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28 13:19:5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动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1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制度,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生产环境,生产部特重申以下制度:

  1、早会:车间员工早上7:55之前必须到达车间,并按指定地点排队准备开早会;

  2、用餐时间:各线用餐时间不一,具体见附表;

  4、加班时间:根据季节具体安排;

  5、上班时间须穿厂服,

  6、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7、上班时间在车间大声喧哗者,

  8、严禁在车间内吃早餐,

  9、上班时间不能迟到、早退,迟到

  10、上班时间不能随意走动、串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上厕所或者会客者,并必须向线长说明情况;

  11、请假须有请假条,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12、上班时间不能有吵架、打架等现象,

  13、上班时间使用移动电话者

  14、上班时间禁止吃零食,

  15、车间内禁止吸烟,

  16、个人工作台面要保持整洁,

  17、个人工具、茶杯、清洁工具要按规定放置,

  18、上下班代打卡者,

  19、服从线长分配,不能顶撞线长,

  20、各流水线周转箱不能超出红线,

  21、未排队用餐,餐盘摆放不整齐者,

  22、厂内不准乱扔垃圾,各线长应负起管理监督作用,严格要求线上员工遵守各项制度,对违规者及时予以制止和考核,未进行考核的`线长负连带责任,生产部将做不定期的检查。

劳动规章制度2

  一、劳动教育目标

  以《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通知》和《中学德育大纲》为依据、提出中学阶段目标.

  二、劳动教育内容

  中学阶段内容:主要有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劳技课实习、学工学农劳动及勤工俭学劳动。初中学生每天劳动时间分别应达30—45分钟。

  三、劳动教育基本原则

  实践性原则。劳动教育应以动手操作为主。要求专职教师、班主任和各科教师要有机的结合学生所从事的劳动内容和项目,进行知识联系与渗透,做到手脑并用,以便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劳动态度,对劳动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较快的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

  综合性原则。根据劳动课的`综合性特点,劳动课必须按思想教育、知识学习、技能训练三个要素对学生进行素质的综合训练。

  迁移性原则。劳动教育的过程,是德、智、体、美、劳互相渗透:知、情、意、行和谐发展的育人过程,因而要把学生劳动转化为劳动态度,把劳动实践转化为劳动习惯,并内化为稳定的心里品质和劳动技能,形成能力和迁移。

  量力性原则。劳动教育受学生身心发展所制约,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性别和文化层次,选择学生力所能及的无毒无害、无危险的劳动内容和项目,并严格控制劳动量和劳动时间,还要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因地制宜组织劳动项目,不影响教学与教育计划。

  时代性原则。劳动教育内容丰富,范围广泛,但要从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本地区培养人才的需求出发,更好地体现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这就要求创造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机会,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四、劳动教育实施途径

  1、劳技课教学。要求做到课时落实、设备落实、教材落实、师资落实。

  2、家庭教育中实施自我服务与家务劳动。

  3、学校与社会公益劳动。

  4、技能性活动课和勤工俭学。

  5、工农业生产劳动。

  具体实施过程需要做到“五结合”:

  (1)课内外结合;

  (2)校内外结合;

  (3)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结合;

  (4)必修课和活动课、选修课结合;

  (5)日常劳动和集中劳动相结合。

  五、劳动教育领导与管理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劳动教育领导系统,形成

  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保证,有检查评估的管理制度。

  2、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成合力。

  3、依托社区,建立劳动教育基地。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5、重视劳动教育科研工作。

  六、劳动教育的评估

  学生个人劳动教育评估可根据劳动态度、劳动技能、劳动质量、劳动习惯列出考核内容,进行等级式考核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集体形式的劳动课、社区服务等可列入班级集体建设的考核项目进行考核。学校劳动教育管理评估包括管理、课程设置、实践基地与设备、师资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

  劳动教育评估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防止片面性。通过自评、小组互评与他评等方式实行民主评定。

  加强中学劳技课教学开创素质教育新局面.

