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招商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招商合同 篇1
甲方: (开发商)
乙方: (运营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 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介
甲方开发的项目,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 ,(以下简称“项目”)。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前期调研定位,招商策划代理和营运管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1、该阶段服务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
3、该阶段服务进度计划:
1)项 目组进驻现场: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三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 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全面实地调研: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四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两个的开发方案,供甲方选择使用。
3)开发方案的研讨: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两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
4)商业策划与定位报告的最终完成: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应就该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提交甲方确认。
4、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
1)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预付款。
3)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目的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 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策划及代理
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6个月之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1)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
《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十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4、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
1)租金的标准不低于人民币 元/日/平方米。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
3)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同时,乙方应对市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以其针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
5、该阶段工作模式:
1)专案小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人员应不少于5人。
2)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7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
3)现 场工作人员: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三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代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 备3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
4)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 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 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 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5)月例会制度: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须按甲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6、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
1)在 年月 日前,招商面积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50%,在项目正式开业之日前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80%。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并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为准。
2)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80%或乙方未达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务费减半。
7、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
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 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合约期限 佣金
1年-2年〔含2年〕1.4个月租金
2年-4年(含4年)1.6个月租金
4年以上 1.8个月租金
注: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
8、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三个月
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3)该阶段服务期间,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客户进场。
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段服务费的结算周期。双方应于次月五日前对乙方上个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甲方于确认结算值后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剩余50%在该阶段服务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支付。
9、该阶段服务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该阶段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当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他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书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电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应书面文件,应当满足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满足甲方利益,对报告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对于属于文案、设计内容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其他服务项目如公关活动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建议,并配合甲方检查具体执行情况,随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5)乙 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前述文件,均须 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 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的营销计划、方案、样稿、报告等,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并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 中向甲方提出建议。
10、广告策划、设计、发布服务:
1)甲方聘任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具体服务内容以每次甲方下发的《广告工作任务书》为准。
2)乙 方完成的设计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的媒体,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 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时,须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发布、印刷品制作服务,具体以甲方工作任务书为准。因此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如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如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广告发布的媒介,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执行。
4)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工作,甲方有权选择具体广告另行选聘他人完成。
5)本项目广告费预算为招商总金额的20%,合计约¥××万元。具体使用方式及额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计划执行,内容包括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媒体及设计文稿制作。
6)对于乙方所设计出的广告设计,甲方应及时进行确认签字或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则进行及时性的调整和修改。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对外发包、发布等工作。
7)对于本项目广告企划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至完稿,制定媒体计划和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建议。
8)乙方有义务推荐媒体和供应商,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11、其他要求:
1)对 于每一项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等,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要求。由 甲方选择其一或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经甲方确认一套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或重新设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3)对于包括项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设计、宣传品设计,乙方在每月的服务月报中应当明确下月计划设计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
(三)第三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1.该阶段服务期限: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二阶段服务质量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本阶段服务内容的,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一年。
2.该阶段乙方的服务目标及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
3.该阶段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该阶段服务开始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2)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按12个月计算,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3)支付方式:
