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九 牧竖
作者:聚优蒲松龄
两牧竖入山至狼穴,穴有小狼二,谋分捉之。各登一树,相去数十步。少顷大狼至,入穴失子,意甚仓皇。竖于树上扭小狼蹄耳故令嗥;大狼闻声仰视,怒奔树下,号且爬抓。其一竖又在彼树致小狼鸣急;狼辍声四顾,始望见之,乃舍此趋彼,跑号如前状。前树又鸣,又转奔之。口无停声,足无停趾,数十往复,奔渐迟,声渐弱;既而奄奄僵卧,久之不动。竖下视之,气已绝矣。
今有豪强子,怒目按剑,若将搏噬;为所怒者,乃阖扇去。豪力尽声嘶,更无敌者,岂不畅然自雄?不知此禽兽之威,人故弄之以为戏耳。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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