劳动规章制度3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用心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务必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一样意见的推荐,能够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推荐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资料,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贴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能够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务必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礼貌生产、礼貌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持续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务必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资料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一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务必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务必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齐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带给宿舍,住宿员工务必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潜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状况下获得帮忙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理解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职责人的有关领导的职责,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职责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务必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不追职责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务必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状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状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职责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职责,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劳动规章制度4

  一、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员工除遵守本条例外,还应主动遵守xxx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违反守则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比照本制度给予处罚。

  三、处罚分类: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解除劳动合同”、“记大过”、“记过”、“警告”。

  四、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假借、滥用权力营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有危及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

  4、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财、物为兼职工作提供便利的。

  5、泄漏公司机密或泄露本岗位规定应当保守的工作秘密的。

  6、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或者其他直接导致公司在新闻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

  7、伪造公司印鉴、管理人员签字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故意为自己或他人设置工作障碍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9、与客户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作人员对待客户态度恶劣,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的。

  10、严重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严重渎职的。

  11、月份内迟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13、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三个月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或六个月旷工累计达8个工作日者。

  1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公司培训或岗位调整的。

  15、严重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或多次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的。

  16、严重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当又拒绝上级主管的批评的。

  17、设计人员“做私单”,或相关监督、管理类人员发现设计人员“做私单”隐瞒不报的。

  18、其他在相应岗位合同或岗位责任说明中列明属于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记大过”处分

  1、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较大损者。

  3、故意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者。

  6、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7、六个月内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者。

  8、有探听与本职岗位职权无关公司机密的行为的。

  9、监督、管理人员对所监督、管理的对象违纪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隐瞒不报的。

  10、客户服务人员因工作态度问题被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重大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轻度违反劳动纪律,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使公物损坏造成较大损失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办公场所参观者。

  3、月份内迟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者。

  5、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差错的。

  七、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属轻微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警告”处分

  1、遇突发事件,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为者。

  4、办公时间,私自外出不超过30分钟者。

劳动规章制度5

  一、入职

  为了明确新员工入职过程的规范,保证新员工的融入,特制定本规定。

  1、新聘用员工要严格按照公司入职制度执行,并履行入职手续。

  2、新聘用员工入职,必须由本人带齐证件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入职需填写人事部印制的《新员工入职综合信息登记表》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时,新聘用员工需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任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1寸彩照两张。

  3、新聘员工要认真、如实地填写员工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其中任何资料的'更改,都需要及时通人力资源部。

  4、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办公用品,并作相应的登记。

  5、新员工正式上岗,各部门主管负责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6、新员工入职之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底薪:专员4200元;副主管:5200元;主管:7400元;经理:9600元,绩效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发放。

  二、离职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辞职报告,由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之后,方可并办理离职手续。

  3、正式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详细写明辞职原因,由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余留工资在未办理完离职手续前不予发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其赔偿责任。

  三、交接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1、离职员工需将一些物品,办公资料等转交接替人。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未完成的工作需向接替人及主管领导表述清楚。

  2、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3、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总经理确认签字。

  4、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四、其他事宜

  1、办公室对员工的个人档案有保密义务,严禁私自泄漏员工人事档案。

  2、当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做相应变更。

  3、对不按规定履行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擅自离职处理,并保留对其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4、对于交接不清的离职,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责令其赔偿。

  5、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

劳动规章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等,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二、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此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履行该岗位全部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 工时制(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日。

  第六条:职员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天数按照公司《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七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的情况下,甲方按照《劳动法》规定同等时间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乙方在无甲方的安排下随意加班时,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与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劳动报酬、保险、福利:

  第九条: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工资水平在岗位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十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必须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2)乙方是未参加生育保险女工的,规定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基本工资;乙方是参加生育保险者,执行标准及方法按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不按此规定执行,甲方可以不予以发放乙方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本合同终止。

  六、特别约定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支付方式为 。

  若乙方违反第十九条或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七、劳动成果的归属:

  第二十一条: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甲方享有;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或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文字、图形等作品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如不服仲裁裁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

  2、本合同以公司的公司管理规则、人事考核规定、奖罚规定、值班规定、工资规定、宿舍管理规定和出差规定等作为附件,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劳动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7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8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0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1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2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7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18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9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或按计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0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1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22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3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计算公式如下: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第2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2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7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8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29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30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8)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31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2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33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3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0至20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4)在禁烟区吸烟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35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36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3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38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39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五章附则

  第40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1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42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43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44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5日生效。

  (单位公章)

