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志 卷五十三译文

作者:佚名

  《礼记》上说:“从大地上获取财物,向上天取得法式。”使国家富强的根本,在于农业生产和种桑养蚕。

  明朝初年,沿袭元朝旧制,钱法不流通而使用钞法,又禁止民间用银进行交易,似乎对人民不便利。

  而洪武、永乐、洪熙、宣德年问,百姓财物充实,府库储藏盈余。

  这时候,鼓励农业生产开垦土地,耕地没有荒芜,人民勤勉于本业。

  又开发屯田、中盐以供给边防军队,粮饷不依赖于政府,所以上下都富足,军队人民都很富裕。

  此后,由于豪强兼并而屯田毁坏,财赋大臣改变盐法。

  于是边防军队都依赖国库,输送军粮往往不能供足。

  世宗以后,耗费财物的地方太多,国家府库匮乏竭尽。

  神宗便增加赋税征收,矿税太多,移法定赋税以充实国库。

  内宫群小人,横征暴敛掠夺民财。

  人民多追逐末业,田地终于荒废。

  官吏不能安抚,反而侵害剥削。

  天下困顿疲敝,而国家储积的财物更加空虚。

  蒙昧的人多称恢复流通钞法可以使国家富足,不知道开国之初的富裕在于勤事农业生产种桑养蚕,而不在于施行钞法。

  加强农业,节省开支,是管理财政的关键。

  现将明朝一代管理财政的措施,开始成功,最终失败的原因,条陈其本末,记录于此篇。

  太祖登记天下户口,设置户帖、户籍,详细登载姓名、年龄、居住地。

  户籍上交户部,户帖、下发人民。

  主管部门每年计算人口增加减少的情况上报。

  到举行郊祀时,中书省把户籍陈列在祭坛下,进献给上天,祭祀完毕而收藏。

  洪武十四年,诏令天下编制赋役的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举按人口交纳粮食多的十户为长,其余的一百户为十甲,甲一共十人。

