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合同

时间:2023-05-04 14:11:4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承担合同范文汇编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担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担合同范文汇编8篇

承担合同 篇1

  我国法律规定了公司必须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才可以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否则就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究竟公司无故解除合同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公司无故解除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法律对劳动者是给予了很多保护的,这里的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其中一种保护。所以,以后劳动者要是再遇到这样的不公平待遇,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担合同 篇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违反培训服务器约定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专项培训费用的界定

  对于如何界定“专项培训费用”,可以结台20xx年6月19日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十一个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意见》对如何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补充、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以及完善经费提取与使用的监督都有相当明确的规定。《意见》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人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同时,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违约金数额的限制

  (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竞业限制违约金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禁止或者竞业避止,是指企业为保守商业秘密和维持竞争优势,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禁止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从事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者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关于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双方协商。

  (2)补偿方法,应事先约定事后补偿。

  (3)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者未领取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失效,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发放补偿金,并不必然导致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因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只是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不能说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了,合同就无效了;另一方可以追究该违约行为的责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用人单位拒绝给付,经要求后又明确拒绝,则竟业限制无效;如员工故意不受领、不要求,或要求后不受领,则竞业限制仍有效。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竟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承担合同 篇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对双方的利益都是一种保障。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要受到处罚的,除了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外,还会视为他们之间已经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单位对劳动者应负的义务也不会因此减少。

承担合同 篇4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等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丙方所负的全部债务,共计元(大写:)。乙方所承担的债务系甲方作为丙方股东、法定代表人期间对丙方所负的全部债务,负债原因如资金周转借款等。

  第二条乙方通过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丙方对上述全部债权债务数额予以认可。

  第三条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第四条丙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其负担的全部债务。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甲方退出债权债务关系。

  第五条丙方对外负担的债务也均与甲方无关,相关债务均由乙方与丙方共同努力对外清偿。

  第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承担合同 篇5

  实践中,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即可能是因为单位的原因,也可能是基于劳动者的原因。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要是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话,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的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有的单位认为只要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减轻自己对其的一些义务。这样的想法很明显是不对的,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存在,只要单位与职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职工也是可以就此要求享受法律上规定的一切合法待遇。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承担合同 篇6

  买受人有如下义务:

  1.支付价款的义务。

  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一项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如果价款没有确定,则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履行付款义务。

  (2)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如果支付地点没有确定,则一般应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

  (3)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如果支付时间没有确定,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2.接受标的物并对其进行检验的义务。

  首先,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其次,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收到的标的物进行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的,买受人应当及时检验。如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应当将此情形在检验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如没有约定检验期间,应当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承担合同 篇7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三、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四、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弱势者,所以法律给予了广大劳动者更多的保护。如果有企业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是规定了企业要承担比较严格的责任。与此同时,也希望我们劳动者朋友们能够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担合同 篇8

  甲方:陕汽集团宝鸡华山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公司

  乙方:

  为确保甲方车辆安全,及时,准确的送达至目的地,确保驾送过程甲方车辆不受任何损失,并避免甲方的风险,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运送车辆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运特种车范围

  1、乙方负责甲方指定出厂车辆的发送业务。

  2、在整车合同履行过程中,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但特种车运送途中的全部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履行送车业务时,无权对车辆进行其他用途的处理,不得进行货物运输。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承接驾送资质条件及驾送司机进行审查。

  2、有权对乙方送达的车辆规定送达时间,核定里程标准。

  3、有权对乙方在车辆送达过程中进行调度,监督,检查送达及时性,时间,地点,里程和动态跟踪监控。

  4、有权对乙方车辆驾送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对乙方驾送车辆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以及造成车辆价值损失的,有及时知情权,并有监督乙方向受害方给予赔偿的权利,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负责为乙方提供合格的车辆,并提交给乙方委派的驾送司机验收。甲方对乙方委派的驾送司机进行专业的车辆使用技能进行培训并达到合格的标准。

  2、对不符合质量的车辆,由甲方协商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车辆合格。

  3、负责为乙方提供齐全的随车工具,配件及车辆的各类档案资料。不得缺少或更换。

  4、负责对乙方业务代理人办理车辆发运交接等业务手续。

  5、负责对乙方在运送过程中车辆修复后的质量验收及处理工作。

  6、协调乙方与收车人(经销商及用户)的关系,并配合处理送车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问题。

  7、因甲方错发车及车辆配置,发车指令错误或非运输质量等原因,造成收车人拒绝收车,由甲方负责协调承运车的接收地点,并承担乙方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

  8、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保用维修服务站资料及服务商务政策,便于乙方在送车过程中出现困难得到及时救助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本合同具有甲方车辆的承运权及获得运费权。

  2、根据运输条件的变化,对价格里程参与核定。

  3、有权对甲方驾送相关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4、乙方有权自行办理车辆行驶相关手续,车辆送达后与经销商进行结算。

  (二) 乙方的义务

  1、负责运输能力的保障及甲方车辆的财产安全,确保甲方车辆及时安全送达。

  2、遵循甲方的发车指令和要求,服从甲方的调度。

  3、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车型、数量安排司机及时、安全保质保量送达车辆与收车人办理车辆交接验收及车辆的操作培训,同时将车辆验收单及时交送甲方。

  4、对驾送车辆,在接车时进行外观质量完好性能及车型、车号、颜色、配置、车辆档案、提车手续与实物、符合性随车工具及配件对照检查。

  5、乙方承接车辆时,应自觉遵守甲方厂内道路交通及现场车里那个挺烦那个等有关规定,服从厂区管理制度。

  6、乙方承运车辆应自觉遵守和服从甲方门岗出入管理检查。

  7、乙方在驾送过程中,由于运输质量问题在成甲方车辆碰损、刮伤、外部磨损、缺漆、轮胎损伤及车辆性能损坏由乙方进行修复、赔偿,以达到甲方入库检验标准。

  8、在驾送过程中,对甲方车辆造成错送(甲种车送往乙种车、甲地送往乙地)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9、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产销能力,及时调整运力资源,保证商品车正常发运,并有协助甲方到送配件的义务。

  10、乙方自行办理驾送车的所需一切手续(包括临牌、保险)

  11、在驾送中,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交通事帮,影响正常送车,乙方(承运司机)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在调整承运时间后完成驾送任务。

  12、乙方司机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等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13、乙方向甲方提供代表乙方的业务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乙方司机花名册。

  14、乙方司机送车途中不得自己调整车辆取力传动装置,如发生故障,先和甲方技术人员联系,根据甲方指导意见进行操作。

  15、负责配合甲方做好其他有关事宜。

  第四条 运输结算标准

  1、结算办法: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运输及三费标准与经销商直接结算。

  2、结算里程及单价以甲方提供的里程标准和费用标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不按本合同各项条款履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不按本合同各项条款履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其他

  1、当国家宏观政策,运输市场价格等较大变化时,双方可对有关标准协商调整。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经签订,具产生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5、合同期限一年,自年一月一日至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点: 法定地点: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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