  二0xx年三月五日

劳动规章制度8

  为了有效加强班组的劳动纪律,规范班组成员的.行为,保证班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1分钟罚款1元,迟到30分钟报综合办,按旷工处罚;

  2、旷工一天罚款100元,1个月内旷工3天,第4天起视为自动离职;

  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无故拒绝;

  4、请假需提前与班组长沟通,写请假条批示后方可休假;

  5、如有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需事先电话请示班组长。

  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对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程度,处以20-200元罚款:

  1、每周周一至周四不着工装,不佩戴工作牌;

  2、上班时擅离职守,睡觉,看杂志,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服从领导安排;

  4、工作时间酗酒、赌博;

  5、公司领导打电话不接,并在半小时内未回复;

  6、谎报实情者;

  7、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以上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劳动规章制度9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劳动规章制度10

  一、范围

  卫生区一:讲台周围,包括黑板,多媒体讲台内外(教室前方3小组负责,每组每周打扫两天)

  卫生区二:后门周围,包括劳动工具摆放,教室外的清洁区(教室后方四小组,前三组每组每周打扫两天,最后小组星期天打扫)

  卫生区三:包干区(教室中间六个小组,每组每组打扫一天)

  二、打扫要求与建议

  1、卫生打扫时间:a、时间:一日二次,早上7:20之前打扫完,晚上6:10之前打扫完。

  2、各卫生区打扫要求和建议:

  卫生区一:早读前,使用净水漂洗擦布,把擦布用力拧干净(没有滴水),对多媒体讲台内外全面清洗一次;而后每堂课前检查讲台外面,把粉笔头收集入框,粉笔灰擦洗干净;教室前方全面打扫,不留粉笔灰及纸屑,而后保持干净。黑板要及时擦干净,等待教师上课。

  卫生区二:早晨全面清扫,不留任何纸屑、塑料带、饮料瓶等垃圾;而后全天保持干净,有垃圾则清理。

  卫生区三:早上包干区清扫后,需派两名同学携带书本留在包干区,以监督其他班级向本班清洁区遗留垃圾,持续到八点钟。

  三、扣分激励办法

  1、迟打扫,未先请假者扣一分/次。

  2、在上课,早、晚自习时间在教室吃东西,并将纸屑,包装物等遗留在簸箕内者扣1分/次(加罚一日教室卫生),备注:首次进行提醒及教育,可免于处罚)

  3劳动委员每天随机抽时间检查个人卫生,卫生较差的同学扣1分/次,以小组分数积累扣除。例如,两个同学卫生较差,本小组扣两分。

  4、在班级或公共教室故意乱扔垃圾未捡者,第一次可进行提醒教育,第二次,扣1分(加罚一日教室卫生)。第三次加扣0.5分、共1.5分(加罚两日教室卫生),依次推类。

  四、加分激励办法

  1、以上无人打扫卫生时,有同学主动打扫者+1.5分

  2、有好建议可向班长或劳动委员反映,+0.5分/次,经采纳再+0.5分

  3、每周卫生打扫干净的小组,无任何扣分情况,+2分//次

  4、参加大型活动,积极踊跃加入后勤部者,+1分/次

  五、其他

  1、每个月末对小组卫生进行评估,分为A/B/C三级。A级符合要求,行为出色,B级基本完成,C级尚有不足。(注,由班委,组长进行评估,裁决)

  2、每月末从A级小组选出一名最优秀的小组,从C级组选出一名相对较差的'小组。由最差小组对最优小组提供一定的奖励。(注:最优小组每人获得一元奖励;最差小组每人提供一元捐助,不够部分由组长多捐一元。)

  3、每个月始,各小组总分数全部归为100分。

劳动规章制度11

  一.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

  三、内容

  3.1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

  3.2公司安全组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下发于各个部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

  3.3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采购部依《分供方评审程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

  3.3公司对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配置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的使用期限为一年,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使用期限为两个月。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超过使用期限未损坏的,使用人继续保留使用,损坏后再进行更换。

  3.4劳保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3.5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在更换时必须以旧换新,由部门进行统计更换,更换完毕后,将旧的劳保用品同统一放置于辅料仓,由辅料仓同一进行报废处理,凡不交旧品者,每件扣交新品80%金额。

  3.6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在规定有限使用期间,发现有丢失、损坏现象,个人进行赔偿。

