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时间:2023-08-31 09:30:3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公司合同(通用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合同(通用6篇)

公司合同 篇1

  总则: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经友好协商确定将北大资源·江山名门一期工程B3、B4号楼、车库(人防)及商业房基础和主体(包括二次结构)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全部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基础和主体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全费用包干模式。

  模板分项工程的人工、机具、辅助材料、劳动工具等,由乙方自主组织管理人员和民工在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乙方对其作业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自主组织施工作业,并对其施工现场(工程)的“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控制”等实施全面自主管理,承担其作业内容的全面责任;所有工程主材用料及周转作业用料均由甲方供应,乙方指派专人签字领用。甲方提供塔吊和施工电梯、外架。

  合同履约保证金: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叁拾万 元正。保证金待所有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月内退还乙方不记利息;若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并按己完工程产值的20%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一、合同工期

  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及各节点进度工期要求(具体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实施),同时满足甲方与业主方承诺的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因素,延误业主的工期要求而造成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注:板底不抹灰)

  三、甲方责任

  1、甲方给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木板、木方)、工程周转材料等:钢管、扣件、安全网、竹跳板、外架、塔吊、施工电梯、主电路电缆、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开关箱。(三级配电箱后所需的电线、电灯由乙方自行负责,由项目部专业电工搭接,不准工人任意乱接)。

  2、甲方为乙方工人提供宿舍、生活用水用电及食堂(生活费自理)设施。

  3、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图(建筑、结构图)各一套,及时下发图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等。

  4、甲方必须及时给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对班组和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同时监督各工序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检查及验收评定等级,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同志为该工程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该工程相关事宜。

  2、乙方工程现场负责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应24小时都在甲方的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随时听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如乙方管理员确因有紧急事情要外出,应以书面报告甲方,并在书面报告中明确由谁代替行使职权。凡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岗位的,按脱岗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3、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每周生产协调会议,(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由项目部确定)。迟到者,甲方有权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缺席者,甲方有权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对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席处理。(若会议时间有变更,项目部将另行通知)

  4、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必须每栋楼配备一名专职且经验丰富的木工班组施工主管,并提出阶段性的木工所需材料计划;每栋配备一名木工班组现场施工员,每栋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检查员和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所承建木工分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自检工作。木工施工主管、木工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必须24小时留守在施工现场内,随时与项目部管理员保持联系。其安全员、施工员及质检员由项目部考核,存档上岗证书复印件。若乙方不配备以上专职人员,甲方按每月每人8000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图说、图审纪要、设计变更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6、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行业标准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要求进行施工。

  7、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工地的有关安全规程及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8、乙方应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并有书面记录备查并上交项目部。

  9、材料损耗量分别为:木材2%、模板3%(甲方按图示面积加损耗量供货);钢管0.5%、扣件0.5%。各项材料超出部分按甲方实际成本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若乙方中途调换工人,调换后须立即上报甲方备查,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未到支付节点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质量影响,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按照附件要求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如施工过程中未按附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完善,视为乙方违约。

  五、承包材料范围

  1、除上述三-1所约定主要材料的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如:对拉丝杆、内撑、步步紧、塑料导管、脱模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水平管、胶皮管、双面胶、封口胶、卷尺、粉笔、墨斗(墨汁)、铅笔、铁丝、钉子、圆盘锯锯片、磨光机刀片、碘钨灯、白炽灯、电线、开关插座、防雨器具等劳保用品,另外行规要求自带的工具、用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即:除本合同要求须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外,其余所有工具、用具、低值易耗物品及一切辅材由乙方自行准备。(所有支模用的内撑由乙方自行购买成品内撑)。

  2、小型加工机具如圆盘锯、刨木机、磨光机、手提式砂轮机及配线、开关插座等由乙方自备。

  六、施工单价中所包含的承包工作内容

  施工单价中所包含的承包工作内容具体如下(除水电安装):

  1、本工程图设范围内所有木模的制安工作内容(包括第二次、第三次及所有零星砼浇筑所需的木模制安)

  2、该工程涉及到的所有预留、预埋木模的'制安及预制构件木模的制作。

  3、模板的配制、支拆;现场运输;打磨(墙柱、顶棚等);材料吊运。

  4、钢管、扣件、模板、木方等乙方所需材料到场的下车及归还时的上车工作;与安装及其它作业队伍的配合工作;材料转运、回收、现场清理、场地清扫,以及各次检查验收前的清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拉丝杆、螺帽等各种材料必须及时收集、统一堆放。

  5、施工中模板每使用一次必须进行清理干净,刷隔离剂或脱模剂,扣件的清洗打油工作,由甲方另派班组进行清理;乙方在使用模板过程中,必须爱惜和节约使用模板,严格按设计和甲方要求进行操作,如未按要求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砼浇筑时,因模板原因导致爆模而需要剔打、抹灰和打磨清理工作时,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按500~1000元/处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另派班组进行处理。确实无法处理的,应由乙方在爆模后立即返工重做而未及时处理的,而造成了更大的损失,该种情况视情节罚款20xx~5000元。