  每年出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理一里一甲的事务。

  先后以按人口交纳粮食的多少作为顺序,十年为一周,叫做排年。

  在城中称坊,在城的近郊称厢,在乡都称里。

  里编制成册,册的开头总领为一图。

  鳏寡孤独不承担赋役的,附在十甲之后作马零余之数。

  僧侣道士给予度牒公文,有田的如平民的方式编成册,无田的也作为零余之敷。

  每十年主管部门改定一次簿册,以按人口交粮的增减情况来提升和降职。

  簿册一共四份:一份上交户部,其余三份则布政司、府、县各存一份。

  上交户部的,簿册封面用黄纸,所以叫做黄册。

  年终进呈,送后湖东西二库保存。

  每年命令户科给事中一人、御史二人、户部主事四人校正错误。

  以后黄册只是记载文字,主管部门征收赋税,编制徭役,便自己编写一册,称为白册。

  户籍共分三等:一是平民,一是军人,一是工匠。

  平民有儒生,有医生,有阴阳。

  军人有校尉,有力士,有弓、铺兵。

  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

  临海有盐灶。

  寺庙有僧人,道观有道士。

  都按各自的职业记载于簿册。

  户口按簿籍作为决断依据,禁止多个姓合成一户附于簿籍。

  遗漏人口、脱落人户,允许自己核实。

  里设置老人,选举年龄大被众人信服的人,引导人民行善,平息乡里的争执狱讼。

  那些躲避徭役的人户称逃户。

  遇到荒年或逃避兵祸迁移他处的称流民。

  有事而外出寄居在外的称附籍。

  朝廷组织的移民称移徙。

  凡是逃户,明代初年督责命令返回原籍恢复自己的职业,赐免除赋税一年。

  老弱之人不能返回和不愿意返回的,命令在居住地编入户籍,给予田地,交纳赋税。

  正统时期,制造逃户周知册,核实逃户按人口所交纳的粮食。

  凡是流民,英宗命令勘察户籍,编成甲互相担保,归属居住地里长管辖。

  设置安抚人民的副职官。

  返归本业的,给予慰劳安抚,供应牛、种籽、口粮。

  又听从河南、山西巡抚于谦的建议,免除复业流民的赋税。

  成化初年,荆、襄敌寇叛乱,流民达百万。

  项忠、杨璇作湖广巡抚,下令驱逐,不遵守命令的戍守边地,死去的人不计其数。

  祭酒周洪谟着成《流民说》一书,引用东晋时期异地设置郡县的办法,使就近的人归附于户籍,离得速的,设置州县来安抚。

  都御史李宾呈上他的意见。

  宪宗命令原杰出京安抚,招集流民十二万户,供给闲田,设置鄙阳府,设立上津等县来统一管理。

  河南巡抚张逭也请安抚西北流民。

  皇帝听从他的请求。

  凡是附籍,是正统年问,年老疾病退休事奉原官的家属,距离原籍达一千里的允许收留附籍,不到一千里的遣发返回。

  景泰年问,命令民籍者收录附载,军队、工匠、盐灶劳役冒充民籍的,遣回原籍。

  那些迁移的,明朝初年,曾经迁徙苏、松、嘉、湖、杭等地人民中无田的人四千多户,前往临濠,供给耕牛、种籽、车辆、粮食,以资助遣送,三年不征收他们的赋税。

  徐达平定沙漠,迁徙北平山后人民三万五千八百多户,散居各府卫,编籍在军队的供给衣服粮食,编籍在平民的供给田地。

  又以沙漠遗民三万二千八百多户在北平屯田,设置屯所二百五十四处,开垦土地一千三百四十三顷。

  又迁徙江南人民十四万到凤阳。

  户部郎中刘九皋说:“古代人多地少之乡的人民听凭他们迁移到人少地多的乡,是想使土地没有遗失其利益,人没有失业的。”太祖采纳他的提议,迁徙山西泽、潞的人民到河北。

  后来屡次迁徙浙西和山西人民到滁、和、北平、山东、河南。

  又迁徙登、莱、青人民到柬昌、兖州。

  又迁徙直隶、浙江人民二万户到京城,充任仓库搬运工。

  太祖时代迁徙人民最多,其问有因犯罪被迁徙的。

  建文帝命令武康伯徐理前往北平测量规划土地安置。

  成祖考察到太原、平阳、泽、潞、辽、沁、汾人多田少以及无田之家,分出人口来充实北平。

  从此之后,迁徙的人就少了。

  当初,太祖设置养济院收留没有生活出路的人,按月供给粮食。

  设置漏泽园安葬贫民。

  全国各府州县建立义冢。

  又施行养老政策,人民年满八十以上的赐给爵禄。

  又下诏抚恤遭逢灾难的士兵和平民。

  然而有戒于元朝末年豪强欺侮贫弱之民,设立法律多保护贫弱抑制富豪。

  曾经命令户部登记浙江等九个布政司、应天十八个府州富豪之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依次召见,迁徙其家来充实京城,称为富户。

  成祖时,又选择应天、浙江富豪之民三千户,充任北京宛、大二县厢长,户籍附在京城,仍供本籍的徭役。

  供给时间长久了,贫困逃走,便选择其本籍中富裕户一一补足。

  宣德年间交下制度,逃跑的发配边地充军,官府主管部门和邻居隐藏的都连坐治罪。

  弘治五年纔免去解送在逃富户,每户征收银三两,给厢民助役。

  嘉靖年间减少成二两,以充实边地军饷。

  太祖制定法律的本意,原是仿效汉朝迁徙富裕之民充实关中的制度,此后施行久了弊端便产生出来,于是成为祸端。

  户口的数目,增加减少不一致,其可以考察的,洪武二十六年,全国有一千零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七十户,六千零五十四万五千八百一十二人。

  弘治四年,九百一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户,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人。

  万历六年,一千零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户,六千零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人。

  太祖在战争灾难之后,户口却很兴盛。

  其后天下太平时间长久,反而赶不上。

  燕王平定祸难之兵发起,淮河以北地区长满茂草,那时候人民数量反而比以前增加。

  后来纔递减,到天顺年问最少。

  成、弘继起开始兴盛,正德以后又减少。

  户口减少的原因,周忱说:“投靠于富豪之家,有的冒充工匠逃到两京,有的冒领官引到各地作买卖,全家住在船上,不能查到其踪迹。”而主要的,户口的增加减少,在于政令的宽严。

  所以宣宗曾经与群臣讨论历代户口,认为“户口兴盛,根本在于休养生息;户口衰减,在于大兴土木和战争”,大概是确实的议论。

  明朝土田制度,共分二等:一为官田,一为民田。

  最初,官田都是宋、元时代没入官府的田地。

  其后有还官田,役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蠕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予或请求给予的庄田,百官职田,边防大臣的养廉田,军、民、商人屯田,通称官田。

