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合同

时间:2024-09-11 23:56:1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策划合同范文合集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策划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策划合同范文合集7篇

策划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甲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 策划(咨询)项目

  1. 。

  2. 。

  二、 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 至 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 》,限期为 至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策划咨询费用为 元人民币( ¥ 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 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 元(¥ 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 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省 市 区 街(路) 号

  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地:

  年 月 日

策划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演出组织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表演者):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组台文艺演出中进行表演,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乙方进行演出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大型文艺晚会活动现场(以下简称“晚会”)进行节目的表演,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演出费用。

  第三条 演出地点:

  第四条 演出时间:

  第五条 晚会约为____________分钟;乙方演出节目长度约为____________分钟,甲方在正式演出_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在晚会中的出场次序。

  第六条 演出装台、排练时间: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演出报酬人民币____________,甲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正式演出前三小时之内支付其余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演出结束后三日内支付完毕;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除支付乙方演出报酬外,还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____________项所列内容:

  (一)乙方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从住所地(主营业地):____________至演出举办地:_________的城际往来交通费用(航空/铁路/公路);其中飞机票_____张,火车软卧票_____张,火车硬卧票_____张;

  (二)乙方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晚会举办地的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标准为____________;

  (三)其它双方约定由甲方担负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____________名。

  以上费用由甲方统一组织并支付。

  第九条 双方约定,乙方表演所必需的道具、伴奏品、服装由____________方提供并承担费用,表演所必需的现场伴奏、伴舞、伴唱、群众演员等共同表演人员由____________方负责落实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及演出习惯提供安全、适宜的演出场所。如乙方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性有特殊要求,应在正式演出前_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以保证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

  演出场所不存在缺陷,乙方在表演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而受到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因晚会宣传需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完成下列第所列举的宣传工作:

  (一)参加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地点举办的新闻记者招待会及记者专访;

  (二)授权甲方以宣传该整体演出活动为目的,在相关的广告片、宣传画、节目单、门票等向公众展示的媒介中使用乙方的表演照及演出视听资料片段;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维护晚会的整体形象及乙方表演者的演出形象。双方均承诺不在录音、录像、现场直播、记者采访、广告宣传及演出过程中作出歪曲、诋毁晚会及乙方表演者形象的行为。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演出前的广告宣传中或者在其后的演出过程中或者在演出终了时,以适当的方式表明乙方的表演者身份,乙方主动要求可不予以表明的除外。

  第十五条 乙方表演的节目确定后,甲方应根据《着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获得该节目着作权人的授权,依法取得作品表演权或表演许可,并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六条 基于乙方进行演出活动而产生的表演者经济权利,双方约定,鉴于乙方表演的节目是整体演出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下列所列举的经济权利归属于甲方,但仅限于在甲方对晚会作为一个整体使用的前提下;除新闻报道外及为晚会进行宣传外,甲方不得对乙方所表演的节目进行单独使用;

  1、录制权;

  2、向公众传播权;

  3、复制权;

  4、发行权;

  5、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

  6、____________权。

  第十七条 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乙方就自身演出部分依法享有全部或部分经济权利。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表演者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表演者权转让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节目内容亲自进行演出。

  第十九条 为保证晚会的商业效益,乙方承诺,在____________期间不参加在____________地区范围内由第三方组织的组台演出活动。但甲方明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与第三方达成演出协议的,不受本条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与第三方达成演出协议的,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告知甲方。

  第二十条 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一)未经对方同意,一方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

  (二)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晚会无法举办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乙方与第三方签订有效的独家代理演出协议,隐瞒实情并且未征得代理方同意,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因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三)乙方泄漏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四)乙方不履行协助甲方进行宣传活动的义务,导致甲方受到严重损失的;方及整体演出活动的;

  (五)乙方以行为或言论故意诋毁甲方及整体演出活动的;

  (六)有证据证明乙方因健康原因不可能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质量进行演出,且乙方拒不提供健康证明的。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甲方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该演出活动所须资质的;

