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4-08-08 10:43:5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装饰合同范文锦集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饰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装饰合同范文锦集10篇

装饰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

  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估算总收费 元,金额大写

  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将不选定的方式划去)

  1、 双方另定。

  2、 按下列方式执行。

  (1)上门测量,价格: 元

  (2)定金: 元

  (3)出平面方案图,方案: 份,价格: 元/份

  (4)出平立面图及剖面图,价格: 元

  (5)出水电施工图,价格: 元

  (6)出效果图,价格: 元/张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平面家具布置图

  2、地面图

  3、天花图

  4、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

  5、门立面图

  6、厨房、卫生间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 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家具剖面图

  4、玄关剖面图

  5、厨房上下柜剖面图

  6、天花剖面图

  7、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8、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 水电施工图

  (五)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通过后 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2、

  3、

  4、

  5、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饰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

装饰合同 篇3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工期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需具产权合法拥有者或产权合法拥有者的书面委托。

  乙方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并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或装饰装修协会核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资质 。

  2、装饰装修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巷(社区)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及部分包料)。

  二、工程造价和工期

  工程造价必须依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家装工程造价标准制定

  1、合同总价款:

  ¥ 元,(大写): 元。

  其中: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管理费:按总造价 % 元,税金 % 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工程项目、工程量增减、工程款变更等,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工程款按实增减。

  2、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

  2、甲方采购供应的家装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

  3、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要求的,应禁止使用。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知情仍表示同意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环保合格标准家装材料。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法律规定。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图纸设计费 元由 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家装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表三《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水电、泥水、木作、油漆各道工序的验收手续。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按(GB50327-20xx)进行,验收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生效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表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扣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另定验收日期,甲方不得无理拖延。

装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 外墙保温工程供货及施工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和约签订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计划工期:自 20xx 年月 20xx 年

  二、工程总面积付款以实际发货清单数量结算为准,所有批货单价不变,数量以验收测量实际面积为准。外墙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实算计量,综合单价/㎡。(包含墙体找平、人工粘贴费用、吊篮租赁安装、界面处理、粘接砂浆、耐候胶及打胶费用及其所有辅料)。

  注:1、以上金属板单价为面板四周折边不超过2cm的为平板价格,含运输费用、税费;

  2、甲方需要的材料如有变化,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前 3 天书面通知乙方;如果数量增加导致材料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付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约定交货时间顺序;

  3、异形板按面板展开计算。

  三、施工范围及约定:

  1、工程承包范围:?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有外墙外保温一体板人工及材料;

  2、施工工期:?

  工程从日开始至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______天。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它客观因素影响工期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乙方每拖延一天甲方将给予______元罚款。

  四、一体板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严格按建筑行业和企业标准执行。保温材料厚度符合规定要求偏差0.002m之内,符合GB8624-1997标准;面板厚度符合GB/T1.1-20xx要求偏差0.003m之内。

  五、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市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包括相应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有乙方负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平整、坚实、漆面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部的指挥、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否则项目部将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5、工程结束后,乙方施工队要避免外墙的二次损伤,损伤修补部分的材料及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内支付总工程款的%作为预付款给乙方,作为生产材料及施工设备进场的定金,合计金额约

  2、材料进场开工1周后,按照工程进度每工程全面完成,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3、剩余工程款到竣工验收合格后1周内,付足 95 %的工程款,按实际展开面积支付(扣除质保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留余5 %的工程款作质保金(质保金两年内付清);

  4、如工程进途中工作量的增加,即工程款同比例支付。

  七、产品验收和质量异议

  1、合同生效后,甲方对保温板确认样品,封存后生产周期期在施工期内顺延。材料送至施工现场后,甲方必须指派收货人员及时清点验收所有材料,并在乙方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如材料与封样差距较大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种、规格、型号、颜色、厚度的,甲方可暂时不予签收该批材料,但必须妥善保管,同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即视为所交付材料符合合同约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

  4、乙方完成施工任务后,即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

  5、甲方验收或认可合格后,乙方即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10日内予以答复,并于30日内按照要求付清余欠工程款。

  6、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未对乙方的工程款及时付款而造成的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则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施工中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其它工种之间的施工配合。

  2、甲方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应按所退货款或拒收部分货款的 80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退货的运输费用及产品损耗。(由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的除外)。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视为违约。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 1 % 的违约金,在甲方应付款未付清之前,乙方有权暂停下一批次材料的供应。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款项不到位影响工程工期的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乙方进场前2日,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和用电,满足乙方用水用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20 % 的违约金。

  2、乙方交付材料品种、规格、型号、颜色、厚度、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重新更换,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和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国家施工规范及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乙方依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如由于客观原因需顺延工期的,需和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沟通协调。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由此致使工期延误一天罚款 元,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并能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外墙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甲乙方共同协商,如遇甲方无法提供的条件,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据安全技术规程正确施工,严禁违规操作,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严格依据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出现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合同效力及变更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之日生效,材料款结清之日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新疆新雅泰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装饰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xxxx《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xxxx《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 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动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动工许可证、装修人员动工卡后,方可动工。动工人员进入动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 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动工队伍动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 装修人员动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动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动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动工人员进入动工现场必须佩带动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动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动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动工。

  第八条 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动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__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动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动工。

  第九条 乙方装修期间,动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 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动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一条 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动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 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3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遵照xxxx《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_ 日

装饰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装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以预算书工程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6、合同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计 天。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顺延。 ①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②施工过程中停电、停水;

  ③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方案及工程内容,增加项目。

  第二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和调整

  1、合同价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算价款,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2、在发生下列情况时价款可作调整

  ①在原预算项目新增加的应在决算时追加价款;

  ②甲方确认的工艺标准变更或材料变更;

  ③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变更;

  ④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化超过10%。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开工前三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电源、水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及相关装修手续(物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4、施工期间发包方需要部分地方使用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准则,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原有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的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方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验收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水电工程验收;

  (3)瓦作工程验收;

  (4)木作工程验收;

  (5)油漆工程完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发包方应

  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工程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将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一式两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如下: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 年八月二十日至二○ 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签(盖章): 签(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装修合同样本(三)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 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 年 4 月_ _日至 年 7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盖章): 签(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应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_________(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________(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5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施工过程当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当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

  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6.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工程监理

  8.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8.2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8.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9.1甲方在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3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十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10.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装饰合同 篇10

  本补充协议作为甲乙双方针对业主的居室所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

  2、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

  3、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乙方应文明施工,工人不得在现场做饭及居住。

  4、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理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对于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经甲方及委托代理人进行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

  5、乙方在进行水、电路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质管材或护套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如支付工程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应按照变更后的金额重新确定付款额,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及时到位。

  7、乙方承诺在工程验收20日后,由甲方邀请国家环保检测机构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改善不合格项目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工程验收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9、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施工过程中如有项目变更,工期顺延,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0、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居室的水、电路布置图及完整施工资料。

  备注: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约定,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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