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时间:2024-09-30 18:51:2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项目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项目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项目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一总则

  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的执行。

  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

  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x0、5‰+回收贷款本息额x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项目合同 篇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以及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投标文件要求,为顺利组织完成"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招标编号:0612-1440B0890178)的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博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弘博")于20xx年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发展和经济促进局(现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下简称"乐从经促局")签订了《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标合同书》(以下简称"《中标合同书》"),《中标合同书》约定:项目实施期限为自20xx年7月起至20xx年2月止;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乐从经促局支持经费2,000万元,公司及前海弘博自筹经费7,000万元;公司和前海弘博须按照中标合同书以及项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并在技术、经济和其他指标方面达到验收标准。具体内容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签订中标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xx-014)。

  20xx年5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前海弘博与乐从经促局签订了《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乙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弘博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根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一致确认,截至20xx年12月,乙方项目(编号为LCXXKJ2014001)投资款项总共为人民币11,016,464.4元(大写:壹仟壹佰零壹万陆仟肆佰陆拾肆元肆角)。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遵循《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标合同书》的签约宗旨,并参照有关条款的扶持比例("设备购置及使用费"按财政匹配扶持资金比例,即40%;"项目推广费"按财政匹配扶持资金比例,即50%),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1,941,566.14元(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壹仟伍佰陆拾陆元壹角四分),作为甲方对于乙方项目(编号为LCXXKJ2014001)的扶持,也是甲方和乙方对于此前项目运行的最后结论和最终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及方式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将上述款项划拨到乙方账号。

  2、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项目编号为LCXXKJ2014001的项目(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的后续发展与运行即不再接受甲方监督管理,甲方也不再继续拨付"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费"。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甲方曾经划拨过经费的项目由乙方独立承担,其发展与运营由乙方完全负责,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双方因《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标合同书》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双方不能再就该合同书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和义务。

  3、本协议是《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标合同书》的补充协议并作为原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就原合同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关于双方之间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合同、本协议、附件及其中资料,任何一方未经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此透露予第三方;该保密义务不以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在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发布、宣扬有损对方名誉的消息,不得恶意中伤对方的形象和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经费因政策变动,未能按期到位,导致该项目在实施阶段中的进度有所延迟,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为保障项目效益,公司与乐从经促局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了《终止协议书》。

  2、《终止协议书》的签署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收到的实际金额确认最终的补贴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6月1日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及代理销售房地产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和代理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并以“独家代理”方式代理销售该项目的商业网点和住宅房产。

  2、委托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本项目(总建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的整体销售策划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物业及住宅的销售代理工作;

  (3)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广告设计工作。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本合同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甲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及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工作。

  第三条 销售代理佣金支付及费用负担

  1、住宅、商业网点销售代理的策划、佣金计提及支付方式。

  (1)前期企划费为 万元整,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

  (2)月费为,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万元整(¥ 元)月费,在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月费。

  (3)乙方代理销售住宅、网点、车位的佣金计提方式为,前期团购部分(不超过100套)乙方按房屋成交价的0.5%计提作为销售佣金。正常销售期乙方按所售出房屋的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提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超价分成:由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在开盘前制定销售底价表,在销售过程中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可共同适当调整销售价格,超出价格部分开发公司与代理公司按7:3比例分成。本合同所称“成交”,指够房者签署了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

  (5)乙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因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按约签订销售合同而依法获取的定金款,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依法获取定金款后,该套房屋不视为乙方销售成交,由乙方再行销售。

  (6)代理销售住宅、商业网点的佣金支付方式为,甲方同意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销售代理佣金。如甲方迟延支付前述佣金,须另每天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1‰作为滞纳金。乙方取得佣金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2、费用负担

  (1)本合同中的销售代理费用中包含了广告设计等费用,但甲方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支付本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发布费用(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品、售楼书、制作沙盘等销售推广及活动费用)。

  (2)乙方负责销售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用以及销售的推广维护费用(不包括售楼处内电费、水费、采暖费等)。