  3.7职工离职后,必须上交所发的劳保用品,保存于部门。若离职后未上交,部门承担新品80%的金额。

  3.8行政人力资源部安全组每日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10元/次,领班负连带5元/次。

劳动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公司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八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九条公司招用员工于七天考察期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公司规定签订一至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为0―3个月。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公司、员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部分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的应按公司规定流程填写加班申请表并审批。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第十七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或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公司用工当月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员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准时参加早例会接受点名;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并按本公司考勤相关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辞职应当经公司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员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条按本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已由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本公司向每位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员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第十四条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接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礼貌。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惩罚

  第十九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二种。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4、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5、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10、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11、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12、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13、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3、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7、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9、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xx公司。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行为准则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

  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职责

  1、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

  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秘密;

  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

  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

  5、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

  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7、严格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自觉服从企业的管理,以主人翁的姿态从事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活动。

  第三章招聘录用

  第七条招录工作由企业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企业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招录员工的具体条件、数量等,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八条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对应聘员工实行平等的原则,不因民族、种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凡被招用的应聘者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应聘者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和就业条件,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应聘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

  第十条企业对应聘者如实填写的表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笔试和面试后,从符合招录条件的对象中择优录用,并及时通知应聘者。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为新招用的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时(含按规定提取的档案材料),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_日内出具以下相关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①身份证和近期免冠_寸照片_张;②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③学历证书;④就业登记证;⑤健康体检表;⑥职业资格证书;⑦发生意外或疾病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企业一经发现员工提交资料严重失实,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企业招用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__天(法律规定30日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签字盖章,在__天(法律规定30日内)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及时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对录用的员工,企业按规定建立员工名册。职工名册内容有: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用工起始时间、户籍地址及现住址、用工方式、岗位工种、合同类型、合同起止日期、解除或终止合同日期、解除或终止合同原因、备注等栏目。

  第十四条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对新招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__天(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__天(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__天(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十五条试用期内企业对新招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考核工作在试用期届满前组织实施,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仅限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争限制约定)等。变更劳动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提前30日(法律规定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法律规定30天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企业书面提前30日(法律规定30日)通知员工。

  第十九条员工提前__日(法律规定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本人原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与工会协商确定,工会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纠正的,企业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及时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二条企业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员工办理完毕证件、资料及公用物品等移交手续之日起15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二十三条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第二十四条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7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56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须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前提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二十六条加班加点采取协商的原则,企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加班加点前,由部门主管汇总加班加点申请表,并于当日下班前_小时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批。未经报备核准,员工不得私自加班加点,违者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将加班申请表原件存档并进行工时统计,随时稽查核实部门加班情况,对超时加班情况加强监控,及时报告并备案。

  第二十八条企业建立劳动考勤制度,记载员工出勤情况,每月_日与员工核对并签字确认,且保存_年(不少于二年)。

  第二十九条员工因公外出,无法考勤时,需由部门主管补签证明,并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及修正考勤记录。

  第三十条员工必须在企业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

  第六章休息休假

  第三十一条企业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二条假期规定

  1、法定假(共11天)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薪资

  2、部分职工法定假日。① “三八”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② “五四”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企业群团组织可开展公益休闲等活动;若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不能安排休息时,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遇公休日不另补假。

  3、带薪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申请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期限为:

  工龄满1年不满__年满__年不满20年20年以上

  天数5天10天15天

  4、婚假。

  项目标准条件备注

  一般3天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

  晚婚12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双方晚婚,双方享受。

  薪资有薪

  5、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有薪假1-3天。

  6、产假。

  项目标准简要内容薪资

  产假

  一般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有薪

  难产105天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90+15天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有薪

  流产假3个月内20-30天流产假应有医院证明

  3-7个月50天

  护理假7天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7、医疗期。企业实行医疗期制度。员工因病(除打架斗殴外)确需停工治疗,应凭医院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若医疗期累计超过其法定年休假标准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试用期内员工在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待医疗期结束后,延续计算。

  实际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月数病休时间计算

  __年以下5年以下3个月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年以上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__年以上5年以下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__年9个月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0-15年12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5-20年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0年以上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8、探亲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父母分居两地,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条件、享受探亲假。

  9、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据部门主管签证及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企业依法提供工伤医疗和工伤保险等待遇。

