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范文锦集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合同 篇1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____。企业类赠与合同由提供!
5.乙方应于____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2
甲 方:
联 络 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_______市_______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第一条 合作范围
乙方为甲方(域名:_______ )提供_______ mb容量的企业邮箱服务,最多可分配用户数为 _______个,费用为 _______ 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下称“服务期限”)。
第三条 费用及其支付
1、乙方可提前为甲方开通服务,甲方在开通服务后7天内,必须支付相应款项及传真付款凭证复印件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传真相关付款证明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且不负责保留甲方相关数据。
2、乙方将根据甲方填写的订单信息,于服务到期之前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续约,如乙方在服务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续约款项或相关付款证明,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停止服务,并且不负责保留甲方相关数据。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扩容或提供其他服务,则应依据本合同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 甲方权责
1、甲方义务:
(1) 在登记时,提供真实的、准确的、最新的和完整的企业资料,保持并及时更新上述资料,以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最新性和完整性。乙方不能也不会对因甲方丢失了身份鉴别数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确认甲方身份及其账号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2) 遵守乙方就其电子邮箱服务制订的有关服务条款(见附件一)及其他规定。
(3)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而上载、张贴、发送或其他形式的传输的任何内容负责,并且对自己账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甲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户账号情况,应立即通告乙方。
(4) 甲方需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接收乙方提供的有关重要通知,包括续费通知。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通知到甲方,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5) 甲方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甲方同意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甲方了解,如果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使用本服务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在电子公告板上,或利用类似的服务,发布法律法规所禁止发布的信息,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发送或以其他形式传输任何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版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的内容。
(6) 不得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或违反连接本服务的网络的任何要求、程序、政策或规则。不得进行任何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不利用乙方企业邮箱进行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其它用户正常使用的行为。遵守所有使用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7) 甲方的行为准则是根据互联网法规,政策、程序和惯例的。未经接收信件人的允许,甲方不能利用乙方企业邮箱服务作连锁邮件、分发垃圾邮件或分发任何商业、非商业电子邮件。
(8) 甲方不能够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对电子邮件功能进行滥用。不得上载、张贴、用电子邮件或其他方法传送违法、有害、威胁的、辱骂性的、骚扰性的、侵权性的、侮辱性的、粗俗的、淫秽的、诽谤性的、侵犯他人隐私的、仇恨的、或在种族、民族上或其他方面不能接受的,以及其他您无权传送的内容。
(9) 不得为商业目的而复制、出售、转售或利用本服务的任何部分、本服务的使用或本服务的接入。
(10) 根据本合同,如果甲方在电子邮件地址中使用由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包括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同)提供的域名作为后缀,则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包括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在其电子邮件地址中继续使用原由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提供的域名作为后缀。但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届时书面同意的除外。
2、甲方权力:
(1) 乙方不能公开甲方的名称、地址、电子邮箱、账号和电话号码。除非甲方特别要求、或者同意乙方向第三方透露这些信息。乙方在诚信的基础上,维护用户的个人利益。或者根据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乙方会提供甲方的注册信息。
(2) 甲方在履行其义务后拥有邮箱的账号和密码。同时,每个用户都要对其账户中的所有内容及进行的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拥有对其用户管理的权利。
第五条 乙方权责
1、乙方义务:
(1) 乙方提供甲方企业邮箱服务器端环境设置,保证甲方企业邮箱正常收发。
(2) 乙方保证甲方企业邮箱服务期间,除非受不可抗力(包括第三方的疏忽或恶意破坏)的影响,获得良好的收发质量。
(3) 乙方提供甲方以申请域名为后缀的企业邮箱服务。
(4)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交互式管理界面。
(5) 乙方为甲方提供用户使用手册和管理员使用手册(或下载地址)。
(6)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及时提供产品相关信息。
(7) 乙方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甲方的邮件内容,除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的安全。或维护乙方的商标所有权及其它权益。
2、乙方权利:
(1) 如果甲方的企业邮箱发布的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乙方有权终止企业邮箱服务并解除本合同。
(2) 乙方在甲方未提供详尽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时,有保留结束甲方使用乙方企业邮箱服务的权利。
(3) 若甲方的行为不符合乙方电子邮箱的有关服务条款,乙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更改,如甲方未按期做出相应的修改,则乙方可以做出独立判断并中止对甲方的全部电子邮件服务。
(4) 如果甲方需要扩容或其他服务,乙方将收取相应费用。
(5) 尽管本合同有其他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经提前三十(30)日通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终止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但乙方应在终止日后十五(15)日内向甲方返还按天计算的原合同期限在终止日后剩余期间对应的服务费用。为此目的,一年按三百六十五(365)日计算。
第六条 专利、版权和商用秘密的索赔
1、如果本合同引发任何关于侵犯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或著作权或不当使用商业秘密的诉讼或索赔,责任方将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辩护并补偿另一方可能受到的损失。
2、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补偿将取决于收到索赔的一方
(1)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该索赔,
(2)允许另一方对该索赔进行辩护或处理,
(3)在任何时候不就该索赔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承认任何责任或同意对该索赔进行辩护或处理。
3、本条规定了在发生专利或著作权侵权或不当使用或商业秘密的不当使用时补偿方的全部责任和另一方唯一的救济措施。
第七条 声明、承诺及保证
1、本合同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承诺并保证:
1.1 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 其将签署一切必需的文件并采取一切所需的行动以使本合同规定的条款顺利进行。
2、本合同双方互相承诺: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本合同之签署及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的完成不会导致违反、取消或终止任何协议、承诺或其它正式文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或构成任何协议、承诺或其它正式文件下的违约事项;亦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或任何管理机构或政府组织之任何规定,或对业务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任何法院、管理机关或政府组织的任何判决、裁定或规定。