  (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建设、装饰、装修、办公家具等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保证本项目的合法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同时提供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臵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委托书,授权乙方独家代理策划、销售该项目。

  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支付乙方的佣金及其他费用。

  4、甲方委派1-2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在销售现场收取销售款项,包括客户交纳的购房款、定金、租金和其他相关款项。

  5、甲方应当全面履行与购房户签署的相关合同,并不得因此给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支持乙方的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

  乙方工作中所需打印机、传真机等的耗材由乙方自行负责。

  7、对乙方制定的销售合同范本及附加协议等,甲方负责审核确定,以供乙方执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购房者签订与甲方提供的商品房销售不一致的合同文本或条款,并因此而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甲方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加盖公章并办理客户合同登记、按揭贷款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服务均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乙方须按本项目工程和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所需的策划和营销设计方案。

  2、本项目的广告设计、发布(发布费用由甲方承担。)和监控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协调关系,以保证本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收取佣金和其他费用。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能付清乙方应得佣金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对本项目公开发售前的营销推广及销售部署进行总体策划,负责该项目的销售推广方案的具体执行,全权管理销售的日常工作。

  5、乙方所招用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6、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授权向客户如实介绍和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如因脱离甲方的项目资料而向客户作出不当陈述进而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应信守双方所形成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或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特殊个案,应书面专题报请甲方确认。

  8、代理期内,乙方应负责整理、收集和管理好相关的客户资料、合同、文书,并在本合同期满后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有关信息、情报、资料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出示。

  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前,不得将甲方的客户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作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出示。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终止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及政策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发承诺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确认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除应收余款外,每天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金额的1‰的滞纳金。

  3、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期满止,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4、如出现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地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本合同所涉及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以上条款经双方谨慎阅读后已完全知晓其含义,并愿意承受其法律后果。

  甲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XXXXX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公司)

  乙方: (技术调研项目管理委员会)

  丙方: 项目工作组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完成时间: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丙、甲、乙三方就完成该技术调研项目一事达成本协议。

  一、 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做好项目组成员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项目管理及评审工作,如组织项目申报、预评审、整理申报项目材料、项目的日常管理。在项目

  研究(制作)中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二、乙方履行下列职责

  1、按“ 项目申请书”内容对项目进行,把握项目方向和进度,发挥辅助作用;

  2、审核项目的变更、延期与中止申请;

  3、核实项目开支;

  4、项目完成时,审阅提交的研究报告和结题报告。

  三、丙方履行下列职责

  1、对项目的调研过程中,以节约、环保的原则,认真履行本调研项目小组的职责,并按“项目申请书”中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调研工作;

  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调研需求,申请调研款项;

  3、保存项目档案材料。按《调研项目申请书》中的技术路线和预期目标要求,取得预期成果,并提交成果(技术、产品等);

  4、在项目研究中期向甲方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5、完成项目后,写出书面总结,提交项目成果(技术、产品等)及结题报告;

  6、项目经费只能用于购买与项目相关的图书资料、调研、印刷相关材料、试验材料、论文、专利、材料证明、实验、检测设备等费用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

  7、凭项目支出的有关发票填写报销单时,须经丙方签字、乙方审核,由乙方送甲方报销。

  四、共同条款

  1、签约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所列内容,并信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及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一方要求变更协议内容,须与另外二方协商并征得同意。否则不得变更协议内容。经三方协商同意后变更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并按变更后的`协议执行。

  2、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按项目经费的 每年25%的拨至乙方经费卡,甲方可凭项目支出的有关发票,经乙方核实签字、甲方审核签字后,交甲方报销。确因研究的需要上述经费不够,甲方可填写调研项目追加经费申请表,经审查情况属实,将给与适当的追加经费。

  3、项目未能按预计进度进行,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且属于丙方主观过错的,甲方有权停止继续拨款。

  4、项目研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签字后生效,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 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

  年 月日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丙方签字: 年 月日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本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规划、设计跟踪服务等顾问咨询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

