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一 僧孽
作者:聚优蒲松龄
张某暴卒,随鬼使去见冥王。王稽簿,怒鬼使误捉,责令送归。张下,私浼鬼使求观冥狱。鬼导历九幽,刀山、剑树,一一指点。末至一处,有一僧扎股穿绳而倒悬之,号痛欲绝。近视则其兄也。张见之惊哀,问:“何罪至此?”鬼曰:“是为僧,广募金钱,悉供淫赌,故罚之。欲脱此厄,须其自忏。”张既苏,疑兄已死。
时其兄居兴福寺,因往探之。入门便闻其号痛声。入室,见疮生股间,脓血崩溃,挂足壁上,宛然冥司倒悬状。骇问其故。曰:“挂之稍可,不则痛彻心腑。”张因告以所见。僧大骇,乃戒荤酒,虔诵经咒。半月寻愈。遂为戒僧。
异史氏曰:“鬼狱茫茫,恶人每以自解,而不知昭昭之祸,即冥冥之罚也。可勿惧哉!”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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