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列传 卷六十四
作者:聚优魏收
卢同 张烈
卢同,字叔伦,范阳涿人,卢玄之族孙。父辅,字显元,本州别驾。同身长八 尺,容貌魁伟,善于处世。太和中,起家北海王详国常侍。稍迁司空祭酒、昌黎太 守。寻为营州长史,仍带郡。入除河南尹丞,迁太尉属。
会豫州城民白早生反,都督中山王英、尚书邢峦等讨之,诏同为军司。事平, 除冀州镇东府长史。遭父忧解任。后除司空谘议参军,兼司马,为营构东宫都将。 延昌中,秦州民反,诏同兼通直常侍,持节慰谕之,多所降下。还转尚书右丞,进 号辅国将军,以父讳不拜,改授龙骧。熙平初,转左丞,加征虏将军。时相州刺史 奚康生征民岁调,皆七八十尺,以邀奉公之誉,部内患之。同于岁禄官给长绢,同 乃举按康生度外征调。书奏,诏科康生之罪,兼褒同在公之绩。
肃宗世,朝政稍衰,人多窃冒军功。同阅吏部勋书,因加检覆,核得窃阶者三 百余人。同乃表言:
窃见吏部勋簿,多皆改换。乃校中兵奏按,并复乖舛。臣聊尔拣练,已得三百 余人,明知隐而未露者,动有千数。愚谓罪虽恩免,犹须刊定。请遣一都令史与令 仆省事各一人,总集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勾奏按。若名级相应者,即于黄素楷 书大字,具件阶级数,令本曹尚书以朱印印之。明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 与奏按对掌。进则防揩洗之伪,退则无改易之理。从前以来,勋书上省,唯列姓名, 不载本属,致令窃滥之徒轻为苟且。今请征职白民,具列本州、郡、县、三长之所; 其实官正职者,亦列名贯,别录历阶。仰本军印记其上,然后印缝,各上所司,统 将、都督并皆印记,然后列上行台。行台关太尉,太尉检练精实,乃始关刺,省重 究括,然后奏申。奏出之日,黄素朱印,关付吏部。
顷来非但偷阶冒名、改换勋簿而已,或一阶再取,或易名受级,凡如此者,其 人不少。良由吏部无簿,防塞失方。何者?吏部加阶之后,簿不注记,缘此之故, 易生侥幸。自今叙阶之后,名簿具注加补日月,尚书印记,然后付曹。郎中别作抄 目,印记一如尚书,郎中自掌,递代相付。此制一行,差止奸罔。
诏从之。同又奏曰:
臣顷奏以黄素为勋,具注官名、户属及吏部换勋之法,事目三条,已蒙旨许。 臣伏思黄素勋簿,政可粗止奸伪,然在军虚诈,犹未可尽。请自今在军阅簿之日, 行台、军司、监军、都督各明立文按,处处记之。斩首成一阶已上,即令给券。一 纸之上,当中大书,起行台、统军位号,勋人甲乙。斩三贼及被伤成阶已上,亦具 书于券。各尽一行,当行竖裂。其券前后皆起年号日月,破某处陈,某官某勋,印 记为验。一支付勋人,一支付行台。记至京,即送门下,别函守录。
又自迁都以来,戎车屡捷,所以征勋转多,叙不可尽者,良由岁久生奸,积年 长伪,巧吏阶缘,偷增遂甚。请自今为始,诸有勋簿已经奏赏者,即广下远近,云 某处勋判,咸令知闻。立格酬叙,以三年为断。其职人及出身,限内悉令铨除;实 官及外号,随才加授。庶使酬勤者速申,立功者劝,事不经久,侥幸易息。或遭穷 难,州无中正者,不在此限。
又勋簿之法,征还之日即应申送。顷来行台、督将,至京始造,或一年二岁方 上勋书。奸伪之原,实自由此。于今以后,军还之日便通勋簿,不听隔月。
诏复依行。
元义之废灵太后也,相州刺史、中山王熙起兵于鄴。熙败,以同为持节、兼黄 门侍郎、慰劳使,乃就州刑熙。还授平东将军、正黄门、营明堂副将。寻加抚军将 军、光禄大夫、本州大中正。同善事在位,为义所亲,戮熙之日,深穷党与,以希 义旨,论者非之。又给同羽林二十人以自防卫。同兄琇,少多大言,常云“公侯可 致”。至此始为都水使者。同启求回身二阶以加琇,琇遂除安州刺史。论者称之。
