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

时间:2023-06-09 08:45:4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品】安全合同范文汇编8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安全合同范文汇编8篇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 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 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保安部。

  5、 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 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 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 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 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 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 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 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 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企业行政与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的机制,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企业方(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 本集体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职业病危害防护;

  7.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8.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9.工作时间与休息;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职工有依法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遵守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 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劳动安全卫生承诺责任状。

  第八条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制定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 企业给职工创造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情况。

  第十条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安全隐患、危险源点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教育;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事故案例教育;易发生事故隐患的岗位及危险源点预防控制教育;防暑降温教育;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教育;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教育等。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一条 企业支持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检查,行政、工会双方每月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各职能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企业各生产单位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行政有权执行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拒绝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上岗操作, 查处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企业按国家规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十五条 企业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在涉及职业病危害岗位和作业场所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防护措施,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安排到具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检查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不适应在原岗位工作的,及时调离原岗位。对其他岗位的职工,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职工身体健康。职工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如实、无偿告知职工的健康状况,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十七条 企业依法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及时申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工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十条 企业应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并按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

  第三章 工会与职工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过程,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企业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十三条 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协助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以及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第二十四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由乙方负责设备制作、安装、调试等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设备安装责任制,切实做好安装期间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现甲方与乙方特签订设备安装安全合同:

  一、乙方在安装期间,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不得在甲方生产区域及储罐区地段吸烟。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动火、进罐、登高等作业程序,办好手续。

  三、乙方在甲方安装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甲方汇报。

  四、乙方在安装期间必须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乙方在安装作业过程中,必须派专门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

  六、施工的安全责任:

  ①、乙方必须认真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定,服从业主监管,确保设备安装时期安全。

  ②、乙方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如有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的',发现一次按甲方规定进行处罚,如乙方违章发生人身安全、财产的损失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至安装结束止。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营商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建设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乙方承诺,在按照通信运营商要求开展具体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六条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在具体项目施工现场并应遵守下述规定:

  (一)土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进行登高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上杆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须安装警示红灯。

  (三)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七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八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乙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予有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关单位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除本协议书约定外,乙方并应当遵守下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严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

  (三)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通信运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安全合同 篇5

  总包人(全称):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分包人(全称):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总包人)作为 江阴瑞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的 江阴长晟豪生大酒店 (项目名称)的项目总包单位,承担着项目管理的总承包职责。而

  (分包人)也与江阴瑞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人)单独签订了相应的 (指定分包项目)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根据建筑业总包管理要求,指定分包也应纳入总包管理。

  为在项目实施中统一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文明作业,促进工程实施顺利健康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总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包管理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效力。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结合发包人要求,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本工程安全生产,必须确保通过 安全合格 工地验收,事故负伤频率为 ‰内 ;

  2、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文明工地。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处罚条款;

  5、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四、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

  五、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六、分包人向总包人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七、分包人向总包人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分包人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总包人对分包人根据本协议书约定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包人均无异议。并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三天内缴清罚金。

  八、分包人向发包人/总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包人无须承担责任。

  九、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包人对分包人已处罚款项,不等同于分包人可不承担应进行整改/改善/消除安全隐患/缺陷/事故;也不由于分包人已经进行安全隐患/缺陷/事故的整改/改善/消除而予以退还已处罚款项。

  十、协议书的份数:

  十一、协议有效期:

  十二、协议书的生效

  1、协议书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协议书订立地点:

  3、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总包人(公章):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

  分包人(公章):

  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安全合同 篇6

  项目名称:

  培训单位:

  学习单位:

  计划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安全合同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培训、学习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培训安全合同书,并遵照合同书条款,严肃认真地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培训、学习双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及本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互相监督双方人员的行为,发生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二、培训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习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保证生产现场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

  3、监督学习方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4、有权对学习方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对违章者依据本公司的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三、学习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遵守生产现场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主动接受培训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组织学习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学习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身体健康,胜任所承担的学习岗位。

  3、发生人身和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培训方安监部门,主动接受和配合事故调查。

  4、进入学习现场前向培训方交纳安全文明学习保证金(由学习方向培训方单位安监部门交纳5000.00元,作为安全文明学习保证金。对学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情节轻重情况扣除部分安全文明学习保证金)。

  四、事故考核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习方负全部责任:

  (1)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事故;

  (2)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3)使用存在隐患的工器具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后所造成的事故;

  (4)在生活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

  2、学习期间,由于违反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按相关法律处罚外,扣除一定数量的安全文明学习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证金的50%,发生轻伤、违章、违纪现象,按有关规定考核。

  五、其它

  1、本安全合同书在学员进入生产现场前签订。

  2培训方安监部门为履行合同的培训方代表。

  六、安全合同应补充的条款

  培训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学习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7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和促进科实信息城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公司有关精神和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订塔吊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安全作业规定

  1. 塔吊使用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证》。

  2. 塔吊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 每月定时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塔吊上所有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填写《机械运行记录》表08—04、《交接班记录》表08—02、《施工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表08—03等表格,整理归档。

  4. 每月或大风、大雨天气过后,应及时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塔吊基础沉降,塔身垂直度,并形成记录整理归档。

  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6. 塔吊作业时严格按照《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施工。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运转中维修保养。

  7. 群塔共同作业时严格执行《相互邻近塔同时作业安全协议》。

  8. 必须执行公司十不吊规定。

  附:十不吊内容

  (1)信号传递不灵通不吊。

  (2)斜挂斜牵不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施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塔司带病时不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吊。

  (9)棱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不吊。

  (10) 六级风以上不准吊。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违者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重罚。

  塔吊司机: 项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8

  甲方:XXXXXXXXXXXXXXXX项目经理部

  乙方:XXXXXXXXXXXXXXXX(劳务输出单位)

  乙方同意为甲方在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提供劳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劳务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是工程的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工作,乙方为劳务输出单位,负责提供合格的劳务人员,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劳务用工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入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关安全生产资质证件和劳务人员名册及人员合法证件,并接受甲方的审核。

  三、甲方和乙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 甲方要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对乙方人员进行项目级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留有记录。

  1.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 甲方应为乙方指派有经验、懂技术、懂安全、责任心强的领工员,负责乙方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班前讲话工作,使安全生产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1.4 甲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器具和用品。

  1.5 甲方应适时组织乙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积极征求采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1.6 发生伤亡事故,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2、乙方责任:

  2.1 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负责对所属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公司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活动。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指定专(兼)职安全员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发现解决施工生产中的违章行为和隐患。

  2.2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并保持人员的稳定,如更换增加新人必须向甲方及时汇报,补办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安全培训教育等)。

  2.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生产计划安排、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求组织施工生产,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甲方未进行安全交底或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4 乙方对各作业班组每天都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并留有记录。

  2.5 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到位,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2.6 乙方必须保证作业人员佩戴、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2.7 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等或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即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汇报,双方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乙方负责通知家属,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

  五、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劳动关系终止时结束。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或代理人)

  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或代理人)

  20xx年X月XX日

  3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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