  1.2 项目规模:4600亩

  1.3 规划指标:1500亩的建设用地,其中包括1000亩住宅用地及500亩的旅游用地

  1.4 项目履行地址: 广东高要市白土镇195乡道广新农业生态园(暂定名称)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2甲方委托乙方执行《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的市场调查研究及项目策划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市场调研、项目整体规划与建议、财务分析等。主要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3.1 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1.1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1.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3.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2.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2.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3.3禁止招募条款: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以及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一年内,在没有得到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招募或雇用根据本合同由另一方委派为此项目提供服务的现任或前任(在离职后不超过一年)员工。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汇报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提交的报告内容陈述理由,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形式予以安排。

  4.2 甲方若需召开相关会议并要求乙方参加,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会议时间及议程。

  4.3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持有的完成本项目顾问咨询工作所必需的项目相关资料。

  4.4 甲方应指定专人 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

  4.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咨询费。

  4.6为了保证服务质量、监控项目服务进度、确保公司品控机制的有效落实,乙方将根据不同服务阶段,提供下列文件的模版,例如:《市调服务确认回执》、《报告接收回执》、《项目鉴定书》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待乙方完成相应阶段服务并提交相关文件后,甲方应于7日内予以验收,并在上述相关书面文件上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供附件)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5.1 确定本项目之乙方项目经理 ,负责与甲方就顾问咨询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顾问专案团队,制定详细的顾问咨询工作执行计划并安排实施。

  5.2 乙方提交的顾问咨询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及适用性。

  5.3 乙方自实际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顾问咨询费三日内,除不可抗力,即组织顾问专案团队到甲方办公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工作。

  5.4 乙方应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当安排在另日内汇报工作进展。

  5.5 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派员(或特别指定)参加甲方召开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议,原则上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需给与合理解释,否则视为违约。

  5.6 如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各期报告文件存在疑问,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清晰全面的解答,并视需要提供替代方案。

  5.7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顾问专案团队成员简历及资质证书(附件三),并向甲方保证该团队成员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5.8 乙方每阶段的工作成果以打印文本一式陆份的形式提交给甲方;在甲方付清全合同项下全部顾问咨询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以光盘为载体的所有工作成果的电子文本一份,以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5.9甲方有权向向乙方提出参观相关项目,若甲方提出需求的项目因实际情况无法安排考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安排其他项目进行参观,涉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负责行程安排及相关介绍。

  第六条:提交成果及工作时间

  6.1 第一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报告,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实际收到甲方该阶段首期顾问咨询费三日后起计40个日历天内完成。

  6.2第二阶段乙方提供规划跟踪服务。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负责召开甲方、规划设计单位、乙方的三方沟通会议,乙方从专业角度提出调整建议与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书。本服务周期为通知发出之日起2-4个月,乙方在此期间为甲方提供共计8-10次三方(甲方、设计单位、乙方)沟通会议。

  6.3第三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报告,自甲方下达该阶段书面任务书三日后起计20个日历天内完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则乙方工作时间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甲方有权

  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

  第七条:顾问咨询费及支付方式

  7.1 顾问咨询费共计: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小写:¥950,000元)。

  7.1.1首期款: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 甲方即支付乙方50%首付款计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475000元),作为乙方启动项目服务的费用(包含项目团队组建、市场调研方向内部讨论、项目前期调研等服务),在乙方赴项目所在地进行首次沟通会之日起计五日内,甲方对该部分服务进行书面确认。

  7.1.2第一笔进度款:乙方向甲方进行《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提交报告终稿并通过甲方认可签收后十五天内,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 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元)。

  7.1.3第三笔进度款:如启动《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此阶段工作,甲方需先支付1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小写:¥95000元),作为乙方启动该阶段服务的费用。

  7.1.4终期款:乙方完成合同6.2条,并向甲方进行《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提交报告终稿并通过甲方认可签收后十五天内,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小写:¥ 190000元)。若因甲方或者规划设计方原因导致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未能在4个月完成,则甲方应于启动本阶段服务的任务书下达后的第4个月末之前支付此款。

