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合同

时间:2023-04-01 13:45:1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制作合同范文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作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制作合同范文六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各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

  1、规格、数量:LOGO+“XX驾校”四个主字

  2、制作工艺:平雕平面字不锈钢围边,烤漆镀锌板封底,防水、防

  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支付方式及验收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XXXXX元,大写:贰万肆仟陆佰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12300元,大写:

  四、工程期限

  1、以甲方通知现场施工起20天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在乙方制作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

  3、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5、如乙方制作的标志标牌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不符合质量标牌的价款。

  6、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民事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广告字体、LOGO材质保质保量按期进行制作、

  3、完全配合甲方的其它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定按时保质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维修。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的费用。

  七、其他

  1、此合同后附材质报价说明,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条款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就委托乙方制作播出《_________》电视栏目的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一集人物采访节目,并同意该节目在乙方已播出的电视台里播放该节目(具体名单附后)。注:该节目乙方录制播出范围不少于但不只限于该播出名单所规定的台频次。

  2.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该集节目制作费及发行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签署合同时付第一笔款__________元,节目播出前付合同余款__________元

  3.甲方有权对该集节目提出终审意见,在不影响节目本身定位及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该节目在播出前修改。

  4.为了配合宣传推广,提高此项展播活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乙方完全拥有所制作栏目之内容的使用权及版权,并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总站及三十个省市分站及相关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及媒体中予以刊登,并在活动结束时出版发行相关音像及图书制品。

  5.乙方同意向甲方配送五套《_________》的电子及印刷品(具体样品客户须经乙方确认)。其中配送所有上述货品中均会有本期节目内容。

  6.甲方如需更多乙方该产品,甲方须以五折向乙方支付购买该产品费用。

  7.该节目播出后的三十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播出证明或监播报告,来证明乙方已对甲方履行完成了该合同。

  8.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来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如遇非乙方可控制因素,如战争、停电、以及电视台特殊时期的宣传要求造成该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制作宣传物料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大同大学、大同县一中、阳高一中、矿区三医院、新荣区一中、集宁北师大、四子王旗一中、山阴县一中等所有食堂展板制度、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

  二、制作与安装费用总计为:

  人民币¥ 854300 元,(大写:__捌拾伍万肆仟叁佰圆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制作与安装总费用的_40_%即人民币¥ 256290 元,(大写: 贰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圆整)。

  2.乙方将制作及安装竣工后,交付甲方使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598010元整(大写: 伍拾玖万捌仟零壹拾圆整 )。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广告物料制作费用:账户名称: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开户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魏都大道分理处,银行账号: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

  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同市宝珠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03 月 25 日 20xx 年 03 月 25 日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名称:形象店标识牌制作。

  2. 工程地点:上海市

  3. 工程周期: 20xx年9月1日完成加工并安装完成。

  4. 工程费用:_____元整(¥__元整)。此费用已包含设备材料费、人

  工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等所有装饰工程所需费用。

  5.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款项计:___元整(¥_元整),工程验收后支付65%工程费用:_ _____元整(¥_ __元整);5%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扣除, 若二年后没有遗留问题,付清余款,______元整(¥_ _元整)。

  6. 工程验收:乙方完成施工时应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甲方如需要改进的,乙方应保证及时改进。

  7. 现场管理:甲乙双方各委派工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工作。

  8. 其他约定:

  a) 乙方应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并按施工周期要求及时完成施工,如有延期,则按工程总价的2‰/天的罚金惩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或名誉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由于甲方引起工程延期,则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b) 甲方若未能按合同之规定付款,则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的'2‰/天的滞纳金。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按时付款,在 24小时内若甲方未做答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视甲方违约。

  c) 如甲方需要增加制作内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此增加部分的费用另计,并工期相应顺延。

  d) 施工过程中,如遇气候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导致工期拖延,则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任,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

  甲、乙双方有意建立长期采购、供货合作关系。

  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1.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本协议项下的订单向甲方提供 衣服(以下称“货物”)。