  (二)甲方组织的晚会在正式开始前____________日内仍没有获取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三)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导致其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演出等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甲方在晚会演出前的宣传、广告中弄虚作假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情节严重,继续履行可能导致自己名誉受到损害的;

  (五)甲方以行为或言论故意诋毁乙方及其表演的;

  (六)甲方提供的演出场所或由其负责提供的演出服装、舞台道具等不符合同约定,存在引起人身伤害重大隐患的;

  (七)甲方侵犯乙方表演者署名权,情节严重的;

  (八)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演出报酬的;

  (九)有证据证明甲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不可能支付演出报酬,且甲方拒不提供担保的。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在行使解除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负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补偿对方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违反合同,而导致对方解除合同的,()在合同解除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根据对方实际经济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违反合同,对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但为避免扩大损失而选择继续履行的,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根据对方实际经济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损失的计算方式如下*****。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期支付乙方演出报酬及合同约定承担的相关费用,甲方未按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部分____________%/日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成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签约地点:

策划合同 篇3

  广告传播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重庆达恒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 项目”的调研策划、广告创意及设计、营销策划、实施指导监督等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广告策划全程总代理,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调研、监控的代理事宜。

  二、项目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个月,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在服务期内,乙方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任何一方未给予另一方书面终止合同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长。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有关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给予另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四、收费标准

  双方合作期内,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

  (一)支付标准:

  月度服务费金额为每月: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 .00),本合同总服务费为叁拾陆万元人民币(¥360,000 .00)。

  (二)支付方式:

  服务期暂定为6个月。

  甲方在当月25日前支付乙方当月策划月度服务费陆万元整元(¥60,000 .00)(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双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完成结算。甲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时,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天内支付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前的服务费以及乙方执行代理事务已产

  生的和/或合同终止后必将产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实际发生的和为甲方垫付的第三方费用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费用)。如因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不再支付合同终止后的服务费。

  乙方应在甲方付清所有应付款前的3日,向甲方移交其因执行代理事务而为甲方创作、制作或获取作品及工作过程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书面文本及电子文件)。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承接甲方广告策划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的资料和推广计划等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服务期间所获知的工作思路与工作计划,属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外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有义务派出充足、专业的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保证委派一名资深创意设计总监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同时乙方应提供团队主要组成人员名单及简历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委派成员,需经甲方认可方能进入服务团队,有与简历不符或工作能力不佳的或工作表现不良的,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调换,乙方应予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调换。非甲方提出,乙方不得擅自调换合同附件中确定的工作人员,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调换的,乙方须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及时调换具有同等专业水准或以上的人员加入。

  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服务内容的约定提前提出工作计划建议,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结果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服务内容约定的例会制、专案小组制、全程跟进制等制度高效地开展工作,具体的制度办法双方协商后进入合同附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 乙方需对其代理内容的质量负责,包括策划、创意、设计全过程中的合法性;鉴于乙方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在代理的全过程中必须尽到与其专业地位相称的告知义务,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使广告创意、设计符合甲方推广项目产品(服务)的要求。

  7、 合作期结束后,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以内的所有工

  作任务。

  8、 乙方应不少于每月一次以会议形式主动向甲方报告代理工作的主要进度和成果情况。会议将总结、讨论、分析上阶段的工作。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作延误和/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会议由乙方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由双方出席会议人员当日职位最高主管签字、确定。会议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付款。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修改,直至甲方认可。

  4、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在内的书面 方式。

  六、知识产权及人身权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有关成果以及设计稿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播策略、创意及构思、平面电视电台作品、包装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如果有关工作成果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或人身权,乙方必须在将该工作成果运用于商业用途前向甲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方作品的使用权利和使用期限等),并向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包括乙方同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或另行创作等,如上述解决方法需要支付费用的,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由甲方支付。如图片、摄影作品、肖像权、音像权等等。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说明或其他过错导致对第三方造成知识产权或人身权侵害的,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对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工作成果及设计稿件进行利用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付费后才能加以利用,同时上述成果不能运用于为第三方的服务及其它商业性用途。但乙方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用于非商业性用途的(如参加专业评展等)不在此列。