  7、楼层拆模后属于木工班组的材料清理和清洁工作,若乙方不清理或不及时清理,甲方则有权按200~500元/层从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另派班组进行清理。

  8、甲方管理员进行楼层放线及标高抄测工作时乙方须派出相应的不少于三名技术骨干人员全面协助以便于更好工作。

  9、乙方须承担负责乙方施工区域内的日常清洁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10、周转材料的及时清理归位和整齐堆码工作,及各工序完成后的清洁工作。若不按要求及时清理,甲方有权请另外的工人代为堆码清理,所产生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1、所属班组工人宿舍内的清洁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清洁,甲方按每人每间屋50元在乙方工程款扣除,由甲方派人处理。

  12、安全风险: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若是由于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施工或违背安全操作规程指挥施工导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的一切费用,若乙方按规范正常施工中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贰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超出贰万元的部分乙方承担30%,若是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第三方全部承担。

公司合同 篇2

  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合同 篇3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

  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合同 篇4

  xx年9月1日,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当日立案。

  该案与(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系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同一人,诉讼标的为同一标的,由于(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分了两个阶段,所以申请人分了两次向我院申请执行。承办人将两案合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于次日前往被执行人处向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该公司负责人马均利来后,其强调外面拖欠他们公司有3200余万元的债务,拖的公司现在经营困难,本来用于还债的钱由于没到位,所以无法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被执行人答应一旦有货款到账就履行。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20万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并将44万元存款划至法院账户。共计到账66万元。将32号案件的执行款567495.8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至此,(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强制执行终结。

  执行

  对于(xx)西铁执字第35号案的500000元执行标的,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处执行未果。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向我院提供了其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40万元。本院于xx年9月24日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了履行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对40万元到期债务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按通知履行义务。我院于xx年11月3日裁定,决定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强制执行,次日向第三人送达了强制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经过对第三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xx年12月8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到期债务40万元。承办人随后从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将剩余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2000元追回,共计502000元。已将执行款50200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

  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执行第三人债务执行案件,其典型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用自己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欠债务时,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在执行这类案件时,应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到期债务。如果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则应进行审查,审查中异议不能成立和在通知后没有提出异议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通过对以上法条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本案中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后,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履行能力,但在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一笔到期债权。此案具备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首要条件。

  其次,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方可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此不得主动通知第三人履行债务。本案被执行人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至此,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两个重要条件已经达到。此后法院依法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第三,法律规定十五日内第三人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债务的,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此案法院在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其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但又不履行其债务,故法院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反映其与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晰,要求法院暂缓执行。本院合议认为法院在强制执行前已经书面告知第三人有十五日的时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受理审查案件的实体问题,故若第三人在十五日内提出了异议,则该代位执行程序终结。但本案中第三人未在法定期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此本院应继续强制执行,对异议不做审查。

  代位执行制度是民法理论中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一种制度,由于这一制度具有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情况下,扩大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范围,在判决书所确定的执行对象以外,依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从而不仅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也有利于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公司合同 篇5

  一、公司在合同期满提前辞退员工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金怎么申请

  办理失业保险首先要符合办理失业证的条件,即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如条件都符合,可按如下程序办理失业证:

  1.由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文件;填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5份,填写失业职工登记卡一式4份,失业职工交1寸登记照片3张;

  2.由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连同职工个人档案,报送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接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7日内,应到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报到,领取《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是职工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会拿到失业金的,如果单位主动和职工解除合同,职工可以拿到失业金,失业金多少与职工交保险年限有关。

  三、劳动合同届满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的第二款提到的第三十六条规定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那么,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述就是小编对“公司在合同期满提前辞退员工还能领取失业金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符合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没有再就业打算的,就可以申请失业金。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中国联通长沙分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的规定,在平等、互助、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场地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并签定本协议遵照履行。

  一、使用场地名称及用途

  1、场地名称:

  2、用 途:

  二、使用场地范围

  乙方同意将位于整体约平方米(各长给甲方使用。

  三、场租

  场租:人民币(大写)____ ____元( ¥ );

  四、协议期限

  1、双方确认本协议租期为20xx年秋季开学(10天左右),总计时长天(具体以学校开学时间为准)。

  2、租约期间,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方活动不能正常开展时,甲方需同乙方商议延期事宜。

  五、其他

  1、甲方宣传活动应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活动期间不得影响及破坏乙方工作的正常开展 。

  3、乙方应处理好当地行政部门及相邻单位等关系,保证甲方活动正常开展。

  4、甲方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场地的专用性,不得再将同一场地租与他人进行商业活动乙方负责提供场地的`使用服务。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若因甲方的原因活动不能正常开展时,乙方不承担责任;若乙方有违返本合同的约定,乙方需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惠的原则进行充分的协商。

  八、协议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共贰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由双方法定的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公司合同】相关文章:

【经典】公司合同07-30

公司合同(精选)07-30

(精选)公司合同07-31

(精选)公司合同08-12

[精选]公司合同08-09

公司合同【经典】08-10

公司合同[经典]08-10

公司合同[精选]08-05

公司合同(经典)08-12

公司合同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