  1.2 进单等相关文件中的要求为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1.3 本协议约定双方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建立合作之基本原则,甲方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具体质量标准、面/ 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根据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另行签署的订单确定。

  第二条

  2.1 采购订单 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于有采购需求时,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2.2 甲方每次发出采购订单前,将会以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其具有采购意向,并会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采购意向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货物的样品(即,货物的核可样)。

  2.3 甲方每次采购货物时,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列明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面/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具体信息。

  2.4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将原件一式三份快递回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以传真件确认,但应于传真确认当日将订单原件一式三份快递给甲方),甲方收到后签字并盖章,于5个工作日内回寄一份原件给乙方。

  2.5 订单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6 一般情形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知识产权的商标、尺码标等带有甲方标识的物料,物料给予不高于3%的加工损耗。乙方提供单件袋、钮扣、拉链片、装饰标、硬纸板、纸箱、编织袋以及无任何甲方标志的物料;具体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

  2.7 关于甲方指定面/辅料的特殊约定(不指定面/ 辅料的情形下,本款不适用):

  2.7.1 本款之约定,乙方明确并同意: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将可能指定面/辅料厂商及面/辅料,乙方将依据本协议条款采购甲方指定面/辅料厂商之面/辅料。

  2.7.2 甲方仅指定面/辅料厂商,最终面/辅料采购事项须由乙方完成。乙方根据甲方对面/辅料的质量、数量及价格等要求,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商签署采购合同,并对采购之面/辅料承担品质验收及付款之义务。

  2.7.3 乙方应严格控制甲方指定面/辅料厂交付期限,并对其交付的面/辅料进行品质验收,乙方须对验收结果负责,一旦乙方确认面/辅料厂商交付的面/辅料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后,后续因面/辅料而导致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不合格的,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更换、返修或退货;如确是因为面/辅料品质问题而导致的乙方交付产品不合格,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面/辅料厂商追偿。

  2.7.4 乙方有义务按照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签署的采购面/辅料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指定面/辅料厂支付面/辅料款;如因乙方未按期付款而导致面/辅料厂商直接向甲方追索的,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面/辅料款后先行支付给面/辅料厂商;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

  2.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外发生产,即不得擅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加工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订单;甲方取消订单的,乙方除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外,还须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

  续要求乙方赔偿。

  第三条 交付

  3.1 乙方应至迟于订单中约定的到货日期前5个工作日,完成大货生产,并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负责将大货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保险事宜,并承担其费用;货物在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3.2 货物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地点人员进行签收后,视为交付。

  3.3乙方应在货物交付之前【2】个工作日将货物的订单编号、名称、数量、包装件数、重量、体积、发运日期、车号、运单号、等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入库采购单电子版本,乙方打印出来后,随乙方的出货装箱单发出,放置在1号货箱里。

  3.4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在交付货物时,须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5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货物允许溢装【±3】%,如货物溢装超过【±3】%,双方另行商定处理方案。

  第四条 质量监督与验收

  4.1 乙方在进行大货生产前,应先行向甲方提供每色每码产前样两套,经甲方检验后,如产前样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免费提供。

  4.2 在乙方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派员对乙方生产情况及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无故阻碍甲方进行检验,而导致交货期延迟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3 乙方完成货物的生产,在货物出厂交付给甲方前,应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甲方于收到乙方进行出厂检验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出厂前的质量检验;检验合格,乙方按照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时限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对货物进行入库前的检验,包括对货物数量的清点及质量的检验。检验方法为:抽检。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货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次检验,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向乙方出具验收单;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如逾期未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验收单所载内容。

  4.5 验收标准:

  4.5.1 甲方依据本协议及订单、生产工艺单、质量改进单等文件及样品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4.5.2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抽检后,如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不足90%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回,由乙方按照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更换、重新制作,向甲方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甲方亦有权根据自身判断,选择解除订单,甲方退回全部货物,乙方返还甲方已交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5.3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验收,如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则甲方有权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退还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

