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

时间:2024-08-08 06:51:2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养殖合同范文集锦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殖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养殖合同范文集锦7篇

养殖合同 篇1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北京市活牛养殖收购合同(BF--20xx--0127)。

  第一条 基本要求

  品名

  产地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保护价

  合计

  第二条 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体重在______-______千克之间,牛龄在______-______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_______%以上,且____________。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活牛入场、出场记录□肉牛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范本《北京市活牛养殖收购合同(BF--20xx--0127)》。

  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________标准

  第三条 结算

  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1)乙方自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_______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_______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_______头。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检验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__________ 养殖方(签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农业局 监制

养殖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为大力发展养殖业,甲方将村组集体所有的水塘承包给乙方从事水产养殖业等经营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塘名: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限XX年。

  四、承包费:承包期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X)。交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水塘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高承包费,保障乙方的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重复发包该塘,不得妨碍乙方水产养殖所需的'水资源。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必须保证甲方农田耕作用水,但务必留足一公尺深的保塘水。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塘,享有承包水塘上的受益和财产所有权,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保护自然资源,注重水土保持,合理利用水资源,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改变整体原貌。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和人员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或国家土地使用政策改革或集体规划征用,乙方必须按政策执行。乙方享有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和补偿费。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视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村委一份,组委一份,承包方一份。

  发包方(甲方): 村委会:

  七社:

  承包方(乙方):

  二ОXX年XX月XX日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太和县国德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乙方(养殖户):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鸽、兔养殖事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养殖技术人员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并随时有权抽验乙方的种兔及种鸽、和饲料及防疫药品的使用情况。

  2、在养殖户养殖的肉兔及乳鸽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车辆到乙方处提货回收,出车费用由甲方负担。

  3、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品种优良的种兔及种鸽、动物疫病防疫及相关药品。

  4、甲方切实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遵守甲方对养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时向甲方汇报疫情动向,禁止使用国家违禁药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产品及乳鸽。

  2、甲方提供的种兔、种鸽乙方按市场价格逐次从出栏回收产品中扣除,乙方所生产的肉兔及乳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现金收购。

  3、在乙方的养殖过程中,采取甲方“统一供种,统一供应育肥饲料,统一供药”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种鸽、种兔、饲料、兽药应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统一调配,建立完善的养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进行登记备案。

  4、乙方负责饲养种鸽、种兔,在饲养期间必须保证种鸽、种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乙方负赔偿;如动物疫病、天灾、不可控制的力量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鉴定,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效益分成

  1、甲方按市场价格估算种鸽、种兔价格。直到种鸽、种兔自身价格由乳鸽、肉兔返还合作社完后,种鸽、种兔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产生的乳鸽、肉兔必须卖给甲方。

  2、甲方在核验并计量计重后,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

  四、合同期限的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止。

  五、合同终止及违约办理

  1、双方应根据合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如发生违约纠纷,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绵阳市涪城区石洞乡泡桐树村第六合作社杜仲园的养殖厂房称租赁于乙方使用。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养殖,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xx年0月xx年0月9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租金

  1租金第年至第2年50000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0月xx年租金调整日。

  2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xx年0月xx年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七条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1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协议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协议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7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九条提前终止协议

  1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1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养殖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有养殖场(貂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养殖场面积2.6亩。

  第二条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条 水电费,缴费办法:

  1.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 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现有烟台市昀泽园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购买烟台市萌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绿化苗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苗木订金10万元整。

  2、 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要求起挖苗木的开始时间、暂停时间。但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 此协议书要求内的所有苗木必须带土球,具体土球规格按照规范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

  4、 苗木的起挖、装车、运输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苗木送到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后,甲方质检人员验收苗木合格后,方可卸车。以后苗木出现任何问题再与乙方无关。

  5、 苗木的质量要求:苗木必须全冠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没有甲方通知,乙方不得擅自对苗木进行修剪。乙方在起挖、装车、运输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树木。树皮不得有损伤。

  6、 甲方人员收到乙方苗木后,给予乙方人员收到条,不给现金,等苗木全部起挖完后,结算苗木款。苗木起挖最晚时间不得超过20xx年5月20日。

  7、 苗木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8、 如在起挖过程中出现其他情况,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9、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代理人:法人或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养殖合同 篇7

