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扬州韩绰判官》创作背景二

作者:佚名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公元835年(唐文宗大和九年)秋或836年(开成元年)秋。唐代的扬州,是长江中下游繁荣的都会,店肆林立,商贾如云,酒楼舞榭,比比皆是,“每重城向夕,倡楼之上,常有绛纱灯数万,辉罗耀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太平广记》卷273引《唐阙文》)。“性疏野放荡”的杜牧,在这样的环境中,常出没于青楼倡家,有不少风流韵事,韩绰在这方面是他同道,所以回到长安后写诗寄赠。

参考资料:

1、 于海娣 等 .唐诗鉴赏大全集 .北京 :中国华侨出版社 ,2010 :376-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