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二 某公

作者:聚优蒲松龄

  陕右某公,辛丑进士,能记前身。尝言前生为士人,中年而死,死后见冥王判事,鼎铛油镬,一如世传。殿东隅设数架,上搭猪羊犬马诸皮。簿吏呼名,或罚作马,或罚作猪,皆裸之,于架上取皮被之。俄至公,闻冥王曰:“是宜作羊。”鬼取一白羊皮来,捺覆公体。吏白:“是曾拯一人死。”王捡籍覆视,示曰:“免之。恶虽多,此善可赎。”鬼又褫其毛革,革已粘体,不可复动,两鬼捉臂按胸,力脱之,痛苦不可名状,皮片片断裂,不得尽净,既脱,近肩处犹粘羊皮大如掌。公既生,背上有羊毛丛生,剪去复出。

蒲松龄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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