该阶段服务期开始后3个工作日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服务费 万元,分12期支付,乙方该阶段服务每满一个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三、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甲 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括勘察、调查、走访、市场问卷调查、策划、设计、创意、材料、编制、监控、建议、培训、翻译、人工、出片、 交通、邮寄、项目执行、制作、实施及广告作品的图片租赁、图片摄影、胶片、音乐、歌曲、输出、电脑完稿、税费、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等完成各阶段 服务所需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阶段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及各阶段服务成果报告,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乙方专案组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含
前述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4.甲方支付费用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相应出具正式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5.其他费用:
1)媒介发布费:如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按媒介发布实际收费向甲方收取有关广告发布费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广告物料制作费:乙方应本着尽力为甲方节省费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寻求最低成本、最优制作向甲方报价,在经得甲方同意确认后,甲、乙双方负责具体操作,并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3)促销和公关活动执行费用:在费用预算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4)委托专业公司的服务费用,包括:劳务费、制作费、悬挂费、场地租赁费、政府部门管理费、各项税费、电费、清洁费、维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项费用的发生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认可,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各阶段服务的专案小组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成立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由甲方审核确认。
2.乙 方成立的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人员应当由从事过3个以上与该项目相应阶段服务内容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调研、招商策划、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广告创作、设 计制作、媒介、市场推广及营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乙方所提交的名单,应当附有各成员的履历。
3.在乙方提交名单及乙方提供 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更换。乙方保证其所提 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的真实性,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企业及项目的相关资料,如背景资料、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
2.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但该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3.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审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应于七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乙方提交的文件、报告、申请等,甲方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甲方的未答复,并不视为甲方认可。
4.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监督评估乙方及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权利。
6.如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取相应的赔偿。
7.甲方除享有上述权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务阶段,分别享有如下权利:
(1)第一阶段
甲方有权得到乙方提交的有关该项目的调研定位资料及报告。
(2)第二阶段
① 甲方有权审查并修改乙方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等文件。
② 甲方有权参加、监督乙方与招商客户的招商谈判工作。
③ 甲方享有乙方负责项目过程中的广告企划、广告设计及策划过程中所有涉及对外宣传。
招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1、大纲、范围、定义:
环保概念加盟店,乙方在该地区经营甲方经营的所有产品,并享有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理念,产品的商标,包装物及各种荣誉,乙方拥有本地区加盟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只对乙方的经营提出建议、指导。
2、加盟权的授予: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该地区开甲方的加盟店,并授予加盟权。
3、加盟店的地位:
乙方拥有该店的所有权,甲方只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
4.该店的营业实际面积LED专卖店不得低于40m2,店堂不得低于150m2,地段为该地区二级店面以上位置,装修的风格、档次须符合甲方要求,产品的投资(包括库存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
5、价格问题:
a.甲方供货价,甲方给乙方产品的`价格应以甲方的出厂价折供给,不得有高于其它加盟店的供价价格。b.乙方在当地市场的价格全国统一定价。
6、财务会计事项:
乙方须完全覆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7、加盟店的设备投资:
甲方的设备投资:甲方负责对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所需机器、厂房、基本的投资建设。
乙方: 乙方对其加盟店--“山铼特工贸有限公司LED专卖店”加盟店的店面、店内装修、广告灯箱的投资,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茶座等各配套设施。
8、经营连锁问题加盟店二店、三店的品牌连锁经营,但不得同时经营非甲方产品。
9、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声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例。
10、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运输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11.检验: 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
12、人员支持问题:
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1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13、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14、各种报告义务:
乙方每月前三天内须把前一个月经营情况、销售额等营业进展、市场信息,当地的产品销售、广告告之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经营情况作必要配合,甲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及市场信息应及时通知乙方。
15、管理支持:
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16、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17、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覆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8、保证金、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壹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19、法律及讼诉
a.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b. 双方因覆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c. 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向协议覆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终止及续约: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若有违约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等,影响到甲方商誉,皆为构成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2l、本协议有效期从年至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之部分。
乙方:时间: 时间: 签约人: 签约人:
招商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认乙方提出关于参加第三届高校园区大学生用品展销会的参展申请有效,并就参展的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参展时间:
二、 展览地点:
三、 展览区域:
四、 乙方确认租用的展位类型、面积、位置及参展费用:
(一) 展位类型:
(二) 展位面积及规格:
(三) 展位位置:
(四) 参展费用:
1 展位费用:
单价 面积(㎡): ––– 金额(RMB):空地展位 合计:人民币 元整
2 其他费用:乙方若需要甲方提供额外服务,乙方可根据服务类型支付甲方一定的报酬,在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展位的分配:甲方将依据乙方申请的展位类型、位置及面积分配展位。
(二)改变展会日期和地址:甲方保留因外部不可避免因素而改变展会地址和日期的权利,日期和地点会在展会开始的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其他协议依然有效,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三)优惠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展场和展台的卫生清洁服务
2)赠送乙方尺寸为1.5*2m的会刊广告和半小时的舞台广告,乙方须于展会开始前的三天内把广告展牌和舞台广告的书面文本交到学校组委会,过期不候。
(四)安全:甲方将会向乙方和展会参观者提供安全预防措施,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保留拒绝任何参观者进入展场的权利,因此乙方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的道具一定要按照甲方的安排才能进入展会现场,甲方安排的保安人员会在展会期间时刻巡逻会场,但对乙方工作人员受伤、展品遗失和损坏不负责任。
(五)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展位致使乙方无法参展,甲方将如数退还乙方已交的展位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权弥补。反之若乙方未按约定参展,则展费概不退还。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展位的使用:乙方在使用展位期间展出的商品要在大学生用品范围之内,不得向参观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侵权产品。若乙方展出的展品为规定范围以外的商品,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参展资格,并保留另行处理展位的权利,甲方可根据合同第七条退还乙方所交定金60%。若乙方展出的商品为侵权违法产品,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会承担。
(二)展位的搭建与装饰: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桌椅,但乙方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展位的搭建和布置,同时不能侵犯其他的'参展商的利益,否则乙方必须做出补偿。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展位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擅自转让展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参展资格,并保留另行处理展位的权利,甲方可根据合同第七条退还乙方所交定金的60%。