  其余为民田。

  丞朝末年,国家丧乱,图籍记载多亡失,田赋没有准绳。

  明太祖登上帝位,派遣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考核浙西的田亩,制定赋税。

  又命令户部核实天下田地。

  而两浙富豪之民逃避徭役,大都以田产寄托别户,叫做铁脚诡寄。

  洪武二十年,命令国子生武淳等分别巡行州县,随粮划定区域。

  区设粮长四人,测量田亩方圆,以字号编次,全部记载主名和田地的面积,按类编制成册,形状如鱼鳞,称为鱼鳞图册。

  在此之前,诏令天下编制黄册,以户为主,详细记载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的数目成为四柱式。

  而鱼鳞图册以田地为主,各原扳、坟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全都具备。

  鱼鳞册作为经,田地的好壤有了评判标准。

  黄册作为纬,赋税徭役之法便确定了。

  凡是典卖田地,便详细记载赋税纳粮的标准,官府造簿册记载,不要让田产已去而赋税犹存以作为人民的祸害。

  又因中原田地多荒芜,命令省臣讨论,统计人民授予田地。

  设置司农司,开治河南,掌管其事。

  临濠的田地,察验其人力,计算田亩供给,不允许兼并。

  北方靠近城区的土地多没有整治,召集人民耕种,每人供给十五亩,蔬菜地二亩,免征租税三年。

  每年中书省上报天下开垦田地的数目,少的田亩以千计,多的达到二十余万。

  官府供给耕牛和农具的,纔收其税,额外开垦的荒地永远不计亩收税。

  二十六年,核实天下的田地,总共八百五十万七干六百二十三顷,到处一片茂盛而没有抛弃的土地。

  凡是田地以靠近城郭为上等,渐渐速离为中等、下等。

  五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一百亩为一顷。

  太祖依照元代里社制度,河北众州县土著居民以社分里甲,迁徙的居民分别屯居之地以屯来分里甲。

  社民先占田亩广阔,屯民新占田亩狭窄,所以屯地叫作小亩,社地叫作广亩。

  到宣德年问,原垦荒的田地永远不计亩收税以及低洼、盐碱不产粮食的田地,都核实纳入交纳赋税的数额中,田亩之数比过去更多。

  主管部门以大亩当小亩来与旧有数额相符,有几亩当一亩的。

  步尺计量参差不一,人们能够按心意扩大或缩小,土地不均匀,没有像北方那样乱的。

  贵州的田地没有记载田亩的簿册,全部征之龄土官。

  而各处田地,时间久远颇为混淆杂乱,与黄册不相符。

  弘治十五年,天下的田地只有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零五十八顷,官田与民田相比较得七分之一。

  嘉靖八年,霍韬奉命修撰《会典》,说:“从洪武到弘治一百四十年,天下的田地额敷已减了一半多,而湖广、河南、广东失去的数额特别多。

  不是划拨赐给王府,就是被奸猾的百姓所隐瞒。

  广东没有藩王府,不是被隐瞒就是丢弃给了贼寇。

  掌握国家生计的人,可以不专心研究吗?”适时,桂萼、郭弘化、唐龙、简霄先后上疏请求核实田亩,而顾鼎臣请求丈量土地,丈量的提议由此产生。

  江西安福、河南裕州首先施行,而办法没有详细具备,人们多怀疑害怕。

  此后,,福建各州县,造经、纬二册,其办法相当详细。

  然而大都以地为主,田多的还是得以玩弄手段作弊。

  神宗初年,建昌知府许孚速造归户册,便以田从人,办法简单而细密。

  万历六年,皇帝用大学士张居正的建议,天下的田地全部丈量,限定三年完成。

  采用开方法,以直径圆围乘除,畸形零星的裁截添补。

  于是豪强狡猾之徒不能欺骗隐瞒,里甲免于赔偿之累,而小民不再交纳虚粮。

  总计田地数目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多三百万顷。

  然而张居正重视聚总考核,多以增加田亩数额为功。

  主管官吏量地争着改用小步弓,以追求田地多,或搜刮现有之田以充虚额。

  北直隶、湖广、大同、宣府,便先后按增加的田亩数增收赋税。

  屯田的制度:一是军屯,一是民屯n太祖初年,设立民兵万户府,寄寓士兵于农业,其方法最好。

  又命令诸将屯兵于龙江等处,惟独康茂才的政绩最显著,于是下令褒奖,顺势申令整饬将士。

  洪武三年,中书省请求对太原、朔州的屯田士卒收税,朝廷命令不要征收。

  第二年,中书省上奏说:“河南、山东、北平、陕西、山西以及直隶淮安等府屯田,凡是官府供给耕牛种子的收税十分之五,自备的收税十分之三。”皇帝下诏暂时不收税,三年后,每亩收租一斗。

