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08 09:39:0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购销合同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购销合同5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市拱墅区利顺消防器材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乙方对甲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协议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并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 交货

  3.1 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3.2 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装、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以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 报价和结算

  4.1乙方所供产品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价格表执行。

  4.2 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后,甲方在15天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公司全称:杭州市拱墅区利顺消防器材经营部 开户行地址:杭州银行大关支行 帐号:xxx

  第五条 采购内容及价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2 协议期限为年

  6.3 乙方包年检一次,即第一次出厂年检时间到期后,免费年检一次,不收取任何费用 (非人为)。之后甲方如需要乙方继续为其年检, 乙方按实际情况收取年检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7.3 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的。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的。 ③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本协议产品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2个月。

  8.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至少上门协助检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8.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8.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上门指导。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协议。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10.2 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且无代为保管责任,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 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7.3条的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后一周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设备已经交付的,乙方在返还货款后一周内自行取回设备。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所有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全新电线电缆:

  备注:1、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发生变更,以需方实际收货的数量为准,货物的单价按此单价执行;2、尺长度的产品必须是尺,此报价含3%发票税金。

  第二条 质量标准:供方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个月。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电缆盘由需方使用完后通知供方及时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七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八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九条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需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货款付清。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号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帐 号: 地 址:

  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购销合同 篇3

  为了拓展“******”产品市场,沟通产销渠道,甲方聘任乙方为XX县XX镇指定负责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经销品系:

  百纳系列品牌

  二、产品销售范围:

  乙方只能县镇范围内(以行政区域)销售。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

  参照公司相关规定能成批组织的公司尽量送货上门,凡自动上门提货的,公司将参照内部相关规定补贴运费。

  四、货款结算方式:

  统一按公司规定执行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确定和调整销售价格;

  2、有权确定和调整奖励(含临时补贴)标准;

  3、有权取缔不合格经销;

  4、有权划分市场范围;

  5、有权要求乙方实行专销;

  6、有权追究乙方对其声誉和利益损害的责任。

  (二)义务:

  1、按照产品标准提供合格产品;

  2、尽量保证乙方所需货源;

  3、尽可能协助乙方做好产品宣传工作和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

  4、根据市场情况做好营销策划、促销和配合乙方做好售后服务;

  5、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和提供业务培训;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提供的市场管理办法,征得甲方业务员同意有权选择辖区内的零售商;

  2、在履行好合同且遵守市场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申请继续签合同;

  3、有权要求甲方保护市场,不准任何人擅自发货(同品牌产品)到本辖区内多家经营;

  4、有权向甲方提出市场开发和营销策划的建议;

  5、有权享有甲方相关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政策待遇;

  6、 有权向甲方咨询畜牧相关市场信息及预测。

  (二)义务:

  1、合法经营、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严格遵守甲方营销策略和销售管理办法,自觉服从甲方管理;

  3、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一切与本厂无关的所有产品;

  4、负责辖区内的.市场开发、培育、管理和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不以任何形式向其它市场供货和随意抬高或压低产品价格;

  6、不得任意转让或接受经销权和经销范围;

  7、为甲方保守秘密;

  8、协助甲方培育和管理市场;

  9、随时准确、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区域内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市场信息;

  10、不得以任何理由让门市停货或断货。

  八、乙方经销期间,甲方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市场促销政策。

  九、奖励:

  1、乙方每月完成的基本任务量是浓缩料吨,颗粒料不计入奖励范畴。

  2、乙方当月完成销售任务后,甲方奖励乙方100元/吨的月销奖。

  3、乙方如连续3个月完成任务,甲方将奖励乙方100元/吨的季度奖。

  4、乙方如连续4个季度完成任务,甲方将奖励乙方100元/吨的年终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供方:珙县金翼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一、甲方:

  乙方: 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向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购深圳“周大生”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货款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开户行:中行世纪城支行

  账号:xxx

  地址:地址:承德市xxxxxx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xxxx

  邮编:xxxx0 邮编:06xxx0

  日期:20xx-03-27日期:20xx-03-27

购销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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