  货物;或,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就不符合质量标准部分的货物要求乙方退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货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5.4 本协议未约定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将以甲方即时执行的《品控手册》为准。乙方确认:遵守甲方《品控手册》中关于产品质量、品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4.6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货物检验及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乙方仍应就其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7 甲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品质检验的,乙方认可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验货结果。

  4.8 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仍须承担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依据本协议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条款处理。

  第五条 包装

  5.1 乙方负责对货物以单色单码装箱的方式入箱,使之适合多次运输、多次搬运、卸装的要求,并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加上防潮、防雨、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保证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时无破损、无脏污。

  5.2

  5.3 包装方法:以订单上列明的标准或甲方要求为准。 其他特殊包装要求可在具体采购订单和发货通知中具体约定。

  费用 第六条

  6.1

  具体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在订单中约定。甲方应将货款支付至乙方如下帐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如乙方变更帐户信息,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款项未能按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2 订单项下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出货单据和17%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双方确认,订单项下的价格已经包含了货物采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包装、运输等费用,甲方无需就货物采购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甲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富丰路2号2-23幢17层1-8号

  电话:010-83607650

  6.3 因本协议项下货物采购所发生的其他税负,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4 甲乙双方平常往来的'文件、样板、批板由各寄出方承担费用;补料、返修、返工、更换、重新交付的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180天为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回复意见,并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如乙方无法更换货物,或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2】日内回复,甲方可要求退货。甲方亦可不经过更换程序而直接要求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退货。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提出要求后【15】日内退还相应货款或由甲方自应付给乙方的货款或乙方质量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物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就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7.3 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作为乙方产品的质量保证金: 7.3.1甲、乙双方每签订一笔订单,乙方同意由甲方保留该笔订单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该笔订单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

  7.3.2 乙方同意:在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作为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所有订单的固定质量保证金(或由甲方于双方签署的第一笔订单货款中直接保留该部分),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协议或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乙方确认: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内,保证金金额不足 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予以补足。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本框架协议项下最后一笔订单质保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乙方确认:采用固定质保金方式的,在甲方采购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数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双方确认,乙方仅得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未被修改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商号等;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从事任何可能使对方的知识产权受到损害

制作合同 篇6

  定作人: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承揽人: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制作甲方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具体规格、尺寸等详见附件《制作清单》。

  2、服装所需的原材料、颜色、工艺技术、规格尺寸及产品质量,由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款式、质地、材料以及本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和制作。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所有的服装定作物成品运送至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

  每套 服装价格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从采购原材料、制作服装至将服装成品交付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止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上门量身费、印花制版费、运输费、各种税费、利润等。

  2、价款支付: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服装成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元。

  3、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等额合法发票提交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第四条 验收标准

  1、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在双方确认的服装样板上签章确认。

  2、在乙方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及本合同中其他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期间,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与样板不相符、加工质量或技术尺寸存在问题时,甲方自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由乙方负责无偿修改或重做,由此导致乙方

  交货时间延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货后验收的时间不计入乙方的交货期限)。

  3、甲方的验收合格以甲方授权的负责人: 签署的《验收合格确认书》为准。 第五条 特殊服务及追加订单

  1、乙方应为甲方所有订做服装的人员提供免费上门量身服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但上门量身的时间不得迟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

  2、如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有追加订单(数量不限),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追加订单服装的上门量身服务、交付及付款方式、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售后服务、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均与本合同的约定一致。

  3、乙方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准备与样本相同的材料,以满足甲方追加订单的需求,并按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所有服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衣服在洗涤过程中出现严重缩水、脱色现象或质量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要求等情况下,乙方应全部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期限内给予无偿重新修正或重新制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服装成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批服装成品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迟交货三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就该批服装支付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向甲方交货后,在甲方验收过程中,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全部或部分不合格的,经乙方更换或修改一次后,若甲方仍然发现有不合格服装成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甲方应依合同支付相应款项,若有违约,每迟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万分

  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4、合同附件《服装制作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正文完】

  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深圳市罗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