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传》庄公 三年
作者:聚优公羊高
一、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
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二、夏四月,葬宋庄公。
三、五月,葬桓王。
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
四、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纪季者何?纪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纪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姊妹。”
五、冬,公次于郎。
其言公次于郎何?刺欲救纪而后不能也。
公羊高,旧题《春秋公羊传》的作者。战国时齐国人。相传是子夏(卜商)的弟子,治《春秋》,传于公羊平。《春秋公羊传》最初仅有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及齐人胡母生,才“著于竹帛”,流传于世。《春秋公羊传》,亦称《公羊春秋》或《公羊传》,是今文经学的重要典籍,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着重阐释《春秋》之“微言”、“大义”,史事记载较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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