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通用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委托 对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编号: )的询价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的项目和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列表附后)
2、合同的价款和支付办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3.1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3.2其他要求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4、违约的责任
4.1未按期履约的违约责任
4.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履约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履约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履约期还是不予延长履约期,甲方同意延长履约期的,延期履约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履约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履约的合同款中扣除。延期履约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金额的 %。但是,延期履约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部分合同金额的 %。
4.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履约期按时足额履约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履约的违约金。逾期履约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履约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履约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4.2若乙方不能履约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履约,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履约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履约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违约终止合同
5.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5.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履约时间内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
5.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6、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约定
8.1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8.3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送福安市财政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与上海华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服务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购货物数量及价格(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第二条 交货日期与交货方式
2.1 甲方必须在年 月 日前,将乙方定购之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即,并指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同进行部署,安装和调试,交货日期以乙方签收为准;
2.2 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 验收和服务标准
3.1 验收标准:交货后
3.2 如果验收合格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在该期限内,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更换或退货处理。
3.3 服务标准: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划账方式支付总货款的 30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验收合格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从设备签收单签收之日起6个月之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
附公司账户: 公司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货物故障处理
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的货物的产品说明、合格证、保修单,并在交货时向甲方解释相关的保修条款。
6.2 在相关保修期内的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外的故障,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缔约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反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从应付款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货,每迟延一日,按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对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拒绝对方建议。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签署后生效。
11.3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方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乙方(需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采购合同 篇3
买受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信守
合约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 厚挤塑聚苯板 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价格及计算方法
1.1合同标的及价格
1.2结算总额按以下规定计算:
1.2.1结算数量按实际进场验收后双方签收确认数量据实结算。
1.2.2结算总价以实际进场验收后双方签收确认数量乘以合同单价结算,支付货币为人民币,支付方式为转账或现金支付。
二、交货条款
2.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货到现场。交货期如有更改,以
双方签字确认的传真件或原件为准。
2.2交货地点: 买受方收货人: 联系电话:
2.3出卖方提供以下文件:随车附送材质证明、出厂检验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所提供资料必须符合买受方资料归档要求、技术要求。
2.5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买受方指定交货地点,并负责将货物卸载至买受方指定位置并码放整齐,运输费用由出卖方自负。货物至买受方指定位置前发生的损毁风险由出卖方承担。
三、质量及验收标准
3.1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3.2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年,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计算。
3.3货物运至买受方指定地点后工作日内,买受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期间如发现货物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买受方有权向出卖方要求退货或换货。如卖出方提供的产品如不能达到复检合格要求,买受方有权向出卖方要求退货、换货,由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由出卖方承担。
3.4出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买受方、监理方及发包方等要求提供的`相关工程报验资料及数据。
四、付款方式
4.1达到此方量时,甲方未付款,乙方将停止供货所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最后一次结款按实际供货量结款,供货完毕(施工电梯除外),甲方在10天之内将乙方所有货款结清.
4.2货款支付(是否含质保金):
五、退货方式:
如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已购进货物多退少补(甲方必须保证所退货物无污染缺损并承担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的前提下)。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交货时间交货数量,乙方应及时将货物送往交货地点,直至供货结束,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如甲方少于3天通知乙方,造成延期交货与乙方无关。出卖方未按双方约定时间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出卖方应向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3%为违约金。
6.2出卖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要求,买受方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买受方有权停滞验收,并要求出卖方 24 小时内更换产品,或解除合同并退货,运输与装卸费用由出卖方承担。如买受方解除合同,出卖方向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七、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中如双方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八、合同份数及法律效力:
1真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 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产品销售
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
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 作为定金,余额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三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六、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在 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方(甲方)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大米,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年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组织产品的供应。
二、供货
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大米(丝苗米:天龙)给甲方,每袋大米提供:单价
三、运货地点和数量
1、地点:
2、送货时间:2、数量:四、大米质量和重量要求
1、大米质量须严格按照选购时所送样品供应;
2、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净重50公斤/袋;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
3、大米的重量应足斤足两, 每包大米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大米退回。
五、验收和抽查
1、验收:蒸饭师对大米质量和重量依据选购评判标准进行评定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和记录评定参数;
2、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参照选购样品对餐厅大米质量和重量进行抽查。
七、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供货质量情况,维护甲方的权益。
2、若乙方违约或无法提供大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预付定金元,根据乙方实际供货量予以结算款项。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准时运至指定位置供货,若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更换。
5、乙方应遵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结合自身的行业规范,出示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乙方提供的大米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每袋进行人民币200元至500元不等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可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律依据而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的金额计算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五、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6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 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