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矿山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矿山合同 篇1
1、姓名: 性别__ _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2、姓名: 性别__ _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3、姓名: 性别__ _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分红、共同亏盈。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伙期满,若继续合作,各合伙人另行友好协商。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股份、期限
1. 出资额、方式、股份
(1)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 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2) 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 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3)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 _元,享有
______的股份。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
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___ 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
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赢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 赢余分配,以__________为依据,按照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偿还,合伙财产不清偿时,以各合伙
人的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1. 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各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
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
伙需提前___天,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对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
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需另行协商。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权限是:(1)对外开展
业务,订立合同及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2)参与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检查合伙帐
册及经营状况;(6)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7)____ _ __ __ __ _ ____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
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实际经济损失100%赔偿。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 合伙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完成;
(4)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 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
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做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该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负责人在中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 一方经退伙程序退伙;
2.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 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___各存一份 ,自签订之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合伙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矿山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现就甘肃省XX市____________县生地湾穿山驯____________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__________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矿山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矿山经济开发,甲方同意将其位于 县 镇(乡) 村 小组自留山的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石英石矿山开采。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矿山开采的有关法律、法规,平等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矿山用地权属清楚,并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权,且非生态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给乙方后,承包期间开采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转让,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四、合同生效并投产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乙方按每吨石英石矿石人民币 元计付给甲方,每壹仟吨结算一次(以销售的磅码单结算),作为乙方占用甲方山地开采矿石的补偿和报酬。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经营开采,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开采承包权。
六、具体地点和界址以双方确认的1:10000地形图(由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勾绘或林权证附图)为准。
七、如因权属、界址与他方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所需开设的林道路经过他方林区的,甲方负责协助解决,需补偿林木乙方应按当时地方上的`价格进行补偿。
九、乙方在约定的承包期内任何时间连续 个月未开工投产,视乙方自行终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与他方合作开采的自由权,不可抗力除外。
十、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过成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要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②必须要求矿山工作人员戴安全帽和穿劳保鞋。
③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作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
十一、如开采过程中矿山发现金矿,金矿的矿脉部分的开采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合同视为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千金之子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矿山合同 篇4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经甲乙双方多次协议后双方共同认可,达成本合同内所有语言及文字,矿山劳务合同范本_矿山劳务合同格式。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5、承包煤矿工程范围及单价。
乙方清理煤矿山头(土方与风化石,含挖、推运1公里)甲方按照山头所施工的,已挖出的土石方,每立方按自然方补给乙方单价人民币20元(贰拾元整)。
6、煤矿按照每吨,含挖运30元(叁拾元)承包给乙方施工。
7、土石方工程量计款方式,甲方给乙方一月结算100%。
