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09 09:28:2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优】采购合同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采购合同8篇

采购合同 篇1

  大米、面粉、食用油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

  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物及价格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二、合同供货期: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甲方审核无误后在2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三、每批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四、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

  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院。

  七、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当月供货期满后,根据实际供应量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10日前到甲方报帐结算,

  八、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货款,如无特殊原因,超过10日(即次月30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中止供货。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甲方有权退回货物,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次甲方在乙方货款中扣违约金500元。

  2.乙方若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每次扣违约金500元,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3.乙方所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视为未能按期、按量配送货物。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十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买方: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品牌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交货地点:送到买方指定卸货地点。

  第三条、交货时间:需要供货时,买方应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卖方,将本批次需

  供货数量清单传真至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油漆送到交货地点,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元/天累计扣罚供方。

  第四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卖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卖方对其所供的油漆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因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买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保为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六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简易包装 ,不回收 ;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正常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出卖方承担。包装物必须是无污染可回收利用的,需要卖方回收包装物的,卖方不得拒绝,也不得向买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货到指定地点后 3 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第 ① 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斤;③检斤理论换算。

  2、在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买方对产品外观进行检查,并根椐本合同第三条条款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核对卖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符合性。买方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卖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3、买方有权随时将出卖方所供材料送到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全部退货,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卖方须随货提供真实的、针对本批次产品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时间:

  1、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的 30% ;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开据总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货款的 65%。留货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等争议存在,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有争议,保证金有效期延长至争议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2、付款方式: 电汇或承兑汇票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则自逾期之日起按日承担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2 ‰的违约金(按日计算)。

  2、卖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因质量原因导致不能如期交验,则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3、买方应及时接收并验收卖方齐全的产品,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如买方未能如期足额支付款项的,卖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或依法主张权利。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送货单上所标明的单位与本合同签订的卖方不一致时,买方有权拒绝其供货;

  2、卖方送货清单上的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3、卖方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买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各方各执 3份(传真件经事后书面确认也有效)。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补充协议,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文件(包括技术协议、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函件等)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3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与规格、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近期生产,没有添加防腐剂及其他有害原料。

  第三条 出卖人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买受人对购入的食品,应按其食品的保管规定进行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食品质量变异,损失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出卖人根据需买受人要求承印符合质量标准的纸箱,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同时保证内衬的`塑料袋质量达标,不得有破损发生。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盒装果脯包装被压变形不得超过总盒数的0。3%,瓜子、花生抽检,重量误差不得超过0。5%。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由出卖人直接运输到买受人所在仓库。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所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买受人派相关质检人员会同出卖方相关人员在仓库对标的物进行验收,验收入库后所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出卖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所有款项的结算支付待交货完成后由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用现金或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双方义务均已履行后,此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买受人拒绝支付货款或出卖方不能按时交货等)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的10%计算。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出卖人保证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如因所售食品产生商标权等权利争议,均由出卖人自行解决。

  第十五条 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采购电线电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

  1、第_______批订单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号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其余按采购计划执行。

  2、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进行签收。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为合格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方应提供厂家资质、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证明资料,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甲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违约责任。

  2、乙方所供材料及证明资料应符合本工程监理的验收要求。

  第四条、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货到付清款。支付货款时,乙方提供相应正规的发票。

  3、甲方使用剩余的不影响使用或未拆封的电线电缆,以原价退回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

  (2)按订单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质量问题引起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第六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 余款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需方):重庆明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重庆森百利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建的茶园公租房6组团的木方模板供应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不含税)

  二、交货地点、运输费用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质量、时间及收货

  1、供货质量:乙方必须确保销售的木方、竹跳为全新原材料加工制作的成品,木方的质量、规格型号均按照乙方送甲方封存的'样板标准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送到工地的产品进行初检,未达到标准的材料退回。如因乙方供应的竹跳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相关则责任和经济。

  2、供货时间:甲方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将每次材料需求的数量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五天内将产品送到甲方工地。

  3、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收货人,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的单证为甲乙双方结算和付款的唯一凭证。除非甲方对指定收货人有书面变更通知,否则,非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或者签收提货单证(指乙方的发货单等交货凭证)的,乙方应予以拒绝,甲方亦有权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竹跳由乙方全部垫资,甲方在四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木方费用视甲方资金实际情况采取一部分付现金,一部分欠款,欠款部分视为乙方垫资,其利息为40元/m3/月。

  五、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按欠款金额的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货物,由此造成的价差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销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可以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重庆明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森百利木材

  加工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

  乙方(配送企业名称):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医用耗材购销新秩序,维护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20xx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从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采购;保证从中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采购医用耗材。

  (二)甲方根据使情况,每半年与配送企业签订一次采购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医用耗材。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配送企业配送的合格中标医用耗材,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四)甲方自收到医用耗材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60日结算货款。

  (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半年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购需求附后),实际货款结算以乙方向

采购合同 篇8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事宜进行磋

  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产品说明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具体以双方确定的定价单为准,不在本合同中体现。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与控制方法

  1、 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产品:从质量、包装材料、包装上标识印刷所用的颜料及整体包装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并不低于国家最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

