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

时间:2023-04-19 09:18:3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签订合同范文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签订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签订合同范文7篇

签订合同 篇1

  说到装修自然而然会想到是对新购房屋的装修,当然装修是为了能够让家人住的更加舒心,而很多情况下装修都是给装修公司做的,这就需要房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签订一份装修合同。那么个人如何签订装修合同呢?

  签订装修合同最重要的守则:合同都是有商量余地的,在可能的前提下,软磨硬泡,尽量为自己多争取些利益。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3、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4、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5、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验收方式及标准。

  6、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7、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8、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

  9、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10、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11、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如何签订装修合同,其实也就是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多注意哪些方面。从装修公司的选择到最后装修完成交付给房主,这期间涉及到了很多东西,如果不加留心自己的利益就会受伤。

签订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专业开发、生产、销售 系列产品,为了迅速拓展全国市场,建立起遍布全国的销售及服务网络,使全国各省市的消费者能享受到更优质、更快捷、更专业的产品售前售后服务,特向全国各省市招纳有相关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代理经营商。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多次磋商,一致同意共同合作开拓乙方所在地的 系列产品市场,并达成以下条款:

  一、 总则

  乙方保证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固定合法经营场地等相关资质证明供甲方验证,并提交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本合同附件,并自愿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自主经营。

  本协议提及的知识产权(注册商标、品牌形象、营运方案)归甲方所有。

  二、 代理产品名称、代理区域、代理期限

  1、授权代理产品名称:

  2、甲方授权乙方为 ____区的合法区域代理商,甲方保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发展不超过 个代理商。

  3、授权代理期限为 ____年,自 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三、 甲方义务及乙方权利

  1. 甲方设立推广中心,负责国内市场及品牌形象的推广工作。

  2. 甲方向乙方出具代理经销授权书,维护乙方特约经销权益。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4. 甲方负责对乙方或乙方员工提供有关产品知识、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

  5. 甲方将不定期安排专职人员巡视监察,实地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乙方需接受甲方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和正常贮运条件下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换货。

  7. 乙方X根据本地域行业的特点,对甲方的产品生产提出建议,供甲方作综合性分析并作为新产品的生产指导。

  四、 乙方义务

  1. 接受甲方有关资质、选址及经营前景的评估。

  2. 完成甲方每年指定的销售任务,年销售额必须达到 ____万元.

  3. 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为了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和品牌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合同正常中止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4. 价格统一策略:甲方为保证产品的品种和形象,在全国实行统一建议价经销策略。考虑到不同区域内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允许乙方在提前申请的情况下,对价格进行 %以内的调整。

  5. 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提供甲方产品的各项数据以及相关信息(包括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库存数据),以便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牌经营策略及产品设计和生产做出规划。

  6. 须接受地区限制,甲方在全国实行排他性区域经营,以保障区域内经销商的利益。如乙方希望增加新分店和扩展经营区域及转换经营场所,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X。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越区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7. 严禁未经甲方授权,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严禁未经甲方授权,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一旦违反本款,视为违约,甲方X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 保密条款:乙方因经销甲方产品所了解到的甲方产品各种销售信息以及数据(如:甲方产品价格及加价率、甲方品牌发展策略、甲方新产品拓展计划等),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五、 产品的购买、运输及调换

  1. 产品的购买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购买产品时,可先把货款和运费通过银行汇入甲方账户,然后把汇款回执单及订货单传真至甲方,款到由甲方安排发货。

  2. 产品的运输

  1) 甲方收到乙方汇款回执单及订货单后,七天内为乙方办理发货。

  2) 乙方X自行提货,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及其保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为相应保险合同收益人。具体运输由乙方在订货单中明确,内容包括:运输方式、运达地点、收货人、联系电话。

  3) 如乙方所需产品暂时短缺,甲方需在三天内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订货单和发货时间。

  4) 货物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乙方依据甲方货运单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验收完成后在由乙方收货人在确认单上签字,并把确认单回单联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回甲方,至此甲方完成了对乙方的交货,乙方对所收货物负有全部责任。若验收时发现外包转箱破损而导致货物损坏或数量不符,乙方应按实际破损、短缺数量直接向运输公司索赔。

  3. 产品的调换

  1) 如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等价换货。

  2) 乙方自进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对产品进行等价调换,但所调换的产品必须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前提下。

  3) 如因乙方人为因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及外包装损坏,甲方不予调换、退货。

  六、 合同违约、解除及责任

  1. 甲方违约:如双方协商无效,乙方X提出解除合同,质量及外包装完好的产品又甲方回收,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2. 乙方违约:如双方协商无效,甲方X提出解除合同,产品不予回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3. 甲方和乙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都须在3天前提出声明。

  4. 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解除特许及授权关系,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标志。

  5. 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未能按约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标志,甲方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 合同的终止及续签

  合同期满,乙方须提前3天向甲方提出终止和续签合同的申请。

  1. 合同的终止:甲方对乙方终止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核,结算双方财务往来之账目,收回商标使用权,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2. 合同的续签:甲方对乙方续签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乙方全年度的经营业绩及管理进行考察,以决定是否续签。

  3. 同一地域,同一条件下,乙方有签约优先权。

  八、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加签补充合同,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有异议,经协商无效,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 本和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 签订合同有限期内一个月,若乙方毁约,甲方将扣留保证金不予退还。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 篇3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如果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是在上述范围内受的伤,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还应该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原来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当然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一天24小时,除了晚上睡觉,其余大部分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公司上班或者往返于公司和住所之间。在公司的时候受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这些想必是困扰大家很久的问题吧。如何进行工伤认定才能让自己在受伤时能有人负责“买单”,且听小编为你慢慢道来。

  根据我国20xx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受伤不怕,最怕的是因工受了伤还要自己买单,这是现下劳动者普遍担心的一个问题。通过365小编为您的解答,在因工受伤时,是不是自己就能轻易判断出属不属于工伤呢。当然,小编由衷的希望各位看官工作顺利,永远用不上“工伤”!

签订合同 篇4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未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可主张双倍工资。如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方还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按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签订合同 篇5

  如今很多房屋在进行装修的时候都是委托专门的装修公司进行的,此时一般双方都会就装修事宜签订一份合同,避免日后产生什么法律纠纷。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有很多事情是需要注意的,具体须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请看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现在家装市场极容易出现工程纠纷,如转包、挂靠公司、装修质量、拖延工期、预决算争议等情况。陈律师提醒消费者,为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业主一定要签订《家居装饰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

  (一)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二)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三)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四)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五)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六)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七)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八)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九)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十)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一)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当事人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以上几个方面是需要注意的。当然很多时候还是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才能判断需要注意的侧重点在哪里。比如新房与二手房的装修时的注意事项就有所区别。要是因此发生了法律纠纷的话,你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解决相关问题。

签订合同 篇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对双方的利益都是一种保障。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要受到处罚的,除了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外,还会视为他们之间已经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单位对劳动者应负的义务也不会因此减少。

签订合同 篇7

  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我已签字,但公司没签字,没盖章,也没有给我,我做了两天就不想做,没去了,我要赔偿吗,要写离职报告吗?我还可以和别的公司签合同吗?

  华律网律师回答:

  你应当催告单位是否订立合同,如果单位拒绝签字盖章并返还一份给你,则你可以合同未成立为由离开,如果公司盖章并交付你一份,则你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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