第八条 违约及赔偿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3、不可抗力之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企业邮箱不能正常工作,由乙方按两倍故障时间的时长进行服务补偿,补偿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4、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乙方在执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因其过错给甲方带来损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补偿总额不应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用户端设备故障、收信人有意拒收乙方的邮件、收信人宿主服务器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网络病毒及“黑客”行为。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的定期告知、预告和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布给甲方,如果电子邮件无法送达,以在http://www.______.net网页上发布的方式或者电话的方式送达。
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单纯付款的义务除外)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5、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2、不限制一方根据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条款享有的权利,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于任何时候以书面协议的形式修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
3、不限制一方根据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条款享有的权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3.1 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合同发出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3.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14天内该程序仍未被撤消;
3.3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达60日以上。
4、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5、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6、双方根据需要续签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作本合同组成部分,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或盖章即行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让与给他人,除非获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但该同意不应被不合理地拒绝或迟延。
4、本合同规定了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的完整一致意见,应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任何和全部口头和书面的建议、协商、陈述、承诺、书面签署文件,未经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解除、废止、补充、解释、修改或变更。
5、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本合同与附件有任何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方:_______市_______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企业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承包车辆、班次与承包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承包 牌客车一辆,车辆自编号:;标记吨位 吨;标记座(卧)位 座(卧),经营甲方 至 线路的客运班次。
1.2、甲方为乙方提供 至 的营运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置附加税缴费凭证等证件。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的客运线路、时间为:
1.2.1、由 站(点)始发,途经 等站(点)至 站(点),夜宿 站(点)。
1.2.2、返程由 站(点)经 站(点)至 站(点)。
1.2.3、甲方 站(点)的发车时间为 (具体发车与运行时间调整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属于循环班次的,其运行班次与时间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条内另附详细说明)。
1.3、承包期限:车辆和班次承包期为 月(承包期既不得超过线路牌经营期,也不得超过车辆报废期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4、车辆与班次的经营权属于甲方,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和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管、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不得对车辆、车辆牌证、营运线路牌和营运证件进行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车辆及牌、证所有权的行为(包括对车辆进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对其承包的车辆、班次转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车辆、班次的名义向外融资或募股,否则,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丢失或毁损承包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若发生车辆(或线路)牌、证损坏、丢失或违章被没收的,所补办牌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合同期满,乙方须将车辆及所有牌、证交还给甲方,并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5.1、车辆到报废年限的,由甲方收回车辆、牌证,并对车辆作报废处理;
1.5.2、车辆到报废年限,经甲方检验合格,乙方可继续参加甲方组织的承包;
1.5.3、经甲方及车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但企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必须同时废除,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押金
2.1、安全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安全押金 元,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2.2、牌证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线路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牌证押金 元。
2.3、经营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个季度的承包款 元作为承包经营押金,该款待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清算时再返还给乙方结算。
2.4、合同期满,乙方在全部依约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计息。
2.5、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类押金,应出具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不得丢失。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据,甲方方可按规定退款或结算。
三、应交承包费用
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费、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其他应交费用:
3.1、车辆折旧费
3.1.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应全额提取折旧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前足额向甲方交纳。特殊情况,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应依本合同3.1.2条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
3.1.2、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承包车辆折旧金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提前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金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下欠折旧金¥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分 个月(每月¥ 元)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交纳。
不管何种情况,乙方均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凡未交足折旧金的车辆因故需提前报废或提前终止运行时,乙方须补交足全部折旧金。同时乙方每月应按下欠折旧金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资金占用费。
3.1.3、遇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车辆经营权时,甲乙双方应按如下约定结算折旧费;第一年为3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10%,车辆6年折旧完。
3.1.3.1、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按6年为报废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2、若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第3.1.3条规定的车辆折旧率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3、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计算车辆折旧费后,乙方多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甲方结算给乙方,乙方少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乙方补交足。