  甲方(公司): 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又新镇金堂大道祝新村13组乙方(养户):电话: 鸭舍地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充分理解并知晓其以下条款的内容后,签定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与乙方系代养养殖关系。待乙方每批次代养期满后,乙方必须交回给甲方,该肉鸭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必须由甲方统一计划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卖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肉鸭销售工作,若因乙方问题造成甲方销售困难,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如果乙方私自卖鸭,除承担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约定:如果乙方私自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赔付给甲方,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性质、批次和数量。该合同为年度批次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每批次数量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结算协议》。

  三、合作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与甲方按“公司+农户”方式进行合作,甲方回收乙方代养的肉鸭再向市场销售。甲方对饲养流程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鸭苗、饲料和成鸭回收,乙方在代养期间内必须完善甲方提供的《饲养管理流程记录》,在每批鸭代养结束后结算时交回甲方核对备案。即乙方领货时甲方按市场价(即领料单价格)向乙方提供鸭苗、饲料,结算时鸭苗、饲料、成鸭回收价按双方约定价执行,具体结算办法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四、养殖风险。乙方自行承担养殖风险(有关养殖方面的风险,包括饲养管理、疾病风险、自然灾害等等),自负盈亏。

  五、饲料、鸭苗领取方式。乙方在代养期间,乙方所用饲料,鸭苗等均采取记帐现金方式,由甲方垫资并且送到乙方指定养殖场(道路畅通的前提下),运费由乙方垫付,甲方以养殖代养费的方式另行结算给乙方。待该批鸭达到上市标准后交回甲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将《饲养管理流程记录》交回甲方核对,否则不予结算。

  六、保证金。在开户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不低于__元/羽(大写:元/羽)的合作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甲方收款凭证为准。在乙方每批鸭结算时,如果出现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有费用为负数时,甲方有权直接从 收取乙方合作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乙方须在三天之内补足。如果乙方所交纳的合作保证金不足__元/羽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的合作保证金额确定排苗数量(合作保证金额÷每羽合作保证金)。

  七、上市率要求。为了加强乙方在代养过程中的责任心,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代养的肉鸭上市率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不得低于94%,若上市率低于94%,乙方按以下情况向甲方报告登记:

  鸭群如因疾病发生死亡,连续三天每天死亡10只以上或每日死亡数量超过30只,乙方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人员到场核实登记,并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处理死鸭。甲方人员必须将剪下的带鼻上嘴壳带回办事处登记。甲方出据认可手续《肉鸭管理记录表》,《病死鸭回收条》后,作异常处理[乙方需支付鸭苗款和饲料款给甲方]。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若低于94%,乙方又未向甲方报告登记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市率在90%以上在94%以下,视为乙方工作疏忽大意,在乙方结算时扣除少交这部分鸭(低于94%这部分)对应金额:即乙方按:少交只数×结算均重×回收价的标准赔付给甲方。

  2.上市率在90%及以下,视为乙方私自盗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在十日内赔付给甲方,并且乙方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量要求及回收。

  1、回收日龄和重量: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饲养(具体见补充协议)。

  2、回收方式:甲方提前2-3天通知乙方交售成鸭,如因特殊情况经甲方人员确认后可临时安排。交售成鸭地点:棚前或甲方指定宰杀场。

  3、回收质量: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要严格按国家农业部公告和相关规定使用兽药,进行相应的防疫和免疫,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屠宰加工肉质检验时发现乙方商品鸭肉质不符合要求,药物残留超标,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交售甲方毛鸭应于交售前2—4小时停食,要求毛鸭口腔至腺胃不得残留食物和杂物,体表无泥沙,水分等杂物,以及体表不得有皮炎疮斑(含啄羽)等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有进行相应扣减或罚款。

  九、毛鸭回收价格计算。

  回收价计算及料比核定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按该协议约定方案执行。

  十、投苗计划。

  1、甲方放苗需提前3-7天通知乙方,乙方提前做好进苗前的准备。

  2、乙方根据自己鸭场生产能力提前3-7天向甲方提出装苗申请,由甲方根据生产情况组织放苗和放料。

  十一、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甲方应于回收毛鸭后 7个工作日内给乙方结算款项,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超出结算时间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款项,则按银行利息给予补偿。

  十二、违约责任。该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乙方的行 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按甲方垫资给乙方的饲料费、鸭苗费、等合计的实际金额赔偿给甲方,且没收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外,另支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总额*5%。

  十三、其他事项。

  1、公司会根据季节变化以及成本变化等因素对公司《肉鸭代养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作相应修订,以确保养户利润的合理性,如果该修订后的协议与本合同(或者已签订合同)有相冲突的,按最新的《补充协议》条款约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察。

  2《补充协议》一经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认真阅读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手印)

  (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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