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8-25 08:03:2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汇总[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汇总[8篇]

购销合同 篇1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税收征管,解决印花税征管难题,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防止税款流失,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150号)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是指纳税人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核定依据和核定比例确定计税依据,并据以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是本办法所称的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

  第四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地方税务机关依法有权对其印花税进行核定征收: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者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纳税凭证,或者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但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是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核定征收印花税的。

  第五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税目、核定依据、核定比例,依照本办法附件一《深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执行。

  第六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核定期应纳印花税税额=核定期的核定依据×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第七条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管理中发现纳税人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责令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缴纳印花税。

  适用核定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填报《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附件二),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三)。

  税务机关在检(稽)查中发现纳税人在检(稽)查年度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查补纳税人应缴纳印花税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的次月开始实施印花税核定征收,纳税期限为一个月,在每月终了后的十五日内,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期印花税。

  第九条 纳税人已贴花的应税凭证,可以在申报缴纳当期同类应税凭证印花税税款时予以扣减,纳税人应当同时在申报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已贴花应税凭证的名称、金额、已缴纳印花税额以及税票号码等信息,并完整保存已贴花凭证备查。

  第十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采取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核定期限为一年,在核定期限内不得变更,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以于发生变化的当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重新报送《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重新核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一:

  深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

  附件二:

  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

购销合同 篇2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桔生产的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合计

  第二条品质规格:按ch014--83质量规格标准收购。乙方不得交次留好,丙级果不超过交售总量的10%,不合格果不收。

  第三条价格:按交货之日双方议购价结算。

  第四条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桔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

  第五条验收办法: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第六条价款结付:需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____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银行付息。

  第七条费用负担:交货前由供方自理。如收货地点的距离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其超里程运费,由需方负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供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____月____日前提出协商修改合同。需方应负责找好销路,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按政策规定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和预购订金的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____%偿付另一方违约金,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12150800

  供方(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需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向甲方购买黄金、铂金或其他贵金属首饰或制品(以下简称“产品”)。现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发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一)、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

  (二)、合同总价: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611750元;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税率为17%。 □本合同价款不含税 二、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订购时选定产品的标准质量为准;

  (二)乙方在异议期间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甲方可负责三日内免费调换,但乙方应承担来回邮寄费用(如有)。若因乙方未尽妥善保管之义务或因乙方其他疏漏造成产品损坏的,甲方不付免费调换之义务。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

  (一)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即:深圳市;

  (二)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采取乙方上门自提或委托甲方邮寄的方式;

  2、乙方委托甲方邮寄的,甲方货交第一承运人起即完成交付义务,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委托甲方邮寄的.,必须一并委托甲方代为购买保险,乙方并承诺履行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人之义务;

  (三)因货物交付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及保险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包装标准

  甲方就该产品提供一般包装,若乙方有其他要求,在支付相应费用的基础上,甲方可按乙方要求包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一)乙方指定收货验收专员,收货后,专员应在出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指定为专员);若乙方改派专员,则应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专员签字验收后即为对产品数量及外观瑕疵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于收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确认产品质量。

  六、货款支付及结算:

  (一)本协议项下货款支付采取三种方式:

  1、乙方上门提货时可以以现金结算;

  2、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3、乙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利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货款结算方式为次结,乙方应于每次下订单后立即支付货款,原则上款到发货。

  (三)甲去收到乙方货款后,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七、知识产权保留

  (一)本协议仅转移甲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乙方购买甲方产品后,并不同时获得该产品上附带的任何知识产权;

  (二)乙方购买甲方产品后若转卖给任何第三方,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创新极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追宄乙方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各自完成履行本框架协议下的义务;

  (二)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除第七条之外)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违约金于产品售价及数量无关)。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各订单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双方希望继续履行的,应于期满前30日签订新协议。

  十二、协议期内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就甲方销售铜精矿给乙方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等。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已知悉、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合同所引用的甲方的全部技术附件、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铜精矿质量:

  1.1 甲方所卖出的铜精矿品质必须达到合同要求,若有另约定的按约定办法执行,铜精矿杂质元素含量不作考核。

  1.2 乙方从甲方铜精矿料仓装车过磅后,即视为甲方已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二、货物名称、供货时间及数量 2.1 货物名称:铜精矿 2.2 供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在20xx年度(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向乙方分批次供应铜精矿,乙方每批次采购的铜精矿数量甲方视当期乙方供应甲方的铁精矿价值及铜精矿市场情况决定。

