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合同

时间:2023-05-21 10:36:1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制作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作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作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制作合同 篇1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2

  客户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制作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20xx 年 12 月 日前将XXXXX湾精神堡垒制作完毕,

  二、精神堡垒设置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旁侧;共计1处,合同总金额共计 。

  三、付款方式:

  1、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计 (小写)元即 (大写)。

  2、 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进行制作,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计(小写)元即 (大写)。

  3、精神堡垒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计(小写)元即 (大写),质保期为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支付。

  四、精神堡垒制作材料、规格:见附件。

  五、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六、甲乙双方相关权利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源及原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场地。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在制作样稿签字确认后再提出更改的要求,如乙方已进入制作阶段,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精神堡垒质保期后的维修费用另算。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精神堡垒审批制作所有一切责任,若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乙方要按工程总造价的 1 %赔偿甲方损失;若未能审批成功或未能在指定地点审批制作,乙方要按工程总造价的 50%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办理精神堡垒设置的相关审批手续,甲方需全力配合乙方的审批工作,乙方保证精神堡垒壹年内的审批,壹年内政府相关部门因精神堡垒产生的问题,都需乙方协调完成,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如因乙方施工不当所造成人员安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雪等)或停电等原因,工期顺延。

  七、精神堡垒验收及质保期

  1、乙方工程已竣工,应通知甲方进行精神堡垒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则视为验收通过。甲乙双方均应在精神堡垒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以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精神堡垒质保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进行修复。如因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雪等)或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精神堡垒出现损坏,乙方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宜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_________乙 方 (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模型制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 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四、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正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 %预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时,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以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开户行:

  帐 号:

  单 位:

  六、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

  定 作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揽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 项目模型定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1. 定作内容及时间

  1.1 甲方向乙方定作____ __ 房地产项目 模型,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承担该模型深化设计和制作等工作。

  1.2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

  1.2.1 模型设计、制作;

  1.2.2 模型制作;

  1.2.3 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按甲方要求卸货和安装摆放;

  1.2.4 安装、调试合格,并承担售后服务;

  1.2.5 其他:__所有制作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1.3 设计、制作要求:

  1.3.1 制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3.2 模型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 材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5 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制作工期: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调试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视为交付。

  2. 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金额为 元整(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圆整)。

  2.2 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包括材料、人工、税费、利润以及乙方必须的加班费、专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3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a) 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无息)。

  (b) 甲方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款:

  第一期:支付合同金额的 % , 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支付至合同金额的_90_ %,即人民币_______ _元整,于模型全部制作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完毕交付甲方后_____ 个工作日内支付;

  质量保证金:余款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无息)。

  2.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付款至 90 %时提供全额合法有效发票。本合同支付形式为:_ □ 转账_ □支票 __□其他

  3. 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3.1.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制作模型所需的图纸、资料、照片,并派人进行施工联系、技术交底,解释模型制作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1.2 甲方应按本合同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变更、修改、增加制作内容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若确需增加内容,则相应延长制作工期、增加费用。

  3.1.3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工作成果后组织验收。

  3.1.4 在模型制作过程中,如因甲方解除本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

  3.2 乙方权利义务

  3.2.1 乙方应当亲自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并对模型制作的全部工作负责。

  3.2.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进行模型设计和制作。

  3.2.3 在承包此项模型制作工程时,乙方已清楚和明白合同文件内的所有条款、合同目的。乙方须确保一切施工是符合此项工程的设计,满足质与量的要求、安全要求、工程进度。

  3.2.4 乙方承担为期一年的保修期,自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算。维护内容包括动态、灯光维修,或因参观者损坏进行的维修。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个小时内响应并维修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承担与维修费等额的违约金。如甲方需要模型参展,乙方应派专人协助搬运及安装、调试,甲方负责车辆运输费。保修期期满后,乙方仍应予维修,但可酌情收取材料成本费。

  3.2.5 乙方工作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修改,乙方要求增加费用的,乙方应提供明确的工程量清单,并与甲方有好协商。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承担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4.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1.3款提供模型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但无论如何该等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固定总价。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则甲方有权拒收该不合格的模型,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或者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取回模型,并应于收到该通知后的____日内重新提供合格模型,承担本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若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委托第三方代为制作模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当承担与该等费用等额的违约金。