  7.2附加条款(非本合同正式条款):在乙方完成本阶段全部工作内容后半年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规划方案评审或项目发展会议,则由甲方出具参会邀请函(内附会议议题)并承担乙方与会议有关人员交通、食宿费用,乙方在收到参会邀请函后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安排相关项目经理级别人员参会并提供专业建议,

  7.3 在履行顾问咨询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所发生之食、宿、差旅费用,已包含在本费用中,不再另外计取(7.2条款除外)。

  7.4 甲方应按照本条第2、3、4、5款所规定的时间表,将每期应付的顾问咨询费用汇至如下乙方银行账户,并将有效付款凭证传真至封面所载明的乙方传真号码:

  公司全称:深圳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8982541110001

  汇入地点:深圳市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市金丰城支行

  7.5 乙方在申请甲方支付的每一笔费用时,应提前5天向甲方开具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八条:知识产权

  8.1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甲方在全额付

  清本合同顾问咨询费用后对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司法机关强制,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复制文本。

  8.2 乙方应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与甲方确有本项目合同关系者除外):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

  第九条:保密义务

  9.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双方对于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只可以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予以使用。未经保密信息所有方的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披露予其各自具有保密责任的专业顾问除外。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财务信息、经营运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乙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财务信息、经营运作信息等,保密信息须为:

  1) 一方专有、并不为公众所知悉且通过公开的途径所无法获取的信息;

  2) 一方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时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

  密性。

  9.3双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期限截止至双方终止合作之日起计满5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咨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片区规划方案的调整、政府未审批通过、土地出让、项目整体转让等重大客观条件变更。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顾问费,则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后续的任何服务,自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之日起乙方重新启动后续服务,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甲方延迟支付顾问费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单方中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费及相应违约金;如甲方延迟支付顾问费超过二十一个工作日,则乙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费及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延迟部分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

  10.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若乙方延迟提交工作成果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若乙方延迟二十一个工作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则甲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迟延阶段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万分之四计收,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顾问咨询费余款中扣除。

项目合同 篇6

  目前,会计人员针对建立开发成本的合同管理多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账外树立合同台账管理,另一是请软件工程师进行二次开发出合同管理模块。账外树立台账管理的缺陷是合同注销在账外进行与账务处置不同步,做完帐再去注销台账反复劳动且强度大,容易脱节,容易出错。二次开发编制的合同管理模块与账务无法完成完整对接,合同前期会计人员就需求参与,合同管理人员不具备会计职能,会计人员又不具备合同管理职能,招致运用起来不流利,且二次开发费用十分昂贵。为了使庞大的成本费用做到精密化核算,为管理决策提供详尽的财务数据,剖析成本费用开支状况,对此,笔者依据本人的理论,灵敏运用总账系统的会计科目核算、部门辅助核算、项目辅助核算、供给商往来核算,完成对各个合同的分次付款管理、合同执行状况系统管理。现就开发成本合同管理的相关设置办法引见如下。

  1开发成本科目设置

  一个房地产企业在一套帐内要核算几个开发项目,在开发成本下的二级会计科目应该设置建立项目称号,如××花园小区项目。把开发建立项目称号作为会计科目核算对象的益处,一是能够很直观地在一个科目下完整反映进项目成本费用,二是能够依照成本费用实践入账时间次第反映,三是能够便当地完好打印进项目成本明细,便于审计剖析。在设置开发成本二级科目的建立项目称号时,同时挂接部门辅助核算、项目辅助核算、供给商辅助核算。在辅助核算选项下,分别在部门核算、供给商往来、项目核算前面的方框内打上勾即可。

  2部门辅助核算设置

  要灵敏运用用友软件里的部门辅助核算,不要将部门辅助核算只了解为公司管理部门。能够将部门辅助核算作为需求的一项核算功用来运用。在软件提供的机构设置下的部门档案中设置一个“合同付款节点管理”部门,在这个部门下,设置“预付款”“一次性付款”“第一次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第四次付款”,等等,如图1所示。

