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8-21 08:58:0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优秀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装合同[优秀6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甲方施工任务的需要,经过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百盛香墅6#号楼采暖、给排水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大包形式承包给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承包范围:百盛香墅6#号楼给排水、采暖、图纸内全部分项工程。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承包的方式和价格:

  一、承包内容:图纸范围内给排水、采暖工程及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1、生活给水系统:乙方负责室内的生活用水给水系统管道、埋管、垫层基础、设备、管件、阀门、水表、图纸内预留预埋件等。

  2、排水系统:乙方负责室内及室内的全部排水系统管道、埋管垫层基础、设备、管件、阀门、相关预留预埋件等。

  3、采暖系统:乙方负责室内及室内的全部的采暖系统管道、支架、埋管垫层基础、设备、管件、阀门、分集水器、采暖器具、地暖主管道、室内地热管、通风管道洞口及相关预留埋件等。

  以上三项均包括建筑物一米以内的相关项目。

  二、承包的方式和价格:乙方包工、包料、包自用工具,包安全及防护用品等整体方式承包。本工程承包价格以市场价为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三、抵押金:乙方向甲方交抵押金30万元,甲方在该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返还给乙方。

  第三条、工期控制:

  1、自开工之日起,到完成该承包的施工内容止,总工期: 日历天;施工期内必须按甲方施工月计划施工,若施工月计划不能完成,按施工进度计划每推迟一天罚款2000元。

  2、若乙方施工进度慢,工程质量差,经两次提出整改意见后改正行动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时,为了确保建设单位对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有权直接安排施工力量介入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施工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金额由甲方负责审定。

  3、如乙方在施工中没有达到建设单位的质量和节点要求,建设单位要求乙方撤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撤出,所完成的工程量按50%结算,余款作为甲方停工损失费用。

  第四条、质量标准:

  1、质量等级为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照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分部分项验收,以甲方检查及监理验收评定及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认可合格为准。

  3、使用的材料、配件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由于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核对后,扣除5%为保修金,余款以房抵款。

  第六条 保修期:工程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退还剩余保修金。

  第六条、安全责任:

  1、承包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本承包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因此必须对职工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是首位的思想意识,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治安条例及甲方所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负责对本施工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工具用具等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向甲方汇报。

  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发现有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按甲方规定进行处罚,乙方人员如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按情节轻重由甲方进行处罚(每人次罚款5000元)或送司法部门处理,施工中如因乙方或个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文明施工:

  1、乙方每天每个作业面必须做到工完料尽,负责本承包范围内的清理工作,保持现场整洁,做到文明施工,实现“文明工地”,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因乙方人员未按规范要求文明施工,经检查违规行为,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给予处罚。

  2、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文明施工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去做,乙方无权违规施工。

  4、严禁在施工场地大、小便。

  第八条、组织管理:

  1、根据施工需要,乙方必须按照承包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配齐施工人员,保证按规定时间进场。如施工力量不足,工作效率不高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处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真实有效),对思想素质差、技术水平低、组织纪律不强的人员严禁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作相应处罚。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要加强管理,保证相对稳定,不得因农忙或其他原因减员而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成品保护:

  一、乙方应与其它工组相互协作,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造成成品损坏的必须全额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 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交工前及时对管路打压和灌水试验,交接完后如果发生赌管、断管、漏水需要剔凿等返工现象,乙方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甲方负责人全方位的统一指挥、调度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乙方安排 为现场负责人。

  2、各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按照验评标准,每项必须达到 合格标准,超规定范围,坚决返工,返工工料由乙方自己负责承担。一次验收不合格的,每返工一次罚500元(材料费用另行计取)。

  3、乙方必须准时参加甲方的有关生产会议和技术交底会议,会议迟到每次罚款200 元,缺席每次罚款 500 元。

  4、竣工验收前,乙方对所施工的项目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返修,如乙方不能及时返修,甲方将安排他人为其返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资中加倍扣除。

  5、在保修期间由于乙方所施工的项目存在质量缺陷而引起业主的投诉和索赔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责任。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1、不戴安全帽上班,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管理人员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各班组人员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酒后上班者除罚款1,,000元并清除出工地。

  3、上班时间赌博每人罚款5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分项工程在报验时,一次性验收不通过即扣500元/次,若第二次报验不通过即扣2000元/次。

  6、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后,严禁采用电炊具进行自炊,发现后除当场没收电炊具,另罚款200元。

  7、乙方施工时的机具及材料应按施工平面图及项目部规划堆放,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在施工前必须报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恢复原样。如不及时恢复原样,将由项目部安排人员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经理确认后生效,

  (以上管理制度与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不一致时,执行后者)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允许转包,如果发生,甲方不负责乙方因此发生的任何人工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价款赔偿30%的违约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受法律保护。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日 月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道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内冲村六组至杉木墩林场

  工程内容:道路单侧路灯基础及灯杆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包括路灯基础施工、路灯杆安装、路灯灯具安装调试合格)。

  三、工程费:

  安装路灯12套,每套 2380 元包干价(含基础材料及基础浇筑人工费及材料费、立灯杆及灯具安装费用)。 以上合计:贰万八仟伍佰陆拾元整(¥:28560元) 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如因地质结构致使基础改变(相对于设计图纸设计尺寸超深超宽)而产生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O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竣工日期: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 、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战争而影响施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会同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施工,灯杆基础完成、灯杆及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后一次付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二、 工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付款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留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费提供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六、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 质量验收条款

  质量达到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 一 年

  八、 其它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20xx年01月25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06: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一、名称: 车辆进出管理道闸系统

  二、安装地点: 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停车坪

  三、品牌:华锦安道闸 型号:QY-DZ 规格:6米 数量1台: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见具体采购详单。

  第三条 安装施工

  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 负责乙方与其他相关施工单位交叉施工的协调工作。

  (2) 提供一定的场所供乙方存放材料和设备,并配合乙方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

  (3) 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4) 及时支付各阶段的工程款项。

  推荐阅读:空调安装施工合同小区监控安装施工合同范本钢网架安装施工合同格式水利水管安装施工合同样本建筑安装施工合同范本建筑安装施工合同书模板

  二、乙方权利与责任:

  (1) 实施设备的采购运输和免费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2) 负责工程技术把关和现场的.施工管理及实施。

  (3) 在施工现场遵守甲方相关的安全条例,服从甲方合理性的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4) 负责指导和培训停车坪管理人员掌握系统的操作。

  (5) 负责提供实施方案、系统布线图、竣工图及所有设备、配件、材料等。

  第四条 安装期限

  合同签定后,具体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安装延期,则本合同完成日期顺延。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将以转账的方式给予乙方所需道闸款项。

  第六条 验收

  施工完成后,甲方会同乙方在现场根据相关标准、合同要求及甲方确定的产品图册照片内容进行验收。

  第七条 产品保修

  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人为损坏不属保修范围),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终身维修(免工时费、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第八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三、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蒋洪芹(以下简称“甲方”)

  罗礼平(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包资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将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镇远县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对发包方提供的电缆进行敷设;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 20xx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15个月。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元整(小写:¥5160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兀玖拾万贰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总价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捌元整)作为此路灯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报告中应包括详实、准确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个月内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无故拖延工期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将自己施工产生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日200元标准予以扣罚。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验收和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手印):乙方(签字盖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相关文章:

安装合同(经典)07-31

(精选)安装合同07-30

安装合同(经典)07-28

安装合同07-20

安装合同(精选)08-13

安装合同【经典】08-14

(经典)安装合同08-13

【精选】安装合同08-10

(精选)安装合同08-06

[经典]安装合同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