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合同 篇1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员
劳 动 合 同 书
用工单位(甲方):
劳 动 者(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20xx年1月制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员
劳动合同书
用工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合同期限为 1 年,自 20xx 年1月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日止(试用期 3 个月,自年 20xx 月1 日起至 20xx年 3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
1、根据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宜宾市翠屏区政府机构《关于进一步统筹城乡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的意见》(翠委发[20xx] 12号)精神,甲方本次招聘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员,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餐供模式食品安全监管员。乙方被聘用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后,由甲方具体负责乙方人事管理相关工作。
2、乙方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按照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相关要求具体从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晨检,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人数清点。查验食堂从业人员着装、个人卫生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负责按照学校食堂“六关”管理要求进行食品安全过程管理。重点监管食品原料入库数量、质量;负责指导营养膳食合理搭配,监管食堂膳食质量;负责及时完成学校食品加工过程管理信息收集整理、记载、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教育,协助班主任抓好“食育”工作;负责组织完成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食堂防火、防盗、防毒等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卫生监管及食堂除“四害”工作;负责督查所辖校点食品安全管理及学校临时交办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3、乙方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三、工资标准及待遇总额
乙方的工资参照翠屏区新工勤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每年的工资和各种社会保险总额为xxxxx元(若有调整,按调整的标准办理)。
四、社会保险
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的.变更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3、因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在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或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有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因工作需要续聘的,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身体状况重新考核后择优续聘,并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办理有关手续。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2)在试用期内乙方经考核不合格的。
3、在正式聘用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的。 特别说明: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现患有不能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传染性疾病应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资报酬的;
(2)乙方按国家规定脱产进行学历深造、应征入伍、考录(聘)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5、其他有关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规定
1、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安全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本专项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企业方(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二章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障
第五条 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
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条 企业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规程的教育培训,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种作业。
第八条 企业会同工会每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九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阻止其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二条 企业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企业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 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企业按规定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如实告知职工本人,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职工离开企业时,可向企业索取经加盖企业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五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六条 企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应协商约定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及条件。
第十八条 企业负责人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发生职工因工伤亡、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劳动安全事故,企业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工会与职工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九条 工会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企业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会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支持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工会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二十三条 工会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职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权了解其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抢救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职工有权拒绝企业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企业不得因此对其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降低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企业或工会,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集体合同监督委员会(小组)依法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一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工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专项集体合同履行的检查情况。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单位和部门,未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企业和工会联合检查验收合格。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接甲方加油(气)站螺栓球网架及形象包装制作安装项目/加油站工艺管线改造工程项目,为保证该项目能按质如期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乙方承接甲方加油(气)站螺栓球网架及形象包装制作安装项目/加油站工艺管线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地点:甲方厂区或甲方指定工程地点。
二、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安全检验合格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三、工程施工费用及承包范围
甲方下加工单给乙方,根据不同项目预定合同价格。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按验收单金额付进度款,年底根据交工情况留部分质保金后,余款一次付清。
五、管理人员职责
(一) 甲方代表姓名:马学文 职务:项目经理
职责:甲方代表向项目发出各项指令,监督验收项目质量、数量。
(二) 乙方代表姓名:杨承伟 职务:乙方负责人
职责:乙方代表对甲方负责,代表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范围内项目,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自行支付工资待遇,乙方聘用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及劳动关系。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为自己聘用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2、按甲方及相关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乙方确保自行雇佣的人员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厂区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确保工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
4、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拖欠。
5、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相关职能部门所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乙方人员损坏公共设施,由乙方赔偿。
本合同如有争议之处,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由乙方负责设备制作、安装、调试等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设备安装责任制,切实做好安装期间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现甲方与乙方特签订设备安装安全合同:
一、乙方在安装期间,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不得在甲方生产区域及储罐区地段吸烟。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动火、进罐、登高等作业程序,办好手续。
三、乙方在甲方安装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甲方汇报。
四、乙方在安装期间必须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乙方在安装作业过程中,必须派专门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
六、施工的安全责任:
①、乙方必须认真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定,服从业主监管,确保设备安装时期安全。
②、乙方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如有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的,发现一次按甲方规定进行处罚,如乙方违章发生人身安全、财产的损失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至安装结束止。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根据市交通局20xx年3月13日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对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县运管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公司与挂靠业主(姓名): 车牌号:皖 签订本协议。 一、明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职责。业户应做到谁的车谁负责,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时纠正交通运输过程中严重违章行为,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运输行为的发生。
二、业户应负责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方面的学习和再培训,运输过程不开“英雄”车,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车辆上路前应当规范装载,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该车驾驶人及实际车辆业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定岗位应由具备资质(驾驶员、押运员)人员专业操作。
三、业户负责落实运输车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的整治,严禁不符合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二维备案、技术性能的检测,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另外,业户应做到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时报告、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处理等。 四、业户用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数控制为零,重伤人数不得突破控制指标零人。对未认真履行本协议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追究肇事(人)车辆的法律责任。
五、责任期自签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XXXX运输公司 挂靠业户(车主)
签章: 签字:
二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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