七、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一)乙方同意于展会开始前的一周内将合同所规定的展位费用的50%,即人民币 元整作为展位定金,展位及正式确定。 直接到甲方财务部缴纳或者直接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展位费用的余额及其他额外服务的费用于展销会结束前付清,甲方收到的各期付款后要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
(二)如果乙方拒绝或迟延付清展位费用的,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展资格,并保留对上述展位重新安排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保留对其上诉的权利,且乙方已经缴纳的展位定金不予退还。
(三)所有款项由乙方直接到甲方财务部缴纳或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交通银行
帐号:
八、免责条款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天气恶劣、水患、火患、流行病等的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事实,使得难以继续履行合同,或继续执行该合同将使履行成本过高,从而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继续履行会违背合同的目的,遭遇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本着最大减小损失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无需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在协商之日起三天内,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以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像是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
十、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十一、合同效力与其他
(一) 合作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展销会结束之日起位置,另行约定的除外。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居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合同 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委托代理内容:
4、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1、代理事务:“勤诚达新界”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2、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4、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 ;特别约定: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为《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所示面积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2、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3、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4、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5、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6、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7、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8、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9、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
2、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4、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
5、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
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7、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招商代理:
1、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工作。
2、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 2%—3% 计 算,该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
3、关于招商代理佣金:
(1)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 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0倍月租金 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
(2)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 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 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 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4)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4、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服务费用:
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 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 五万元整 (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 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2、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2、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3、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营销:”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1)有欺骗行为时;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3)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商合同 篇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房产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代理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1、服务内容:独家租赁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2)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充分调动市场上所有代理公司的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同所有代理公司合作。
(4)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5)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6)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7)完善客户档案建设。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住,完成交易。
四、委托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租赁策划和代理租赁的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1、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2、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5、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6、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六、
1、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代理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2、承租人就该出租单位与甲方签署了租赁合同;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代理费的结算标准
七、保密条款
1、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1)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客户投诉情况;其他与代理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
(2)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八、
1、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2、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甲方延迟支付代理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2、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3、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 或其授权人: (签字)
签约时间:年__月__日
招商合同 篇6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____地区________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第二条
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货主欲购和修理________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告本地区综合市场情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第三条
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________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第四条
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________结算总价值____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余额待修理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条
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话、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制造商的义务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名录;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方面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第七条
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
件,代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的决定权属制造商。
第八条
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厂 商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第九条
终止
不管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________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第十条
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第十一条
仲裁
除第三条
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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