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时间:2023-07-27 14:28:4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产品合同6篇【通用】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产品合同6篇【通用】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交货时间:乙方在接订单后按甲方指定7天内到货。

  二、付款方式:货到付款,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书面存档。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购买金属硅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Fe<0.75,钙<0.4,铝<0.6,精整干净、干燥,无粉末、无硅渣,无破袋及其他杂质。

  三、包装标准:吨袋包装(每袋净重1000kg),包装不回收。

  四、货款结算方式:成都新都区货运大道千晖停车场交货,合同签订需方交6万定金,货到成都需方见货后全款付清,税票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快递给需方。

  五、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若供方未按时交货或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对违约方从违约之日起收取每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案:供需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由双方书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供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包括传真件)。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3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 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XX、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问题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真实、详尽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 )项解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提出诉讼。

  六、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产品合同 篇4

  被代理人(甲方):

  代 理 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行为,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 牌

  产品,乙方作为(□金牌 □普通 □代销)签订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

  2.商标:

  3.区域: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处进行培训,在甲方处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 甲方须保证乙方产品的供应。超过保质期未销售的产品 件以上甲方以成本费用回收。

  4.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5.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并维护好甲方品牌的良好声誉。

  6. 乙方年销售量:金牌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普通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代销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二)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金牌代理商可共享甲方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金牌代理商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甲方公司的商标;

  4.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_______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3.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4.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5.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6.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7.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8.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9.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0.在合作中所获知的甲方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11.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 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 天内报甲方备案。

  五、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六、代理商行为规范:

  1.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价格规范:

  (1)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2)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3)乙方根据地区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在取得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

  4.销售定额:

  (1)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地区市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商销售定额,乙方无特别原因应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

  (2)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可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金牌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普通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代销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

  5.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1)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2)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金牌代理商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7.信息沟通:

  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发展情况,便于双方协调业务关系。

  七、代理商资格授权: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内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指定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活动。甲方则以甲方提供《产品价格单》所列价格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

  (一)加盟费用标准和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 万元、市级城市 万元、县级城市 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2、季度销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销售回款不得低于销售额的 %。

  (二)代理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或项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职责,不得跨区和跨范围操作。

  2、如参与代理区域外业务时,应知会甲方,并由甲方与当地代理商协调处理。

  (三)市场推广及商标使用

  1.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为鼓励乙方的市场行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

  2.合约期间,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 代理商”的身份从事销售产品的相关市场活动;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未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注册商标或被确认是甲方所有公司及产品的商标。

  4.乙方如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标、披露双方合作关系或介绍甲方公司及产品时(名片、宣传资料等),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商标及文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书面同意。

  (四)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对于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 个月。

  2.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考察标准包括:乙方业绩情况、乙方相关公关能力、公司运作状况和商业信誉。

  3.考察期满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代理资格转正申请,甲方在5天内确定是否授权相应的代理商资格,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五)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六)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其它分销商;

  3.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二级分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5.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6.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 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7.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 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帐务;

  8.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八、订货、发货及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产品名称、种类、数量、品质等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九、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十、适用法律及正义的解决

  1.本协议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

  2.甲、乙双方如发生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区域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定为终极裁决,对双方均具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体现。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协议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日 期: 日 期:

产品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项目) /规格型号/单 位/数 量/单 价(元)/总金额(元)

  合计金额

  二、交货日期及期限

  三、质量要求及售后:

  卖方保证本合同所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保修期自买方收到产品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或损坏,乙方免费修理或更换.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责任自负,维修视情按实际收费.卖方保证所供产品能够通过消防验收.

  四、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五,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因故不能履约时,应在本合同签订一星期内提出书面协商意见,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均有权通过法律解决.

  六,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提供消防验收所需的其所供产品的`全部资料,协助买方做好消防验收申报工作.

  七,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6

  供方:上海xxxx有限公司

  需方:

  供,需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了《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XXXX,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 在原合同第二条基准上补充“质保期自需方收货签收日起计算”。

  二、 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由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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