8、煤矿工程量暂定为500万吨,含挖装运每吨21元人民币(贰拾元整)煤矿承包工程价示为1.25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元整)甲方负责代垫乙方施工队油费,从进度款中结算时结回乙方。
9、承包施工工期为15个月正常施工天,从正式开工日算起,除扣雨大外与其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顺推。
10、甲方责任:同价款内于清理山头土石方的所有工程量专款专用,按照签约本合同内的结算工程进度款注明付款时间为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来违约乙方与拖欠乙方工程进度款,如有此现象发生,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有设备来回调迁费,并且负责乙方所有的设备挖机与双桥车的误工费,按照台班实际赔偿给乙方至以上所挖、装、运的`所有煤矿工程款。
1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负责本施工段内的周边政府有关部门至施工通道中施工运输,提供给乙方正常方便施工,并且负责乙方所有人员住宿至水电方便及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用。
以上第11条款所有费用不含在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承包煤矿合同价款内的单价。
12、乙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当天算起,乙方必须时间7天内调到8台三六零型号挖机、25台双桥车,并且所有证件齐全后为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13、甲乙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以及双方共同诚信共同遵守,互不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负责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14、甲方付款结算方式
在乙方施工中,挖、装、运煤矿从出煤当天算起,甲方必须给乙方每十天结算付款一次90%。只押乙方一次10%,以后以此类推,至本合同签订所有工程量为止。
1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各执两份。
16、以上甲乙双方以本合同内的所有语言、文字。至打字内的文字甲乙双方签字与盖章受同等法律保护,合同《矿山劳务合同范本_矿山劳务合同格式》。
甲乙双方不得出现哪一方私自更改本合同内文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矿山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供 方:
需 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矿车达成以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
1、产品名称:
2、规格型号及质量:包边长180×包边宽90×内高86(mm) ,两端用4mm,中间用4mm钢板,大梁槽钢140mm内附一条120mm槽钢加固,矿车四周用50mm角铁加固,轮对型号310(大轮),双刹车,轮对轨面宽15mm,矿车轴距550mm,轮距580mm、(矿车含胶垫、碰头、32mm圆铁插销)。
3、数量:。
4、单价:
二、产品价款及支付方式
1、产品总价:¥
2、付款方式:(元),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同时由乙方财务人员验证增值税发票后,方可将余款元(元)付清。
三、交货方式及时间
1、 交货,运输费用由承担。
2、甲方收到 交货。
四、验收标准及异议方式
乙方收货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进行验收;收货后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由乙方承担更换的一切费用。质量问题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更换责任,不属于质量问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付款的,甲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且不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甲方收到定金后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按合同货款总额的1%/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方式: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章:需方章: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工行奉节支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手 机: 手 机:
20xx年月日
矿山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就 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 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 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 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矿山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业有限公司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因业务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展矿山技术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矿山基础技术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名称
1、服务名称:矿山技术服务;
2、矿井设计生产规模:15万吨/年;
3、矿井性质:生产矿井。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分项费用
1、一采区采掘接替设计(K3煤层) 编制费用 5.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总费用及费用支付方式
1、上述报告编制费用:伍万元人民币(?50000.0元)[注:此费用不含评审费]。
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可采取现金支付给乙方或者向乙方指定的帐号汇款。
3、合同生效后甲方首先向乙方支付报告编制预付款贰万元人民币(?20000.0元),余款待报告编制完成提交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服务时间
1、服务时间自甲方所提交的编制基础资料备齐和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开始起计。
2、该报告1个月内完成初稿编制。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及时,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出现问题以及在评审时等需要甲方配合而甲方未能配合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在服务期间,甲方必须指定工作联系人,以便双方正常开展工作。
3、因甲方原因导致某报告书编制工作停止,除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外,甲方需视乙方已完成工作成果另外进行补偿。
4、乙方向甲方提交报告后,由甲方及时将报告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否则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如需评审时,评审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根据评审单位的要求及时支付评审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该报告编制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清编制费用的余款,否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等进行编制报告,并随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共同搞好此项目。
2、乙方负责报告书的修改、完善、技术上与专家沟通,实时了解评审技术要求。
3、如果乙方所编制的报告书因报告质量原因,没有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的'评审,则该报告书的后期评审费用与甲方无关(注:因甲方所提供的该报告书所需资料缺失、失真、不规范、不满足行业相关要求等非技术原因,而导致报告书未通过审查的情形除外)。
4、正常情况下,如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若某一方因某种特殊原因必须解除合同时,则应先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做出答复,逾期不做答复,则表示默认。在此情况下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中发生费用的10%;若某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则要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不能得到继续执行的。
