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瓷砖合同范文合集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瓷砖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瓷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瓷砖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砖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2、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
3、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瓷砖技术要求
A竹陶砖(干压炻瓷通体砖)要求
1. 型号规格:70mm×295mm(见样板)
2. 尺寸偏差(%):符合GB/T 3810.2标准;长度方向允差≤±0.5;宽度方向允差≤±0.75;边直度允差≤±0.5;厚度允差允差≤±5;直角度允差≤±0.5;表面平整度允差≤±0.5;
3. 表面质量:距1米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4. 吸水率:符合GB/T 3810.3;0.5≤平均值≤3(单个最大值≤3.3);
5. 断裂模数: ≥35Mpa(单个最小值≥32);符合GB/T 3810.4标准;
6. 破坏强度:≥1300N;符合GB/T 3810.4标准;
7. 抗热震性:按GB/T3810.9;
8. 抗冻性: 按符合GB/T3810.12;
9. 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xx检验达A ;
10. 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B外墙挂贴砖(通体玻化砖)要求
1、 型号规格:600 mm×600mm×13(见样板)
2、 长度、宽度、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表面平整度按GB/T3810.2检验允差不超过:±0.2%
3、 吸水率按GB/T3810.3检验≤0.2%
4、破坏强度按GB/T3810.4检验≥1700N
5、断裂模数(平均)按GB/T3810.4检验≥35Mpa
6、耐磨性按GB/T3810.6检验<168mm3
7、抗冻性按GB/T3810.12检验经抗冻性试验后无裂纹或剥落
8、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9、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xx检验达A
四、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北京**C12M1地块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瓷砖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
1)首批交货时间20xx年8月25日前,交货产品为白色竹陶砖不少于35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20xx㎡;
2)第二批交货20xx年9月1日前,白色竹陶砖不少于100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4000㎡,大砖5300㎡;
3)第三批交货: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合同供货;
4)每批交货所需线条和转角应按配比足额同时送达。
5)交货期或数量如有调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北京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同时乙方须提供等额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 到货款:分批供货、按每批次到货量支付,支付金额为该批次到货量合同价款的60%。
3. 结算款:合同执行完毕,据实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凭结算确认书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本次支付乙方须同时提供结算金额100%的正式发票。
4.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5. 以上每次付款,乙方须先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瓷砖合同 篇2
供方:
合同编号需方: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 交货地点:
三、 运输方式:
四、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五、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
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六、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
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七、 供货时间:年月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
时提货,并在 年 月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八、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一、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二、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三、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瓷砖合同 篇3
购 方: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xxxxxx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观音堂文化大道改造工程 2、工程地址:王四营乡王四营桥北
二、产品明细:
1、乙方为甲方定做下列产品: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标准执行。具体材料以甲方封样为准。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在 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甲方工
程进度,甲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方,双方点清数量,由乙方负责卸货,甲方指定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乙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供应产品不允许出现色差、色线、色斑、崩边掉角、裂纹等,平整度和几何尺寸误差不应超过±0.5mm,如乙方供应的产品出现以上问题,乙方负责装车换货,否则甲方不支付相应的.货款。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乙方产品送到现场后支付60%的货款,待工程墙砖地砖粘贴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
八、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从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所有货款付清之日止;
2、质保期内发生的所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甲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甲方需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乙方。
3、乙方供应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乙方应及时将合格产品补送至现场,并将不合格的产品清走,乙方如未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现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如甲方需要补货,甲方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进行排产。 5、乙方的不合格产品,在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两天内,乙方还未清走,甲方不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产品丢失及损坏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方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 日
瓷砖合同 篇4
购 方:中国xxx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项目经理部
供 方:王xx(王氏建材经营部)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xxx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5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东河施工 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 供方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范小林、谢斌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x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
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20xx年7月5日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20xx年7月5日 电话:
瓷砖合同 篇5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地面砖采购、供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采购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物品
向乙方采购地面砖、墙面砖、卫生间瓷砖。
注:
1、乙方保证合同签订后日内第一批货发到工地现场。
2、单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不含下车费。
3、在供货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高速单价。
三、产品质量标准
1、完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2、产品等级:_________
3、产品产地:_________
四、货物到位时间
1、下车费甲方负责,破损砖不算甲方数量。
2、按照相关规范产品规格、颜色允许偏差率在3%范围内。
3、以甲乙双方拟定的样品为准。
五、货物数量的确定及退货
1、乙方根据甲方设计图测货物需要的数量,按数量送货。
2、使用过程中若需要补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必须送货。
3、工程结束后,若货物有剩余由甲方负责全部退回,退货相关运费由甲方自行承担但要包装完好,无破损。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先预付定金_______万元,第一车货到后再支付乙方到货总量的______%。
2、乙方货全部供完后,甲方____天内结清所差乙方货款。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时供货,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拖回货物,并且甲方赔偿乙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合同解除
1、合同执行期一切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并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瓷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合同 篇7
需 方:
供 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为了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明细: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符表“清单”(共1页)。
二、合同总额:XXXX
三、材质要求及技术标准:材质按双方认可的样品为标准。
四、交货及退货: XX月XX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毕,退货产品表面无污损,无渗水,至购货期开始30个工作日内方可退货。
五、运输费用:合同货物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XXXX
七、验收标准及验收期限:验收标准 按供方提供的产品清单及企业产品生产制作标准;验收期限:供方安装完毕后,提前三天通知需方,需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如逾期仍未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预付合同总额的!!!!,验货后付!!!!发货,安装完毕付剩余!!! (政府招标,学校,福利社保等单位除外)。
九、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签定,供需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单方无故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一次性赔偿对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需方须及时付款。
3,供方按合同按时交货。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递交国家有关法 律部门进行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二份,签字盖章生效。
需方:XXX
代表:XXX
地 址:XXX
电话:XXX
供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瓷砖合同 篇8
购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合同编号: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 15 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5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东河施工 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 供方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范小林、谢斌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 1 0 ‰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 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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