  乙方具有在本项目的广告及其他宣传资料上署名的权利。

  七、保密

  甲乙双方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互负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保证为了对方的利益仅在必要情况下,将这些秘密透露给为实施本合同而必须了解相关秘密的本方人员或第三方及依法有权强制得到该秘密的机关,并保证其职员或第三方与其一样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损失,由泄密方负责赔偿。

  本合同所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有关创意、构思、传播策略、营业状况、客户名单及其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

  此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有效。

  八、工作成果的确认: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根据项目的需要或具体工作中双方确认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签收确认。

  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应适当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有权于每月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对乙方上月的工作提出异议,如甲方没有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上月的工作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应当按期支付服务费。

  九、合同终止

  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另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该合同主要

  义务;

  3、 另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 另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一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履行;

  5、 当双方在合作上出现重大的意见分歧,即甲方品牌管理思想未能落实,乙方

  提出之创意方案多次未能得到甲方认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超过10日,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付款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迟延支付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甲方指令时间完成工作,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已支付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若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因甲方自身工作时间计划安排不合理而导致的工作延后,乙方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对于因违约而引起的诉讼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两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书面通知另一方。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附件1:《项目服务内容》;

  附件2:《乙方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及个人从业经历简介》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重庆达恒广告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签署人: 委托签署人: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中国重庆市

策划合同 篇4

  委托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并实施 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活动名称、时间、地点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第2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3条 义务和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各项目的策划方案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甲方负责来宾邀请工作;

  b) 甲方负责公司内部领导的邀请及相关安排;

  c) 甲方负责对活动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

  d) 甲方负责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动中的部分款项:场地部分

  。。。。。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提供活动的策划方案,并提交甲方确认;

  2. 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后的策划方案组织实施;

  3. 乙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乙方负责活动现场整体效果的策划、设计、制作及搭建

  b) 乙方负责活动所需设备的租赁

  c) 乙方负责现场音频和视频设备的安装(现场电力和网络安装由场地方负责);

  。。。。。

  4. 乙方负责第三条第3款中其所负责事项的安全执行及使用相关设备、场地、仪器设备等

  的责任。

  第4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具体费用及内容:

  1. 此次活动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 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动的费用预算清单;

  3. 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动的工作时间进度表;

  4. 活动实施应按照甲方确认后的策划方案进行,如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事

  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双方将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并依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如提出调整,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确定此项调整的相应费用变动,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确定费用情况,或者甲方提出的调整实际上不能操作(包括时间上的不够充分),乙方有权按照原定方案执行并收取先前约定金额。

  支付方式:

  1. 甲方于合同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

  2. 甲方于活动结束后的15个自然日内结算此次活动的全部剩余款项,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3. 甲方可选择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第5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发

  生其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2. 因甲方延迟交付乙方所需材料,从而导致乙方延期提交设计方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不影响甲方的按期付款;

  3. 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提交设计方案,或不能按所附工作时间进度表提供服务、所提供产

  品和服务质量与协议约定不符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4. 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除预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

  迟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0.03%作为违约金。

  第6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

  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迟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之内提供相关官方证明。

  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 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

  约责任。

  第7条 不竞争限制

  1. 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竞争对手提供公关咨询、策划及相关服务。

  第8条 保密义务

  1. 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

  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 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

  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 但本条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1) 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2) 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3) 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 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三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9条 知识产权

  1.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用品,活动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

  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10条 法律关系

  1.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

  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 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第11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应向苏州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同意接收此约制并执行其中仲裁决定,除非有关费用的支付另有裁决,否则败诉的一方应支付仲裁费用。在仲裁过程中,除了争议的部分外,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第12条 关于附件及其他

