.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部门经理申请并通知宿舍管理员,违反者罚款50元,重者按旷工处理。

  5.午休时间非住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违者扣除当月住房和交通补助。

  6.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音活动,22:30后不得用洗衣机洗衣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迁,搬动宿舍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通知宿舍管理人员。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养宠物。

  8.宿舍内禁止自行安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次,处以50元罚款。

  9.注意防火、防盗、出门关好门窗,最后一人离开宿舍需关灯关空调,发现一次不关者,处以50元罚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10.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吸烟、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者取消住宿资格。

  四、费用

  1.住宿费:享受住房补贴的住宿者,每月需缴纳100元住宿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水电费:每年6-9月份每个宿舍缴纳100元水电费用该宿舍人员平摊,其他月份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员核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维修费:大家共用的电热水器、洗衣机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需住宿使用人员平均分担。

  五、其他

  1.如有直系亲属探访需留宿须向总经理申请并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外人入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员与另一位住宿人员共同抽查宿舍卫生,评分并排名,连续3个月最后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体人员住宿资格。

  3.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根据其性质、情节、态度、影响和后果的不同,给予批评,罚款;态度恶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资格。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制度自xx年3月1日生效。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8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 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物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 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 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 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 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9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保卫处、纪检委、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成教学院、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设备处、网络中心、校医院、后qin集团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公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栋学生公寓楼管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名额由本楼所安排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部长),部长由副部长选举产生,各宿舍宿舍长均为楼管会成员。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每个学生要在秋季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凡取得河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生或临时进修、培训生,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安排,签订入住协议后,均可在学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学生入学,凭注册证件及住宿费缴费凭证到所分配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和签订住宿协议手续;其它类型培训人员持相关学院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考研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经院系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公寓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向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凡寒暑假期间在校留宿的学生须持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公寓中心登记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再继续居住在原宿舍。可由导师出具证明,经学生处批准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另行安排住宿。

  6、毕业离校时,因导师课题需要等原因,需要推迟离校的同学(仅限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由导师出具相关证明,学院副书记签字同意后,再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毕业证出现错误、为相关部门帮忙的毕业生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住宿。

  7、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2或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8、毕业生正常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公寓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公寓中心办理该生离校申请。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正常办完离校手续,因未买到车票等原因仍需在原宿舍暂住的,需要到所住宿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时间不超过三天。

  9、正常学期间借住学生公寓的进修生、培训生和寒暑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函授生、临时进修培训学员,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

  10、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出国、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腾空,剩余住宿费按整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计财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11、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负责调换全宿舍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12、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13、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阳台墙体保温层,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楼。

  1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宿舍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宿舍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16、退宿或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学生公寓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公寓值班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公寓楼。

  3、晚间22:30至次日6:00关闭公寓楼大门。22:3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由政治辅导员定期查看记录,加强对22:30以后出入公寓楼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公寓楼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文明宿舍及先进楼宇建设评比

  “文明宿舍”建设是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寓中心将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使学生公寓文明水平大幅提高,突出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五、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用电采用全天供电,学生自己控制的方式,用电量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计量,正常作息时间内照明、电扇用电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用电和超出预定用电量部分,由学生按居民用电价格自购。具体要求如下:

  (1)免费供电用电器使用

  1室内屋顶照明灯具1具,42W,(春夏秋冬)日均使用6小时;

  2学习用台灯(自备)6具,20W/具,日均使用2小时;

  3吸顶电扇2台,55W/台,供电时间段内日均使用12小时(5月15—10月15日为电扇供电时间段);

  4卫生间排气风扇和照明灯具,60W,日均使用2小时(仅限研究生宿舍);

  5其它用电器(手机充电器、MPxx、CD机等),统筹综合考虑。

  (2)免费供电量

  1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寒暑假期间不提供免费用电。

  2本专科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3研究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4宿舍免费供电按教学计划每学期计量一次,按天计算,开学前两天一次性输入宿舍用电计量期内。

  5免费用电量在每次充电时自动将前面余存免费电量清零,不实行累加;自购电量余存予以保留。

  (3)用电量超出免费供电量部分,需要由宿舍成员用一卡通到购电机上自助、自费购电,电价执行石家庄市居民用电价格。

  2、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处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应按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把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服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选派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

  (2)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安排。

  (3)在有条件的公寓由公寓中心给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没有住宿条件的可安排轮流值班。

  2、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职责

  (1)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情况的掌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住宿学生中重点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负责学生在公寓发生的突发事件、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盗等违纪和同学间发生矛盾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6)组织宿舍长检查、处理学生未归、晚归问题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7)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娱乐活动;