营州城民就德兴谋反,除同度支尚书,黄门如故,持节使营州慰劳,听以便宜 从事。同频遣使人,皆为贼害,乃遣贼家口三十人并免家奴为良,赍书谕德兴,德 兴乃降。安辑其民而还。德兴复反,诏同以本将军为幽州刺史,兼尚书行台慰劳之。 同虑德兴难信,勒众而往,为德兴所击,大败而还。
灵太后反政,以同义党,除名。孝昌三年,除左将军、太中大夫、兼左丞,为 齐兗二州行台,节度大都督李叔仁。囗庄帝践祚,诏复本秩,除都官尚书,复兼七 兵。以同前慰劳德兴之功,封章武县开国伯,邑四百户。正除七兵,寻转殿中,加 征南将军。普泰初,除侍中,进号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同时久病,强牵从务, 启乞仪同。初同之为黄门也,与前废帝俱在门下,同异其为人,素相款托。废帝以 恩旧许之,除仪同三司,余官如故。永熙初薨,年五十六。赠侍中、都督冀沧瀛三 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司空公、冀州刺史,开国伯如故,赐帛四百匹,谥曰孝穆。 三年,复加赠尚书右仆射。有四子。
长子斐,武定中,文襄王大将军府掾。
斐弟筠,青州治中。
同兄静,太常丞。
静子景裕,在《儒林传》。
张烈,字徽仙,清河东武城人也。高祖赐名曰烈,仍以本名为字焉。高祖忄希, 为慕容俊尚书右仆射。曾祖恂,散骑常侍,随慕容德南渡,因居齐郡之临淄。烈少 孤贫,涉猎经史,有气概。时青州有崔徽伯、房徽叔,与烈并有令誉,时人号曰 “三徽”。高祖时,入官代都,历侍御、主文中散。迁洛,除尚书仪曹郎、彭城王 功曹史、太子步兵校尉。
萧宝卷将陈显达治兵汉南,谋将入寇。时顺阳太守王青石世官江南,荆州刺史、 广阳王嘉虑其有异,表请代之。高祖诏侍臣各举所知,互有申荐者。高祖曰:“此 郡今当必争之地,须得堪济之才,何容泛举也?太子步兵张烈每论军国之事,时有 会人意处,朕欲用之,何如?”彭城王勰称赞之,遂敕除陵江将军、顺阳太守。烈 到郡二日,便为宝卷将崔慧景攻围,七十余日,烈抚厉将士,甚得军人之和。会车 驾南讨,慧景遁走。高祖亲劳烈曰:“卿定可,遂能不负所寄。”烈拜谢曰:“若 不值銮舆亲驾,臣将不免困于犬羊。自是陛下不负臣,非臣能不负陛下。”高祖善 其对。
世宗即位,追录先勋,封清河县开国子,邑二百户。寻以母老归养。积十余年, 频值凶俭,烈为粥以食饥人,蒙济者甚众,乡党以此称之。肃宗初,除龙骧将军、 司徒右长史。又转征虏将军、司空长史。先是,元义父江阳王继曾为青州刺史,及 义当权,烈托故义之怀,遂相谄附。除前将军、给事黄门侍郎,寻加平南将军、光 禄大夫。后灵太后反政,以烈义党,出为镇东将军、青州刺史。于时议者以烈家产 畜殖,僮客甚多,虑其怨望,不宜出为本州,改授安北将军、瀛州刺史。为政清静, 吏民安之。更满还朝,因辞老还乡里。兄弟同居怡怡然,为亲类所慕。元象元年, 卒于家,时年七十七。烈先为《家诫》千余言,并自叙志行及所历之官,临终敕子 侄不听求赠,但勒《家诫》立碣而已。其子质奉行焉。
质,博学多才艺。解褐奉朝请,员外郎、龙骧将军、谏议大夫。未袭爵。兴和 中,卒于家。
质弟登,州主簿。
烈弟僧晧,字山客。历涉群书,工于谈说,有名于当世。熙平初,征为谏议大 夫;正光五年,以国子博士征之;孝昌二年,征为散骑侍郎;并不赴。世号为征君 焉。好营产业,孜孜不已,藏镪巨万,他资亦称是。兄弟自供俭约,车马瘦敝,身 服布裳,而婢妾纨绮。僧晧尤好蒲弈,戏不择人,是以获讥于世。前废帝时,崔祖 螭举兵攻东阳城,僧晧与同。事败,死于狱,籍没家产。出帝初,诉复业。
子轨,州主簿。
史臣曰:卢同质器洪厚,卷舒兼济。张烈早标名辈,气尚见知。趋舍深沉,俱 至显达,雅道正路,其殆病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