2、双方一致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所规定的业务结束及甲方付清余款后,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交当地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和协议。
3、如遇其它人类不可抗拒的因素,时间顺延。
4、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合同有效期: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开户单位: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桥支行
行 号:314701013609
账 号:20xx 0300 0120 1100 1187 54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2月28 日
矿山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矿山开采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期限: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约定:
1.在合作期间,乙方如果终止该协议,叁年内不得在同行业从事矿山开采项目的同样工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在拾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矿山开采所需的空压机、风枪等大型设备由甲方购置提供给乙方使用,而钻头、锲子、夹片以及钻杆等易耗用品由乙方自行出资购置;
3.乙方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机械设备、工具、防盗、防意外等,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工具等物资用品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矿山施工设备设维护、维修费用及施工现场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 甲方负责提供所招聘的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如出现违反操作安全规程和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和甲方承担。
6. 在合作期间内乙方所招聘的施工人员的工资待遇、伙食、路费等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给予提供每人每年一趟来回的路费报销。
7.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的需要,在合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增加劳动进度并督促乙方完成工作进度,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无故停止开采,否则赔偿甲方5万元/月。若因受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因此而导致乙方的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月,则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每人1500元/月的补贴费用(封冻期间无法进行户外工作的情况除外)。
8.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合作所得费用(现金价格)为: 元/方(大小方皆计),但荒料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要求(规格要注明)。合作所得的结算方式以入库单数量为准(长、宽、高各扣10cm),于次月中旬计算。
三、其他
1、本协议自合作开始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以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甲乙双方另有协商或条款,在不违反本协议内容的前提下,应附于本协议后,享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包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发包方盖章): 乙方(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鉴于:
1、甲方已于20xx年11月8日与某某铁矿(投资人:某某)签署《铁矿转让协议》,并如期交付全部转让价款,取得某某铁矿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矿山附属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以及矿山经营权等一切权益。
2、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日达成开发某某铁矿。
3、甲、乙双方因扩大生产规模之需要,拟引入丙方资金及管理人员。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合作开采上述河北省某某铁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矿山地址及开采地界
本铁矿矿址位于河北省某某地区,经纬度范围:,北纬,矿区面积0。81平方公里,暂以原某某铁矿获发的编号为号的《矿产资源勘察许可证》所圈定的范围为准。待《采矿许可证》办妥后,以《采矿许可证》所圈定范围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合作各方出资方式: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包括本铁矿探矿权、采矿权,矿山现有设备及
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含已开采的叁万余吨铁矿石)等权益及资产在内,本矿山的协议价值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在甲、乙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基础上,以人民币贰仟万元为总股本,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佰万元并向本矿山提供两台干选设备(设备出资合计作价人民币壹佰万元),取得原甲方名下本矿山30%的股权。
丙方入资后,本矿山股权结构为:甲方占股45%,乙方占股25%,丙方占股30%。
2、合作经营主体:
鉴于:甲方已经全权收购某某铁矿(注册号:)并已办理投资人变更手续,甲方独资成铁矿(注册号:);甲方已以某某铁矿名义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及相关部门报审申办采矿权相关手续,且已获批通过。
因此,甲、乙、丙三方不再设立独立的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三方一致同意,暂以某某铁矿及/或甲方名下其他矿业企业作为铁矿石开采、加工、铁精粉销售经营主体,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合作经营原则: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矿山经营盈余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债务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余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代偿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逾期须依照代偿总额每日向代偿方支付1%的滞纳金。
4、合作经营标的:
合作期内,上述某某铁矿探矿权、采矿权及选厂、尾矿库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经营权,以及该矿矿区周边地界新设探矿权、采矿权等权益为合作各方共同所有。
5、矿山的经营管理:
矿山的经营管理由甲、乙、丙三方派驻矿山人员共同负责,统一核算。矿长、选厂厂长、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由合作三方共同推选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中,矿长、选厂厂长应在20年月日之内到位。各方派
驻矿山人员薪资计入矿山经营成本。矿山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矿山及矿山经营主体在经营中所涉及一切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后,由矿山经营主体法人具体实施。
6、出资到位时限:
本协议一经签署,丙方出资资金须在在十五日内到位并支付给甲方。