在承包期内,乙方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应交其他费用:
3.2、承包款
3.2.1、月应交承包款: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月。
3.2.1.1、月应交承包款中企业管理费基数为 元/月。
3.2.1.2、承包款递增:从本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乙方应交承包款逐年递增,其递增比率为上一年企业管理费标准的 %(或上一年承包款数的 %)。
3.2.2、月平均应交承包款:上述乙方月应交承包款按年度计算,乙方分年度月平均应交承包款和年度承包款如下表:
3.2.3、承包款的.调整与交纳:
3.2.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当年度内,乙方向甲方应交年度承包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月应交承包款可根据客源淡旺季进行合理分配。月应交承包款占当年月平均承包款的比例调整如下表:
年度内,车辆中途变更、终(中)止合同,按上表约定,乙方在旺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多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在淡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少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补。
3.2.3.2、月应交承包款,必须在上月25日前足额交清,否则,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额以日5‰计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
3.2.3.3、节假日加班和旅客运输高峰期间以及执行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抢险、交通战备)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
3.3企业代收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应在承包款项目之外向甲方交纳如下企业代收费用:
3.3.1、车辆保险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按甲方规定一次性将承包车辆一年的保险费交足给甲方;合同期内每年12月25日前,乙方须将下一年度的车辆保险费交足给甲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乙方办理车辆相关保险。
3.3.2、国家营业税现行规定的18元/座,经公司协调全年为 元/座。 座× 元×12月,合计为 元/年。
3.3.3、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16号文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实际营业收入的1.5%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月营业额为 万元,则 元/月、 元/年。
3.3.4、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上述企业代收费用,遇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整标准,按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3.4、其他应交费用
3.4.1、安全统筹金: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重特大事故安全统筹金 元。
3.4.2、二保预提费: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车辆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用 元,年底结算,多退少补。
3.4.3、社保与福利费: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辆的用工情况,按乙方及聘用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乙方每月应按甲方核定的缴费标准向甲方足额交纳。
3.4.4、其它费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需由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税及甲、乙通过其它协议约定乙方应交的有关费用,乙方每月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
四、承包费用的减免:
4.1、双方约定的月承包款,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和核减。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按受灾程度以及甲方的承受能力,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适当核减承包款;若非自然灾害(如事故、承受能力、车辆被扣等)造成停驶的,承包款式减免按甲方《客运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以客源不足为由停班或要求甲方核减承包款。
4.2、乙方应交纳的企业代收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3、乙方应承包的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统筹金、二保预提费以及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4、承包款减免事项发生后,乙方应一个月内书面申请(应附相关的事实证明与证据),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并按甲方核批的减免金额执行。若乙方不按时申请,跨月后甲方不予受理,即不再减免。
五、权利、义务和责任
5.1、本合同既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又是甲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的一种形式。若乙方违规违纪,甲方有权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5.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提供车辆、车辆牌证和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线路营运牌证,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和甲方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运行班次与线路,不得无故绕道行驶,不得强行揽客,不得路途甩客、倒客,不得无故脱班、停班、晚点、增、涨票价,乙方不得私自揽客,车辆运行必须接受甲方的稽查和跟车服务。
凡因乙方服务不规范或违反旅客运输合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处罚概由乙方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甲方根据线路客源变化情况,有权在乙方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乙方不得加以干涉和阻碍,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5、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凡乙方承包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或车容车貌要求,甲方可对其实行强制性维修换件,其费用和所造成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承包车辆必须执行甲方的二级维护计划,并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指定的厂家内部修理厂进行修理和维护。
二级维护按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维护(其中区乡短途班车,每年不得少于四次)。缺少一次罚款400元。二级维护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实按次付清。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按3.4.2、条约执行。车辆年检、季检、临检等和驾驶员年审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5.6、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7、甲方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情况分析会,乙方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5.7.1、甲方每年组织两次安全技术大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每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其限期修复,对违章违规行为,依甲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5.7.2、乙方承包车辆的驾驶员除持有交警部门核发的同车型有效驾驶证和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外,还必须持有公司安全部门核发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交纳安全责任押金和签订安全责任状;
5.7.3、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其事故招待费全部由乙方自理,事故损失扣除保险理赔款外,按责分摊,但乙方自付的事故损失赔款(不含事故招待费和保险理赔款)以15万元人民币为限,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机、售票员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全部由乙方自负。
5.7.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承包车辆安装GPS系统,并负责保管、维护,应确保其在任何时候均能正常工作,否则,甲方可按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8、乙方承包车辆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乙方及聘用人员(含主车司机、替班司机等)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支付酬金。乙方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发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5.9、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甲方考试考核合格,并持有甲方有效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乙方与其签订好聘用协议后,才能与甲方签定本合同。