  六年,太仆丞梁堃倦帖木尔说:“宁夏境内和四川西南至船城,东北至塔滩,相距八百里,土地肥沃,应该招集流亡之人屯田。”朝廷听从其连议。

  这时,派邓愈、汤和诸将屯田于陕西、彰德、汝宁、北平、永平,迁徙山西真定人民屯田于凤阳。

  又因海运粮饷到辽有淹死的,便更多研究屯政,天下的卫所州县军民都从事土地开垦。

  其办法是,迁移人民到宽阔的地方,或者招募,或者因罪迁徙的人为屯民,都由主管官吏统领。

  而军屯则由卫所统领。

  边防之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田耕种。

  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田耕种。

  每个士兵接受田五十亩为一分,供给耕牛、农具,教他种植庄稼,免除租赋,派官吏鼓励输粮,诛罚侵吞凶暴的官吏。

  起初每亩交税一斗。

  三十五年按田亩制定赋税:军田一分,正粮十二石,贮藏于屯仓,听凭本部军队自己支配,余粮为本卫所官军俸禄粮。

  永乐初年,规定屯田官军赏罚条例:每年食用米十二石外,剩余六石为标准,多的赏给钱钞,缺少的处罚俸金。

  又按田地的肥沃和瘦瘠的不同,办法应该有区别,命令官军各自种样田,以其每年收成的数目相考核。

  太原左卫千户陈淮所种的样田,每军余粮二十三石,皇帝命令重赏。

  宁夏总兵何福聚积的谷物特别多,赐给敕书褒奖。

  户部尚书郁新说:“湖广诸卫收粮不仅一种,请求以米为标准。

  凡是粟谷糜黍大麦薷棕二石,稻谷萄秫二石五斗,穆稗三石,都合准米一石。

  小麦芝麻豆类与米相当。”朝廷听从其议,著录为法令。

  又重新确定屯守之数。

  临近边防地势险要,守多于屯。

  地区偏僻和输送粮食困难的地方,屯多于守。

  屯田兵一百名委任百户,三百名委任千户,五百名以上由指挥提督。

  屯设红牌,陈列规则条例在上面。

  年龄六十岁和残疾以及年幼的,耕种自食其力,不受条例限制。

  屯军因公事妨害了农务的,免征粮食,并且禁止卫所摊派。

  在那时,柬面从辽左,北面抵宣、大,西面到苴壶,南面到滇、蜀,一直到交趾,中原则大河南北,到处都兴起屯田。

  宣宗时代,多次核实各屯,以征伐戍寺罢除耕种和官府豪强权势要入侵占隐匿的,减去余粮的一半。

  从北方前来归顺从事屯田的人,供给车辆耕牛农具。

  划分辽东各卫屯军为三等,人力和耕牛兼有的为上等,人力和耕牛有其中之一者为中等,人力耕牛都没有的为下等。

  英宗免除军田正粮归仓,祇征收余粮六石。

  后来又免征沿边开田官军的粮食,减征各边屯田粮食不一。

  景帝时期,边境多战事,命令士兵分成两番,六天操练防守,六天耕种土地。

  成化初年,宣府巡抚叶盛买官府耕牛一千八百头,并置办农具,派军队屯田,收粮食交换银子,以弥补官马损耗,边地之人称焉有利。

  从正统以后,屯田的政务渐渐废弛,而屯粮还存有三分之二。

  此后屯田多被内监、军官侵占掠夺,屯法全坏。

  宪宗之世多提议端正恢复,而与旧时收入相比,不能达到十分之一。

  弘治年问,屯粮更轻,有一亩祗交三升的。

  延及正德,辽东屯田比永乐年间的田亩多一万八千多顷,而粮食却减少四万六千多石。

  当初,永乐时期,屯田米常常超过三分之一,常操军十九万,以屯军四万供应。

  而接受供应的又能自己耕种,边外军没有月粮,因此边防军饷常很充足。

  到这时,屯军多逃跑死亡,常操军只有八万,都依赖于官仓。

  而边外多次扰乱,弃置不耕种。

  刘瑾独揽大权,派官吏分头出发丈量田地追收欠税。

  迎合刘瑾心意的人,虚假地增加田亩敷,残酷搜刮,户部侍郎韩福尤其急切刻薄。

  辽地士兵不能忍受,胁迫众人作乱,经招抚纔平定下来。

  明朝初年,招募盐商在各边地输送粮食并给予食盐运销权,称为商屯。