  4.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模型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4 乙方未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进行设计制作,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购房者的赔偿、补偿、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5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之商业秘密以及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等其他材料,否则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本条及于乙方关联公司及其员工。

  4.6 乙方确保其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材料以及施工工序/过程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若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对第三方的赔偿、律师费等,乙方应当全额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7 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或者乙方的其他过错同时造成工程延误的,甲方可同时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违约金的约定向乙方求偿。

  4.8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结算价款30%作为违约金。

  4.9 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随时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4.10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 权利归属

  本合同项下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及其相关图纸等材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工作成果及其相关图纸等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7. 合同附则

  6.1 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有效修改和/或补充。

  6.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有相同效力。

  6.3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4 本合同保密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6.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系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

  甲、乙双方有意建立长期采购、供货合作关系。

  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1.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本协议项下的订单向甲方提供 衣服(以下称“货物”)。

  1.2 进单等相关文件中的要求为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1.3 本协议约定双方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建立合作之基本原则,甲方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具体质量标准、面/ 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根据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另行签署的订单确定。

  第二条

  2.1 采购订单 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于有采购需求时,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2.2 甲方每次发出采购订单前,将会以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其具有采购意向,并会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采购意向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货物的样品(即,货物的核可样)。

  2.3 甲方每次采购货物时,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列明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面/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具体信息。

  2.4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将原件一式三份快递回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以传真件确认,但应于传真确认当日将订单原件一式三份快递给甲方),甲方收到后签字并盖章,于5个工作日内回寄一份原件给乙方。

  2.5 订单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6 一般情形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知识产权的商标、尺码标等带有甲方标识的物料,物料给予不高于3%的加工损耗。乙方提供单件袋、钮扣、拉链片、装饰标、硬纸板、纸箱、编织袋以及无任何甲方标志的物料;具体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

  2.7 关于甲方指定面/辅料的特殊约定(不指定面/ 辅料的情形下,本款不适用):

  2.7.1 本款之约定,乙方明确并同意: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将可能指定面/辅料厂商及面/辅料,乙方将依据本协议条款采购甲方指定面/辅料厂商之面/辅料。

  2.7.2 甲方仅指定面/辅料厂商,最终面/辅料采购事项须由乙方完成。乙方根据甲方对面/辅料的质量、数量及价格等要求,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商签署采购合同,并对采购之面/辅料承担品质验收及付款之义务。

  2.7.3 乙方应严格控制甲方指定面/辅料厂交付期限,并对其交付的面/辅料进行品质验收,乙方须对验收结果负责,一旦乙方确认面/辅料厂商交付的面/辅料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后,后续因面/辅料而导致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不合格的,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更换、返修或退货;如确是因为面/辅料品质问题而导致的乙方交付产品不合格,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面/辅料厂商追偿。

  2.7.4 乙方有义务按照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签署的采购面/辅料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指定面/辅料厂支付面/辅料款;如因乙方未按期付款而导致面/辅料厂商直接向甲方追索的,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面/辅料款后先行支付给面/辅料厂商;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

  2.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外发生产,即不得擅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加工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订单;甲方取消订单的,乙方除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外,还须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

  续要求乙方赔偿。

  第三条 交付

  3.1 乙方应至迟于订单中约定的到货日期前5个工作日,完成大货生产,并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负责将大货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保险事宜,并承担其费用;货物在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3.2 货物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地点人员进行签收后,视为交付。

  3.3乙方应在货物交付之前【2】个工作日将货物的订单编号、名称、数量、包装件数、重量、体积、发运日期、车号、运单号、等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入库采购单电子版本,乙方打印出来后,随乙方的出货装箱单发出,放置在1号货箱里。

  3.4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在交付货物时,须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5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货物允许溢装【±3】%,如货物溢装超过【±3】%,双方另行商定处理方案。

  第四条 质量监督与验收

  4.1 乙方在进行大货生产前,应先行向甲方提供每色每码产前样两套,经甲方检验后,如产前样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免费提供。

