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汇总【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销合同 篇1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中楠广场5幢B1602室空屋子给乙方,装修构料,往甲、乙双方计算协议好了,此房屋装修购料要费用贰佰万元整,在双方合作期间定下以下协议:
1、乙方在月日开始,装修购料,到年前必须完工。
2、乙方负责装修购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材料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如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乙方如购好材料在运输时中途发生损坏,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要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欧式风格装修购料。
5、甲方居室后,如不小心造成人为问题,有甲方自己负责。
6、乙方装修购料完工后,天内把贰佰万元整如期付给乙方。
7、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仲载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自愿、规范送货行为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电源一事,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合同标的
2500个10W投光灯电源。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的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出售的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等等,(是否含增值税需双方协商,以采购单为准)。
2、本合同的价格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售后服务费用。
3、本合同的具体价格和是否含增值税,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四方的采购单为准。
4、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三、本合同的有效文件组成
下列有关本采购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的采购单,乙方的送货单(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管的模具图纸资料;
3、乙方企业法人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以及国家规定需要的乙方企业货物生产需可证复印件;
4、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符合税法要求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项根据采购订单而定);
5、甲方确认乙方的货物合格验收报告或验收单;
6、必要时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四、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它所有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出售给甲方的物品保质期为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乙方应保证此电源能够零下40度启动。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规格一致,若甲方没有对货物进行特别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质量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
4、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进行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5.针对乙方提供的电源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索赔,维修费用及甲方该订单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或邮寄抵达甲方公司所在地。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有乙方承担损失,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品。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七、交货方式和验收方法
1、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公司所在地,乙方承担运费和邮寄费。
2、因货物在运输或邮寄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在交货过程中乙方所指派的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采购单来交货,多交或少交,甲方有权利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期限与乙方结算。
4、收货的验收标准包括:型号、规格、外观质量及包装是否完整等内容。
5、乙方应提供货物的送货单、质量检查报告、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保修证明、使用说明书(说明手册)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在()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如甲方提供样板和承认书的,要求按照甲方的样板和承认书上的要求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以甲方的质检部门授权代表出具的书面验收报告并签字和盖检验章后为准。甲方采取抽样检查时,不能视乙方的产品全部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的货物在甲方的产品上时为验收的最后期限,如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甲方有权按约定顺延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八、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结算方式:甲方以上月的26号与本月的25号之间的送货为本月的货款,每月26日为对帐日,乙方每月26号要提供对帐单与甲方对帐,最迟不能超过30号.对帐完成后,乙方应提供发票等资料给到甲方,以便甲方付款。甲方定于次月的5号前付款,最迟不超过15号。由于乙方的资料提供不完整所造成付款延迟,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
移动电源购销合同书范本
合同相关规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的.30%做为违约金,甲方因此还有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十、保密与保管约定
1、甲方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对上述物品进行妥善保管;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中所涉及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价格条款。
3、除接受甲方的通知外,乙方不得利用用甲方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加工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产品,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查实发现市场上有经乙方私自流出的产品,乙方应承担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相关经济损失。
4、乙方因保管不善或无正当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引起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如乙方借口保管不善或其他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而有本条第3项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本条第3项的合约内容向乙方提出违约和赔偿主张。
5、乙方保管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期限为甲方收回为止,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在于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止。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产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通知对方,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4、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时,可以减免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行为不可抗力的,应担承担本合同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条款所生之诉讼,甲乙双方均同意以甲方合约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十四、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必要时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乙方:
乙方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一、南塘鱼苗供应详情
1.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甲方向乙方提供鲫鱼、草鱼、鳊鱼、花鲢、白鲢、青鱼,鱼苗按15亩成鱼。
2.甲方向乙方供应上述7个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3.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鱼苗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1)、成活率x98xxx%;
(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
(3)、规格:大小一致;
(4)、理化指标:无公害操作规程养殖,达到无公害标准;
(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4.送货时间拟定为20x年4月7日前。
5.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在5日内提出。
6.结算方式:订金:5000元(伍仟元),配齐送到支付余款。运费乙方支付,如需开票乙方支税。
7.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北塘鱼苗供应详情
1.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甲方向乙方提供鲫鱼、草鱼、鳊鱼、花鲢、白鲢、青鱼,鱼苗按15亩成鱼。
2.甲方向乙方供应上述7个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3.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鱼苗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1)、成活率x98xxx%;
(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
(3)、规格:大小一致;
(4)、理化指标:无公害操作规程养殖,达到无公害标准;
(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4.送货时间拟定为20x年4月7日前。
5.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在5日内提出。
6.结算方式:订金:5000元(伍仟元),配齐送到支付余款。运费乙方支付,如需开票乙方支税。
7.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三.技术支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甲方愿意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争议及其他
1.如有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可送至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 遵守公平和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以上单价供方无权根据市场行情单方调整产品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验收方法: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提货或交货时,需方有权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提货预付1万元,余款在产品验收合格需方接收后一周内付清。需方扣留2万元保证金,待消防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返还。 五.交提货地点:智慧谷B1#楼工地现场 六.供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上表的规格尺寸。
七、供方需提供产品材质质量检验报告。
八.违约责任:
1.供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要求更换,由此延误的时间供方每天按总货款金额的3%支付需方违约金。
2、供、需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 供方提供的产品在投入使用一年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安全事故。供方必须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需方的全部损失。
4、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6、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和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销售经理: 法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销方: (下称甲方)
购方: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常为使双方在合作期间购、销通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 经营区域:乙方购进甲方生产的 品牌, 等产品,作为乙方在所在地区 的经销商。
二、为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乙方购进甲方产品销售,应严格把好进货关。如因滞销需要调换货,必须提前将库存的滞销产品数量,传真给甲方,退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而发生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为出厂价,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价格为不含税价,如需甲方提供税票应加收税点,双方另协商确定。
五、货款结算方式:款到付货
六、乙方汇款给甲方时,必须汇入甲方公司指定的帐户。
七、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及公司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合作期间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俱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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