  10、事假。职工因故请事假(无薪),须事先书面请假,由部门主管核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全年事假不得超过__天。

  11、紧急假:员工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应请同事、家属、亲友、联系人以电话或当面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代为办理申请给假。

  除特殊规定外,各种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假期必须连续使用,不得分次使用。

  第七章劳动报酬

  第三十三条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员工提供正常劳动工资不低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四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具体工资结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以工资集体协商形式决定。

  第三十五条企业以现金形式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三十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__日前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支付。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工资在_日(法律规定5日内)内一次性结清。

  第三十七条工作日安排员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员工______(如计件单价)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_个月内(法律规定6个月)不能调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含综合计算工时)安排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八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企业按员工本人______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九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停工医疗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__%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因企业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前款规定标准支付生活费。

  第四十条因员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要求员工赔偿,其赔偿额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每月扣款金额按员工工资的__%(不超过20%)后,发放的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减发不属于克扣工资:

  (1)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约定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4)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中载明应由员工承担的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等;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四十二条企业实行绩效管理制度,设立月度奖、季度奖和年终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员工每月、每季、年度出勤天数、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后,计核绩效奖金。

  第四十三条对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其月度奖、季度奖和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企业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安全卫生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具体分工抓落实。企业定期召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卫生工作形势,解决企业安全卫生工作重大问题,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企业要依法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确保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安全规定标准。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经营和按规操作的自觉性。

  第四十六条加强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员工职业病等防护知识;改善劳动卫生设备设施条件,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第四十七条定期组织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源头管理,设立危险场所设备警示标志,落实专人负责制度。

  第四十八条各部门要做好岗中检查、岗后自查工作,建立登记、建档、监督制度。在发生火灾、触电、毒气泄露等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拨打火警119和急救120电话。

  第四十九条企业食堂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律规定,定期清洗消毒,严防食品霉烂变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十条对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企业在1个月之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医疗期内依法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等相关待遇,伤残评定等级后,依法支付相关待遇。

  第五十一条员工发生伤亡事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事故的,企业按《工伤保险条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五十二条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费用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担。

  第五十三条企业及时为员工提供工作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高温和繁重体力劳动等工作的员工实行一定的补贴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企业将不定期的举行如春游、运动会、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十章培训管理规定

  第五十五条企业实行岗前培训、职业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技术培训等制度,促进员工综合技能素质的不断提升,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

  第五十六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新招用的员工于报到当日组织岗前培训,具体内容有企业简介、劳动合同与员工守则、工作注意事项、安全卫生、品质观念、行为规范等教育,使新招用的员工基本了解工作流程以及生活辅助功能等情况。

  第五十七条为满足岗位需求,提高员工适应工作的能力,企业开展职业培训。主要内容有管理技巧、沟通艺术、操作技能、供销采购、技术研发等。

  第五十八条对新任岗位调(转)岗的员工,企业采取分类、分岗等形式,进行有序转岗培训,促进员工工作技能的提高,尽快适用新岗位要求。

  第五十九条企业对专门管理、技术等人员经过组织、人力资源等部门筛选后,对选送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员工,企业与其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尚未履行月数(或按年)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六十一条本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六十二条企业文件资料等分为a、aa、aaa三个等级,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文件、资料登记、借用、保密等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aaa级文件资料等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文件资料等须经____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资料等。

  第六十三条不得私自拷贝、复印、摘录文件资料等,更不得向外传播。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经____批准,并妥善做好保存和保管工作;对不再需要保存和保管的文件资料等,应按规定返回管理部门或根据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十四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本人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按规定移交给企业____,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六十五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和负有保密义务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未经企业许可,任何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产品和项目。

  第六十六条对于利用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企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协议订立合同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章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

  第六十七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八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九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企业不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企业不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院有关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企业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七十条已婚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天可为婴儿哺乳1小时(包括人工喂养)。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第七十一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企业不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七十二条本企业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第七十三条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员工属未成年工,企业安排未成年工上岗前免费提供身体检查。并持《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等相关资料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用工备案。

  第七十四条未成年工上岗前,企业专门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七十五条对未成年工上岗的劳动安排,根据其健康检查的结果而定;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劳动。

  第七十六条对未满期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员工企业不安排其从事矿山下井、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七十七条企业严禁安排未成年工进行加班加点工作。