7、合作前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协议签署之前,本铁矿转让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承担;本铁矿原投资人、股东以及其他关系人以本铁矿(含探矿权、采矿权,矿山现有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权益及资产)为标的设置的抵押权、质押权等他项权利由甲、乙双方负责消除,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
8、后续投资原则:
经三方协商一致,丙方入资后,三方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伍佰万元,用于建设生产规模为日产200吨铁精粉的选厂及其附属设施,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丙方出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该投资所需资金根据矿山及选厂建设的实际需要,由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资比例,于实际资金需求产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到位。
本投资预计于20年月日之前完成,矿山及选厂规划于20xx年7月1日起实际投入生产。
在上述投资规划基础上,实际投资资金需求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追加投资。任何一方不能足额追加投资的,可由其他两方之一替代出资,但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铁矿价值(人民币贰仟万元),将替代出资额对应的股权转让给替代出资方(其计算方式如下:转让股权份额=替代出资额÷铁矿协议价值×100%)。
本矿山后续投资规划由合作三方另行制定,遵照上述投资规划原则执行。
第三条、合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作经营不设定终止期限。
第四条、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及第8款之规定,提供上述矿山探矿权、采矿权、经营权相关证照、手续,提供现有矿山及选厂全部设备及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固定、流动资产(甲方负责提供详细资产清单、财务明细账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按时提供足额资金投入。
上述证照包括:《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采水证》、《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许可证》及当地环保机关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等。
办理上述证照、手续所需费用,除采矿权价款外,其他部分由甲方承担。采矿权价款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担,列入上述第二条第8款规定的投资规划中进行支付,并由甲方负责争取分批支付采矿权价款的优惠政策。
2、甲方负责协调与某某铁矿原投资人及股东的关系,保证该铁矿探矿权、采矿权及其他一切经营权利全部转入甲方名下。因上述铁矿原投资人及股东异议造成铁矿无法正常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协调矿山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及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及时取得选厂、尾矿库、排毛沟及其他经营场地所需征地手续,及时取得水源、电力供应手续,保证矿山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选厂、尾矿库、排毛沟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所需征地费用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担,列入上述第二条第8款规定的投资规划中进行支付。
4、甲方负责协调与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关系,在未办妥上述证照的情况下,保证矿山各项设施建设的顺利完成及铁矿石开采、加工及铁精粉销售的顺利进行。
5、甲方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合作企业经营产生的盈利,并负担合作企业产生的债务。
6、甲方有权向矿山派驻人员,进行矿山生产经营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投入。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矿山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及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及时办理完成矿山经营场地征地及水源、电力供应、选厂建设等相关手续,保证矿山在未办妥上述证照的情况下其建设、经营进程顺利进行。
3、乙方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合作企业经营产生的盈利,并负担合作企业产生的债务。
4、乙方有权向矿山派驻人员,进行矿山生产经营管理。
(三)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丙方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及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及相关设备投入。
2、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矿山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配合办理完成矿山经营场地征地及水源、电力供应、选厂建设等相关手续,保证矿山建设、经营进程顺利进行。
3、丙方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合作企业经营产生的盈利,并负担合作企业产生的债务。
4、丙方有权向矿山派驻人员,进行矿山生产经营管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办妥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1则所约定证照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贰拾壹个月期限内,甲方须保证本矿山完成期限为壹拾个月的正常生产和铁精粉销售;本矿山无法在期限内正常运营满壹拾个月的,甲方须100%退还丙方其实际已出资金额(含矿山股权投资额人民币陆佰万元及后续出资额),并根据丙方实际出资金额,自各笔资金到位之日起,至上述贰拾壹个月期限届满之日,按照3‰/日计算,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应退丙方出资金额及应付违约金须在上述贰拾壹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丙方支付;甲方履行赔付责任后,丙方所占出资比例不变。
违约除外条款:①在上述贰拾壹个月期限内,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第1
则所约定的证照已经办妥,则甲方不再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二)、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三)、丙方违约责任;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及第8款之规定,按;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有关各方应;七、出现
则所约定的证照已经办妥,则甲方不再承担违约责任;②因矿山及选厂自身运营问题导致其无法在期限内正常运营满壹拾个月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③因国家政策变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矿山无法在期限内正常运营满壹拾个月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及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及相关设备投入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署地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1、合作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整体出售、转让本矿山及选厂,本协议终止。本矿山整体出售、转让所得净收益,由合作三方根据出资比例共同分享;
2、合作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随时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已经洽购但尚未交付安装、使用的设备,若不符合矿山及选厂规划需求的,由甲、乙双方负责办理退货手续,并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经济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陆份,合作三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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