  1.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中文写成。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盖章)

策划合同 篇5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 方:XX 有限公司

  受托 方: 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 / 职务:

  开户银行 / 帐号: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人 / 职务: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18层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XX“XX”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2.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事宜。

  2.2 服务内容

  2.2.1 营销策划总体方案论证

  协助甲方制定项目营销总体战略、执行策略、年度总体营销推广方向、媒体策略、主要营销阶段计划等。

  2.2.2 营销费用的制定

  协助甲方制定营销推广费用预算,协助制定本项目整体及各阶段广告宣传策略,具体包括确定广告总体原则、分步目标、诉求点、表现方式、媒体选择及运用策略等。

  2.2.3 项目销售价格体系指导

  协助完成项目价格论证与确立、层价差与朝向差系数确立、各套房价计算、价格运作阶段计划、价格折扣预算、价格运作策略等。

  2.2.4 项目阶段营销方案论证

  项目在各阶段销售中,结合市场变化实际、销售进展实际、工程进度实际等,提出相适宜的销售策略与推广策略。

  2.2.5 定期销售会议召开

  依据销售各阶段不同,定期举行高层销售管理协调会议。总结销售情况,诊断销售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确定合作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

  3.1.2甲方每周二前向乙方提供上一周的以下营销工作资料:成交客户的客户分析统计表、广告费的支出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以及乙方进行营销策划顾问工作所需的其他信息及资料。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或不能完成本项目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

  3.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2.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成立本项目工作组,从乙方现有人员中抽调具有丰富营销策划经验的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组,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工作。

  3.2.2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2.3在接受委托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定期列席甲方销售部例会,及时了解销售情况。项目小组其他人员也应及时了解例会内容,并做出反馈。

  3.2.4根据甲方要求,对有关营销策划工作进行及时地调整。

  3.2.5双方建立周例会,对上周营销策划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3.2.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模式及时配合甲方工作。

  第四条例行会议及书面文件

  乙方的项目工作组核心成员必须每周参加甲方的销售部例会,并书面提交每周的工作计划及一周策划工作总结。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5.1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固定费用方式,具体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万元整。

  5.2自本合同正式履行之日起的当月8号前向乙方支付该月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

  第六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6.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6.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6.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7.2若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逾期7日的,自第8日起,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事,则依法免除承担民事责任。

  9.1不可抗力:

  9.1.1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9.1.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

  9.2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10.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10.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10.5甲乙双方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甲方:乙方: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策划合同 篇6

  本合同供***子公司为客户进行媒体广告投放的策划和设计时签约使用。适用于***子公司提供纯粹的市场策划服务行为。

  广告策划设计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 (地点)签署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主要从事 业务。为树立和推广企业形象/促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甲方特委托乙方为本企业进行全面的广告策划和广告设计服务。

  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主要面向提供全方位的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策划和设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广告策划和设计服务包括如下具体服务事项:

  1、全面的广告策划方案及相应的实施计划;

  2、根据广告策划方案进行的具体广告设计,包括拟投放到相应媒体的广告画面设计稿;

  3、……。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保证

  1、甲方的保证

  (1)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进行策划和设计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其委托乙方进行策划和设计的广告事宜获得了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

  (3)就其委托乙方进行策划和设计的广告事项,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交下述证书和审批文件: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书和审批文件是合法取得的,并且是真实的;

  (5)甲方保证其具有签定和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利。

  2、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格和权利。

  (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不违反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或权益。

  第三条 交付与确认

  1、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广告策划方案及具体的实施计划;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 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

  2、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费用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依上述广告策划方案制作的广告画面设计稿;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广告画面设计稿之日起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

  3、甲方在本条约定的时间内既不确认验收也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视为甲方确认乙方交付的策划方案及具体的实施计划或广告画面设计稿。

  4、乙方交付的广告画面设计稿经甲方书面确认或依上述视为甲方确认之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全部履行完毕。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向乙方支付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其中:

