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购买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购买合同 篇1
卖房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买 受 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
2、房产地点:
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4、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5、出售范围:住宅房屋一栋,属结构,层高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附属庭院一处,面积 平方米;附属构筑物 ,面积平方米;附属场地 平方米;附属围墙、水、电等配套设施、设备;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基于房屋产生的相关权益。上述内容以下统称“本房产”。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本房产采用整体一次性计价方式,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一次性支付房产总价人民币 元整。
2、分期付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买受人分期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第一期为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第二期
为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第三期为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
3、预交定金,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履约定金人民币 万元;买受人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人民币元(定金可充作房款);如出卖人违约,按定金双倍赔偿给买受人;如买受人违约,定金不退。
3、预留尾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人民币 元;剩余尾款人民币 元于房屋交付之日付清(或房屋产权完成登记之日付清)。
4、其他方式, 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的房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
第四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十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15%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十的`违约金。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本合同约定的房产交付买受人使用。
第六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本房产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一般不少于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1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十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房产交接
1、出卖人应在本房产交付前腾空房屋,并缴清已产生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出卖人应在本房产交付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3、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出卖人应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4、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房产的有关证明文件和交付房屋钥匙,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或验收时发现房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出售范围,以及存在其他有碍买受人接收使用本房产的情形,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 收益与风险
1、本房产交付之日起,其所有收益(含征地拆迁补偿等)均归买受人享有,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偿任何费用。
2、本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九条 权属纠纷排除
出卖人应保证本房产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本房产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房产质量责任
1、出卖人应保证本房产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并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
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2、房产交付之日前存在的质量问题,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因出卖人原因造成本房产损坏或出卖人发现质量问题不向买受人告知的,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质量问题影响房屋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房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本房产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积极协助买受人办理本房产的过户手续。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一般10-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磋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4、合同附件:本房产相关有效证件、合同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见证人员)。
出卖人(签名、按指模):
年月日
买受人(签名、按指模):
年月日
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 篇2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姓名:
转让人住址:
转让人工作单位:
转让人身份证号: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姓名:
受让人住址:
受让人工作单位:
受让人身份证号:
证明人姓名:
证明人住址:
证明人工作单位:
证明人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拥有唐山总工会集资所盖房屋的购买权,并自愿将该房屋购买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拟购买住房一套,同意受让甲方购买单位房屋的权利,并购买该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及甲、乙双方委托证明人的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向乙方转让房屋购买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 年 月 日购买的唐山总工会集资建造的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乙方,(该房屋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南新道与大理路交叉口、南新道路南,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每平米目前暂估价格为 ,户型为 ,预计在 年 月 日完工。该房屋用途为 。)
第二条 房屋购买权转让价格
购房资格转让价格为伍万元整,该房屋已由甲方向唐山总工会支付房款壹拾万元整,剩余房款甲方未支付,甲方已取得唐山总工会开具的收据(壹拾万元整),未与唐山总工会签订房产认购协议书。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金额共计壹拾伍万元整(包括购房资格转让费伍万元整,甲方向唐山总工会支付的房款壹拾万元整,共计壹拾伍万元整),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甲方确定该款到账后向乙方开具收据或收条。
第三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购买单位房屋的权利归乙方所有,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款和购买权转让费,共计壹拾伍万元整。甲方单位通知甲方签订购房正式合同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与甲方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尚未支付的房款,由乙方按照甲方单位要求的时间及数额及时支付,甲方不再承担房屋付款责任。
2、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为大产权(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选房、交费、房屋产权证、土地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
甲方保证乙方在交纳甲方单位要求的全部款项的前提下,保证甲方单位与乙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约定,甲方单位给予甲方该套住房的`所有优惠,乙方具有同等权利享受同等优惠。甲方保证其具备出售该房屋的权利及转让该房屋的购买权已取得甲方所在单位的同意,并保证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方式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赎回该房屋的认够资格。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房屋购买权取消,乙方有权 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及房屋购买权转让费共计壹拾伍万元整,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因甲方转让购房权利的瑕疵,或以自己名义取得该购房所有权的,以及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将该购房资格转让给第三人,造成乙方无法取得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及房屋购买权转让费共计壹拾伍万元整,并按乙方已向甲方单位支付的全部房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及房款(共计壹拾伍万元整),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因甲方单位的原因造成该房屋最终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甲方单位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5、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该房屋购买权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及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五条 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证明人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日期:
房屋购买合同 篇3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市**区**县**小区**楼**单元**号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 ,房屋走向:**,房屋形状:**,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东: 西: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XX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代表:(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购买合同 篇4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确保该房产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确保该房产没有设定抵押、保全,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产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向乙方介绍的房产情况,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条、甲方所转让的房产坐落于: 省 市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 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总房款为人民币(大写)(¥ )。
第三条、甲方保证过户前交清该房产的水费、电费、供暖费、天然气费、物业费及所有与该房产相关的费用,单据交乙方确认。
第四条、甲方出售该房产,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五条、甲方在本合同解除之日前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订金。