5.10、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若聘用未经甲方批准认可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的,则属乙方私聘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在终止和解除前,甲乙双方必须全部履行执行期间的全部义务,具体处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6.1、合同的变更条件:
6.1.1、国家的政策发生变更;
6.1.2、乙方承包班次的运行线路发生变化,需按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6.1.3、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6.2、合同的解除条件:
6.2.1、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6.2.2、承包者死亡、严重伤残和车辆损坏报废;
6.2.3、乙方患疑难病症或不治之症,由甲方或仲裁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需长期(连续3个月以上)住院治疗;
6.2.4、乙方违法被判刑或劳教;
6.2.5、乙方在经营中因身体或车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自选对象转包,待新合同生效时原合同解除;
6.2.6、合同正常履行期满终止或因违约依法终止。
七、违约责任和处理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乙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1.1、超过约定时间,不按规定交足当月应交承包款(包括滞纳金)、企业代收费用、应交其它费用以及事故借(赔)款的。
7.1.2、有私自出售(出租)、转让(转包)承包车辆或承包班次及其行驶营运牌证及侵犯甲方车辆与班次所有权的行为。
7.1.3、有利用所承包的车辆或班次向外融资或募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合资合伙经营的客运班车的行为。
7.1.4、阻碍甲方在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的;无故罢车、罢工、闹事,破坏企业正常生产与工作的;因乙方欠交费(税)导致车辆被扣的;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旅客投诉或有关部门查处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1.5、达不到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被运政部门决定将车辆退出线路经营的;严重违反甲方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和车队管理规定的。
7.1.6、私聘未经甲方考试考核和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从事驾驶工作的。
7.1.7、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车停运,收回车辆及车辆与班次的所有牌、证,对收回的班次另行发包,收回的车辆可作任何形式处理,处理所得的收益,扣除乙方的承包款及其它费用后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所有欠款如数还清,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给甲方。
7.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甲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2.1、超过约定时间,未向乙方提供其承包的车辆及车辆行驶牌证;
7.2.2、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未经乙方同意,任意增加乙方应交承包款;
7.2.3、不按本合同规定,擅自终止(中)止合同;
7.2.4、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给乙方,并乙方有权提请终止合同,合同依法终止后,车辆与班次的行驶与营运证由甲方收回,车辆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A、由甲方处理,其收益扣除未交足的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归乙方;
B、由乙方继续参加甲方其它班次承包;
C、乙方交足全部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由乙方自行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八、班次循环顺序及具体运行时间约定
九、其它需协商确定的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承包期间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好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解除前,乙方必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承包款及其它应交费用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文件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甲方住所地: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4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二、本协议期限为 :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工作任务
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四、劳动报酬
按工作任务情况发给工资,任务未完成之前每月发一半工资,任务按时完成后补发全部工资,每月标准为人民币 元。
五、劳动纪律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六、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上班作息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0~18:00,工作时间为9小时。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20分钟以上者罚款50元,一个月累计五次作旷工处理。早退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0元,一个月累计三次者自愿离岗处理。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负责人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10天以上每月减少发给标准工资。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如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的,罚款50元。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8 、上班时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50元/次 七、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两个周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 15天通知对方。
5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6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7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根据“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西政文[20xx] 19号)要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使用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签定合同如下:
1、甲方依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与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批准,同意乙方使用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万元,由区财政局负责从创业资金中拨付,甲方会同区财政等部门负责监督乙方资金使用情况。
2、乙方专项资金用于:
用途,资金预算及支出明细附表。
3、乙方使用本资金日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预计达到以下目标:
4、乙方使用创业资金,应专项用于新产品研制开发和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集体福利和参与税后利润分配。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将使用资金后所产生的效果、企业发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
6、甲方依据资金使用总结报告和项目完成情况可会同有关部门对乙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书面、会议或现场考察等形式的验收。
7、乙方使用创新资金两年内不得自行将工商注册地点变更到区外,如在此期间将注册地点变更到外区,将退回全部创新资金。
8、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需与另一方协商,签定变更协议后方可执行。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数向区财政退还支持的经费,同时甲方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申请。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必要时经双方协商订立附加条款,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区财政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地点西城区
附表
创新项目资金预算及支出明细
1、资金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2、经费预算支出明细(应符合经费预算中经费来源总计金额)
(1)设备仪器工装模具等费用:
(2)各项科研消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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