  2.3 本合同所指铜精矿是YS/T318-20xx所规定的铜精矿。

  三、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费用

  3.1 交货方式: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到甲方指定料仓提货。 3.2 汽车运输:乙方进入甲方料仓提货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合法、如有无牌、临牌、缺牌车辆不允许进厂提货,车辆装载总重单车不得超过80吨,车高不能超过4米,车辆前后轮轴距不能超过12米。提货进厂车辆及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办法并服从发货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现场指挥,如违反规定或不服从指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在每次提货进厂前向甲方预报货物运输方式、提货时间和提货数量。甲方根据乙方预报情况,依据自身物流承载能力,对提货地点、车辆进厂时间、货物数量予以确认或通知乙方予以变更。 3.4 乙方车辆在提货料仓至过磅地点的运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货物灭失、毁损或其他损失等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泼洒、泄漏等,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检斤、取样、化验卖方出厂为准

  4.1 检斤:汽车运输:以甲方汽车地中衡计量为准。

  4.2 取样、制样和水份测定:甲乙双方在货物装车时共同取样取、分样,制样由甲方单位按照标准GB/T14263、 YS/T96最新规定执行。水份测定由甲方单位按GB/T14263中的规定执行。

  4.3 化验:按标准GB/T3884的最新规定执行。化验结果以甲方数据数据为准,作为结算依据,甲方将化验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4.4 乙方提货时,应派人到提货现场对甲方检斤、取样、制样、水份测定、分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如有异议应当即书面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处理;如乙方未到交货现场或未书面提出异议,则视同乙方认可甲方或收货单位的检斤、取制样、水份测定等结果。

  4.5 复检及仲裁:乙方对甲方化验结果(品位)有异议,应在收到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查申请,由甲方进行复检;若乙方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收到复查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仲裁申请,并将乙方的副样分析报告作为仲裁申请的附件同时提交甲方。如乙方分析结果与甲方正样分析结果误差绝对值超过如下表规定的分析允许差,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提取仲裁样,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4.6 如乙方分析结果与甲方正样分析结果绝对差值未超过如下表规定的分析允许差,以甲方分析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7 样品保管时间:乙方应在提货后第二日起30日内提取副样,仲裁样品由甲方保存,自货物交付后第二日起保存60天。

  五、作价、结算方式 5.1 作价方式

  本合同项下铜精矿含铜可采用“月简单平均价”、“点价”等作价方式确定市场电铜价。

  如甲乙双方选择了2种作价方式,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首次交付月铜精矿的作价方式.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5

  买方(甲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卖方(乙方)长兴雉城艺帆琴行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长兴县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

  乙方在20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

  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销合同 篇6

  合同号:________

  供方:浙江省________有限公司

  需方:福建省________市________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产品品名

  产品规格

  颜色

  数量(米)

  单价(出厂含税价)

  总价(元)

  全棉嵌条坯布

  (代号106#)

  1.经纱:____s+____d有色丝

  2.纬纱:____s

  3.经纬密度 ____x____/英寸(下机)

  4.门幅:____英寸(下机)

  坯布

  ________米

  ________元/米

  合计________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伍拾柒万伍仟元整(实际金额以实际数量计算)

  一. 短溢量:+-10%以内可以接受

  二. 质量要求:按客人确认样,国标一等品生产,布面干净,控制小疵点,有色丝的颜色尽量靠近原样.匹长____米,拼接率少于5%左右

  三. 包装要求:匹装打包,____匹成一包

  四. 交货方式:需方验收合格后由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需方承担.

  五. 特殊约定:无

  六. 付款方式:预付定金¥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然后批款批货,最后由需方在供方检验合格后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供方同时开给需方增值税发票.

  七. 交货日期:定金到帐后35天以内交完.

  八.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复印件有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向乙方供货,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产品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接收退货。

  2、甲方提供产品,由乙方管理和销售。

  3、甲方按照乙方需要准时准量供货,送货时视作产品已销售,每次送货甲乙双方应仔细清点,如有残次、过期产品甲方及时更换。

  4、甲方提供展柜(价值1800元)一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交保证金800元整。乙方每个季度销售满100件,返还乙方保证金及优惠400元整,每增加50件返200元。

  5、乙方每次月____日前及时同甲方结账,如有特殊原因双方协商。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0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杭州市 区 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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