  4.2 在乙方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派员对乙方生产情况及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无故阻碍甲方进行检验,而导致交货期延迟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3 乙方完成货物的生产,在货物出厂交付给甲方前,应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甲方于收到乙方进行出厂检验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出厂前的质量检验;检验合格,乙方按照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时限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对货物进行入库前的检验,包括对货物数量的清点及质量的检验。检验方法为:抽检。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货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次检验,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向乙方出具验收单;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如逾期未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验收单所载内容。

  4.5 验收标准:

  4.5.1 甲方依据本协议及订单、生产工艺单、质量改进单等文件及样品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4.5.2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抽检后,如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不足90%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回,由乙方按照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更换、重新制作,向甲方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甲方亦有权根据自身判断,选择解除订单,甲方退回全部货物,乙方返还甲方已交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5.3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验收,如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则甲方有权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退还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

  货物;或,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就不符合质量标准部分的货物要求乙方退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货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5.4 本协议未约定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将以甲方即时执行的《品控手册》为准。乙方确认:遵守甲方《品控手册》中关于产品质量、品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4.6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货物检验及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乙方仍应就其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7 甲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品质检验的,乙方认可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验货结果。

  4.8 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仍须承担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依据本协议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条款处理。

  第五条 包装

  5.1 乙方负责对货物以单色单码装箱的方式入箱,使之适合多次运输、多次搬运、卸装的要求,并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加上防潮、防雨、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保证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时无破损、无脏污。

  5.2

  5.3 包装方法:以订单上列明的标准或甲方要求为准。 其他特殊包装要求可在具体采购订单和发货通知中具体约定。

  费用 第六条

  6.1

  具体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在订单中约定。甲方应将货款支付至乙方如下帐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如乙方变更帐户信息,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款项未能按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2 订单项下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出货单据和17%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双方确认,订单项下的价格已经包含了货物采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包装、运输等费用,甲方无需就货物采购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甲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富丰路2号2-23幢17层1-8号

  电话:010-83607650

  6.3 因本协议项下货物采购所发生的其他税负,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4 甲乙双方平常往来的文件、样板、批板由各寄出方承担费用;补料、返修、返工、更换、重新交付的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180天为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回复意见,并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如乙方无法更换货物,或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2】日内回复,甲方可要求退货。甲方亦可不经过更换程序而直接要求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退货。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提出要求后【15】日内退还相应货款或由甲方自应付给乙方的货款或乙方质量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物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就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7.3 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作为乙方产品的质量保证金: 7.3.1甲、乙双方每签订一笔订单,乙方同意由甲方保留该笔订单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该笔订单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

  7.3.2 乙方同意:在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作为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所有订单的固定质量保证金(或由甲方于双方签署的第一笔订单货款中直接保留该部分),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协议或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乙方确认: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内,保证金金额不足 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予以补足。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本框架协议项下最后一笔订单质保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乙方确认:采用固定质保金方式的,在甲方采购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数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双方确认,乙方仅得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未被修改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商号等;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从事任何可能使对方的知识产权受到损害

制作合同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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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上虞市首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1)品名: 横幅直幅生产加工(横幅直幅印刷)

  (2)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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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价格:

  二、交提货日期(交货方式):

  三、质量标准:

  四、验收方法及地点:

  五、经济责任:

  六、其他:

  七、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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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

  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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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签字盖章):张建全 联系方式:0575-82075333 乙方:上虞市首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日期:

制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制作宣传物料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大同大学、大同县一中、阳高一中、矿区三医院、新荣区一中、集宁北师大、四子王旗一中、山阴县一中等所有食堂展板制度、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

  二、制作与安装费用总计为:

  人民币¥ 854300 元,(大写:__捌拾伍万肆仟叁佰圆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制作与安装总费用的_40_%即人民币¥ 256290 元,(大写: 贰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圆整)。

  2.乙方将制作及安装竣工后,交付甲方使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598010元整(大写: 伍拾玖万捌仟零壹拾圆整 )。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广告物料制作费用:账户名称: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开户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魏都大道分理处,银行账号: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

  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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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同市宝珠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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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 03 月 25 日 20xx 年 0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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