  1、第一期费用: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2、第二期费用:自乙方完成并交付广告策划方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3、第三期费用:自乙方完成并交付广告画面设计稿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4、甲方同意以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如拟变更其指定帐号,应在甲方的汇款日期届满前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相应款项后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值发票。

  第五条 优先权

  鉴于乙方有能力并且有资格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工作。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其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向甲方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的知识产权,甲方只能将上述方案计划和设计稿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宣传企业形象、促销本企业产品/服务的目的。

  2、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使用乙方向其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因故意或过失为第三人侵犯乙方对上述作品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任何方便或帮助。

  3、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其因订立与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样稿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4、甲方的上述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第七条 保密义务及其他不作为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

  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3、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导致甲方或乙方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情

  况。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控制和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本合同终止。如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甲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将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顺延。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意见;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2、本合同得因下列情形的出现而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使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例如由于政策调整、政府原因、自然灾害等使当事人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上述第1款第(2)项与第2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出具正式的书面报告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终止执行。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退还对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其提供的各项资料及其副本。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应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比例就逾期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在付款期届满后 日内仍未能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停止广告策划、设计工作并继续追索到期应付款项,为此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广告策划和设计工作,乙方应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比例就逾期完成的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 日仍未能发布广告,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为此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所做的陈述或保证有严重不实或误导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偿因不实或误导陈述或保证所遭受的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为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目的,擅自复制或使用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向其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甲方故意或过失为第三方侵犯乙方上述作品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任何方便或帮助的,甲方应就其该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与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且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30日内仍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有权继续追索有关损失;

  6、本合同所谓的损失包括守约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务以及因对方违约受到国家司法或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而支付的罚款,其他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策划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附件一:《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附件二:《项目组名单》)。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策划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4.有权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得到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有权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5.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6.按时确认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签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盖印章的书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的'一切文件及单据等,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为甲方创作的概念、意念、文体及图像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无界限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经认可的所有方案、图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和交付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酬金;

  3.乙方的策划和设计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保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关物品,包括所有报告、文件、统计资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丢失、传播、泄密。

  5.由双方共同确定广告执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监督第三方的实施,并予以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促销品、印刷品、POP、促销工具等的设计制作方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验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产品、市场状况及相关信息后,应成立项目组为甲方服务;

  7.乙方按照合同附件《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分阶段实施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守;

  8.乙方往返于陕西省境内工作地差旅费、伙食费自行负担,乙方每月到甲方进行项目沟通;

  9.为了达到预期目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进行专业培训(意识导入、团队建设、营销管理、销售技巧等);根据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别提升培训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和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交结资料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的每个阶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受咨询、答疑并进一步完善;

  2.每项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根据每月双方签字确定的排期执行)。

  四、合同期限与任务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区域市场投放万元宣传费用、促销费用、整体营销费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体发布等费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销量按甲方每月提供的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计算,甲方不得隐瞒实际销量和投入费用,以作为后续策略参考,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督察。

  4.在甲乙双方的每次项目讨论会上,双方需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为圆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乙方开具正式税务票。

  2.首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首付给乙方项目服务费的60%,即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3.在项目进入辅导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余款,即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额的10%收取。

  5.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表示认可,从合作开始的第三个月起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约除外)。

  六、赔偿

  1.经甲方确认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起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3.根据甲方指示采取的行动,而对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必须具备法人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专业或其他资料,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任何人、公司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3.双方合同终止时,应即时将前述资料与技术、信息归还甲方。

  4.合同期内,乙方承诺不承接其它任何与甲方产品相似(同质)的企业,产品的同类服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此协议,就本行业之惯例,甲方或者乙方需作一个月事先通知。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甲方应付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截稿期限仍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亦同时收取。

  2.当协议终止及有关账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服务文件、包括文案、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电子文件等。而乙方亦应将所有的媒介合约移交甲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丧失继续执行协议能力,或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出诉讼,应在被诉讼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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