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范文十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殖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养殖合同 篇1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合作投资人: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合作投资人: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以下简称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投资宗旨:以发展项目,使双方在经济上得到合法盈利为宗旨。
第二条 合作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 合作投资期限合作投资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作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作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合作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4、财产为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方式:
2.债务承担:由财产所有人
第六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作投资人的权利
1、为合作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作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作投资债务;⑤ 。
2、其他合作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作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作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作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
由合作投资负责人经营管理,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担任,副经理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目受出资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 未经合作投资负责人同意,禁止其他合作投资人私自以合作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作投资人经营与合作投资竞争的'业务。
3. 如合作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投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合作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作投资期届满;
② 全体合作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投资关系;
③ 合作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作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⑥ 遇国家征地建设。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运营。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作投资人各执一份。
合作投资人: 合作投资人: 合作投资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养殖合同 篇2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顺利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建设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凯悦合作社鸡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实行包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质量要求:
基础预埋铁件,由乙方负责;立柱用直径100mm,壁厚1.5mm,圆管;
檩条长4米,最小头不小于60mm;顶板用30mm的.隔热板,0.37mm的彩钢单瓦。墙板用50mm隔热夹心板,窗子用铝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单价:185元/㎡,以滴水面积收方准。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 万元;总工程完工后付清全部工程款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海拉尔区哈克镇哈克村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和附属设施{牛舍、挤奶厅、饲料库、机械库、锅炉房、配电室等}(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经营,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占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同时,甲方将现有设备(TMR饲料搅拌机、山猫滑移装载机)按国家折旧标准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2.租赁期限及牧场使用功能
2.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拾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继续租赁,乙方应租赁期限满前六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2一五窑牧场使用功能:
功能为牲畜养殖,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一五窑牧场占地和饲料地
甲方应保证一五窑牧场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面积、奶牛活动场地和饲草料储存地)不得小于1000亩,一五窑现代化牧场经营需院外部分用地(饲料地20xx亩),由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接交完后乙方尽快利用现有的设施,发挥其作用。
5.租赁费支付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折旧的方式,长期租赁,分段付款,分段签合同,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签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头三年租赁费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用于解决牧场原遗留问题,其余年限租赁费于租赁期当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给甲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额的3%缴纳违约金。
6.遗留问题的解决
(1)已报项日的履行问题
为了完成上级项口的建设内容,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父,乙方同意奶牛养殖场暂不变原先的名称,但奶牛养殖
场法人必须是乙方负责人。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承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负责项日建设当中各项
手续的办理和项日验收组的接待等事宜。项目资金的分配应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2)此奶牛养殖场为国家示范项目,乙方要确保奶牛养殖数量,确保外来人员随时参观条件。
7.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折旧方式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动工。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负责做好承租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个月内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满足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山甲方承担。
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相关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1.免责条款
11.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土14.2款执行。
11.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
并将出租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并支付当年的租金。
13.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经营性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交海拉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6.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养殖场(貂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养殖场面积2.6亩。
第二条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条 水电费,缴费办法:
1.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 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年 月日
承租方: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养牛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一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 租赁金额合计元整(按照每年300元/头计算),在双方签字之前一次性缴齐。
