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精选【7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承租的甲方房屋(门面一间,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于20xx年 月 日到期,乙方提出要求,希望将租期适当延长,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租期延长,时间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
3、延期时间满,甲方立即收回房屋。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等,否则视为违约。
4、延期时间内,乙方因经营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电费等)由乙方承担。
5、乙方需向甲方交协议保证金 元(大写 ),延期协议满后,乙方无违约,协议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6、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手机号:
签约(见证)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
(下称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籍贯: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
(下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籍贯: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____年,从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币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币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
(签字):______承租方
(签字):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依据工程实际要求,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成都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1标盾构隧道沿线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现状可靠性鉴定工作。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书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书所列条款。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鉴定内容: 盾构隧道沿线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现状可靠性鉴定。
4、鉴定和提交鉴定报告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进场鉴定,现场工作 天,后续工作 天,于 年 月 日前提交鉴定成果资料。
5、鉴定费及付款方式:
5.1、鉴定费用:按 元/m2包干计取,总费用按双方约定的实际鉴定面积乘以包干单价计算。
5.2、付款时间:
5.3、付款方式:
6、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
6.1.1、甲方应按本合同书确定的鉴定内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并对其正确性、时限性负责。
6.1.2、提供鉴定现场的配合工作。
6.1.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全部鉴定费。
6.1.4、若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鉴定资料有疑问,可在收到鉴定资料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出意见和进行询问,乙方应及时处理。
6.2、乙方
6.2.1、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到现场进行鉴定,做到持证上岗。
6.2.2、乙方在鉴定时有权向甲方调查询问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索取相关资料。
6.2.3、鉴定严格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执行,坚持实事求是;保持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6.2.4、在鉴定中发现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协助甲方查明原因,共商处理办法。
6.2.5、乙方出据的鉴定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效的各类印章齐全,鉴定人员、审核人、批准人均应签字;应有明确鉴定结论意见;乙方对鉴定的结论负责并承担责任。
7、其它约定事项:
7.1、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达不成一致,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甲方住所地的铁路运输法院。
7.2、鉴定人员及配和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
7.3、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7.5、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书即行终止。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人:
合同签订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房屋合同 篇4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具有完整所有权位于时间拉风 室之房产转让给乙方一事,依据平等、自愿原则,根据我国《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条款:
一、标的物三元2室。
1、房产建筑面积 96.7 平方米(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房屋性质:统建房住宅,土地使用年限:70 年;
3、房屋产权证号(应所有权证尚未办理,暂无证号)。
二、价款
该转让标的物总价款为:¥ 万元(大写: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0元定金(大写:伍仟元整);
2、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后,乙方向甲方再支付 0.00元(大写: 元整);付款即日,甲方应当在房产局设立乙方为该套房产的'抵押权人。
3、余款¥ 元(大写: 整)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日一次性付清。
4、付款方式:电汇,账户名称: ,开户行全称: ,帐号: 。
四、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在20xx年 月 日之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占有使用。
五、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3、甲方交房的同时将该产房相关手续票据及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移交乙方,由乙方办理该房产今后所需相关事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解除合同。
2、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包括不限于履行合同的费用、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代理费等)。
3、如构成合同根本性违约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按照实际面积1500元/平方米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应一并退还乙方实际收取的转让费。
七、费用承担
1、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已缴纳该房屋的天然气入户费、维修基金、装修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费用不再向乙方清算。
2、甲方承担该房产的房产证办理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因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国土证办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由合同签订地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名并捺印): 买受人(签章):
见证人(甲方配偶及父母、子女签名并捺印):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房屋装修、维修
工程地点:XX。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屋顶瓦面:检修平整、破损更换、扎脊和屋檐安装,
2、屋顶角梁:角梁检修调平、破损更换维修,
3、室内:四间房屋搓沙、粉刷、贴砖(贴地砖和墙面砖整齐对缝无翘角)、吊顶、更换7道房门及所有房屋电路安装,
4、房屋正立面:外墙搓沙、贴砖(贴砖整齐对缝无翘角),
5、走廊院坝:走廊水泥找平、院坝、道路的花台修建,
6、猪圈:从新砌墙改造成厨房、两间厕所和一个洗澡间,并吊顶和全面贴砖,
7、维修养护:维修过程中及养护和维修建渣日产日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本合同的价格包括维修项目中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费、作业工具租赁费、工程保险费和工作人员安全保险费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的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
三、承包工程价格
承包价格为一次性包干价格,不含材料费用。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四、协议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为天。开工日期:20xx年10月 6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如遇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①因停电、停水、下雨、刮风造成的停工;②不可抗力;
五、 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结至承包价格一次性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七、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等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施工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具有专业资格的专人进行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签订相关安全保险协议,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3.需使用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6.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7.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现场拉好警界线进行封闭式作业,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如因非工作人员强行进入造成人员和物品等安全事故,由非工作人员自行负全责。
9.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由乙方施工不当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法处罚;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本合同至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在场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6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1、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7
卖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
买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乙方)
一、甲方将其位于民族路120-1号的合法房产一四层半楼房一栋卖给乙方。该房屋土地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以合法证件上的标示数据为准。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二、房屋买卖价格双方确定为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乙方分两期向甲方付清。
三、因甲方需另行购房,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房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二期等甲方搬迁后,乙方再付余下的'贰拾捌万元房款。
四、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款陆拾万元后,甲方即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交由乙方保管。
五、根据甲方另行购房和装修的实际,乙方给予甲方一定的过渡期。甲方应在20xx年9月20日前搬出,全部移交房产,同时过户水电等。
六、在过渡期内,甲方应保护好房屋及设施现状,不得造成房屋和设施新的损伤。如有损伤,按市场价格予以赔偿,乙方从余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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