  (8)配合楼管会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工作,与公寓中心共同抓好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保卫处查处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0)完成学生处和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3、工作制度

  (1)按要求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志。

  (2)每周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3)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所在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加强与公寓中心的联系,协助学生公寓召开工作例会、卫生、安全检查。

  (5)为人师表,搞好住宿办公地点的卫生,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4、进驻学生公寓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1)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勤和管理。

  (2)学生公寓按规定做好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工作记录,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生工作部,分送各学院。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0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 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规范员工 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作息时间:

  每周一至周六正常上、下班,周日休息

  每天早9:00——晚5:30

  中午12:00——1:30为休息时间

  二、员工宿舍管理: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休息,建立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早7:30起床9:00前收拾完卧室和卫生间

  2、每天晚23:00前睡觉入睡前请关闭所有电脑、电源等

  3、宿舍内同公司提供的所有设施(如:床铺、衣柜、桌子及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板等)住宿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处分。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违禁品。

  5、起床后被褥叠放整齐,不准随地吐痰,乱丢脏物,违者罚款10元。

  6、床上用品至少每周清洗一次,屋内必须每天打扫,注意通风,若发现存在异味或床上用品有污渍的,罚款20元。

  7、换洗干净的衣物要及时晒干,风干,不得放在屋内,以免受潮(阴雨、雪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物、鞋子放在柜内和床下,不得随意乱放。

  8、不得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沫,室内锲钉及粘接挂钩等。

  9、使用娱乐电器手机等,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不得留住外来人员,如有必要特殊情况而需要留住的,应向行政部门征得同意,否则连同该员工一起请出宿舍。

  11、贵重物品妥善安放,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12、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三、员工厨卫管理:

  1、厨房内要保持干净,吃完饭后要及时清理,餐具违者罚款15元。

  2、注意餐厅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违者罚款10元。

  3、注意关闭天然气、水龙头及其他电器。注意防火。

  4、厨具和冰箱内要保持干净。不得留有食物残渣。

  5、卫生间要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洁具要保持干净。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无规矩不成方圆,请各位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谢谢合作!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1

  一、开启条件

  考虑气候特点,春秋两季气候适宜,夏季气候主要受温度的影响。空调开启符合下述情形即可使用:夏季,环境温度高于摄氏34°C时。

  二、温度设定

  盛夏使用空调时,空调温度不可调得过低。建议室内外温差不超过8℃,最低不得低于22℃,开冷风时不要直吹人体,满头大汗进入空调室前,应把汗擦干,换掉湿衣。注:使用空调时请不要频繁开关。

  三、管理措施

  1、每间宿舍由宿舍内部人员自行负责宿舍空调装置的管理,负责人必须对空调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安全检查。

  出现人为问题查不到人的`,本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

  2、宿舍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物,不得在空调机装置上钻孔、挖洞、钉钉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3、宿舍员工必须自觉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防触电、防雷击,严禁挪动、更改空调装置位置,严禁在雷雨天气开启空调。

  4、宿舍员工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

  5、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宿舍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寝室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及时给予报修处理。

  6、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器、遥控器损坏或丢失,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和赔偿。

  7、禁止空房间开空调。

  四、规定开启时间段、

  11:00-14:0018:00-21:00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2

  一、 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

  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 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

  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 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 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3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现规定如下宿舍管理条例,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

  2、保持室内物品摆放的整洁与美观,不得乱摆乱放。

  3、定期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洁。

  4、爱护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并按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5、养成良好的消防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与插座,不准使用高压电器等,同时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须及时向宿舍舍长报告。

  6、不准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外来人员必须在晚上23点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宿舍舍长有权令其立即离开,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7、出入宿舍须及时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财产安全防范工作。

  8、宿舍内须谨慎吸烟。在房内吸烟而烧坏物品或引起火灾,将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9、宿舍内严禁赌博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违犯者处以行政处罚。

  10、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不得私自换房、换床,不准与管理人员发生顶撞和争执。

  11、每位员工都必须保持宿舍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注意团结,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和打闹。

  12、员工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告知店长或宿舍舍长,店长或宿舍舍长应尽量给予帮助。

  13、有如下行为者将受到处罚:

  口头警告:

  1)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杂物、纸屑,将鼻涕涂到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痕、鞋迹印到墙上。

