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转让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厂房转让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厂房转让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⑵.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⑶.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2. 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
写: 元整)。
2.单价⑴.
⑵.
⑶.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 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 ;⑵.内墙: ;⑶.顶棚: ;⑷.地面: ;⑸. 门窗: ;⑹.卫生间: ;⑺.电梯: ;⑻. 水: ;⑼.电: 。
第七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及公司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及土地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物业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本物业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因甲方隐瞄引起纠纷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 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条 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乙方支付甲方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无故拖延时间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通过中介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 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 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厂房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土地转让乙方并为乙方办理土地批租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的位置:
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面积:
该地块使用面积_______亩,带征面积_____亩,合计为______亩,以上土地距甚力丈报告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凭。
三、土地性质及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转让价格:
土地_________亩;以上各项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五、付款:
本协议签定生效以后,乙方即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在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后支付_____万元,余款_______万元在乙方获取房地产证(绿证)后一星期内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2、协助办理其用水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3、协助办理用电手续(费用由甲方支付);
4、负责办理使用土地转为批租土地的转性手续,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5、交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左右),由上级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积极参与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文明生产、绿化管理方面接受村委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垃圾清运工作由村同环卫部门协调,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上述款项,如延期支付,则甲方办理转让的期限相应延后。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由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鉴证单位: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3
立契约书人_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转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十一月三十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 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 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____万元整。
(二) 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 ,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 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 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 付款办法:
(一) 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___万元,余款___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 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 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___市_路_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 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 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 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 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厂房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厂房位置与面积
甲方现有位于,厂房栋层,占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M2,厂房具备有红本《房地产证》,房产证号:号,宗地号。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此售价为甲方实收价格,不包含过户的手续税(费)用,(除土地使用费转让前由甲方交付外)。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保证该房产的`真实性、转让给乙方之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并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给甲方。上述定金同时转为预付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甲方收到预付购房款后将该房产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余款人民币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乙双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并在厂房宿舍清场完毕当日一次性付清。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清场完毕,余款将作为赔偿乙方损失。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深圳市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各一份,在个工作日内(不含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国土局办理有关产权转让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推辞或有意拖延,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政府、节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应保证厂房宿舍(包含自用部分)租户进行清场完毕,以确保乙方按时进驻,顺利接管。
4、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物业并行使一切权利。
5、水费、电费以现租赁厂家离厂当日,甲、乙双方实抄水电表底为准,甲方负责过户给乙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就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进行清点确认,同时列明清单,确保上述房地产在产权变更清场后,一并交付给乙方,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则要作价赔偿。如租户在机器搬运时,需对主体墙面改动,甲方应该恢复原状,以照片为准。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否则甲、乙双方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转让方(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本《协议》签订地址:
厂房转让合同 篇5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地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为房产税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6.3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开户银行:账号: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过户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税费承担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交接
9.1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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