  第十三章奖励与惩戒

  第七十八条为增强员工责任感,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经营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功、晋职,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七十九条员工思想品德优良,关心企业,遵规守纪,服从安排,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评为优秀员工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__-__元。

  第八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性奖励__--___元:

  ①在企业的各种技能业务竞赛中名列前三名的;

  ②生产工作中,一次性为企业节约资金_-_万元;

  ③对外活动中,为企业一次性挽回经济损失_万元以上者;

  ④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的;

  ⑤提出并实施小革新、小创造、小发明等,有效改进生产工艺和品质的;

  ⑥为维护企业声誉,树立企业形象受到伤害的。

  第八十一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视情另给予记功、晋职,一次性奖励___--___元:

  ①提出生产经营、技术改进、管理制度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产生效益,贡献较大的;

  ②为企业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优化环境等,节约成本_万元的,创造效益_万元;

  ③为保护公共财产,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有突出表现,使国家和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④为维护企业生产工作秩序,见义勇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第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记功或晋升,一次性奖励___--____元:

  ①管理有方,业务拓展有相当成效的;

  ②在产品开发、工艺工装、技术改造、劳动保护等方面有发明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的;

  ③遇有灾害,挺身而出,处置得当,协助完成任务确有贡献或虽未完成任务但却已尽力的;

  ④举报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

  ⑤追讨客户呆帐有特殊成效的;

  ⑥抢修紧急工程建设中表现优良的;

  ⑦维护企业安全卫生,制止重大事故苗头的;

  ⑧在销售与顾客服务上有特殊成效的;

  ⑨对企业核心秘密技术资料管理有方,有效防止泄密,成绩突出的;

  ⑩对公共关系有特殊具体表现提升企业声誉的。

  第八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或颁发奖金或晋级,一次性奖励___--____元:

  ①主管业务有重大改革,提出具体方案经施行确具突出成效的;

  ②管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参与重大研究发展工作,致企业获得巨额经济效益的;

  ③在管理、采购、储运、储备物资等工作,能准确适质、适量、适时供应急需,节省__万元成本的;

  ④消除事故隐患或重大苗头,使企业免遭严重损失的;

  ⑤抢救重大灾害,使企业免遭重大损害或人员伤亡的;

  ⑥具有其它特殊功绩,成为企业表率的。

  第八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表扬、嘉奖、记功、晋职和发放一次性奖金工作。具体操作程序为:对符合的对象,征求职工意见,经企业工会讨论通过后,报__批准。

  第八十五条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严肃纪律,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戒制度。分为: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小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关系五种。(降级、撤职仅限于本企业的管理人员,同时下调薪酬待遇)。

  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确实的,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

  ①因个人疏忽导致设备损坏或不合格产品,情节较轻的;

  ②参加企业各类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的;

  ③延误、怠慢工作,情节较轻的;

  ④工作场所物品堆放异常零乱,影响工作效率的;

  ⑤损坏或浪费物料,情节较轻的;

  ⑥利用职责之便,谋取非法利益,情节较轻的;

  ⑦工作时间内随意串门、聊天者;

  ⑧违反本企业规则、规章、命令、公告,情节轻微的。

  第八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明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小过,对管理人员予以降级处理:

  ⑴不服从部门主管正常管理,无故不按时完成工作生产任务的;

  ⑵因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设备受损,产品质量下降,检验不符合要求的;

  ⑶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其他员工工作的;

  ⑷身为主管,对发生的重大事件,未尽管理及监督职责的;

  ⑸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或伪证而制造事端的;

  ⑹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串岗、聊天的;

  ⑺对部门主管不满或对企业有关事宜处理不满,不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陈述,随意辱骂或侮辱同事和主管的;

  ⑻执行警卫勤务时,在警卫室内打瞌睡、看电视、看报纸、听收音机等,甚至擅离职守的;

  ⑼非设备故障或原料不足等原因,故意降低生产标准,情节尚轻的;

  ⑽不按规定生产工艺、标准工作,擅自更改操作标准的;

  ⑾未经核准擅自携带公物出企业的;

  ⑿因个人原因失误造成企业损失,且知情不报,企图蒙混过关的;

  第八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明属实的,可以给予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对管理人员予以降级直至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