  2)乱扔垃圾,造成下水管道堵塞。

  3)用力关门,产生较大声音,影响到其它同事休息。 4)在房内堆积大量脏衣物,不及时清洗,发出异味。 5)在宿舍内存放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6)在宿舍内大声聊天,放较大音量的收录音机或手机,影响到其它同事作息。

  7)私人物品摆放混乱,影响宿舍整体美观。 8)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私人物品。

  9)超过晚上12点回宿舍且不携带钥匙,影响到其他同事休息。 书面警告:

  1)不服从宿舍舍长的安排,不做好值班卫生工作。 2)拒绝管理,与宿舍管舍长发生争执。

  3)未经许可,私自调换房或床位。

  4)裸露身体,在宿舍东走西逛。

  最后警告:

  1)偷窃公私财物。

  2)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等。

  3)不按设备程序操作,严重损坏公共设施的。

  4)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

  5)受到严重书面警告和最后警告的员工将处以严厉的行政处罚或被取消住宿资格。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1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119

  3、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活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留家属、朋友、同学等非本单位人员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1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寝室长,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信息、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办公室、门店管理部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不准吸烟,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来访时不得带入寝室;

  11、夜间最迟应于20时前返回寝室,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寝室值日生职责:

  1、当天早上做好个人内务、寝室卫生,且提醒他人做好个人内务。

  2、早上起床和午休后应提醒他人起床,并最后离开寝室,离开前再次检查寝室卫生。

  3、对当天寝室安全负责,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卫生要求:

  1.室内地面干净、无杂物,天花板、墙面无污迹、蛛网,无乱贴乱挂现象。

  2.门窗、吊扇、日光灯擦拭干净、无积灰。

  3.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灰尘,桌上物品、洗漱用具和行李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床下物品摆放整齐,蚊帐、被套、床单干净。

  5.每周周末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四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4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20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5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

  5、每间宿舍公司补贴10度电,超出部分本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并且恢复原样。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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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10/27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住校生及所在学院,宿舍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机构和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宿舍区的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礼貌、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居住对象是计划内统招的本科生、研究生,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住。学生的住宿统一由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分配和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它活动。

  第三条:xx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是学生宿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学管办”),负责对学生宿舍实施教育、管理、服务一体化工作。学管办负责学生宿舍的房屋、家具、水电、卫生安全检查和管理等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家具配备和水电、家具及房屋等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第四条:各学院学工干部要经常检查学生宿舍,开展检查评比工作。学校定期检查,开展礼貌宿舍竞赛活动。在学生宿舍区设立学生助理团,学生助理团在学生工作处的领导、学管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住宿生的心声,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本事,同时协助学管办做好宿舍区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学生宿舍区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由学校统一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学校联系和监督物业公司工作由学管办承担,物业管理公司在学管办的指导下,按合同履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学管办负责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xx大学学生手册》及《xx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具有本校学籍,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进行调整,住宿生应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

  第七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对未办理宿舍区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宿舍区外住宿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请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退学、休学、勒令退学的学生持学校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景,请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管办将根据教务规定和相关文件,经院系核实后,对房间进行清理,学生所留物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临时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九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进入宿舍,无证者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第十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请假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回到,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一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事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经过的学生填写《xx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景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xx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程序。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供给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礼貌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一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请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学校卡,经门禁系统确定允许经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学校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学校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所有学生及来访者请勿在学生正常休息时间会客。非本栋人员来访请在会客室会客,本校教工和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宿舍楼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可进入学生宿舍内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异常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煤气罐,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夏季使用蚊香,要做好安全措施。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十四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使用电吹风、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烤箱、电暖器、电磁锅、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放在床上;严禁使用一切明火、违章电器自炊;严禁点用蜡烛、煤油灯等;严禁在宿舍区焚烧信件、废纸或其他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以上安全规定,违反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并依照《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供给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俭使用开水,请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十五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物业维修部门每一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凡人为损坏的设施,一律由损坏人员照价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供给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职责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第十六条:宿舍礼貌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请勿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一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请勿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自觉叠好被褥,坚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一天清扫客厅、厕所、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坚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和垃圾。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饭菜或外卖带入宿舍食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或搬出室外。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请坚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予以没收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示威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禁止在宿舍区停放自行车;未经批准,不得将家用电器搬入宿舍。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吸烟危害健康,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或在宿舍区内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反动、迷信、黄、赌、毒的书刊、影带、影碟。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生活习惯,树立完美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宿舍礼貌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八条:参照《xx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异常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成绩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团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参照《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礼貌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损坏公物;

  (三)焚烧杂物和燃放鞭炮;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图片、画报、音像碟带,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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