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时间:2023-07-31 10:36:2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产品合同【汇编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合同【汇编6篇】

产品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借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

  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建立_____(市县)级区域市场,甲方授权乙方成为(市县)级区域独家代理商,双方就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的保证产品质量。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合作方式进行区域销售,遇到原则性问题,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如:合作经营、开设专营连锁店等)原则上甲方会同意在已授权给乙方的区域内开展分销及专营经销等业务。

  3、乙方有责任维护本公司的信誉,不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如:宣传产品时与实际的产品不符等)

  4、乙方有责任保持市场的正常运行。(如:擅自提价、降价,超权限等)。

  5、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授权给乙方的'是级独家代理权。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元/2年的买断费,获得该区域的独家代理资格。同时,进货量应在5kg/日以上,按半月为结算单位。

  6、在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应首次提货并在2天前告知甲方配货量,提货时结清本次提货款。甲方在收到货款的同时,付给乙方所需的货量。

  7、为了维持稳定的市场秩序,市、县级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应遵循甲方所统一制定的各环节价格。出货价为_____元/500g;批发价为_____元/500g。零售价为_____元/500g。

  二、优惠套餐

  每次提货100kg(2点)以上,赠10k生产品(按半月结算并按季度返点*)。

  三、广告宣传及服务

  1、开拓市场期间:_____,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市级媒体广告宣传(电视、报纸等)的支持,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支持。待市场稳定后,乙方可以自己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费用自行承担。

  2、甲方按一定比例随货提供给乙方广告宣传页支持。同时,乙方可根据甲方可行性建议作出实时的销售计划。

  3、甲方与乙方可共同商定该地区专营网点的

  销售策略相关事宜。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至止,为期两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在30天内,可选择放弃区域独家代理权或继续买断区域代理权。若选择继续买断区域代理权,双方需重新签署区域买断合同。

  五、合同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合同即刻终止。

  1、甲、乙双方没有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被动方认为有必要终止。

  2、乙方出售假冒、仿制、掺假产品并被确认,甲方认为有必要终止。

  3、乙方销售价格违反甲方规定,甲方认为有必要终止。合同终止时,在将相关账目结清的同时,把属于授权产品的所有资料及合同书等退还给甲方。

  六、备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

  若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必须通过法院起诉解决的,可由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

  电话:

  签约人:

  乙方:

  电话:

  签约人: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质量

  1、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销售乙方提供的商品,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符合中国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计量法》、《价格法》、《税法》、《商标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

  2、乙方销售给甲方的商品必须按提供给甲方的`“样本”同等质量,不掺假,不冒牌、不短少。

  第二条价格说明及销售渠道

  1、乙方承诺供应给甲方的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报价必须绝对真实。本合同所有价格或金额以人民币表示,内含增值税及一切税金。

  2、当遇商品价格变动调整,乙方应提前30天,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3、如遇产品销售的需要而进行促销活动,乙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由此促销的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4、销售渠道: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和乙方产品销售的区域权限,同意乙方的商品在以下指定区域销售。

  酒店销售:

  5、为了拓展市场,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乙方同意支付奖励费人民币元。

  第三条商品交付

  1、甲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将要货计划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将商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实际收货数量应该依甲方开箱验收后为准。

  2、乙方保证不提供超过三分之一保质期的商品,即保质期须在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上,达不到甲方有权拒收。

  3、如若乙方延迟交货,乙方必须提前天,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采购。否则按扣款。

  第四条商品退换货

  1、乙方同意对商品质量出现瑕疵或销售过程中因顾客挑选等因素造成的外包装损坏而影响正常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

  2、乙方同意对滞销及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予以退换。

  3、与退换货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货款结算期限,以乙方交付增值税后,按双方约定的银行帐户给予支付。

  2、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与甲方进行结算,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所有价格或金额以人民币表示,内含17%增值税及一切税金,不开具虚假增值税发票。

  3、结算方式:代销。

  a、现结:货到天。

  b、月结:货到天。每月10日结算上月15日—30日的货款;每月25日结算本月1日至15日的货款。

  c、代销:按实际销售量在每月10日结算可付进货款。

  d、付款方式:电汇、转帐。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如因销售需要所签定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产品合同 篇4

  采购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网上超市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

  2、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3、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 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

  4、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允许收货期限

  7天以内生产日

  15天以内生产日起3天内

  1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5天内

  6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15天内

  12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30天内

  24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45天内

  备注:(1)进口商品,保质期限视商品实体或类型而定;

  (2)若无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则按商品生产日起最短的日期给予验收。

  第二条 商品价格

  乙方以报价单以税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甲方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新价格生效日期之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包括负责将商品送达到甲方所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60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 商业贿赂之禁止协议书

  被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甲方员工个人或少数人,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之所有商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支付账款,或由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之名誉权及其他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则提交司法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乙方对甲方任何员工个人要求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应予拒绝,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条 商品之交付

  到货日是以甲方发出订单起算____小时内送达甲方仓库(或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乙方如有交货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进货金额的 __%计算违约金。

  乙方如在促销商品或海报期间,发生短缺商品数量,必须赔偿甲方____元的形象及业绩损失。

  乙方出货单必须由甲方收货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法正常核算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乙方自负。

  商品包装必须印有国际条形码标签,否则该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第五条 商品检验

  甲方有权指定验收商品者到乙方商品的生产地或目的地检验商品,若商品有瑕疵或未符合品质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商品退回乙方修复或更换,亦可取消订单或暂停订单,并开具退货通知单给予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五天内领回该项退货商品,如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领回,该退货商品得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产品合同 篇5

  供方:______分配号:______

  需方:______合同编号: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1.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产品质量(%)数量(吨)单金

  名称锰铁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

  价额

  块粉块粉

  接上表

  分期交货量(吨)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2.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他损耗不负责任。

  3.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__%,允许含水分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30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30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4.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__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猛、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每吨收服务费__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5.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__规定执行,富猛渣按___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6.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7.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___承付滞纳金。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任选一)

  9.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章):__

  单位名称(章):__单位名称(章):__

  单位地址:_____单位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代表: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产品合同 篇6

  合同号no: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奉贤区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 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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