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7-25 09:47: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优秀]工程合同6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工程合同6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将苏北路二标段(茂名路东——文化路西) ,人行道、侧石、平石等工程分项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人行道路原路面拆除及垃圾外运、混凝土的浇筑、步砖铺设、侧石、平石铺设、前期原沥青老路面的切割等工作。

  二、承包方式

  一、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与其他专业配合。

  二、包所有人工作用具工具机械等。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四次付清,第一次路面切割、拆除及垃圾外运完成支付 元。第二次混凝土的浇筑完成支付 元。第三次侧石平石铺设完成支付 元。第四次步道砖完成支付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并足额支付乙方的所有工程款。

  四、违约金

  双方特别约定在违约情况发生付违约方除需按上述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向守约方负担壹万元/次的违约金。

  五、合同生效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编号:宁煤一公司合同XX-

  工程承包人(甲方):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建筑一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石嘴山市信实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施工作业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工程的劳务人工费(清工)

  四、承包范围、工作内容、计件承包单价。

  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煤贮运项目砖砌体及抹灰工程(XX年施工后的剩余部分)。

  2、工作内容:详细分项工作内容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统一基价)》的有关解释为准。

  3、工程量计算及费用单价:工程量计算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为准;砖砌体工程按每立方米90元(包括大小砖:240×115×53、240×240×90)结算时按实际体积结算;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1元计。施工所用脚手架按定额规定予以结算,钢筋植筋每个2元计。1#2#转运楼砖砌体每立方米120元,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6元计。

  五、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自年月日。

  竣工日期止年月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结算办法

  1、按定额结算部分定额工日具体为:构筑物36元/工日,非构筑物38元/工日,计时工45元/工日(一天)。

  2、每月20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予以结算,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财务挂帐。付款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五天内按结算进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录的人员,必须在到工地当月向甲方上报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考勤人员和用工单位的考勤员在一起,每天对劳务工进行考勤,详细记录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种、人员及人员的流动情况。每月劳务结算时必须上报当月农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与乙方共同签字)与工资表(乙方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并在农工结算清单上(详见附表二)签字;否则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4、每月结算款由乙方合同签订代表集中领取,按照工资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项目部派专人监督发放(发放完毕后工资表由甲方项目部保管),乙方不能对劳务工资出具欠条(出具欠条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无工资表、克扣劳务工及手续不全等引起的争议、诉讼聚众滋事、上访等造成甲方企业声誉或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将以结算劳务人工总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劳务结算额的0.5%在每月的结算中给予结算,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10%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结束后,甲方除扣除代缴的总结算费用2%的个人所得税外,一次付清余款。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如不扣除保修费,则结算总额按工程总造价的95%予以结算,2%的个人所得税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缴,一次付清余款。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0%以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2、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安全交底、设计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过与甲方质检人员及业主或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一定500元以上的罚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中,质量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没收保修金,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

  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九、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损失及业主罚款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6、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7、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自检结果。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认真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安全施工要求达到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并癫痫病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乙方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劳务工一律清退。如果乙方使用有健康缺陷的劳务工在工地现场出现意外及安全保护不当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施工中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任何条件下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某种原因造成本因由乙方承担的责任而归责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施工中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及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3、乙方必须服从用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各级单位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执行建设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施工工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治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偷盗工地任何材料及物品,一经发现,扣件每个按500元,架管每根按1000元,其他物资按照损失物资价值的5倍予以罚款,费用从总结算中扣除,相关人员立即清退出常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治安案件的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7、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含在调高的定额单价中)。

  十一、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主动组织抢救,致使事故扩大,则甲方按事故处理费用的1.2倍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二、奖与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如期按时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罚金1000元。

  十三、其它有关事宜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进入该工程的所有人员都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所需劳动力人。其中:管理人员人;瓦工人;木人;钢筋工人;砼工人;架子工人;普工人;及其它工种人。

  5、乙方劳务工必须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缴纳有关费用。

  6、爱惜用人单位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承担所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机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8、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后附:一公司农工结算清单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甲方单位: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建筑一公司

