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

时间:2023-08-18 13:50:5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热)单位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单位合同

单位合同 篇1

  【案情】

  20xx年2月,江某(女)应聘某外贸公司的财务岗位,其在应聘表婚姻状况一栏填写的是“未婚”。随后,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几个月后,外贸公司发现江某在应聘时已经结婚。20xx年9月,外贸公司以江某隐瞒婚姻状况构成欺诈为由解除了与江某的劳动合同,江某不服,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外贸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分歧】

  江某应聘时隐瞒婚姻状况,外贸公司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意见认为,江某应聘时隐瞒婚姻状况,外贸公司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且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完全出于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意愿。劳动合同在订立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诚实、善意地行使权利,不诈不欺,诚实守信。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即使江某应聘时隐瞒婚姻状况,外贸公司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什么是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具体一点就是学历、技能、身体状况等,当然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就本案而言,劳动者的婚姻状况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对于财务岗位,劳动者是否结婚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其不属于履行劳动合同能力和条件的范畴。因此,劳动者的婚姻状况不是用人单位必须了解的内容,劳动者没有告知的义务,不必如实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何谓欺诈?一般来说是指行为人故意制造假相、隐瞒事实真相并可能使他人误解上当的行为。其具体又可分为两种行为,即故意制造假相和隐瞒事实真相。通俗来说,前者指把没有的东西弄出来制造有的假相,后者指把有的东西弄没制造没有的假相。“隐瞒事实真相”

  有一个前提,就是行为人必须有告知的义务,否则也不存在“隐瞒事实真相”。因此,对于没有告知义务的隐瞒,不构成“隐瞒事实真相”,也不属于“欺诈”。就本案而言,隐瞒婚姻状况不构成欺诈。

  退一步讲,即使隐瞒婚姻状况属于欺诈,违背了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但是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无效。《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就劳动者是否已婚而作出就业歧视的行为。在本案中,外贸公司的“真实意思”可能是“要求江某未婚”,但是外贸公司的这种要求既没有在招聘时声明也不符合法律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规定,其是无效的。因此,本案中不存在违背外贸公司“真实意思”的情形,外贸公司与江某的劳动合同有效。

  综上所述,外贸公司与江某的劳动合同有效,外贸公司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解除与江某的劳动合同。所以,江某要求外贸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的请求应得到支持。

单位合同 篇2

  我于XX年3月18日通过招聘到建设集团公司办事处工程部上班。从学校到工程施工单位,虽然我的工作岗位和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对工程管理、广联达预算软件首次接触,但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凭着自己的专业基础和工作经验,加上刻苦钻研和学习,很快适应了工作环境,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表现及成绩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伊始,我认真学习了《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并将其牢记于心,时刻提醒自己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2、认真学习各种规范文件。从最开始的《档案编制指南》,包括技术交底清单、贯标实施表格、质量体系实施指南等到《建筑施工手册》、《建筑施工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细则》等等各种规范规程;除此以外,还有《**酒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编制指南》等文件。

  3、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虽然在学校也有过一个多月在施工现场实习的经历,但是在真正的施工过程中,我所了解的还只是凤毛麟角。所以,从到公司上班开始,工程部的两位前辈就带着我去各个现场。跟随他们一起检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的那段时间,是我吸取知识、总结经验的最佳时机,也是我对于施工现场学到最多、最全面的阶段。所以我忠心的感谢他们的传授、教导和关心。

  4、认真学习辽宁省概预算编制资料。我首先对辽宁省概预算编制资料、计价清单规范等进行了认真系统的学习,并坚持边学习边实际计算练习,借**项目投标之际,参与了技术标的编制过程,并针对其中11号楼施工图加以计算,由于大学毕业设计做的就是投标编制,所以较快的掌握了其中的要领,虽然还没有真正独立完成任务的机会,但是我个人认为我已经具备一定的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与此同时,我还学会了使用“广联达预算软件” 编制预算和抽算钢筋,通过对**施工图的预算练习,虽然是首次接触,但是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可以进行部分独立操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的摸索和钻研,把工作做得更加精细、完美。5、其他方面:①坚持每天上班提早到公司,打扫办公室卫生,为同事创造一个干净的工作环境。②管理办公室内部分文件存放,以便需要时能够及时找到③对部分事宜进行登记备忘,供以后对照④与分公司同事积极探讨造价控制、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等内容。通过讨论既增进了同事间的友情,又提高了自身能力⑤主动与同事交流,热情帮助他人。三、努力的方向

