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8 16:01:5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常用【1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常用【15篇】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

  一、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二、食品的卫生管理:

  1、食品出厂前,公司营销员应按有关规定索取或查阅检验合格证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术人员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若发现食品与证件不符,应不予出售。

  3、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2

  1、餐饮行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选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选购食品原材料必需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同学集体用餐(含同学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选购食品的,宜签订选购供货合同。

  3、应当建立台账(选购记录)。按格式照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4、应当依据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选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选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材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一条

  加强对企业职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室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目的:

  (一)加强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公司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展开对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第三条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四条

  培训方式: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五条

  培训时间:本公司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

  培训要求:本公司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公司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第七条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八条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条对本公司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物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十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十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十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噪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十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十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十六)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十七)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十八)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十九)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5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3、所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假货、发霉生虫、又还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规定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当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及其原材料应索取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油污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餐饮业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渍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及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储存制度

  1、粮食仓库必须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霉,并严格控制库存量。

  2、所购蔬菜必须当日食尽,不得隔日。蔬菜购回后必须在货架上摊摆,防止闷烂。

  3、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4、鱼肉蛋禽类购入后,除当顿食用外,均要冰箱内存放,冰冻期不得超过三天。

  5、油酱等调料品不得一次性购进太多,注意保质期限,在阴凉干燥处放置。每顿留样食品必须置于冰箱内24小时以上。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加工烹调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操作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操作前要打开进行紫外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操作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30分钟。

  6、操作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六、餐饮具洗涤消毒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七、从业人员与培训制度

  1、餐馆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餐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才能上岗。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6、餐馆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7、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8、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奖励与考核制度

  1、奖励制度

  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出版个人烹饪专著和在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

  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2、惩罚制度

  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九、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服装整洁,化妆淡而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手镯等饰物。

  2、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药及时回收。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3、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等。

  4、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回收保洁。

  5、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6、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7、凉菜在专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8、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9、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6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需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需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帮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果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需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7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场

  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

  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

  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

  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

  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

  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

  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第四条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

  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

  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

  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

  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

  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

  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20xx㎡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8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9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0

  1、进销台帐制度:主要包括照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执行制度的详细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记录的各类台帐的整理保管等内容。

  2、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以实行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以及执行该制度的详细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备案的各类证、票的整理保管等内容。票据保存2年以上。

  3、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的承诺,以及实行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本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应当要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按时实行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等内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生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刻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对已经售出的食品,在能够掩盖销售范围内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食品追回等内容。

  6、食品贮存清理制度:在经营食品中,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食品贮存场所,运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要求的装备和工具,实行科学、卫生、安全的方法,对食品进行贮存和对贮存场所进行清理,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库存食品,按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内容。销售的食品应离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装食品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和贮存位置说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电话,散装食品的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8、从业人员管理及健康检查制度:对其从业人员在食品进、销、存、损、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责任范围及追究,以及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法宝的从业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更换岗位或者不得连续从事相关工作等内容。

  9、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按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及事先制定预防方案,并根据预案实行有效应急措施,阻挡事态的进一步进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内容。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1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

  二、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按规定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三、食品来源清楚。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向供应商索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产品《检验合格证》和相关票据等资料,并建立台帐存查。

  四、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做好防蝇、防鼠和保温等措施,确保食品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不洁物品。

  五、不加工来源不明、掺假掺杂、腐败变质的'食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六、食品烹制、加工过程中,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七、食品烹制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无毒、无害。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八、所有从业人员保持个人清洁。烹制、加工、销售食品前先将手洗净、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专用用具。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九、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和规范学习培训,增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2

  1、每天下班前容器要清洁干净,表面底部不得有油污,凡有盖的,一律盖好。

  2、将容器放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

  3、模具用过后须先内外清理后擦净,不得有油污。

  4、擦净后的模具盖好盖须入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不得立放,一律倒扣码放(烤盘最上面的一个要倒扣过来)。

  5、工具用过后必须马上清洗干净,不得有水珠油污,放到指定位置。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3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消费者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存储以及相关活动。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制度起草人及审批流程;

  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3.组织制度起草人起草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

  4.制度公示及培训;

  5.实施并不断完善和监督。

  四、制度名称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

  3.食品销售管控制度;

  4.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5.食品服务场所管理制度。

  五、制度内容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食品安全等级划分标准、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食品事故的`应急处理等内容。

  2.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环境卫生、生产设备维护、食品原材料货检管理、生产制度标准化管理、生产操作程序规范化管理等。

  3.食品销售管控制度:规范食品销售渠道,包括食品销售范围、食品销售场所卫生管理、食品销售管理、食品销售记录管理等。

  4.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储存条件、储存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储存记录管理等。

  5.食品服务场所管理制度:包括食品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卫生、食品加工管理、食品服务记录管理等。

  六、责任主体

  1.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各部门责任主体为部门主管及工作人员。

  七、执行程序

  1.制定标准化操作程序及严格执行;

  2.执行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

  3.对食品安全事故实施应急处理;

  4.向相关部门及消费者公开食品安全信息。

  八、责任追究对违反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建立追责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4

  一、超市开办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货者执行查验制度。

  二、超市选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经查验供货者的证照等手续齐全,准予入场的,超市建立供货者档案,将供货者的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一户一档”或者“一品一档”的要求备案。

  四、超市须建立进货台帐,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超市开办者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所经营的食品由超市总部实行统一配送方式经营的,可由超市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但需将备案资料复印件留存于分支机构,或采纳电子台帐联网备查。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5

  一、超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别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超市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准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超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超市销售分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超市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别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需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养分成分及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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