  到弘治年间,叶淇变法,这种开中商屯开始毁坏。

  众淮商全部撤除业务返回,西北的商人也多迁徙到淮,边地变成废墟,米价一石值银五两,而边疆的储备变得空虚。

  世宗时期,杨一清又请求召集商人输粮入边,准其逼销食盐,又请求仿效古代招募人民充实边塞的作法,招徕陇右、关西人民屯田于边地。

  此后,周泽、王崇古、林富、陈世辅、王畿、王朝用、唐顺之、昊桂芳等争着讨论屯政。

  而庞尚鹏总管江北盐屯,不久移置九边,与总督王崇古,先后规划屯政十分详密。

  然而这时,因循守旧已很久,终究很少右实际效果。

  给事中管怀理说:“屯田不兴,其弊端有四个:边疆戒严,此其一。

  耕牛种子供应不上,此其二。

  丁壮之人逃亡迁徙,此其三。

  田地在敌人之外,此其四。

  像这样而管理屯田的人还想按簿册增加赋税,不是扣除月粮,就是按丁赔补而已。”屯粮变轻,到弘治、正德而达到极点,嘉靖年间渐渐增加,隆庆年问又每亩收税一斗。

  然而屯丁逃亡的人更多。

  管粮郎中不管屯田有无,月粮只给一半。

  沿边防的屯地,有的变成盐碱地、沙碛,收粮的额数不能减。

  屯田御史又在额敷之外增加本折,屯田军更加不能忍受。

  万历年间,总计屯田之数为六十四万四千多顷,比洪武时期少二十四万九千多顷,田地一天天减少而纳粮一天天增加,其弊端就像这样。

  当时山东巡抚郑汝璧请求开垦登州海北长山诸岛的田地。

  福建巡抚许孚远开垦闽海坛山田地成功,又请求开垦南日山、澎湖;又说浙江临海各山,如陈钱、金塘、补陀、玉环、南麂,都可以经营。

  天津巡抚汪应蛟则请求在天津开展屯田。

  其提议或留在内宫不下发,或不久就废弃。

  熹宗之世,巡按张慎言又提议天津屯田事。

  而御史左光斗命令管河通判卢观象大兴水田之利,太常少卿董应举跟着实行。

  左光斗又在河间、天津设置屯学,考试骑马射箭,为武生供给田地一百亩。

  李继贞巡抚天津,也致力于屯田事务,然而遭遇旱灾和蝗灾,不能见到成效。

  明朝时,草场颇多,侵占夺去人民的生业。

  而成为人民的最大祸害的,没有什么比得上皇庄和诸王、勋戚、宦官庄田更厉害。

  太祖赏赐勋臣公侯丞相以下的庄田,多的一百顷,亲王庄田一千顷。

  又赐给公侯和武臣公田,又赏赐百官公田,以其租税缴入充当俸禄。

  指挥战死的都赏赐公田。

  勋臣庄田的佃户,多倚仗权威违犯禁令,皇帝召诸臣告诫。

  其后公侯恢复岁禄,归还赐予的田地给官府。

  仁、宣之世,请求赐田渐渐多起来,大臣也可以请求没收入官府的庄舍。

  然而宁王朱权请求灌城作庶子的耕种放牧之地,皇帝赐书,援引祖宗制度加以拒绝。

  到英宗时,诸王、外戚、宦官到处侵占官田和私田,有时反而诬告人民占其田地,请求审察治罪。

  等到审察得到真实情况,皇帝仑令还给人民田地的情况不止一次。

  于是下诏禁止侵夺人民的田地,禁止上奏请求京畿内的田地。

  然而权臣贵戚宗室的庄田、坟茔,或赐予或请求,不可胜计。

  御马太监刘顺家人进献蓟州草场,进献田地从此时开始。

  宦官的田地,则从尹奉、喜宁开始。

  当初,洪熙时期,有仁寿宫庄,其后又有清宁、未央宫庄。

  天顺三年,因诸王没有出京去藩国,供给用度浩繁,便设立束宫、德王、秀王庄田。

  二王到藩国后,土地仍然归属官府。

  宪宗即位,把没收入官的曹吉祥的田地作为宫中的庄田,皇庄之名从此时开始。

  此后庄田遍布郡县。

  给事中齐庄说:“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置立庄田,与贫困的人民争利呢?”不听。

  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等因灾异上奏说:“京畿内皇庄有五座,共有土地一万二干八百多顷;勋戚、宦官庄田三百三十二座,共有土地三万三千多顷。