  1、考虑到在建筑施工单位女同志的工作范围有限,所以更需要给自身充电,着重向投标方向努力,积累投标经验,争取达到工作年限要求时,顺利通过全国造成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充分利用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优势及以往的工作经验,积极主动接触各种相关业务,提高自身的实际操作能力,有可能的话能够为公司在投标谈判时奉献力量,为公司的品牌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积极参加证书考核,钻研专业技术,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准;3、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争当先进。

  通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虽然个人认为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领导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同时还需要多看书,认真学习好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资料,掌握好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加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做好个人的各项工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的总结与反省,不断地鞭策自己并充实能量,提高自身素质与业务水平,以适应时代和企业的发展,与公司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在两年的工作经验里,使我对今年的工作充满信心,在这里我将对工程的理解程度以及对工程管理办法进行自我阐述,首先作为一个项目经理,确定自己的地位,项目经理是业主与乙方共同利益的体现者,对工程进行综合的动态的管理,项目经理应有的职责就是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单位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internet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工作室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挂牌《区分地域》。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地域使用私有物品,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使用(具体使用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工作室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和公司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和公司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双方共同协商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商讨并同意通过。合作伙伴进行的合作项目。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单位合同 篇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合同 篇5

  案情介绍:

  张先生于20xx年4月进入某建材公司任生产管理部经理,因该公司销售的产品系委托某装潢材料公司加工,建材公司派遣张先生进入装潢材料公司监督产品的质量和管理产品,同时根据建材公司的指令收发货物。建材公司与张先生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张先生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20xx年8月建材公司以公司即将解散为由,逼迫张先生离职。张先生随即向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张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建材公司补缴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及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未提前通知替代金。建材公司辩称,张先生系装潢材料公司的生产厂长,建材公司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同意其诉请。庭审中,张先生虽拿出众多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因缺乏相应的证明力,难以证明待证事实,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张先生的诉请。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评析: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义务的前提必须是双方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张先生与建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也是决定张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的关键因素。《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之所以那么规定,主要是因为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便于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逃避种种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仅以口头形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具体的权利义务。但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口头协议无效,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27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因此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也予以保护。只不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应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如何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xx]12号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专门作出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必须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张先生称其与建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在庭审中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建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而承担败诉后果。

单位合同 篇6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操作,否则违法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寻求网站的专业在线律师获得帮助。

单位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合法拥有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位于 ;面积:平米;甲方同意将该房屋租给乙方。

  2、房屋装修情况及屋内设施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经甲、乙方协商该房屋的用途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

  该房屋约定租赁期限为年,即该房屋自年 月 日 至起年 月 日止归乙方使用。

  第四条 房屋租金、押金

  1、房屋租金为 元/月,租期年总租金为元, 大写: 。

  2、经甲、乙方协商,乙方同意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抵押,待租期满时将全部押金无息退还乙方,押金不做租金使用;租期满时若乙方有租金或费用未付清或未能在迁出时完整交还甲方,甲方有权在押金内扣除相关费用。

  3、出租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标准。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乙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约定交付首次房租,乙方并保证在租赁期限内提 前 天缴下期租金给甲方,不能借故拖欠。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 日内,将该房屋交与乙方使用。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须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天然气费: ;

  2、电梯费:;

  3、物业费:;

  4、采暖费:;

  5、其他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施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缴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有权没收押金,如因以下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2、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无故拖欠租金,无故拖欠下期租金超过15天;

  4、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自行迁出。

  第十条 房屋使用

  乙方在房屋使用期间内,对屋内设施有严重损坏的,租期满时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给甲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留存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同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8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服装购销合同模板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单位合同 篇9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年,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年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

  2、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合同 篇10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20xx 年 09 月 03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 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过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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