  3项目辅助核算设置

  用友软件的项目辅助核算是针对公司在一个账套内核算多个建立项目而开发的一项十分适用的辅助核算办法,项目辅助核算设置好后,在会计科目的控制下,一次设置完成,多个建立项目共享,能够愈加精密化地核算成本开支状况,能够自动分门别类归集汇总。应用项目辅助核算的这一功用,能够将触及建立项目成本各个类别的合同设置为项目辅助核算的项目目录。

  3.1项目辅助核算大类设置办法

  进入根底设置→根底档案→财务→项目目录,呈现项目档案设置界面,点击上图中项目大类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项目管理”,将待选的这两个成本科目移到右边已选科目内,意义就是这两个成本科目在“项目管理”内进行辅助核算,点击肯定。然后,点击项目分类定义,项目辅助核算主要用于建立项目成本辅助核算,作为房地产企业,房建成本分类远远大于10,因而,必需要修正项目规则,要将“项目编码规则:1”变为2,这样改动后就能够满足成本的精密化分类请求了。能够在新项目大类称号中将软件自带的“项目管理”改成喜欢或更直观的称号,如“建立项目成本合同管理”。

  3.2项目核算分类称号设置办法

  项目核算分类称号,实践上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成本类别分类。这个分类要依据各个公司详细的会计政策、核算办法、房建工程的分包方式来肯定。假如是采用全面总承包方式,成本分类就相对简单些,假如是采用清包方式,成本分类就相对复杂些。以下就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来研讨分类称号设置的.步骤。大致分:土地及拆迁补偿、前期工程费用、主体工程费用、装置工程费用、配套工程费用。

  3.3项目目录设置办法

  所谓项目目录,就是工程合同。就是将各个大大小小的工程合同和无合同费用依据费用性质在分类项下设置成项目目录。如,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及拆迁合同费用、可研、地勘、设计等合同、××标段主体承包合同、××设备装置采购合同等。点击“项目目录”,同时,点击项目大类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项目大类“建立项目成本合同管理”,点击“维护”呈现图2所示界面。点击菜单栏上的“增加”菜单呈现图3所示界面。“项目编码”能够按前面的两位数按成本大类的编码做为合同的所属分类编码,后四位数是流水号。这样会计人员每拿到一份合同就可依据成本分类首先肯定前面两位数,然后依照合同到来的流水号对合同进行编码,并能够轻松排序将成本合同进行分类。到此为止,工程建立项目成本归集触及到的科目设置、付款次数管理设置、“建立项目成本合同管理”合同目录设置的框架设置全部设置终了。

  4填制成本类会计凭证办法

  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置时,要做几个断定:一是要断定这笔款属于哪个建立项目,以便在开发成本下精确选择二级科目中的建立项目;二是要断定这笔付款是第几次付款,以便在部门核算的付款次数管理当选择第几次付款;三是要断定这笔合同付款属于哪个成本类别,假如是初次付款以便将这份合同正确增加到成本分类中去;四是要肯定这家单位是哪家供给商。这些根本涵盖了合同管理的几个根本要素了。

  5应用UFO报表系统自动生成各个合同执行状况统计表的设置办法

  用友软件里的UFO报表系统,是一个功用十分强大的报表编辑系统,经过在账套设置中设置相关取数项,进行简单编辑设置,它能够在恣意单元格内取出设定的条件请求的数据。如,请求在某一单元格内反映某个建立项目(科目代码与称号)、某项成本类(项目辅助核算分类编码与称号)、某个合同(项目目录编码及称号)、第几次付款(部门辅助核算中的付款次数代码及称号)数据,应用之前设置好的相关辅助核算功用,就可以很便当天时用UFO报表系统设计出一张合同成本统计表的表样。各个合同的付款状况在表中全部反映出来,依据这张表就能够编制出细致的资金方案。年末打印账页时,可将各个项目目录逐一打印,相当于就把各个合同一年的执行状况打印出来了,十分分明明了。

项目合同 篇7

  工程项目名称:石家庄广播电视采编播综合业务大楼

  委托方: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服务方: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项目管理单位: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

  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

  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

  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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