第六条、该房产的附属设施物品明细详见《房屋买卖订金合同》中的附件《附属设施清单》。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付款方式:
A: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 ),剩余房款将于过户当日一次性支付;
B:按揭贷款:
乙方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 ),除银行贷款之外的剩余房款将于过户之日支付甲方,银行贷款将自动打到甲方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C:分期付款: 。
第八条、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过户时间:
A:甲乙双方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起 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B: 。
第九条、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任意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该房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且订金不予返还。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第 种税费承担方式:
A:甲方承担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
B:乙方承担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
C: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甲方应当于过户后且收到全部房款后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于乙方并将户口迁出,交房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在场,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于乙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房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须按订金罚则处理: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双倍返还订金。
第十三条、因下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
责。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洪水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导致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7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 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补充约定如有与其他条款不相符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第十五条、补充约定: 。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妻子: 乙方妻子: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 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 ,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二) 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元整(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条 乙方在___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元整(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甲方应在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的,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八条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购买合同 篇6
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辉
案例:
乙向甲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是该房屋有法院查封,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此人们认识不一致。
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确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1997年4月7日通过)其中提到:“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地不断发展,无论在立法界还是司法界越来越维护交易的稳定,保护合同的效力,强调意思自治。不轻易干预交易,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
首先,从合同法历次解释的角度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购买查封房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通过)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购买查封房屋的确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xx年2月9日通过)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年7月7日通过)第15条:“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第16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应该就是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乙向甲购买了查封房屋,愿意为甲归还其所欠的债务,并解除查封,这在现今社会经常发生,这也是甲清偿债务经常采用的方法。甲乙双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跟谈不上损害国家社会利益。若债权人认为甲低价转让侵害其利益,其有权提出撤销权之诉,撤销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无需公权力介入来确认合同无效,从而影响交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若购买期房,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否无效呢?这点法律界曾经也有争议,但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致意见,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准办理转让登记。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可能是表见代理,那么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为其他共有人可能会追认,若追认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是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该规定,并不一定合同无效,只是登记机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给予登记。
认为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没有登记还没有取得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区分两则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1、有利于保护买受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权。
2、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赔偿。若合同无效,违约责任也就无效了。
3、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若确认合同无效,就要返还房屋,那么就妨碍了现有的财产秩序,也剥夺了买受人主张房屋的权利。
其次,从其他规定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过)第21条:“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现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记的,被执行人也不太可能隐瞒,登记部门更不能擅自办理登记,若这种情况发生,则要追求其法律责任,该规定明显带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该规定只是明确登记行为无效,没有规定转让合同也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xx年10月26日通过)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法院的查封没有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实该规定的基础都是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若无效就不可能对抗第三方,而且本条的规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xx年3月16日通过)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明确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等规定,不登记不产生物权,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无关。最典型的规定是抵押权,原来规定抵押不登记,抵押合同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抵押不登记只是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
购买查封房屋的转让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受理转让登记,所以买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权的风险。
房屋购买合同 篇7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售房屋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等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所在地: 。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3、甲方所售房屋结构、层次为: 。
二、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付给甲方房屋总价52.6%的首付款共(人民币) 拾万元整。其中, 拾万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付给甲方,另外 拾万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之前必须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除首付款,剩余 拾 万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之前付给甲方。
四、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乙方(黄小华)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房屋证件,保证在乙方付完剩余款之前(20xx年10月之前)必须办理完毕。
2、甲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逾期未办理完相关证件或房屋逾期不能交付的,乙方可以自动延长剩余的付款时间,直到甲方妥善办理完相关房屋证件为止。
五、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乙方已付的房款中扣出 元作为违约金,剩余的房款如数还给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 的违约金。
六、其他
1、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要履行承诺,在没有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随意违背或更改合同内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购买合同 篇8
甲方(卖方):
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葫芦岛市 区(市) 路 号 幢 单元 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 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问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梅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梅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卖买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接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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