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装饰合同范文锦集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饰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饰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7天,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承担周围建筑物及装修结构或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的保护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进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销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阴雨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19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199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不合格,其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主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的约定支付工
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
第一次
开工后7日
10
第二次
工程过半
40
第三次
验收合格
45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两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两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总是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_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施工设计及施工工艺做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负责部分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缩写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经办理任何手续,乙主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装饰合同 篇2
甲方姓名 (发包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包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三卧室一客厅一餐厅一厨房二卫生间二阳台,套内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部分家具打造等其他双方约定工程。
5.承包方式为乙方清包工。
6.总价款:¥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
材料费: 无。 人工费:_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清运费:无。 税金:无。
其他费用: 无。
此款项经双方认可。若甲方在签约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经双方讨后论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甲方应按时提供亦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乙方工人必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双方应提前商定验收日期,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另: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
乙方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元。
乙方完成其余所有工程(包括清洁),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元。
最后_________元在甲方入住__________周,并确保装修质量可靠后支付。但支付的最后期限不超过实际竣工后__________天。
2.本工程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完毕,甲方结清所有款项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塘、拖延甲方的维修项目。
3.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装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 外墙保温工程供货及施工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和约签订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计划工期:自 20xx 年月 20xx 年
二、工程总面积付款以实际发货清单数量结算为准,所有批货单价不变,数量以验收测量实际面积为准。外墙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实算计量,综合单价/㎡。(包含墙体找平、人工粘贴费用、吊篮租赁安装、界面处理、粘接砂浆、耐候胶及打胶费用及其所有辅料)。
注:1、以上金属板单价为面板四周折边不超过2cm的为平板价格,含运输费用、税费;
2、甲方需要的材料如有变化,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前 3 天书面通知乙方;如果数量增加导致材料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付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约定交货时间顺序;
3、异形板按面板展开计算。
三、施工范围及约定:
1、工程承包范围:?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有外墙外保温一体板人工及材料;
2、施工工期:?
工程从日开始至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______天。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它客观因素影响工期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乙方每拖延一天甲方将给予______元罚款。
四、一体板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严格按建筑行业和企业标准执行。保温材料厚度符合规定要求偏差0.002m之内,符合GB8624-1997标准;面板厚度符合GB/T1.1-20xx要求偏差0.003m之内。
五、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市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包括相应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有乙方负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平整、坚实、漆面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部的指挥、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否则项目部将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5、工程结束后,乙方施工队要避免外墙的二次损伤,损伤修补部分的材料及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内支付总工程款的%作为预付款给乙方,作为生产材料及施工设备进场的定金,合计金额约
2、材料进场开工1周后,按照工程进度每工程全面完成,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3、剩余工程款到竣工验收合格后1周内,付足 95 %的工程款,按实际展开面积支付(扣除质保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留余5 %的工程款作质保金(质保金两年内付清);
4、如工程进途中工作量的增加,即工程款同比例支付。
七、产品验收和质量异议
1、合同生效后,甲方对保温板确认样品,封存后生产周期期在施工期内顺延。材料送至施工现场后,甲方必须指派收货人员及时清点验收所有材料,并在乙方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如材料与封样差距较大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种、规格、型号、颜色、厚度的,甲方可暂时不予签收该批材料,但必须妥善保管,同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即视为所交付材料符合合同约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
4、乙方完成施工任务后,即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
5、甲方验收或认可合格后,乙方即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10日内予以答复,并于30日内按照要求付清余欠工程款。
6、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未对乙方的工程款及时付款而造成的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则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施工中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其它工种之间的施工配合。
2、甲方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应按所退货款或拒收部分货款的 80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退货的运输费用及产品损耗。(由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的除外)。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视为违约。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 1 % 的违约金,在甲方应付款未付清之前,乙方有权暂停下一批次材料的供应。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款项不到位影响工程工期的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乙方进场前2日,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和用电,满足乙方用水用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20 % 的违约金。
2、乙方交付材料品种、规格、型号、颜色、厚度、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重新更换,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和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国家施工规范及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乙方依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如由于客观原因需顺延工期的,需和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沟通协调。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由此致使工期延误一天罚款 元,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并能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外墙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甲乙方共同协商,如遇甲方无法提供的条件,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据安全技术规程正确施工,严禁违规操作,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严格依据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出现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合同效力及变更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之日生效,材料款结清之日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新疆新雅泰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装饰合同 篇4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付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3、乙方对其产品包修,包修期为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
其他质量要求: 无
三、交货时间与地点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货物需安装调试的,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验收。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妥善小心,如果对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货物需安装调试的,乙方应派遣技术人员和组织施工方案按合同规定过的日程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不得有误,并对甲方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4、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提供各种条件及辅助人员的技术指导,在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进行辅助安装、调试及其他工作。
5、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付款方式选择如下等中方式:
1、乙方在货物交付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要求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天内结清货款。
2、甲方 在出具正式发票。
3、甲方在年日支付乙方货物定金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余款在月日支付结算,并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待该工程结束验收后规定的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4、国家税收应由乙方自行负责(货物应交税收)。
五.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副本。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争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或赔偿相应货物总值 10 %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或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作为延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包修、包换、包退或该产品在包修、包退、包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10%(比例)的违约金。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应争得甲方同意,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货款的10%(比例)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货物逾期天数过多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该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甲方另行采购。
六.免费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履行部分,并全部或部分免予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或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装饰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装饰合同 篇6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签订时间:
乙方:签订地:
二产品质量
甲方应保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乙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乙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有权拒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20xx年月日前付定金贰拾万元整,余款于20xx年月日前付清。
六、服务承诺: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乙方如乙要,应照数补齐,乙方如不乙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乙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该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乙方另行采购。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7
20xx年施工装修合同范本
20xx年施工装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
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
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
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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