  乙方劳务作业队:石嘴山市信实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施工作业队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承建的“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广东分中心综合机房楼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造价劳务工作委托给乙方,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造价劳务工作协调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规模及造价:建筑面积:7498㎡(地上5967.9㎡,地下 1530.3㎡);合同造价30023989.66元 (含预留金)。

  4、工作内容: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过程签证办理、编制工程结算书且同审计部门对数并确定结算价。

  二、劳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劳务费用分三部分计算:

  1、编制工程预算书,该部分的劳务费用固定为:人民币 ¥20,000元。付款方式:乙方出具这个项目的工程预算书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0,000元。

  2、施工过程签证办理、班组结算审核工作,该部分劳务费按每月4000元计取。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月底支付乙方¥4,000元。

  3、编制工程结算书(含钢筋抽料),该部分的劳务费用固定为:人民币 ¥40,000元。付款方式:乙方出具这个项目的工程结算书初稿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0,000元。乙方完成与审计部门对数并确定结算价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从付清余款。

  三、工程期限:

  1、编制工程预算书,甲方提供预算有关的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初稿。

  2、签证办理、班组结算审核,积极配合甲方及时完成工作。

  3、编制工程结算书,甲方提供有关结算完整的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初稿。结算书送审后,积极配合与审计部门完成对数工作。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和工程联系单等资料及依据。乙方在预、结算编制过程中需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配合。有疑问的,甲方负责解释和决策,审核乙方的预、结算资料。

  2、按期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3、以上乙方劳务费用不包含与建设单位或审计单位可能发生的.饭局、配合费等费用。若发生以上或相似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乙方责任:

  1、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协助甲方办理签证。

  3、施工过程中,及时核实班组的报审结算。

  4、按时完成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结算审定。

  5、乙方不驻现场,乙方负责预、结算书制作费。

  五、违约责任:

  在履约期间,如属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协议,乙方除不退还已收劳务费用,甲方还必须按协议支付相关阶段余下的费用;如属于乙方原因导致终止协议,甲方视情节严重有权解除合同。

  六、其它事宜: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付清所有款后自动失效。

  3、此协议内未包括的条款、事项如在工程中出现,双方共同另外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工程合同 篇4

  一、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贯穿在项目管理的各阶段。某一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引起连环的反应,因为它是不可逆的过程。因此,作为工程从业者,首先要明晰工程合同的含义,并深刻认识到现阶段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含义

  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工程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工程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2.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工程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3.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如果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国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工程合同的规范管理,只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可逆转性等特点决定工程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合同的严肃性认识不足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志表示一致的结果,它一经签订生效,就应奉为双方的行为准则,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但是现实中有些承包商认为与业主关系良好,合同怎么写无所谓,有什么问题都能协商,甚至个别施工合同仅有一页,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如果业主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或因为个别问题,双方关系转坏,将会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合同风险。

  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些合同,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丝毫不顾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建筑市场监管存在漏洞、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工程合同管理的经验,以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多种原因,订立的合同存在以下几种不规范甚至违法情况: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但是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和一些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三)工程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

  一部分工程参与方凭借自己的主观意愿和想象,把合同当作一根拐杖,需要就用,不需要就丢,结果吃亏的当然是企业。这种对合同所抱的态度,在一些临时性小型工程项目的表现更加突出,碰到问题时,不是用合同条款去解决处理,而是采用行政的办法,脱离合同的内容去解决,造成两相分离的状态。当然也就谈不上全面履行合同了。还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四)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以及造价、质量和进度管理方面的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五)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六)违法签订合同、违法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实际工作中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工程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还有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通过近年来的学习,结合这些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我认为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强化合同法律意识

  与建设工程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担保法》、《劳动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采购法》、《城市规划法》以及FIDIC合同文本和其他一些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市场的运作要求更加规范、更加透明,以法制为依据,一切依法办事,作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从业人员,更应当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理解好相关条款的精髓,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合同,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力。