3、 乙方须向甲方交租赁保证金一千元整,在租赁期间,乙方未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满返还租赁保证金或冲抵下一年租赁金。
二、 双方责任:
1、 租赁财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限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甲方。期满后如续租,乙方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续租。期满后如不续租,乙方建设的不可拆除性物品不得拆除。甲方财物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2、 甲方只提供现有圈舍、房屋、设施不增不减,不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生活。
3、 乙方单独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4、 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时缴纳,如电费、水费等等。
5、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只允许用于养牛生产,不得在养殖厂养殖其它禽、畜,并不得占用甲方非租赁的任何场地(如未经允许在厂内随意划分菜地等),如需要改造、扩建必须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扩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用不予退还。
6、 乙方负责保管、看护、维修牛场租赁场地的一切设施,所涉及的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完好无损失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7、 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安全管理,要做好牛场工作防火、防盗、人为破坏等防护工作,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价赔偿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对牛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时要自行维修,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与其相关的任何责任。
9、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法律,不得有违纪行为。如违法犯纪后果由乙方自负。
10、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不干涉甲方的一切经营管 1
理。粪便、垃圾及时按要求清理,节约用水、用电。
11、 乙方在租赁期内各自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水电费,需根据养牛数量共同承担租赁期的设备维护、耗损费用等。费用由甲方每两月代收一次,遵循多退少补原则,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费用。初定每头牛按 元/月(含设备维修、运行费等),生活用电按实收取。
三、 其它事宜
1、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满自动失效。
3、 该合同在甲方经营失败后自动终止。
4、 租赁期间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养殖合同 篇6
甲方(租赁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殖场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场所:
二、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 月 日)。
三、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元/年,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调整协议租赁价格。
2、租赁费用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四、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租赁场地合法、有效,并保障乙方能顺利进场养殖经营。
(2)甲方必须保障所提供场地水、电畅通。
(3)若在养殖经营过程中遇到周边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扰等,甲方应主动出面进行协调处理。
(4)甲方不得享受针对乙方所经营项目政府部门的`相关补助。
(5)在协议期内若甲方因政府征迁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终止的,甲方必须对乙方改造租赁场地费用进行全额赔偿。
2、乙方责任:
(1)按时支付协议租赁场地费用。
(2)在甲方所提供租赁场地合理、合法进行养殖经营。
(3)做好防火、防盗相关工作,若在养殖经营过程中遇到偷盗与甲方无关。
五、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
养殖合同 篇7
( 合同编号:_______) 委托方: 养殖方(养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委托方(衡阳县种畜場,以下简称“公司”)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猪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公司负责猪苗、饲料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并负责制定肉猪饲养环节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
3、公司为养户提供的猪苗、部分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及养户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应的土猪,均属于公司财产,养户不能擅自处理。
4、养户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5、养户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土猪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养户应按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猪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二、委托养殖的猪苗数量和保证金
1、猪苗数量:公司根据养户的栏舍面积、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确定本批的饲养数量为___ _ 头,具体以领苗单为准。
2、养户向公司按每头猪500元的标准交付保证金,具体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足额交付保证金的,公司按公示的养户利息支付办法向养户收取利息。
三、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公司向养户提供猪苗 2、公司向养户提供不同饲养阶段所需部分的合格饲料,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料时确定的为准;
3、公司向养户提供各种合格的药物、疫苗,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取时确定的为准。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 产品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回收标准及价格:
正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70~210斤/头,健康、无残缺,为_____元/斤,超210斤的部分为_____元/斤;
次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10~140斤之间/头,或稍有残缺,为_____元/斤;
级外品部分由双方另议回收方式和价格。
2、公司提供给养户的各种物料及肉猪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据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结算时可对养户进行浮动补贴,或对已领取物资及肉猪回收价格进行10%以内的调整,以确保养户利益的平稳。
3、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几种结算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的,公司应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养户。
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所有结算款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转帐完毕。
五、交货时间、地点:
1、土猪回收上市时,公司应提前7小时通知养户;回收时间不得迟于委托养殖(即养户领苗时)开始后的天,超过回收期限15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和地点:养户按上市通知规定的时间在养户猪舍旁将肉猪交公司回收。
3、在回收正品和次品肉猪的过程中,从养户猪舍到过磅前,公司工作人员、养户和客户三方共同检查猪只是否出现死亡,如有猪只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公司回收肉猪前的车皮过磅、肉猪过磅以及猪只数量必须由公司销售人员、养户及客户三方签名确认。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户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回收委托饲养的符合上市标准的土猪,并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3、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导。