  管理田庄的官校招集群小人,称庄头、伴当,侵占土地,收敛财物,污辱妇女。

  稍微与之辩理,便被诬告。

  官校拘捕捆缚,全家惊惶。

  民心伤痛入骨,灾异由此而生。

  请求革除管庄之人,交付小民耕种,每亩征收银三分,充为各宫用度。”皇帝命令告诫整饬庄户。

  又因御史建议,罢除仁寿宫之庄,还给草场,并且命令凡是侵占牧地者,全部返还其旧。

  又定立制度,献地于王府的人则罚戍守边地。

  奉御赵管献雄县之地作为皇庄,户部尚书周经弹劾他违犯制度,把趟管关进钦犯监狱。

  敕命诸王辅导官,引导王奏请田地的则判罪。

  然而当时奏请献纳的不绝,乞请也越来越纷繁。

  徽、兴、岐、衡四王,田地多达七干多顷。

  会昌、建昌、庆云三侯争夺田地,皇帝便赐给他们田地。

  武宗即位,过了一个月,便建皇庄七座,此后增至三百多处。

  诸王、外戚请求赐田和侵夺民田的无数。

  世宗初年,仑令给事中夏言等清查核对皇庄田。

  夏言竭力陈说皇庄为害于民。

  从此正德以来投献侵吞的田地,多有归还人民的,而宦戚之辈又从中阻挠。

  户部尚书孙交造皇庄新簿册,额数比旧时减少。

  皇帝命令核实过去顷亩之数上报,改称官地,不再称皇庄,下诏主管部门征收银两解送到部。

  然而多被宦官中饱私囊,积欠赋税到数十万以为常。

  这时,禁止勋戚上奏求讨、奸民投献之事,又革除王府所请的山场湖陂。

  德王请齐、汉二庶人所遣留的柬昌、充州闲置的田地,又请求白云等湖,山东巡抚邵锡根据新制定的法令予以拒绝,话语很直切。

  德王多次争辩÷皇帝仍然依从户部之议,只保存藩封时初次请求的庄田。

  此后有上奏请求的一律不同意。

  又规定,凡是公主、国公的庄田,世代远的保存十分之三。

  嘉靖三十九年派遣御史沈阳清理侵夺隐瞒冒领的庄田一万六千多顷。

  穆宗听从御史王廷瞻的建议,又制定世代递减的限额:勋臣五代限定田地二百顷,外戚七百顷至七十顷不等。

  当初,世宗时,承天六庄二湖土地八干三百多顷,以宦官统领,又听凭校舍兼并,增加八百八十顷,分为十二庄。

  至此始以主管官吏统领,兼并的归还给人民。

  又定着命令,宗室买田不输送赋役的没收入官,皇亲之田都命令主管部门徽收,如同勋臣之例。

  虽然请求赐田不断,而赐予的数额有定数,征收有制度,人民的危害稍微减少。

  神宗赐予过于奢侈,只要请求无不获取。

  潞王、寿阳公主施恩最丰厚。

  而福王分封,包括河南、山东、湖广之田为王庄,达到四万顷。

  群臣竭力争辩,纔减少一半。

  王府官吏和众宦官丈量土地征收赋税,纷杂于道路,供养杂役的粮食数以万计,侵吞搜刮惨不忍闻。

  以刑科签发公文逮捕人民,擎杀庄田的佃户,到处一片骚乱。

  给事中官应震、姚宗文等屡次上书劝谏,都不回复。

  当时又重新制定勋臣外戚庄田世代递减法,比旧有的制度稍微宽缓。

  此后应议削减的,便奉诏姑且保留,不能革除。

  熹宗之时,桂、惠、瑞三王和遂平、宁德二公主的庄田动不动以万来计算,而魏忠贤一族,横加赏赐特别多。

  大致明朝中期以后,庄田侵吞掠夺人民的产业,与国家灭亡一起结束。

参考资料:

1、 佚名.道客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