  2、 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产品:符合甲方产品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见附件);

  3、甲方可指定专职品控人员到乙方驻厂验收并履行督查之职,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乙方应立即整改;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双方封样和协议规定的配方及工艺流程生产,如发现乙方不按规定的配方和工艺流程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并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理化指标检验报告,乙方做到每批产品都抽样化验,并有书面报告提供甲方,每个生产单元产品一年至少有二次或二次以上的外检报告提供甲方;

  6、甲乙双方均可对生产场地、产品工艺流程 、产品操作标准、原辅材料提出变更请求,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相关部门,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最终以附件形式予以确认,附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与主合同效力相同;

  7、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新增产品的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予以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新增产品的建议,最终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纳。

  第三条、产品定价

  1、甲方根据产成品定价周期,提前五天向乙方发送询价单;乙方收到询价单后两日内向甲方做出报价,双方进行议价;

  2、甲乙双方议价完成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发送最终定价明细,乙方收到定价明细后签字盖章回复甲方。

  3、甲乙双方确认产品定价后,在定价执行期间,如非人为因素导致价格上涨或下降20%以上(例如农副产品季节因素、市场大环境因素、源头或产地等因素),供应商主动提出调价申请,可与甲方协商后适当做出相应调整,减少双方损失。

  3、乙方报价中所涉及的成品出成率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产品出成率标准》中约定,任何一方对《产品出成率标准》有异议时,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

  4、乙方报价中所涉及的其他费用(制造成本、包装成本、运输成本、仓储成本、采购成本、税金、销售利润等)以及利润率的确定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产品报价单》中体现,如需调整,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并

  以附件的形式最终确定。

  5、

  第四条、订货与交货

  1、在正常经营条件下,甲方应至少提前 天将《采购订货单》送达乙方,《采购订货单》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

  2、乙方订货联系人:;订货电子邮箱: ;订货传真:

  3、甲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乙方订货联系人的,电子邮件显示“发送成功”即视为《采购订货单》已送达乙方;甲方以传真方式发送至乙方订货联系人的,甲方接到乙方传真信号并将文件传真完毕即视为已送达乙方;乙方上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时,应立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变更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发送《采购订货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采购订货单》以及《原辅材料验收标准》进行生产备货,并按《采购订货单》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向甲方送货;如乙方因特殊原因停产或断货,影响甲方需求的应书面(或邮件)提前天通知甲方。

  5、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如决定暂停或终止采购某种原辅材料,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避免乙方因原材料储备过多而遭受经济损失。

  6、乙方送货人员进入库区后,严禁吸烟、乱扔杂物,未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翻查物料、资料。

  第五条、货物验收

  1、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组织仓储部门根据《采购订货单》列明的产品名称、数量进行清点接收,并由品控部门进行质量验收,乙方验收合格的产品以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入库单》为准。乙方应对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2、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来货不足、延迟交货、断供以及质量问题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处理。

  第六条、退货与召回

  1、乙方所供产品甲方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经双方共同确认,乙方产品品质确存在缺陷,乙方应立即协助甲方清退相应批次产品,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其他相关损失;

  2、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产品存在缺陷,有义务通知甲方并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对于主动召回的不良产品甲方可酌情减免乙方相关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有关甲方的一切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均视为甲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产品、配方、工艺、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信息;

  2、乙方承诺,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内,对属于本合同一些约定范围内的各种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保证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不受侵犯、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不得为自己复制或为第三方复制上述信息,或者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介绍、披露、出示、提供上述信息。

  4、乙方保证只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上述信息,并保证不向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本公司其他员工透露该信息。

  5、乙方保证对于所有因工作关系而可能获知甲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员工,在向其透露秘密之前,均须与之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要求员工对该合作项目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或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使用该信息。

  6、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或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两者以高限为准。

  7、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两年内,乙方不得与其他麻辣香锅类似企业合作,生产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产品,或帮助其他企业与甲方竞争,如乙方违反,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或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货款结算

  1、甲方的付款方式为按付款,账期为 天,结算日为 日(结算期间:结算日起3天内付清全部货款);为保证乙方利益,乙方需在每月3日至7日与甲方配送部、采购部完成上月账务核对工作并开好对账函(需配送部及

  采购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每月8日至12日乙方将甲方开据的《入库单》及对账函交付甲方财务部,同时开具真实、有效的票据。(特别说明:《入库单》需具备甲方仓储主管、配送经理签字方能生效);

  2、以上业务事项遇节假日顺延相应天数;

  3、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账及单据交付工作,则该笔应付账款顺延至次月结算;

  4、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开户行及账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货款,如乙方更换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在甲方付款日十个工作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委托他人收款,需出具经乙方加盖公章的委托收款授权书。否则甲方仍按变更前或委托收款前的开户行及账号付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开户行地址:

  乙方开户行名称:乙方开户行账号:

  第九条、禁止贿赂

  1、 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乙方人员索取财务的,乙方应立即如实告知甲方;

  2、 乙方或乙方的关联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提供高档消费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朋友等特定关系人行贿,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罚款,并终止采购合同,立即取消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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