  (二) 大力推行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建设部在施工、监理、设计及勘察等方面的合同均有示范文本,这些示范文本具有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实施项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缺款少项,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的条款,也有助于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另一方面,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使用标准化的范本签订合同,对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强化工程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

  由于一个工程项目从跟踪、谈判、投标、签约、实施到建成移交,要持续很长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可能要经过多次修订、补充,投标人员也不一定是在项目上的具体执行者,项目人员也会发生变动,为了保持连贯性,必须让项目部对合同签约整个过程进行了解,对实施过程中的合同修改情况加强管理。要注重以下措施的实施:

  1.执行合同交底制度。一个管理优秀的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和项目部对于合同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因为合同的执行者———项目经理不可能参加工程承揽的全过程,公司总部在合同管理中应明确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报价书、概算、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和合同文本对项目部进行交底,使项目部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公司和项目部应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提高全员合同意识。

  2.合同履约中的过程管理。承包商应加强合同履约期间的动态管理,防止违约事件发生。应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分析和研究,收集各种资料和信息,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偏离的原因,做出正确的诊断或建议,从而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索赔收益做得最大。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搜集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变更洽商等重要资料,既为合同争议准备证据,也为工程索赔打下基础。

  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工程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四)加强工程合同履约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承包商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提出索赔要求,减少工程损失;业主则利用合同中的罚则将无原由拖延工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和承包商责任事故等进行反索赔。合同和现行法规是索赔和反索赔的依据,是索赔最终解决的判定标准,因此,一方面必须重视签订合同前的的合同风险分析和对策争取合同有利;另一方面要重视工程各方在合同签约后就要建立项目档案,将各种技术和商务资料及时归档,重要资料要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证,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技术支持。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造成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当事人违约、监理人指令、不可抗力或不利物质条件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关系企业经济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认真对待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五)健全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应当设立工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一方面,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应作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内容之一;另一方面,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内部也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不但应当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当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路台账、统计、检查和报告制度。重视合同归档管理,提高管理信息化程度和合同管理手段。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应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工程合同管理,提高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把整个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合同文本存储在计算机内,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和编码,随时掌握各个具体合同的实施动态,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不断修改、完善合同条款。 还应当将合同管理目标分解为管理的各个阶段的目标,并落到实处,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评估制度,有效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工程合同管理。

  总之,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年。

  2.全国注册咨询师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注册咨询师(投资)资格考试教材:《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中国计划出版社,20xx.11。

  3.黄如宝,《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年。

  4.黄文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年。

  5.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年。

  6.李晓龙,《大型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索赔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年。

  7.杨伟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建筑经济》,20xx年第11期。

  8.王亚再,“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之浅见”,《经济师》,20xx年第4期。

  9.刘光忱,“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业技术经济》,20xx年第9期。

  10.毕星、翟丽,《项目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xx年。

  11.丁士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年。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管理方):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

  乙方(挂靠方):__ _

  法定代表人: ___

  为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进行 建筑工程的经营,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 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 工程项目部”印鉴壹枚,用于工程资料。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该印鉴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该印鉴仅用于该工程资料。乙方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债务凭证。若因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或债务凭证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的`监督指导。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甲方提取的管理费用:按工程总造价的2%收取;支付方式为随着工程进度,按已完成的工程量及时支付。

  本工程所产生的各项税收和行政收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挂靠期间乙方按工程进度收取的建设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方帐户,待扣除管理费后其余工程款三天内转给乙方。工程5000万以上设共同监督账户。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乙方交齐风险保证金后生效。挂靠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第三条 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 前期事项:

  1.1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1.4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设组织和管理:

  2.1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2.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2.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审核;在项目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竣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2.10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并形成完整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商定处理维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1.1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1.4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1.5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1.6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1.7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8按月审核建设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9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明、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项目建审和建设中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行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行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0.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增加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其中设计变更超过10万元,现场签证超过5万元)必须按程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3.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3.3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2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实际履行已不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3.3《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3.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解除合同。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7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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