  ⑴擅离职守、严重失职,致使企业蒙受损害者;

  ⑵私自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企业工作场所,不听劝告阻的;

  ⑶遗失企业经营之重要、机密文件和工具的;

  ⑷撕毁企业公文、公告等;

  ⑸擅自变更工作规程,致使企业蒙受损失;

  ⑹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不听从的;

  ⑺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企业发生安全事件,蒙受损失的;

  ⑻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者,或代人、托人办理销售、修理私物的;

  ⑼造谣生事,散播谣言,产生严重后果,使企业受损失的;

  ⑽工作中饮酒或酒后滋事;

  ⑾借故请事假、病假,到他处工作或未经许可在外兼职的;

  ⑿遇突发事故,借机逃避,或提供伪证,谎报事实和记载不实记录,企图逃避和转嫁责任的;

  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企业的设备、场所、会议室、办公室等,且不听制止,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

  ⒁委托或代人伪造出勤记录,以欺诈领取薪资或加班费的;

  ⒂负责操作或维护企业设备时,因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导致设备损坏,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起可扣发绩效奖金__至__元,对单位管理人员可同时作降职、撤职处理。

  (1)委托他人或代人考勤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_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聊天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它人设备的;

  (6)未经允许私自带外人到工作场所逗留的;

  (7)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企业的;

  (8)在禁烟区内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公物出企业的;

  (10)有与上述情形相当的。

  第九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及以后每次记过1次,第三次起可合并扣发绩效奖金__至__元;一个月内被记过_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_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单位管理人员作降职、撤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工作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等;

  (4)故意泄漏企业内部的管理文件、帐本等;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与上述情形相当的。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可施行降级直至撤职处理并解除劳动关系。

  (1)连续旷工_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_日的;

  (2)提供与招录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证明等;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第九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为属实,书面告知员工相关理由后,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①订立劳动合同时,作虚假意思表示或提供虚假信息等,使本企业误信而遭受损害的;

  ②上班时间内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抽烟,对本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损害金额达_万元以上);

  ③对企业负责人及其家属和各级业务主管或员工等,存有恐吓、强暴、压迫或重大侮辱行为的;

  ④故意损耗设备、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企业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上、经营上的秘密,致本企业蒙受损害的;

  ⑤连续旷工_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_日以上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九十三条对员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员工所在的部门主管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征求工会意见后,再由人力资源部门提交__审批。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向违纪员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包括员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__日。

  对职工的处理均以一定形式记录在案,个别典型的违纪案件,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处理结果,以教育他人。

  第九十四条员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通常申诉程序为: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企业工会、申诉人所在部门等进行调处。

  第九十五条本规章制度中,员工三次嘉奖相等于一次小功,三次小功相等于一次大功;三次小警告相等于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相等于一次大过。员工受到记大过的,单位有权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第十四章劳动争议

  第九十六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九十七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附则

  第九十八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九十九条本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有抵触的,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为准。

  第一百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一百零一条本规章制度已由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和审议(或通过),并张榜公布。本企业向每位员工发放《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手册》,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劳动规章制度15

  目的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劳动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制定程序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经过以下程序:

  1、召开制度起草组成员会议,商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制定计划。

  2.起草与修改规章制度,将草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3.经公司领导审批,公布施行,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

  名称

  本制度名称为“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

  1、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1.1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1.2工资、公休、年假及其他福利待遇的约定。

  1.3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条件及程序。

  2.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

  2.1工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2.2员工奖励、惩罚的规定。

  2.3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缴纳的附加福利。

  3.关于工作时间和休假的规定

  3.1工作小时数、休日和节假日的安排。

  3.2年假和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的.规定。

  4.关于员工培训的规定

  4.1员工培训的计划、内容、方式和培训负责人的职责。

  4.2员工培训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管理的要求。

  5.关于劳动安全和健康的规定

  5.1劳动安全和健康的政策和宣传。

  5.2劳动安全和健康的责任分工及相关程序。

  6.关于劳动纠纷的规定

  6.1劳动纠纷的定义和应急处理程序。

  6.2劳动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及法律责任。

  责任主体

  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分别对本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负有责任。

  执行程序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休假及培训等方面,必须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或员工利益的行为,将有可能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的惩处。

  附: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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