4、经常征询和听取各方的意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应承担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对养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养户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结算款。有权对公司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公司交付物资时提
出。养户在公司领取各种物资时,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如不能亲自签名确认时,需书面委托领用人,并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签领物料。
2、对公司制定的利益调整方案可提出建议及意见。 3、对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监督的权利。
4、养户应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提供符合公司规范化饲养管理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6、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猪群出现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猪只的死亡和淘汰须经由公司与养户共同确认,否则视养户所报猪只死亡和淘汰无效,按养户私自变卖猪只处理。
7、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对国家限制使用的药品要按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等对产品进行催肥。
8、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土猪饲养日记表,接受公司养户管理员的定期检查。
9、不能将公司以外的.猪只掺入公司委托的猪只中混合饲养。交付肉猪时须平肚交付(即停止喂料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不得掺杂非公司肉猪,不得灌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公司违反合同,迟延回收肉猪的,在公司回收产品后,按每天不少于元/头猪补偿给养户;迟延支付结算款的,按迟延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养户滞纳金。
2、公司违反合同,拒收养户交付符合标准的肉猪,每拒收一头,赔偿养户300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户发生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养户领取物资时提出异议,如情况属实,公司仍未改进,由公司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将不承担此款违约责任。)
4、养户未按照公司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肉猪的,公司有权拒收。养户除应支付未交付肉猪的总价值(以土猪的正品回收价计)外,另行支付15%的违约金给公司。
5、养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第9款的,公司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对不按照第七条第7款规定使用饲料和药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养户负责赔偿。料肉比在2.10~2.40之间,料肉比不足2.10或超过2.40的部份,按20元/包(80斤)饲料进行扣罚。
6、养户私自变卖公司委托养殖的土猪、变卖公司提供的物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赔偿1500元,变卖饲料每40公斤,赔偿140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 养户:(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养殖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养殖场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该养殖场位于 面积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东靠__________西临________南靠________北靠___________。
2.养殖场内有羊棚_________幢,《规格长*宽m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间,饮水池________立方米及其它附属设备。
3.该养殖场的转让价格________元/亩(包括场地征地费、羊棚建造费,水电路管线的费用及场内其它设备的费用)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
3.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4.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自负盈亏,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惠农政策的协调。
5.由于政策及时间的限制,该养殖场的'土地使用证未颁发,以后政府确立土地使用权时,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善该养殖场的土地手续。
6.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项时,甲方在此之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如有债权债务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造成的所有经
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付于对方总价50%的违约金。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未达成协议,提交古浪县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9
甲方:刘炳义
乙方: 县 乡村,姓名: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保险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责任
1、 养殖户自行养殖协议鸭,单户饲养量不能低于20xx只/批,并向甲方交纳3元/只的押金,依押金条为准。
合同签订 只,合同苗 只,饲料 回收,甲方赠送乙方合格兽药0.3元/只。市场低于按 回收,高于合同时,高出部分归冷藏厂所有。
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饲料,一经发现使用甲方以外的`饲料,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保证单只鸭使用饲料不能低于 公斤。
4、甲方负责签订冷藏厂回收合同,并向冷藏厂交押金3元。
5、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起3天后保险价格生效,超42天后保险价格无效,合同终止,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安排卖鸭时间,如乙方不予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甲方回收只数按双方签订数量的98%计算,多出部分按社会鸭收购。
7、乙方饲养合同鸭春秋不低于5.8斤,夏季不能低于5.2斤,低于冷藏规定重量扣款由乙方承担。
8、毛鸭体表要清洁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扣减毛鸭体重,死鸭、残鸭不予收购。
9、售鸭方式:由甲方指定冷藏厂杀胴体,重量依冷藏厂为准。
10、乙方必须要控制药残和疫情疾病,满足消费市场需求,经检验有禽流感或药残超标的,甲方有权拒收。
11、被保险鸭确定出栏时间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如冷藏厂生产情况可推迟1-2天,对饲养情况不负责任。
12、甲乙双按照确定的出栏计划进行成鸭交售,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和笼具,车到乙方鸭场后,乙方要及时组织装下,不得拖延,产地检疫费和车辆消毒费由乙方承担。
13、装出栏鸭时应注意:抓鸭脖、轻拿轻放,严禁抓腿,如果造成瘀血头、断翅,每只0.5-1.0元。结算方式:有押金满3元/时,售完鸭后10-15日以现金及转款方式结清养殖利润不足3元/只,扣满3元1只后,剩余10-15部分日结清。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鸭超过42天,乙方不予甲方联系,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自然灾害,特大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合同终止。
3、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出现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有权至利津县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10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方便服务企业和畜牧养殖业的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畜牧养殖业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土地。
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共计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每亩标准为1000元/年,
于每年的 月 日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有关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包括因经营和畜牧养殖业破产。
2、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八条 续租
租赁期满后,由于乙方投资的建筑物资金过多,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租由乙方决定,租金可参照本村其他租户(租地)的租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实质内容继续有效。相关的责任、义务内容按该协议执行。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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