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

时间:2024-08-10 05:11:0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出租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租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出租合同范文锦集7篇

出租合同 篇1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临时租用甲方所辖物业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用途

  第二条临时租出、租用物业的区域界定

  (地点、面积)

  第三条使用形式(√)

  (标准展位及展位数量、墙面等固定位广告及其面积、移动广告牌[架]及尺寸、其它)

  第四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月,天)。

  第五条费用支付

  按合同有效期,乙方总计向甲方支付场地临时租用费计人民币元,支付水电费用计人民币元,合计大写人民币:),乙方按(一次性/年/月)支付。

  第六条甲方工作

  a)场地安排并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的用电电源,电费按实、或另行协议结算;

  b)如属租用大厅,甲方协助乙方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c)如属租用大厅,合约期间,甲方确保同一区域没有其他同类商务活动。

  第七条乙方工作

  a)自行负责墙面等固定位广告的安装、调试、使用及维护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b)负责商务活动期间临时租用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c)投放的广告内容、或商务活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并须报经甲方认可;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

  d)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及商务活动中公共区域的安静,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

  第八条关子影响原装修及恢复原装修的约定

  乙方的墙面等固定位广告、或商务活动对其临时租用物业的原装修造成影响的,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物业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经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满

  合约日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按第八条之相关规定完成相关善后工作后撤场;如乙方需继续运营,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有关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对租用固定广告位,如因城市建设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约属地,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它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市号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1、甲方将座落于 的房屋(详见房屋所有权证书),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作 商业使用。

  2、甲方保证对以上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房屋产权清晰、确保该房屋可做商业用途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2、该房屋租金实行按年计算,每年 元人民币(大写: )。

  3、租金实行按每年结算,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将房屋缴付给甲方。甲方在受到房租后为乙方另行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4、按国家规定收取的房租税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甲方保证在 年 月 日之前全部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须在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房屋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在乙方结清所有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时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给乙方; 房屋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否则租房押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负责房屋屋梁、柱等主体结构非乙方原因损坏的维修。必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进行维修,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如维修影响到乙方正常营业的,维修期间不计租金。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合法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再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如租赁期内转让该房屋,须提前两个月(不少于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等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以供乙方办理营业所需要的各种执照。如果因为甲方不能提供资料和证明文件,导致乙方无法在正常时间办理到营业所需要的各种执照,则免租期顺延至甲方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材料之日止。

  5、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甲方保证提供用电量、水源等相关配套设施给乙方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等应由其承担的各项费用。

  2、乙方须严格按房屋结构性质使用房屋。可按其经营需要,在不改变物业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装修。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增加附属设施和大型设备,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需对现有水、电、消防、通讯设施进行大的改造、须经甲方同意,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水、电、消防、楼梯等设施,发现房屋及设施损坏应及通知甲方予以检查和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5、承租期内,乙方不得在租赁的房屋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危险物品及医疗门诊和法律明文禁止的项目。

  6、租赁期间的工商、税务、水电、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相关手续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亦由乙方承担。按照相关规定需要甲方协助出示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文件的,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之日起7日内予以协助。

  7、承租经营中因经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8、租赁期满,乙方在承租内的装修和设施设备等,在不损害原有装修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双方协商折价后归甲方。在租赁期间乙方需要转租房屋需经过原房主同意。

  9、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撤场,乙方把承租房屋交还给甲方。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及续期

  1、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2、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1)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或严重超出原定经营范围;

  (2)乙方擅自转让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乙方拖欠租金、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超过60天;

  3、 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1)甲方交付的房屋性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因为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所需执照等,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3)租赁期内,该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且依照法律不得用于出租的。

  4、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需要在知道事情发生之日起 天内通知对方,合同即终止。乙方交还房屋,所缴的房屋租金在扣除乙方应付的费用后,甲方将余额退回乙方。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造成该房屋毁损、灭失的,但乙方经营不善除外;

  (2)房屋被政府征收,或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5、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房屋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续期。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租期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甲方逾期提供房屋,每逾期一天,须按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租期顺延。如逾期 天,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即行解除。甲方须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在前期装修费用等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须按所欠租金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之日止。如逾期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断水断电,收回房屋,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3、租赁期内,本合同因一方单方违约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要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终止时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2、因解决本合同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保全费、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房主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室内附属设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

  1、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2.水表度数: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4

  __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收费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八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二、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许可执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许可执照,得先检附《交通部电信总局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证明》,俟取得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执照後,补提该许可执照供核对。如乙方未於许可证明有效期间内补提许可执照,经甲方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乙方应就其於申请书中所填之相关资料,检附或出示之文件,资料证明等之真实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一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二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五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合同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收费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七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

  ,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八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九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二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三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五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七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合同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八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合同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合同之一部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合同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四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本合同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合同补办各项

  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因本合同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就门市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建材市场第13幢第1层3号和4号门市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计36个月。

  二、本门市第1年租金为人民币17694元(大写壹万柒仟陆佰玖拾肆元整)即23元/㎡.月,第2年起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顺递增10%,按年结算,即交即租。如遇周围市场租金调整顺递增超过10%,按市场价执行,只增不跌。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1年租金和门市设施押金20xx元(大写贰仟元整)合同即生效,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设施押金在终止合同20天后原金退还乙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其他取暖、燃气、收视、宽带等设施乙方如需要,必须向甲方和物管通知,根据物业管理规范同意后方可安装。

  四、租赁期间,乙方要遵守物业公司管理,乙方不得损坏门市设施,不得私自装修和改造,有任何门市布局改动,需先征得甲方和物管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如因乙方私自改造而引起的隐患和事故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门市设施恢复原状。

  五、甲方保证提供的.水电可以正常使用,在租赁期间水电等设施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修理,如发生以上设施损毁由乙方负责赔偿。租赁结束时,乙方保证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设施可以正常使用并交还给甲方。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七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并承担合同约定租期租金。

  八、租赁期间,如乙方将门市转租给第三方或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 篇6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建设委员会

  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

  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人以交付预付款性质费用的方式认购商品房的,不适用本认购书。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认购人所认购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出卖人所开发的位于XX市_______区________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朝向为:___________。

  (二)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销售依据

  【1】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的,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为现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该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套】计价,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二)出卖人同意认购人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认购人选择第3种方式付款,认购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四条认购定金

  认购人应当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出卖人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认购人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认购人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第五条 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六条 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第七条 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出卖人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本人】【同一户籍内亲属】【】:__________。

  (若选择其他的,应在空格部位写出买受人姓名)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返还认购人】【抵作商品房价款】。

  第十一条 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认购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出租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常德市桥南金麟灯饰城9号门面一间三层租给乙方经营灯饰。(不包括一、二楼楼梯间)

  一、租期从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10日,租金为每年肆万元整(¥40000.00元),此后租金随行就市。

  二、付款方式: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三、本房如政府需要办理出租证,甲方应提供有关房屋的证件,费用由乙方支付(不包房产证、土地证等房屋产权证)。其它的一切税务和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本房的内墙由乙方自己装修,但资金来源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如果续租,需提前告知甲方,并于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将来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续租,甲方将有权挂牌另行出租。

  五、乙方有权转让,但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本房在经营期间不得经营违法乱纪,注意防火、防盗,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房在装修期间如需改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动。

  八、租赁期间收取押金壹仟元整(1000.00元)。合同期满,房屋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原样。

  九、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付款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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