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单位合同范文合集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合同 篇1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赔偿的具体办法是: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得赔偿费用;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规定不适用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劳动合同届满时,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与正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劳动者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法律对劳动者多加了保护。如果单位违法劳动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提出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自己的损失。
单位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邮箱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京非、京农、外非、外农)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联系邮箱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终止。如乙方与甲方签订了《培训及服务期限协议书》的,则本合同至乙方承诺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乙方未书面提出续约的,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约,双方劳动关系自本合同期满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主要工作地点为 北京市 。乙方同意甲方在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调整具体工作地点,且乙方对在该范围内的任何调整均予接受。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 在以下情形下,甲方可以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一) 经乙方提出,甲方同意对乙方岗位进行调整的;
(二) 经考核,乙方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
(三)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或生产经营状况,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变更的;
(四)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可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情形。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 】 综合计算工时制【 】 不定时工时制【 】。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根据自身薪酬制度及乙方的岗位职责确定乙方薪资,并保证该薪酬不低于国家及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致力于企业发展,不断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利于乙方的发展。
第十条 双方约定乙方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甲方每月10日为乙方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事由无法发放的`,最晚于月末前发放;如双方间另有工资发放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工资在甲乙双方确认工作交接完成后一个月内发放,业绩提成(如有)于甲乙双方确认工作交接完成后六个月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按时为乙方发放上月工资,乙方的薪酬标准将随本人工作业绩、部门绩效及甲方的整体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出现变化,甲方也有权根据乙方新的岗位职责对其薪酬标准进行重新核定,乙方接受新岗位薪金并在一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表示乙方同意该变化。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公司制度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可享受的其它福利项目及标准依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及甲方员工管理制度执行。乙方未经批准请假超过2天,视为乙方主动辞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从乙方的工资和其他收入中扣除。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包括:
(一)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乙方离职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未经批准离岗或未办理工作交接,甲方有权暂扣其一个月工资,至乙方办理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离职时,有违反本合同及附属协议或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行政、人事、财务及业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和领导。甲方依法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等于本合同中的附件供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3、甲方的《员工手册》及本协议所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已在签署本协议时签领取/阅读并对相关内容认可无异议,该《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之一,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
4、乙方的具体工作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即《岗位说明书》。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健康状况和工作表现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职责范围。
5、甲方通过绩效评估制度,由各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定期对乙方的工作业绩及团队合作等个人表现进行正式书面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将成为晋升、降职、加薪、减薪、调任、处罚和解聘的依据之一。乙方对此予以接受。
6、甲方确因经营需要安排加班时,经乙方同意,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加班工资或相应时间的补休。但乙方未经甲方或者乙方部门主管书面形式确认的自愿延长工作时间,不视为加班。
7、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乙方有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要求,甲方将从乙方的月工资和奖金(如有)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并代乙方向当地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8、甲方根据甲方的经营业绩、人才市场行情及乙方的工作业绩及能力有权对薪酬体系进行调整,甲方实行新的薪酬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薪酬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9、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未及时告知所导致的后果,乙方应自行承担。甲方通过电子邮件给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二天,视为乙方收到。
10、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妥善、及时地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对甲方负有的资金债务(包括借款、预付款或具有造成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等),应立即全额偿还。
11、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占有属于甲方的物品(包括相关文件、资料、钥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光盘、磁盘、USB移动存储器等媒介物等)时,应在工作交接手续办理时将该等物品返还。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要求的下列事项处理完毕。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体包括:
1、《录用通知书》;2、《岗位说明书》;3、《员工手册》;4、甲方规章制度;5、《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如有);6、《培训及服务期限协议书》(如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条款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合同 篇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延伸补充: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手续办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办理散见在劳动部一些规章中。劳动部1992年《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动部劳力字[1999]33号)第18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1个月内将职工档案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部门。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以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上述这些规定并不完善,对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手续转移期限以及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了完善:
(1)明确提出,要求国家采取措施,让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这样,一旦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随劳动者转移到新工作单位和新的地区,养老保险利益不受损失。
(2)不仅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负有出具证明、转移档案和社或保险手续,而且设定期限的要求。
(3)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要按约定办理交接的义务。
(4)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劳动合同文本,接受检查监督的义务。
简言之,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据此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方因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现通知乙方,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 月 日解除。
需要结算的事项如下:
1、工资结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经济补偿金:____元人民币。
3、社保、公积金交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5
甲方:×××煤矿
乙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矿长职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
一、乙方必须经资质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遵守矿纪矿规,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有关部门及业主交给的`工作任务。如果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惯例制度进行处罚。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奖金,保障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劳保待遇。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双方重新协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签章生效。
甲方:×××煤矿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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