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子》 原官

作者:聚优尉缭

  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地分],节赋敛,取与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淫之事也。

  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知国有无之数,用其仂也。知彼弱者,强之体也。知彼动者,静之决也。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

  俎豆同制,天子之会也。游说(开)[间]谍无自入,正议之术也。诸侯有谨天子之礼,君民继世,承王之命也。更(造)[号]易常,违王明德,故礼得以伐也。

  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国无商贾,何王之至!明举上达,在王垂听也。

参考翻译

译文

  设置各级官吏,主管各项事务,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措施。各种官制,按职守分管士、农、工、商各个部门,这是治理国家的分工。〔天官冢宰主管]授予官爵俸禄必须与其德才相称,这是区别尊卑贵贱的体制。[地官司徒掌管]表扬好人,惩罚坏人,执行比法,以考核、统计人冒及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